《瀕湖炮炙法》~ 卷四·蟲獸類 (4)
卷四·蟲獸類 (4)
1. 龍齒
同龍骨。或云以酥炙。
白話文:
龍齒和龍骨是相同的東西。有人說龍齒可以用酥油烤過後使用。
2. 鼉甲
酥炙,或酒炙用。
白話文:
將鼉甲以酥油烤過,或是用酒浸泡後烤過使用。
3. 鯪鯉甲
〔時珍曰〕方用或炮、或燒,或酥炙、醋炙、童便炙,或油煎、土炒、蛤粉炒,當各隨本方,未有生用者。仍以尾甲乃力勝。
白話文:
李時珍說,藥方使用鯪鯉甲時,有炮製、燒、酥油炙、醋炙、童子尿炙、油煎、土炒、蛤粉炒等各種不同的處理方法,應該依照各個藥方來決定,沒有直接生用的。其中又以尾部的甲殼藥效最好。
4. 石龍子
〔時珍曰〕古方用酥炙或酒炙。惟治傳屍勞瘵天靈蓋丸,以石蜥蜴連腸肚,以醋炙四十九遍用之,亦一異也。
白話文:
李時珍說:古代的藥方會用酥油或酒來炙烤石龍子。只有在治療傳染性肺結核的「天靈蓋丸」這個藥方中,會使用連著腸肚的石蜥蜴,用醋炙烤四十九次後使用,這也算是一種特別的方法。
5. 蛤蚧
〔斆曰〕其毒在眼。須去眼及甲上、尾上、腹上肉毛,以酒浸透,隔兩重紙緩焙令乾,以瓷器盛,懸屋東角上一夜用之,力可十倍,勿傷尾也。〔日華曰〕凡用去頭、足,洗去鱗鬣內不淨,以酥炙用(或用蜜炙)。〔李珣曰〕凡用須炙令黃色,熟搗。口含少許,奔走不喘息者,為真也。宜丸散中用。
白話文:
蛤蚧的毒性在眼睛。使用時必須去除眼睛、指甲上的角質、尾巴上的毛、腹部的肉毛,用酒浸泡透徹,隔著兩層紙用小火慢慢烘乾,裝在瓷器中,懸掛在屋子東邊的角落一個晚上後再使用,藥力可以增強十倍,注意不要弄傷尾巴。[日華子說]凡是使用蛤蚧,都要去掉頭和腳,洗淨鱗片和內部的髒污,用奶油烤過使用(或用蜂蜜烤過)。[李珣說]凡是使用蛤蚧,必須要烤到呈現黃色,煮熟後搗碎。口中含少許,奔跑時不會喘氣的人,就是真品。適合在藥丸或藥散中使用。
6. 蛇蛻
〔斆曰〕凡使,勿用青、黃、蒼色者,只用白色如銀者。先於地下掘坑,深一尺二寸,安蛻於中,一宿取出,醋浸炙乾用。〔時珍曰〕今人用蛇蛻,先以皂莢水洗淨纏竹上,或酒、或醋、或蜜浸,炙黃用。或燒存性,或鹽泥固煅,各隨方法。
白話文:
使用蛇蛻時,不要用青色、黃色、或灰色的,只用像銀一樣白色的。要先在地上挖一個一尺二寸深的坑,把蛇蛻放在裡面,過一夜後取出,用醋浸泡後烤乾使用。現在人們使用蛇蛻,會先用皂莢水洗乾淨,再纏在竹子上,或者用酒、醋、或蜂蜜浸泡後烤黃使用。也有人會燒到留下藥性,或是用鹽泥包裹煅燒,各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7. 白花蛇
〔頌曰〕頭尾各一尺,有大毒,不可用。只用中段乾者,以酒浸,去皮、骨,炙過收之則不蛀。其骨刺須遠棄之,傷人,毒與生者同也。〔宗奭曰〕凡用去頭尾,換酒浸三日,火炙,去盡皮、骨。此物甚毒,不可不防。〔時珍曰〕黔蛇長大,故頭尾可去一尺。蘄蛇止可頭尾各去三寸。
亦有單用頭尾者。大蛇一條,只得淨肉四兩而已。久留易蛀,惟取肉密封藏之,十年亦不壞也。按《聖濟總錄》云:凡用花蛇,春秋酒浸三宿,夏一宿,冬五宿,取出炭火焙乾,如此三次。以砂瓶盛,埋地中一宿,出火氣。去皮、骨,取肉用。
白話文:
白花蛇的頭尾各有一尺長,有劇毒,不能使用。只能用中間的乾燥蛇段,用酒浸泡後,去除皮和骨頭,再烤過收存,這樣就不會被蟲蛀。蛇骨上的刺必須遠遠丟棄,會傷人,而且毒性跟活蛇一樣。
使用時,都要去掉頭尾,換酒浸泡三天,用火烤過,去除乾淨皮和骨頭。這種東西毒性很強,不可不防。
貴州的蛇比較長大,所以頭尾可以去掉一尺。蘄州的蛇頭尾只能各去掉三寸。也有單獨使用頭尾的。一條大蛇,只能得到四兩的淨肉而已。久放容易被蟲蛀,只有把蛇肉密封起來保存,放十年也不會壞。
根據《聖濟總錄》記載:凡是使用花蛇,春天和秋天用酒浸泡三晚,夏天浸泡一晚,冬天浸泡五晚,然後取出用炭火烘乾,這樣重複三次。用砂瓶裝好,埋在地下一個晚上,去除火氣。再去除皮和骨頭,取肉使用。
8. 烏賊魚骨
〔弘景曰〕炙黃用。〔斆曰〕凡使勿用沙魚骨,其形真似。但以上文順者是真,橫者是假。以血滷作水浸,並煮一伏時漉出。掘一坑燒紅,入魚骨在內,經宿取出入藥,其效加倍也。
白話文:
(陶弘景說)要用烤到呈現黃色的烏賊魚骨。(蘇敬說)凡是使用烏賊魚骨,不要用到沙魚骨,它們外形真的很像。分辨真假的辦法是,看魚骨上的紋路,紋路是順著的才是真的,紋路是橫著的就是假的。可以用血水浸泡烏賊魚骨,然後煮一炷香的時間後撈出來。挖一個坑,把坑燒紅,把魚骨放入坑中,過一夜再取出入藥,這樣藥效會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