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謙等

《訂正仲景全書金匱要略注》~ 卷一 (2)

回本書目錄

卷一 (2)

1. 藏府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

夫人秉五常,因風氣而生長。

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

若五藏元真通暢,人卽安和。

客氣邪風,中人多死,千般疢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人藏府,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

以此詳之,病由都盡。

若人能養慎,不令邪風乾忤經絡;適中經絡,未流傳府藏,卽醫治之:四肢才覺重滯,卽導引吐納,鍼灸膏摩,勿令九竅閉塞;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不遣形體有衰,病則無由人其腠理。

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

理者,是皮膚藏府之文理也。

【按】此篇乃一書之綱領,前人誤編為次篇,先後失序,今冠於首,以統大意。

【註】五常者,五行也。

五行之氣,風、暑、濕、燥、寒也;五行之味,酸、苦、甘、辛、鹹也。

夫人稟此而有其形,則藏府日與氣味相通。

不曰五氣,而曰風氣者,該他氣而言也。

蓋風貫四氣,猶仁貫四德,故曰:因風氣而生長也。

然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者,蓋主氣正風,從其所居之鄉而來,主長養萬物者也;客氣邪風,從其衝後而來,主殺害萬物者也。

人在氣交之中,其生其害,猶水能浮舟亦能覆舟也。

天之五氣,人得之則為五藏真元之氣,若通暢相生,雖有客氣邪風,勿之能害,人自安和;如不通暢,則客氣邪風,乘隙而入,中人多死。

然人致死之由,雖有千般疢難,大要不外三因:一者,中虛,經絡受邪,卽入藏府,此為內所因也;二者,中實,雖感於邪,藏府不受,惟外病軀體,四肢九竅,血脈壅塞,此為外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非由中外虛實,感召其邪,是為不內外因也,以此三者詳之,千般疢難,病由悉盡矣。

若人能慎養形氣,不令客氣邪風乾忤經絡,卽適中經絡,未傳藏府,遂醫治之,自可愈也。

四肢九竅,才覺重滯,尚未閉塞,卽導引、吐納、鍼灸、按摩,亦可愈也。

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五味各得其宜,不使形氣有衰,萬病疢難無由而入其腠理矣。

腠者,一身空隙,血氣往來之處,三焦通會真元之道路也。

理者,皮膚藏府,內外井然,不亂之條理也。

【按】正風者,從八方應時而來,相生和緩之主氣也;邪風者,從其衝後而來,相尅衝烈之客氣也。

如時當東風而來西風也,所謂後者,以已過之時言也。

【集註】趙良曰:人在氣交中,秉地之剛柔,以成五藏百骸之形;秉天之陰陽,以成六經之氣。

形氣合一,神機發用,駕行穀氣,出入內外,同乎天度,升降浮沉,應夫四時,主宰於身形之中,謂之元真。

外感者,客氣也。

《靈樞》曰:虛邪不能獨傷,必因身形之虛而後客之。

蓋天人之氣,各有正、不正,人氣正則不受邪,不正則邪乘之;天氣正則助其生長,不正則害之。

人氣不正者,由七情動中,服食不節,房欲過度,金刃蟲獸,傷其氣血,盡足以受病也。

天氣不正者,由四時不和,八風不常,盡足以傷萬物也。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卽勿補之。

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

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

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

是其義也。

餘藏準此。

【註】此承上條受病三因,以明其治也。

上工,良醫也。

中工,常醫也。

已病,已然之病也。

未病,未然之病也,假如現在肝病,此已然之病也;肝病將來傳脾,此未然之病也。

良醫知肝病傳脾,見人病肝,先審天時衰旺,次審脾土虛實,時旺脾實則知不受肝邪,不須補脾,直治已病之肝;若時衰脾虛,則知肝必傳脾,先補未病之脾,兼治已病之肝。

彼常醫不曉四時所勝,五藏相傳之理,見肝之病,惟瀉已病之肝,不知補未病之脾也。

上工不但知肝實必傳脾虛之病,而且知肝虛不傳脾虛反受肺邪之病。

故治肝虛、脾虛之病,則用酸入肝,以補已病之肝,用焦苦入心,以助不病之心,用甘入脾,以益不實之脾。

使火生土,使土制水,水弱則火旺,火旺則制金,金被制則木不受邪,而肝病自愈矣。

此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化生不病之理,隔二、隔三之治,故曰: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然肝虛則用此法,若肝實則不用此法也。

中工不曉虛實,虛者瀉之,是為虛虛;實者補之,是為實實。

非其義也。

上工知其虛實,補其不足,損其有餘。

是其義也。

其餘四藏,皆準此法。

傷字,作制字看。

【集註】徐彬曰:假如肝經之病,肝木勝脾土,知邪必傳脾經,治宜實脾為先,此脾未病而先實之,所謂治未病也。

不憂本藏之虛,而憂相傳不已,其病益深,故先以實脾為急務也。

程林曰:經云: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所謂因者,乘其機也。

治未病者,謂治未病之藏府,非治未病之人也。

見肝之病,當先實脾,使土旺則能勝水,水不行則火盛而制金,金不能干木,肝自愈矣。

此治肝補脾,治未病之法也。

高世栻曰:實脾專為制水,使火盛金衰,肝不受制,則肝自愈,其理甚精微,故曰: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問曰:病人有氣色見於面部,願聞其說?師曰: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一云,腹中冷,苦痛者死);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設微赤非時者,死。

其目正圓者痙,不治。

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

【註】氣色見於面部,而知病之死生者,以五氣入鼻,藏於五藏,其精外榮於面也。

色者,青、赤、黃、白、黑也。

氣者,五色之光華也。

氣色相得者,有氣有色,平人之色也。

卽經云:青如翠羽,赤如雞冠,黃如蟹黃,白如豚膏,黑如烏羽者,生也。

氣色相失者,色或淺深,氣或顯晦,病人之色也。

卽經云:浮澤為外,沉濁為內,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夭澤,以觀成敗,察其散搏,以知新故,視色上下,以知病處,色粗以明,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也。

有色無氣者,色枯不澤,死人之色也。

卽經云:青如藍葉,黃如黃土,赤如衃血,白如枯骨,黑如炱者,死也。

鼻者,明堂也。

明堂光澤,則無病矣。

而曰見青色為腹中痛,鼻苦冷甚者死;黑色為水為勞,黃色為上寒下熱,小便難;面目鮮明,內有留飲;色白為亡血;色赤為熱為風,若見於冬,為非其時者,死。

目直視,正圓不合,如魚眼者,痙,不治。

此氣色主病之大略也,其詳皆載《內經》。

師曰:病人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一作痛)。

【按】頭中病之「頭」字,當是「腹」字。

經中從無頭中病之文,且文義不屬,必是傳寫之譌。

【註】病人語聲寂然,謂寂然不語也;若惡人語是心病也。

喜驚呼者,謂不惡人語,且喜驚呼,是知其病不在心而在外也,故曰:骨節間病也。

病人語聲喑喑然不徹者,謂聲不響亮而不了徹也,此有礙於息氣,故知為心膈間病也。

病人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謂唧唧噥噥小而悠長也,因不敢使氣急促動中,故知腹中病也。

師曰: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欬;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沫。

【註】息者,一呼一吸也。

搖肩,謂抬肩也。

心中堅,謂胸中壅滿也。

呼吸之息,動形抬肩,胸中壅氣上逆者,喘病也。

呼吸引胸中之氣上逆,喉中作癢梗氣者,欬病也。

呼吸張口。

不能續息,似喘而不抬肩者,短氣病也。

蓋肺氣壅滿,邪有餘之喘也,肺氣不續息,正不足之短氣也。

然不足之喘,亦有不續息者;有餘之短氣,亦有胸中壅滿者,肺氣上逆者,必欬也。

欬時唾痰,嗽也。

若欬唾涎沫不已者,非欬病也,乃肺痿也。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

實也,當下之卽愈;虛者不治。

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

此皆難治。

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按】吸促之「促」字,當是「遠」字;吸遠之「遠」字,當是「促」字,方合病義,必傳寫之譌。

【註】此承上文,言喘分三焦,有可治、不可治之辨也。

喘,肺病也,肺主氣,司呼吸,故以呼吸氣促,謂之喘也,若呼吸氣均促,是病在呼吸,阻升降之氣也,故知喘在中焦也。

呼之氣促,吸之氣長,病在呼,呼出心與肺,故知喘在上焦也;呼之氣長,吸之氣短,病在吸,吸入腎與肝,故知喘在下焦也。

喘之實者,謂邪氣盛,則實也,中實,則必腹滿便硬,當下之,可治也。

喘之虛者,謂正氣奪則虛也,中虛,則必腹軟便滋,不堪下,難治也。

若喘而呼吸動搖,振振不能擎身者,則為形氣不相保,勿論虛實不治也。

曰吸而微數,數卽促也,促卽短也,遠卽長也。

吸不言呼,略辭也,猶言呼吸均短,呼短吸長,吸短呼長也。

師曰:寸口脈動者,因其王時而動,假令肝旺色青。

四時各隨其色。

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時色脈,皆當病。

【註】寸口者,統言左右三部脈也。

脈動法乎四時,命乎五藏,然必因其旺時而動,則為平脈也。

假令肝旺於春,隨其時,色當青,脈當弦,此不病之色脈也,若色反白,脈反浮,此非其時,乃病之色脈也。

四時準此。

【集註】尤怡曰:旺時,當時至而氣旺,乃脈乘之而動,其色亦應之。

如肝旺於春,脈弦而色青,此其常也。

推之四時,無不皆然。

若色當青而反白,為非其時而有是色,不特肝病為然,卽肺亦當病矣。

問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何謂也?師曰:冬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

少陽之時,陽始生,天得温和。

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為未至而至也;似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

【註】冬至之後,得甲子日夜半,少陽之氣始生,天漸温和,氣之常也。

若未得甲子,天卽温和,此為未至而至也。

氣未應至而先至者,是來氣有餘也。

已得甲子,陽氣漸盛,天未温和,此為至而不至也,氣應至而不至者,是來氣不足也。

若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

氣應去而不去者,是去氣太過也。

若天過温如盛夏時,此為至而太過也。

氣應至而甚者,是至氣太過也。

太過者,其氣淫,則薄其所不勝,乘其所勝也;不及者,其氣迫,則所勝妄行,所生者受病,所不勝薄之也。

此《內經》所謂謹候其時,氣可與期。

餘皆倣此。

師曰:病人脈,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後,其病在裏。

腰痛背强不能行,必短氣而極也。

【註】脈浮,虛風之候也。

關前之寸脈浮者,病在表也;關後之尺脈浮者,病在裏也。

虛風在表,故主腰痛背强不能行也;虛風在裏,故主短氣而極也。

問曰:經云:厥陽獨行。

何謂也?師曰: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

【註】陰陽偕行,順也;陰陽獨行,逆也。

厥,逆也。

逆陽獨行,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也。

【集註】李彣曰:厥陽卽陽厥也。

《內經》云: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此厥陽獨行,有陽無陰之大概也。

高世栻曰:按此為有陽無陰,是為厥陽也。

經曰: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岐伯曰: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於四肢也。

乃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此所以為有陽無陰,而為厥陽獨行也。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

實氣相搏,血氣入藏卽死,入府卽愈,此為卒厥。

何謂也?師曰:脣口青,身冷,為入藏,卽死;如身和,汗自出,為入府,卽愈。

【按】「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搏」之十八字,文理不順,衍文也。

血氣入藏之「血」字,當是「厥」字,始與卒厥相合,必傳寫之譌也。

【註】此詳申陽厥、陰厥生死之義也。

厥氣者,逆氣也,卽逆陽逆陰之氣也。

氣逆則亂於胸中,故忽然眩仆,名曰卒厥。

若脣口青,身冷,是陰進陽退,則為入藏,卽死也;若身温汗自出,是陰消陽長,則為入府,卽愈也。

【集註】沈明宗曰:邪氣入藏,神明昏憒,卒倒無知,謂之卒厥。

若脣口青,身冷,神機不能出入,藏氣垂絕,所以主死。

經曰:血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暴厥是也。

若身和汗出,乃邪氣入府,不得出入,一時卒倒,非藏絕之比,頃時陽機外達,邪氣隨之外泄,故知入府卽愈。

問曰:脈脫入藏卽死,入府卽愈,何謂也?師曰:非為一病,百病皆然。

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病在外者,可治;入裏者,卽死。

【註】此詳申入藏卽死、入府卽愈之義也。

卒厥之病,多脈脫而不見,脈脫不見而死者,是正氣不反也;脈脫不見而生者,是邪氣閉而復通也。

非為厥氣一病,百病入藏入府皆然也。

譬如浸淫、癘風等瘡,從口起流向四肢,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也。

蓋以病向外者,可治;病入裏者,難醫,亦此義也。

【集註】趙良曰:脫者去也,經脈乃藏府之隧道。

為邪氣所逼,故絕氣脫去其脈而入於內。

五藏陰也,六府陽也,陰主死而陽主生,所以入藏卽死,入府卽愈,而可治。

非惟藏府之陰陽然也,凡內外陰陽之邪毒出入表裏者,皆然也。

徐彬曰:凡病邪能出陽為淺,故生;閉陰不出為深,故死。

非止一病,百病皆然。

復以浸淫瘡喻之:若從口起而流向四肢者,是邪從內發於外,泄而不進,故可治;若從四肢起,流入口者,是邪由外入於內,進而不泄,此藏氣傷敗,故不可治。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

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欬、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

五藏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

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

清邪居上,濁邪居下。

大邪中表,小邪中裏。

䅽飥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

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於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

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按】字典無「䅽」字,當是「漀」字。

漀音傾,側水也。

後之積聚門,䅽氣之「䅽」字亦誤。

【註】此章曰十八、曰九十等文,乃古醫書之文,今不可考,難以强釋。

五勞七傷等說,亦詳在《千金》,故不復註也。

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病皆在外,故為陽病也;欬、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病皆在內,故為陰病也。

清邪居上,謂霧邪本乎天也;濁邪居下,謂濕邪本乎地也。

六淫天邪,故名大邪,六淫傷外,故曰中表也;七情人邪,故名小邪,七情傷內,故曰中裏也。

䅽飥者,飲食也。

飲食之邪,從口而入,食傷隔夜不化,故名曰宿食也。

五邪,謂風、寒、濕、霧、飲食也。

夫五邪之中人,莫不各以類而相從。

前者早也,風中於早,從陽類也。

寒中於暮,從陰類也。

霧邪清輕,故傷皮膚。

濕邪濁重,故流關節。

飲食失節,故傷脾胃。

極寒之食傷經,以經屬陰也;極熱之食傷絡,以絡屬陽也。

問曰:病有急當救裏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裏;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註】詳見《傷寒論·太陰篇》內,不復釋。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

【註】痼疾,舊病也。

卒病,新疾也。

當以舊病為本、為緩,新疾為標、為急,急則治標,緩則治本,故先治卒病,後治痼疾也。

【集註】趙良曰:痼疾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謂卒然而來,新感之病,可取效於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為患也。

且痼疾之人,正氣素虛,邪尤易傳,設多瞻顧,致令兩邪相合,為患不淺,故仲景立言於此,使後學者知所先後也。

沈明宗曰:此有舊疾,復感新邪,當分先後治也。

痼者,邪氣堅固難拔;卒者,邪氣驟來而易去也。

若病者素有痼疾,而忽加卒病,務當先治卒病,不使邪氣相併,轉增舊疾。

但久病乃非朝夕可除,須當緩圖,所以後乃治其痼疾也。

師曰:五藏病各有得者愈;五藏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

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

【註】此明五藏各有所得而愈,言以情志相勝也,卽如怒傷肝,得悲而愈,此悲勝怒也。

亦有得之時日而愈者,經曰:病在肝,愈於夏,是喜得子氣,制其勝我者也;夏不愈,勝於秋,是惡其勝我者,得旺氣也;秋不死,持於冬,是我喜得母氣以生我也;起於春,是喜自得其位而氣旺也,餘藏倣此。

病者云云,謂平素不愛食之物,及當病之時,而反暴思食,是病邪藏氣之變,故雖思食,而食之必發熱也。

【集註】程林曰:《內經》云: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脾色黃,宜食酸;腎色黑,宜食辛。

此五藏得飲食而愈者。

肝病愈於丙丁,起於甲乙;心病愈於戊己,起於丙丁;脾病愈於庚辛,起於戊己;肺病愈於壬癸,起於庚辛;腎病愈於甲乙,起於壬癸。

此五藏自得其位而愈者。

五藏所惡,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各隨其所惡而不喜者為病也。

若病人素不食而暴食之,則入於陰,長氣於陽,必發熱也。

夫諸病在藏,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猪苓湯。

餘皆倣此。

【按】如渴者之下,當有「小便不利」四字,必傳寫之遺也。

【註】藏者裏也。

凡諸病在裏有可攻之證,雖欲攻之,當隨其所得之輕重而攻之,不可卒意而攻之也。

如渴者、小便不利,先與猪苓湯利其小便,俟小便利乃可攻也。

餘皆倣此,謂他證或有未可遽攻者,皆倣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