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昌克

《叢桂偶記》~ 卷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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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4)

1.

當時李壽翁。為雷州推官。得一方。甚妙云。食在胸膈。則服升麻吐之。在腹則服鬱金下之。想即今之下蠱云耳。虞衡志。頗無。而士官病之也。揭出之。又陳明善洗冤錄。載金蠶蠱。藥思蠱。事小異。(洗冤錄曰。金蠶。一名食錦蟲。蟲屈如指環。食故緋帛錦。如蠶之食葉。

,滇蜀湖廣閩粵。皆有。奸人畜之取其糞。置飲食中。毒人。人即死。蠶得所欲。則日置他財使人暴富。然遺之極難。水火兵刃都不能害。必倍其所致金銀錦物。置蠶於中。投之路旁。人偶收之。本隨以往。謂之嫁金蠶。不然人人腹殘齧腸胃。完而後出也。○粵西有藥思蠱。

狀似灶雞蟲。如蠶豆大。能變幻作小孩形。遣嫁之法。彷彿金蠶。)春臺所言狗蠱者。乃錢希言獪園所謂常州人。好殺犬以祭淫神。而犬名韓盧狗大王。即犬妖所作矣。即是。醫藥正傳載殺白犬治驗一條。亦犬妖所作。而事與是不同。(醫學正傳曰。一婦人年二十七。美貌。

得一證。如醉如癡。頰赤面青。略有潮熱。飲食不美。其脈乍疏乍數而虛。每夜見白衣少年與睡。一醫與八物湯。服數十貼。不效。召予治之。見其家有白犬臥枕戶閾。予曰。必此犬為怪。命殺犬取其心血及膽汁。丸安神定志之藥。以八物吞下。服藥十數貼。丸藥一料。以安。

其丸藥用遠志。石菖蒲。川歸。黃連。茯神。硃砂。側柏葉。草龍膽等藥也。)

白話文:

當時有個叫李壽翁的人,擔任雷州推官。他得到一種很有效的治療方法,記載如下:如果食物停留在胸膈之間,就服用升麻把它吐出來;如果停留在腹中,就服用鬱金把它瀉下來。我想這就是現在所說的下蠱吧。虞衡志裡記載的不多,但官吏也曾因此病倒,把蠱蟲取出。此外,《洗冤錄》也記載了金蠶蠱和藥思蠱,內容略有不同。

《洗冤錄》說,金蠶,又名食錦蟲,蟲體彎曲如指環,吃舊的紅布、絲綢錦緞,像蠶吃桑葉一樣。在雲南、四川、湖北、廣東、廣西等地都有。奸人飼養這種蟲,取其糞便放入飲食中,讓人中毒致死。如果金蠶得到它想要的,就會讓中蠱的人暴富,但想除掉它非常困難,水火刀兵都奈何不了它。必須用比它吃掉的黃金、白銀、錦緞還要多的東西裝著它,放在路旁,讓別人無意中撿到,它便會跟著東西離開,這叫“嫁金蠶”。如果不這樣做,它就會在人腹中啃噬腸胃,直到飽食後才出來。

廣西地區還有藥思蠱,形狀像灶雞蟲,大小如蠶豆,能變化成小孩的樣子。嫁送它的方法,和金蠶差不多。

春臺所說的狗蠱,就是錢希言《獪園》裡提到的常州人用來祭祀淫神的殺人行為,所殺的狗名叫韓盧狗大王,其實是犬妖作祟。這與《醫學正傳》中記載的用殺白犬來治病的案例相似,也是犬妖作祟,但情況有所不同。《醫學正傳》記載:一位二十七歲的漂亮婦人,得了種怪病,像喝醉酒一樣神志不清,臉頰紅赤,面容青紫,略有潮熱,飲食不佳,脈象時疏時數且虛弱,每夜都看見白衣少年與她同睡。一位醫生用八物湯治療,服用了幾十劑,都沒效。後來請我治療,我看見她家裡有一隻白犬臥在門檻邊。我說,一定是這條狗作祟。命人殺了白犬,取其心血和膽汁,做成安神定志的丸藥,與八物湯一起服用。服藥十幾劑,丸藥一料後,病就好了。丸藥的藥材包括遠志、石菖蒲、川芎、黃連、茯神、硃砂、側柏葉、草龍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