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台逸士超

《醫餘》~ 治術篇上 (1)

回本書目錄

治術篇上 (1)

1. 治術篇上

醫之為術。自古有其法。仲景氏蒐羅論述。以立規矩準繩。學者變而通之。活而運之。則可制萬病於掌握矣。如經傳諸子言醫事。不過假以論國政。談養性耳。然其言古奧深邃。與後世醫流浮空煩瑣之論。判然不同矣。學者誦而則之。化而裁之。則裨益吾道。蓋非淺少也。

易曰。旡妄之疾。勿藥有喜。(旡妄九五)象曰。旡妄之藥。不可試也。

王弼曰。藥攻有妄者也。而反攻無妄。故不可試也。藥攻有妄。可以見古者療病之法矣。試用也。

又曰。損其疾。使遄有喜。旡咎。(損六四)

王弼曰。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損疾以離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也。楚語曰。誰無疾眚。能者蚤除之。亦此意也。

書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說命)

說命本屬偽書。然楚語一引之。孟子再引之。王符三引之。則為古尚書之文明矣。按申鑑曰。或問厲志曰。昔殷高宗能葺其德。藥瞑眩以瘳疾。藥瞑眩以瘳疾。即厲志以修德也。葺說文曰修補也。

又曰。樹德務滋。除惡務本。(泰誓)

孔安國曰。立德務滋長。去惡務除本。言受為天下之惡本。此剽竊左傳伍員之語者。然養性療疾。理亦如此。

周禮曰。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天官塚宰下)

鄭玄曰。毒藥。藥之辛苦者。藥之物恆多毒。孟子曰。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

劉彝曰。醫之政。謂物產之宜。採取之候。治煉之方。攻療之制。悉預知之。然後可以共醫事。

逸按藥者偏性之物也。偏性之物皆有毒。毒雖有酷薄大小。要無非毒者。毒即能。能即毒。毒者藥之性也。能者藥之才也。其能萬不同者。以毒萬不同也。毒萬不同者。以性之偏也。故勿論草木金石。凡可以供治疾之用者。總謂之毒藥。不特辛苦物也。毒藥字見於素問異方法宜論。

移精變氣論。寶命全形論。湯液醴醪論。藏氣法治論。示從容論。疏五過論。靈樞九針十二原篇論。通篇又見於墨子。鶡冠子。呂覽。淮南子。劉子新論。史記。前漢書等。其義詳於拙著橘黃醫談。

凡邦之有疾病者。有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師分而治之。(同上諸本脫下有字今從唐石經及宋王與之訂義本)

鄭玄曰。疕頭瘍。亦謂禿也。身傷曰瘍。分之者醫各有能。

方苞曰。疾醫職曰。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而此職曰邦。蓋雖統萬民。而以王宮百官府為主也。以是推之。則王后世子公孤六卿之病。必醫師親治可知矣。

逸按職雖分四。食醫唯掌飲食。其職近於膳宰。獸醫不與人相干。畢竟疾瘍二科耳。至治療之法。雖疾醫不可不通瘍科之伎。瘍科亦不可不知疾醫之術。然各修其業。以守其職。故分而治之耳。賈公彥云。疾醫知疾而不知瘍。瘍醫知瘍而不知疾。泥矣。

白話文:

醫術這門學問,自古以來就有一套法則。張仲景先生蒐集並闡述這些法則,建立了規矩和準繩,後來的學者如果能靈活變通地運用,就能將各種疾病掌握在手中。像《易經》、《春秋》等典籍中談論醫學,不過是藉此來論述國家政治,或是談養生之道罷了。然而,這些典籍的文字古老深奧,與後世醫家空泛瑣碎的議論截然不同。學者們如果能誦讀並效法這些古籍,加以轉化運用,就能對醫學之道大有裨益,其價值非同小可。

《易經》說:「沒有妄念的疾病,不用藥也會好轉。」又說:「無妄之藥,不可輕易嘗試。」

王弼解釋說:「藥是用來治療有妄念引起的疾病的,如果反過來用來治療沒有妄念的疾病,那就不可取了。藥是用來治療有妄念引起的疾病,由此可以了解古人治病的方法。這裡的『試』是嘗試的意思。」

又說:「減輕疾病,使其迅速好轉,就會有喜事,沒有災禍。」

王弼解釋說:「疾病怎麼可以拖延?所以迅速好轉才會有喜事。減輕疾病才能遠離災禍,有喜事才能免除災禍,所以要使其迅速好轉才會有喜事,有喜事才沒有災禍。楚語說:『誰沒有疾病呢?有能力的人會及早去除它。』也是這個意思。」

《尚書》說:「如果藥物沒有強烈的反應,疾病就不會痊癒。」

《說命》篇本來是偽書,但是《楚語》引用了它,孟子也引用了它,王符也引用了它,這就說明它是古《尚書》的文獻了。根據《申鑑》記載,有人問,立志說:以前殷高宗能夠修養他的德行,用藥物產生強烈的反應來治好疾病。用藥物產生強烈的反應來治好疾病,也就是以堅定的意志來修養德行。其中「葺」字在《說文解字》中的意思是修補。

《泰誓》又說:「要使德行滋長,要從根本上剷除惡行。」

孔安國解釋說:「要使德行不斷增長,要從根本上剷除惡行。說接受天下人的邪惡是惡行的根本。」這段話是抄襲《左傳》伍員的話。但養生和治療疾病的道理也是如此。

《周禮》說:「醫師掌管醫藥的政令,收集有毒的藥物來供應醫療事務。」

鄭玄解釋說:「毒藥,是指味道辛苦的藥物。藥物大多有毒。孟子說:『如果藥物沒有強烈的反應,疾病就不會痊癒。』」

劉彝說:「醫藥的政令,是指對藥物產地的適宜性、採摘的時節、炮製的方法、治療的措施,都要事先了解,然後才能夠供應醫療事務。」

我的理解是,藥物是偏性的東西,凡是偏性的東西都帶有毒性。毒性雖然有強弱大小之分,但總歸都是毒。毒就是藥的性能,性能就是藥的才能。它們之所以作用各不相同,是因為毒性各不相同。毒性各不相同,是因為藥物偏性各不相同。所以,不論是草木、金石,凡是可以治療疾病的東西,都統稱為毒藥,不僅僅指味道辛苦的東西。《毒藥》這個詞在《素問·異法方宜論》中就出現了。

此外,《移精變氣論》、《寶命全形論》、《湯液醪醴論》、《藏氣法時論》、《示從容論》、《疏五過論》、《靈樞·九針十二原篇》等篇章中也提到過。這個詞也出現在《墨子》、《鶡冠子》、《呂氏春秋》、《淮南子》、《劉子新論》、《史記》、《前漢書》等典籍中。它的詳細含義我在我的著作《橘黃醫談》中做過闡述。

凡是國家有疾病或生瘡瘍的人,都會來找醫師診治,醫師會將他們分類治療。(《周禮》原文脫漏了「下」字,現在按照唐代石經和宋代王與之的校訂本補上。)

鄭玄解釋說:「疕是指頭部的瘡瘍,也指禿頭。身體上的傷口叫做瘍。分治是指不同的醫師有各自擅長的領域。」

方苞說:「疾醫的職責是,凡是百姓有疾病的,都會將他們分類治療。而這裡的職責是指國家,雖然統治萬民,但主要是以王宮百官府為主。由此推論,王后、世子、公卿大臣的疾病,必定是由醫師親自治療。」

我的理解是,醫師的職責雖然分為四類,但食醫只負責飲食,其職責接近於膳宰。獸醫不與人相關。畢竟只有疾病和瘡瘍兩科。至於治療的方法,雖然疾醫不能不了解瘍科的技術,瘍科也不能不知道疾醫的醫術。然而,各自專精於自己的領域,以恪守自己的職責,所以才會分科治療。賈公彥說,疾醫只知道疾病,不知道瘡瘍;瘍醫只知道瘡瘍,不知道疾病。這就太固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