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五性集·雜證謨 (4)

回本書目錄

卷之十五性集·雜證謨 (4)

1. 論外備用方

人參養營湯(補二一),加味歸脾湯(補三三),調中益氣湯(補三一,虛邪),朮附湯(補四一,中寒),參附湯(補三七,厥冷),《金匱》大建中湯(補二三,中寒),逍遙散(補九二,血虛發熱),聖愈湯(補九十,虛熱),八味大建中湯(補二五,陰寒),人參固本丸(補百六,陰虛熱),益陰腎氣丸(補一二五),七味白朮散(補五五,虛熱渴),柴苓湯(和一九二,寒熱瀉),藿香正氣散(和二十,風寒),龍腦雞蘇丸(和三七二,陰虛煩熱),四逆散(散二八,熱厥),小柴胡湯(散十九),加減小柴胡湯(散二二,寒熱腹痛),九味羌活湯(散四四,外邪寒熱),退熱湯(寒九三,急勞大熱),秦艽扶羸湯(寒九二,虛勞),黃耆鱉甲煎(寒九十,虛勞),地骨皮散(寒七四,熱渴),《局方》大已寒丸(熱百七十,中寒),十補丸(熱一七三,腎虛寒),已寒丸(熱一七二,阻陽於下),《元戎》大己寒丸(熱一七一,冷秘),四逆湯(熱十四,寒厥),附子湯(熱二二,背惡寒),附子理中湯(熱二,寒厥),溫胃湯(熱十二,溫中),三建湯(熱四二,陰寒厥逆),扶陽助胃湯(熱百十五,中寒),《保命》柴胡四物湯(補十二,虛勞)

2. 經義

《熱論》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生氣通天論》曰:因於暑,汗,煩則喘滿,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汗出而散。

《刺志論》曰: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金匱真言論》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陰陽應象大論》曰:夏傷於暑,秋必咳瘧。

3. 論證(共七條)

暑本夏月之熱病,然有中暑而病者,有因暑而致病者,此其病有不同,而總由於暑。故其為病,則有陰陽二證:曰陰暑,曰陽暑,治猶冰炭,不可不辨也。陰暑者,因暑而受寒者也。凡人之畏暑貪涼,不避寒氣,則或於深堂大廈,或於風地樹陰,或以乍熱乍寒之時,不謹衣被。以致寒邪襲於肌表,而病為發熱頭痛,無汗惡寒,身形拘急,肢體痠痛等證。

此以暑月受寒,故名陰暑,即傷寒也。惟宜溫散為主,當以傷寒法治之也。又有不慎口腹,過食生冷,以致寒涼傷臟,而為嘔吐、瀉痢、腹痛等證,此亦因暑受寒,但以寒邪在內,治宜溫中為主,是亦陰暑之屬也。陽暑者,乃因暑而受熱者也,在仲景即謂之中暍。凡以盛暑烈日之時,或於長途,或於田野,不辭勞苦,以致熱毒傷陰,而病為頭痛煩躁,肌體大熱,大渴大汗,脈浮氣喘,或無氣以動等證。此以暑月受熱,故名陽暑。

治宜察氣之虛實,火之微甚,或補或清,以固其氣。此與陰暑之治,大有不同,若或因暑之名,而不分表裡,不察陰陽,則誤人不淺矣。

一、陰暑證,或在於表,或在於里。惟富貴安逸之人多有之。總由恣情任性,不慎風寒所致也。陽暑證,惟辛苦勞役之人多有之。由乎觸冒暑熱,有勢所不容已也。然暑熱逼人者,畏而可避,可避則犯之者少;陰寒襲入者,快而莫知,莫知則犯之者多。故凡有病暑者,陽暑不多見,而陰暑居其八九。

今之人治暑者,但見發熱頭痛等證,則必曰此中暑也。而所用無非寒涼,其不達也亦甚矣。

一、傷寒之病,雖同為寒邪,而名有不同也。傷暑之名,雖可同為暑邪,而病有不同也。傷寒之名有不同者,在冬之寒,即謂之正傷寒;在春之溫,即謂之溫病;在夏之暑,即謂之暑病。是溫病、暑病。亦皆傷寒之別名耳。經曰:冬傷於寒,春必溫病。又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即此謂也。

傷暑之病有不同者,其因暑而感寒者,寒則傷形,即傷寒也;因暑而受熱者,熱則傷氣,即傷暑也。是內傷外感,俱有暑病之不同耳。經曰: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即此謂也。蓋氣盛身寒者,謂身受寒邪而氣無恙也,故曰傷寒。氣虛身熱者,謂身冒暑熱,而熱傷氣也,故曰傷暑。

此義人多不解,而謂傷寒者必身寒,則於理不通,而大昧經旨矣。

一、夏月盛暑之時,必令身有微汗,此養身之道,最得時宜者也。若必使快然無汗,則未免陰勝於陽,多致疾矣。觀之經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是言暑汗之勿宜止也。又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是言暑汗不出之為病也。此夏月之汗宜否,蓋可知矣。

一、夏月伏陰續論,在前第二卷《傳忠錄》中。

一、暑有八證:脈虛,自汗,身熱,背寒,面垢,煩渴,手足微冷,體重是也。凡治此者,宜調理元氣為主,清利次之。

一、中暑死者,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只宜以溫暖之物,護其臍中,徐徐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