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園醫語》~ 懶園醫語(卷二) (38)
懶園醫語(卷二) (38)
1. 五天五運圖圖說
凡發表邪應用熱藥,雖在盛暑之時,亦應用熱,不能因夏月天氣之熱,而避用熱藥;凡攻裡熱,應用寒藥,雖在嚴冬之時,亦應用寒,不能因冬月天氣之寒,而避用寒藥,此即舍時從症之意也。如非發表攻裡,則不在此例,蓋因發表,則藥氣隨表邪而出,攻裡則藥氣隨裡熱而下,不至留住於中而生他病,故曰以其不住於中也。假如表裡俱熱者,宜用涼解,如用小柴、白虎、益元之類,以取汗愈病是也。
其因陰寒留滯者,宜用溫中,如用理中、四逆、回陽之類,而除痛去積是也。但此皆非發之、攻之謂耳,所謂發者,開其外之固也,所謂攻者,伐其內之實也。倘但見外感發熱等證,不察傷於寒而傳為熱者,有本寒標寒之別,輒用苓連等藥以清其標,則邪寒在表,藥寒在裡,以寒得寒,致使內外合邪,遂不可解,此即用寒住中之害也。
又如內傷喘痛脹滿等證,多有三陰虧損者,如不辨虛實,便用硝黃之屬,則假實真虛之病從而伐之,將病未除而元氣散矣,此即攻熱住中之害也。曰:然則張子和《標本運氣歌》曰:「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此說非歟?曰:此說早有人非之矣,張介賓曰:「子和發明火濕二字之義,甚得其要,獨惜治法有未盡然此二語者也。
」夫諸病之化,豈盡屬有餘,而必無不及,若不辨有餘不及,而則概以二法盡之,殊失《內經》本旨。夫化而太過者,宜抑;化而不及者,宜培,豈可概指為有餘,而不知有不及乎?
白話文:
五天五運圖圖說
治療疾病時,使用溫熱藥物發表邪氣,即使在盛夏,也應該使用,不能因為天氣炎熱就避免使用溫熱藥;使用寒涼藥物攻治裡熱,即使在嚴冬,也應該使用,不能因為天氣寒冷就避免使用寒涼藥。這就是「舍時從症」的道理。 但若非發表或攻裡,則不在此限。因為發表藥物,藥氣會隨著表邪排出體外;攻裡藥物,藥氣會隨著裡熱向下排出,不會滯留在體內引起其他疾病,所以說「以其不住於中也」。
如果表裡都熱,應該用涼藥疏解,例如小柴胡湯、白虎湯、益元散等,以發汗治療疾病。
如果因為陰寒停滯,應該用溫熱藥溫煦中焦,例如理中湯、四逆湯、回陽救逆湯等,以去除疼痛和積聚。但這些都不是「發表」或「攻裡」的範疇。「發表」是指疏通體表壅塞,「攻裡」是指清除體內積聚的實邪。
如果只看到外感發熱等症狀,而不考慮寒邪傷人而化為熱邪的情況,忽視本寒標熱的區別,就使用茯苓、連翹等清熱藥物來治療表面症狀,那麼寒邪在表,藥寒在裡,寒邪加重寒邪,導致內外寒邪交加,病情就難以解決,這就是寒藥滯留在體內造成的危害。
又如內傷引起的喘痛、脹滿等症狀,大多是因為三陰虧損,如果不辨別虛實,就使用硝石、黃連等寒涼藥物,那麼就會把本虛假實的疾病當作實證來攻伐,結果疾病還沒治好,元氣卻先耗損了,這就是攻熱藥滯留在體內造成的危害。
有人說,張子和在《標本運氣歌》中說:「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這說法對嗎? 這說法早就有人反駁了。張介賓說:「張子和闡明火、濕二字的意義,非常精妙,只是可惜治療方法並非完全如此。」各種疾病的變化,難道都屬於實證過盛,而沒有虛證不足的情況?如果不辨別虛實,而籠統地用這兩種方法治療,就違背了《內經》的本意。 疾病變化過於偏盛的,應該抑制;疾病變化過於偏衰的,應該培補,怎麼能都一概而論為實證過盛,而不知道還有虛證不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