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瀕湖炮炙法》~ 卷二·草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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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草類 (4)

1. 苦參

〔斆曰〕採根,用糯米濃泔汁浸一宿,其腥穢氣並浮在水面上,須重重淘過,即蒸之,從巳至申,取曬切用。

白話文:

斆說:採摘的牛蒡根,用濃稠的糯米泔水浸泡一夜,其腥臭的味道會浮在水面上,必須反覆清洗,然後蒸之,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取出曬乾切片即可使用。

2. 貝母

〔斆曰〕凡使,先於柳木灰中炮黃,擘破,去內口鼻中有米許大者心一顆,後拌糯米於𨫼上同炒,待米黃,去米用。

白話文:

〔黃斆說〕凡是製作「斆」,首先將柳樹木灰放在砲製容器中炒熟黃色,然後掰開,去除內部口中鼻孔中如米粒般大小的芯,之後將糯米和斆一起在鍋中炒,等到米變黃,把米取出即可使用。

3. 龍膽

〔斆曰〕採得陰乾。用時,銅刀切去須、土、頭了,銼細,甘草湯浸一宿,漉出,曝乾用。

白話文:

〔斆說〕採來便陰乾。使用時,用銅刀切去須、土、頭,挫成細末,用甘草湯浸一個晚上,濾出,曬乾使用。

4. 細辛

〔斆曰〕凡使細辛,切去頭、土了,以瓜水浸一宿,曝乾用。須揀去雙葉者,服之害人。

白話文:

斆說:凡是使用細辛,應先切除頭部和根部,然後用瓜水浸泡一夜,再曬乾後使用。一定要揀除雙葉的細辛,否則服用後會損害人體。

5. 鬼督郵

〔斆曰〕凡採得細銼,用生甘草水煮一伏時,日乾用。

6. 徐長卿

〔斆曰〕凡採得粗杵,拌少蜜令遍,以瓷器盛,蒸三伏時,日乾用。

7. 白薇

〔斆曰〕凡採得,以糯米泔汁浸一宿,取出去髭,於槐砧上細銼,蒸之從巳至申,曬乾用。〔時珍曰〕後人惟以酒洗用。

白話文:

(唐慎微)說:凡是採集到的何首烏,用糯米淘米水浸泡一晚上,取出剔除鬚根,在槐木砧板上細細銼碎,從早上九點蒸到下午三點,曬乾備用。(李時珍說)後人只是用酒清洗來使用。

8. 白前

〔斆曰〕凡用,以生甘草水浸一伏時,漉出,去頭須了,焙乾收用。

9. 當歸

〔斆曰〕凡用去蘆頭,以酒浸一宿入藥。止血破血,頭尾效各不同。若要破血,即使頭一節硬實處。若要止痛止血,即用尾。若一併用,服食無效,不如不使,惟單使妙也。〔元素曰〕頭止血,尾破血,身和血,全用即一破一止也。先以水洗淨土。治上酒浸,治外酒洗過,或火干、日乾、入藥。

白話文:

(斆說)凡是使用艾草,都要把蘆頭切掉,用酒浸泡一夜後入藥。止血和破血的功效不同。如果要破血,就用頭部比較堅實的部分;如果要止痛止血,就用尾部。如果一起使用,服食無效,還不如不使用。單獨使用纔是最好的。(元素說)頭部止血,尾部破血,身和血,全株都可以用,既能破血,又能止血。先用水洗淨艾草,然後用酒浸泡。外治時用酒洗過,或者用火乾、日乾後入藥。

〔杲曰〕頭止血而上行,身養血而中守,梢破血而下流,全活血而不走。〔時珍曰〕雷、張二氏所說頭尾功效各異。凡物之根,身半以上,氣脈上行,法乎天;身半以下,氣脈下行,法乎地。人身法象天地,則治上當用頭,治中當用身,治下當用尾,通治則全用,乃一定之理也。

白話文:

(杲氏說) 頭部主管止血而向上運行,身體養護血液而保持適中,尾部破血而向下運行,整體運行血液而又不外散。(李時珍說) 雷、張二氏所說的頭尾功效各不相同。凡是物體的根部,在身體的一半以上,氣脈向上運行,遵循天的法則;在身體的一半以下,氣脈向下運行,遵循地的法則。人體的形象模擬了天地,那麼治療上部應當用頭,治療中部應當用身,治療下部應當用尾,整體治療則應當全部應用,這是確定的道理。

當以張氏之說為優。凡曬乾乘熱紙封甕收之,不蛀。

10. 蛇床

〔斆曰〕凡使,須用濃藍汁並百部草根自然汁,同浸一伏時,漉出日乾。卻用生地黃汁相拌蒸之,從巳至亥,取出日乾用。〔大明曰〕凡服食,即挼去皮殼,取仁微炒殺毒,即不辣也。作湯洗浴,則生用之。

白話文:

[《本草綱目》記載]:凡是使用百部,必須用濃藍的汁液和百部草根的天然汁液一起浸泡一天一夜,然後濾出曬乾。再用生地黃的汁液拌勻,蒸煮從早上到下午,取出曬乾備用。[《大明本草》記載]:凡是服用百部,要先搓去皮殼,取仁後稍微炒一下以去除毒性,這樣就不會辣了。如果用來煮水洗澡,則可以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