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肱漫錄》~
1. 卷之五
2. 養形篇下
飲食但取益人,毋求爽口。《本草》須常考訂,毋食病體相妨之物。予脾胃素弱,平生不多食生冷瓜果。雖佳品在列,未嘗朵頤。油膩炙爆,亦不敢食。一切難消之物,俱兢兢慎之。故能保此殘喘。縱口腹之慾,而不自惜其身,不可謂智。
凡炙爆煎炒,病家最忌,助火銷陰,損人不淺。即平人亦不宜食,腫毒、牙疼諸症半因於是。
北方人以面為命,食麵方飽而有力,食米即弱。則面乃大補益人之谷。但《本草》言其擁熱,少動風氣,則亦不宜多食者。至若南方面更為助濕,所宜禁食者也。
北方薏酒,原非薏釀,皆以黍米為之。黍氣薄味清,初飲似清冽,然味薄易醒,不至如南酒之動火生痰也。
酒能少飲,益人甚多。一遇飲至醉,則傷人不淺,多少之間損益霄壤。
河豚魚最發病,攝養家尤不宜食。
酒與茶雜飲,能致酒積。予見人多雜飲,獨予守戒甚嚴。北人稟厚與南人大不同,常見北人於暑月以冰為命,飲之自謂有益。冰果、茶、酒相兼雜下,而脾胃不傷。南人寓北者,罕見有此。
牛乳同酒飲,此常事耳。薛立齋云:酒不可與乳同飲,豈指人乳言耶?然兩者同飲,亦往往見之,想不知應忌耳。
予每遇冬月,常以熱酒飲乳酪。己酉,在南都有方土,令予以牛乳下丸藥,原不言與酒同飲。予不耐膻氣,急呼酒飲之,乳下喉未全到胃,遇酒即凝,膈上遂苦痞悶有妨飲食,消導俱無效,大是可憂。予精思之,此乃乳滓質凝於胸前而不化。酥者乳之精華,取酥與消導藥同飲,當得去此礙膺之物。遂如法治之,果一服即消,物理相制之妙如此。
人皆指西瓜能闢暑,生冷中不甚忌之。殊不知暑中奔走後,覺胸中熱氣填塞,浸冷食之,信可避暑。若晏坐高堂,日以為常供,則有損脾胃,秋來瘧痢當防。
生薑秋不宜食,泄氣損壽元。蓋秋味辛,辛乃秋之本味,故忌之。
枸杞葉作茶嚼,治消渴強陰,解面毒,何不以代茶。桑椹曬乾蜜丸服,開關利竅,通血脈,安神魄,聰耳明目。又絞汁熬稀膏,蜜調服,能去火毒,解金石燥熱,止消渴。《本草》著其功效如此,人何不多取而服之耶。採桑條作寸斷,炒黃色,煎湯可以代茶,最益人。
五加皮,《本草》原言取皮用。今人多摘其芽,此未可解。
胡椒大熱,《本草》言多服損肺走氣,又能發癰疽,大損陰氣,所當痛戒。
飲茶宜熱,冷則聚痰,多飲則少睡,久服則消脂。茶味最清香,令人嗜飲。然虛弱人,止宜候渴而飲,適可而止。若亦欲慕清客之名,勉強飲啜,所損脾胃不小。《序》云:釋滯消壅,一日之利暫佳;損氣侵精,終身之累斯大。此可謂嗜茶者之戒。
橙皮多食傷肝氣,不宜與豬肉同食,發頭旋噁心。
蓮子生食微動氣,干食作悶。鮮蓮亦不宜多食,終是生冷。惟煮食養神。予時食此不輟,和米煮粥,禁津泄、清心,治腰痛止痢,磨作飯令肢體強健。生食須去心,否則恐成霍亂。
藕煮食最益人,同蜜食令人腹臟肥不生諸蟲,秋伺予以此作蔬下酒。
菱性冷,不可多食。煮食則不冷。然作悶不益人。《本草》言冷臟,損陽氣,痿陰,飲熱酒可解。熟食作悶,亦用酒消。
慄能益腎。然生食發氣,熟食滯氣,惟風乾者佳。
枇杷能潤五臟,然多食發熱生痰。
甘蔗共酒食,發痰亦傷脾。
沙糖與鯽魚同食,成疳蟲;與葵菜同食,生流澼;與筍同食,不消成血瘕。
龍眼肉,《本草》言其補益心脾,功與人參並,聞華亭陸平泉宗伯,年幾及百,平日常食龍眼不輟口。予少年多食此果,老來食之齒輒痛,以是不能食,但常服龍眼膏。
柿不可與蟹同食,此人所知也。《本草》言,紅柿忌與醇酒飲,易醉人,且患心痛至死。席間常設紅柿,易於同酒飲,此不可不知。
乾柿氣平不寒,食之無害。
石榴味酸、性滯,能戀膈成痰,不宜食。
胡桃甘溫能補,然動風痰,助腎火。
白果多食,動風作痰。小兒食之發驚。《本草》言如食一千,令人少亡。此果儘可不食。
楊梅性雖熱,亦有消食下酒之功。
榛子大有益,宜食。
梨性流利下行,雖能消痰止嗽,多吹令人寒,中血虛與脾虛者忌食。
丹溪云:飴糖大發濕中之熱,以其甘能滋濕,濕以助熱也。
《本草》去:麻油煎煉餅食與火無異,齒痛及脾疾人,切不可食。
世人皆言糯米補人,考之《本草》云:主溫中,令人多熱,久食令人身軟,發心悸。又云:多食令人多睡,發風動氣,則不如粳米多矣。
大豆性本平,炒食則熱,作豉則冷,作腐則寒而動氣,煮汁則涼而解熱毒。
黑小豆即俗名馬料豆,最益人。
赤豆利水逐精,久服虛人。
綠豆,肉平而皮寒,脾弱人亦不相宜,花能解酒。
蠶豆雖發氣,而能調榮衛。
醋切忌與蛤同食。
白萊菔大能下氣,耗血,消食,較之藥物更迅厲。中氣虛者,切不可食。予常受其害。煮食又多停膈間,成溢飲之症,總非佳品。其子更甚,有推牆倒壁之功。
蔥白通陽發散,更勝於他藥。氣虛人勿服。予常受其害,能令頭汗津津不止,且動火,不可輕用。
韭大益人。五月勿食。與牛肉同煮食,生寸白蟲。同蜜糖食,殺人,此易犯者,謹識之。
胡蒜生啖傷肝氣,損目。久食傷脾肺引痰,養生者節慎之。
茄子性冷,多食損子。白茄蒂與何首烏陰乾,白茄蒂7枚,何首烏各等分,煎服,治對口瘡。
芹菜養精,益氣,保血脈,令人肥健。嗜食常用最佳。
藥菜性冷而滑,不可多食。不可與醋同啖,令人骨屢。溫疫病後食之,多死。
經霜冬瓜皮同皮硝煎湯洗痔,極效。如無冬爪,白萊煎代之,此予所親試而效者。
井華水,平旦時未曾打動,第一汲者,與諸水異。其功廣補陰虛、清頭目。蓋天一真氣浮結水面而未開。以造酒醋亦不壞。
秋露水,清金降火。予曾取以釀酒,其鮮甘之味,難以名狀。
脾弱人宜飲河水,得土氣乃佳。不宜久飲山泉,氣寒傷脾。
人乳,雖養血妙品,然滑腸,脾弱人亦不宜多服。
牛乳與熱酒點服,味甚佳。有言其補益者,有言其助痰者。想少飲則益,多則助痰,理或然也。
羊肉補益之功至與黃耆同,然性易凝結,脾弱人真火衰微,薰蒸力少,難於消化,不食為穩著。
犬肉助火興陽,陰虛火動者,不宜食。其肉較豕頗覺難化,不宜炙食,令人渴。同蒜食損人。
豬肉性熱助火,生痰,不宜多食。小兒尤宜戒之。
豬腰子性冷,久食令人少子。冬月不可食,損真氣兼發虛壅。
兔肉不可多食,傷元氣,絕血脈,損房事,不可同薑、橘食,不可同白雞肉食。兔死閤眼者,勿食。二月食之,傷神。
鹿肉多食,能動人痼疾。
《食戒》云:雞具五色者,食之致狂。六指玄雞、白頭家雞、及雞死爪不伸者,凡雞無故暴死者,食之並傷人。合水雞食,作遁屍;合魚汁食,成心瘕。又不可合胡蒜及李子食,不可合犬肝腎食,不可合芥菜蒸食。有風疾者,不可食雄雞。
雞子和蔥食,短氣。同鱉食,損人。
雉久食令人瘦,發痼疾。不可合胡桃、蕎麥、香藎、木耳等食。自死爪不伸者,食之殺人。春夏不宜食。丙午日勿食。此禽益少損多,食者慎之。
綠頭鴨,白眼者食之殺人。忌與鱉肉同食。
鴨卵滯氣,灰食則無妨。
野鴨不可與木耳、胡桃、豆豉同食。
鵝能動濕,疽病與水腫忌食。俗云能動風,鵝子雖補中益氣,勿多食。
麻雀不可和李子食,亦忌與醬食。
鴿肉能減藥力,服藥人不可食。
七月不宜食生蜜,恐暴霍亂。
多食蜆發嗽,冷氣消腎。
鱉肉合烏雞食,成瘕。合雞子食,殺人。合莧食,生瘕。合芥子食,發惡疾。三足者,赤足者,腹下有十字、王字、五字形者,頭足不縮者,目凹陷者,腹下紅、有蛇紋者,及生旱地者,俱有毒,不可食,中其毒者,藍汁可解。
蟹性冷,傷脾胃,多食發風疾。未經霜者有毒,足斑目赤,獨螯、獨目、或兩目相向,腹下有毛,腹中有骨,六足、四足者,並有毒,不可食。中其毒者,豉、蒜、冬瓜、黑豆、紫蘇煎飲,並可解。
蟛螖傷脾不宜食。(螖音越)
淡菜雖益人,然多食亦令人目闇頭悶。
鯽血雖益人,然多食亦能動火。忌與豬肉同食,又忌犯天門冬。同芥菜食,成水腫。同沙糖食,成疳蟲。忌同豬肝、雞肉食。二、三月忌食頭。
天行病後忌食蟶,又忌食鯉,再犯即死。有宿瘕者,勿食鯉,亦忌天門冬。治鯉須去黑血及脊上兩筋。有毒,誤中者,浮萍可解。鯉魚子不可同豬脾食。鯉魚鮓不可同豆藿食。
有瘡者忌食黑魚,令人白瘢。
患疳痢者,不可食魴魚。
鱓性大溫,多食令人霍亂,亦動風氣。
青魚忌與葵、藿、葫荽同食,亦忌蒼朮。
鱸魚不可與乳酪同食。
鰻鱺水行昂頭者,有毒。
蝦不宜多食,發瘡動風。又一種無須蝦,及煮色白,腹下通黑者,並有毒。作鮮能毒人。
食餛飩過飽,飲餛飩原汁,即消。食一切肉過飽,飲熟食店中所儲原汁,亦可消,蓋店中所儲之汁以之煮肉,一滾即爛,故店家珍重此汁而藏之,以此消肉有至理焉。凡吃某物過多停滯者,即燒此物成灰,存性,服之即消,有人食乾柿過多,欲死。食以柿霜,即愈。市上索粉中多雜以小粉。食此過傷者,飲以黃漿立消。予向以酥消牛乳之停,總此一理耳。
申元渚司馬雲,吳中何公良俊之父,年百歲余,問以服食調養之法,何云:別無他法,惟每辰食糯米糰子而已。世俗多言糯米補益人。考之《本草》又言,其性熱不可多食、久食。是未可解。
曾覽高氏《尊生八箋》,注:萱草花苗皆可作蔬食。千葉者食之殺人。予向戒不食。後見北路所種多千葉者,心疑之。予家園中有千葉花,人多采食之,絕無恙。予因諦審之,此花地瘦即單葉,地肥即變千葉,原非兩種。高氏之言,蓋承訛非親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