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餘》~ 治術篇上 (1)
治術篇上 (1)
1. 治術篇上
醫之為術,自古有其法。仲景氏蒐羅論述,以立規矩準繩。學者變而通之,活而運之,則可制萬病於掌握矣。如經傳諸子言醫事,不過假以論國政,談養性耳。然其言古奧深邃,與後世醫流浮空煩瑣之論,判然不同矣。學者誦而則之,化而裁之,則裨益吾道,蓋非淺少也。
易曰:「旡妄之疾,勿藥有喜。」(旡妄九五)象曰:「旡妄之藥,不可試也。」
王弼曰:「藥攻有妄者也,而反攻無妄,故不可試也。」藥攻有妄,可以見古者療病之法矣。試用也。
又曰:「損其疾,使遄有喜,旡咎。」(損六四)
王弼曰:「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損疾以離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也。」楚語曰:「誰無疾眚?能者蚤除之。」亦此意也。
書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說命)
說命本屬偽書,然楚語一引之,孟子再引之,王符三引之,則為古尚書之文明矣。按申鑑曰:「或問厲志曰:『昔殷高宗能葺其德,藥瞑眩以瘳疾。』」藥瞑眩以瘳疾,即厲志以修德也。葺,《說文》曰:「修補也。」
又曰:「樹德務滋,除惡務本。」(泰誓)
孔安國曰:「立德務滋長,去惡務除本。」言受為天下之惡本。此剽竊《左傳》伍員之語者。然養性療疾,理亦如此。
《周禮》曰:「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天官塚宰下)
鄭玄曰:「毒藥,藥之辛苦者。藥之物恆多毒。《孟子》曰:『若藥不瞑眩,厥疾弗瘳。』」
劉彝曰:「醫之政,謂物產之宜,採取之候,治煉之方,攻療之制,悉預知之,然後可以共醫事。」
逸按:藥者,偏性之物也。偏性之物皆有毒。毒雖有酷薄大小,要無非毒者。毒即能,能即毒。毒者藥之性也,能者藥之才也。其能萬不同者,以毒萬不同也。毒萬不同者,以性之偏也。故勿論草木金石,凡可以供治疾之用者,總謂之毒藥,不特辛苦物也。「毒藥」字見於《素問‧異方法宜論》。
「凡邦之有疾病者,有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師分而治之。」(同上諸本脫下「有」字,今從唐石經及宋王與之訂義本)
鄭玄曰:「疕,頭瘍,亦謂禿也。身傷曰瘍。分之者,醫各有能。」
方苞曰:「疾醫職曰:『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而此職曰『邦』,蓋雖統萬民,而以王宮百官府為主也。以是推之,則王后、世子、公、孤、六卿之病,必醫師親治可知矣。」
逸按:職雖分四,食醫唯掌飲食,其職近於膳宰;獸醫不與人相干,畢竟疾、瘍二科耳。至治療之法,雖疾醫不可不通瘍科之伎,瘍科亦不可不知疾醫之術。然各修其業,以守其職,故分而治之耳。賈公彥云:「疾醫知疾而不知瘍,瘍醫知瘍而不知疾」,泥矣。
白話文:
醫術這門學問,自古以來就有一套法則。張仲景先生蒐集並闡述這些法則,建立了規矩和準繩,後來的學者如果能靈活變通地運用,就能將各種疾病掌握在手中。像《易經》、《春秋》等典籍中談論醫學,不過是藉此來論述國家政治,或是談養生之道罷了。然而,這些典籍的文字古老深奧,與後世醫家空泛瑣碎的議論截然不同。學者們如果能誦讀並效法這些古籍,加以轉化運用,就能對醫學之道大有裨益,其價值非同小可。
《易經》說:「沒有妄念的疾病,不用藥也會好轉。」又說:「無妄之藥,不可輕易嘗試。」
王弼解釋說:「藥是用來治療有妄念引起的疾病的,如果反過來用來治療沒有妄念的疾病,那就不可取了。藥是用來治療有妄念引起的疾病,由此可以了解古人治病的方法。這裡的『試』是嘗試的意思。」
又說:「減輕疾病,使其迅速好轉,就會有喜事,沒有災禍。」
王弼解釋說:「疾病怎麼可以拖延?所以迅速好轉才會有喜事。減輕疾病才能遠離災禍,有喜事才能免除災禍,所以要使其迅速好轉才會有喜事,有喜事才沒有災禍。楚語說:『誰沒有疾病呢?有能力的人會及早去除它。』也是這個意思。」
《尚書》說:「如果藥物沒有強烈的反應,疾病就不會痊癒。」
《說命》篇本來是偽書,但是《楚語》引用了它,孟子也引用了它,王符也引用了它,這就說明它是古《尚書》的文獻了。根據《申鑑》記載,有人問,立志說:以前殷高宗能夠修養他的德行,用藥物產生強烈的反應來治好疾病。用藥物產生強烈的反應來治好疾病,也就是以堅定的意志來修養德行。其中「葺」字在《說文解字》中的意思是修補。
《泰誓》又說:「要使德行滋長,要從根本上剷除惡行。」
孔安國解釋說:「要使德行不斷增長,要從根本上剷除惡行。說接受天下人的邪惡是惡行的根本。」這段話是抄襲《左傳》伍員的話。但養生和治療疾病的道理也是如此。
《周禮》說:「醫師掌管醫藥的政令,收集有毒的藥物來供應醫療事務。」
鄭玄解釋說:「毒藥,是指味道辛苦的藥物。藥物大多有毒。孟子說:『如果藥物沒有強烈的反應,疾病就不會痊癒。』」
劉彝說:「醫藥的政令,是指對藥物產地的適宜性、採摘的時節、炮製的方法、治療的措施,都要事先了解,然後才能夠供應醫療事務。」
我的理解是,藥物是偏性的東西,凡是偏性的東西都帶有毒性。毒性雖然有強弱大小之分,但總歸都是毒。毒就是藥的性能,性能就是藥的才能。它們之所以作用各不相同,是因為毒性各不相同。毒性各不相同,是因為藥物偏性各不相同。所以,不論是草木、金石,凡是可以治療疾病的東西,都統稱為毒藥,不僅僅指味道辛苦的東西。《毒藥》這個詞在《素問·異法方宜論》中就出現了。
此外,《移精變氣論》、《寶命全形論》、《湯液醪醴論》、《藏氣法時論》、《示從容論》、《疏五過論》、《靈樞·九針十二原篇》等篇章中也提到過。這個詞也出現在《墨子》、《鶡冠子》、《呂氏春秋》、《淮南子》、《劉子新論》、《史記》、《前漢書》等典籍中。它的詳細含義我在我的著作《橘黃醫談》中做過闡述。
凡是國家有疾病或生瘡瘍的人,都會來找醫師診治,醫師會將他們分類治療。(《周禮》原文脫漏了「下」字,現在按照唐代石經和宋代王與之的校訂本補上。)
鄭玄解釋說:「疕是指頭部的瘡瘍,也指禿頭。身體上的傷口叫做瘍。分治是指不同的醫師有各自擅長的領域。」
方苞說:「疾醫的職責是,凡是百姓有疾病的,都會將他們分類治療。而這裡的職責是指國家,雖然統治萬民,但主要是以王宮百官府為主。由此推論,王后、世子、公卿大臣的疾病,必定是由醫師親自治療。」
我的理解是,醫師的職責雖然分為四類,但食醫只負責飲食,其職責接近於膳宰。獸醫不與人相關。畢竟只有疾病和瘡瘍兩科。至於治療的方法,雖然疾醫不能不了解瘍科的技術,瘍科也不能不知道疾醫的醫術。然而,各自專精於自己的領域,以恪守自己的職責,所以才會分科治療。賈公彥說,疾醫只知道疾病,不知道瘡瘍;瘍醫只知道瘡瘍,不知道疾病。這就太固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