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一入集 (4)
卷之一入集 (4)
1. 寒熱篇(七)
寒熱者,陰陽之化也。陰不足則陽乘之,其變為熱;陽不足則陰乘之,其變為寒。故陰勝則陽病,陰勝為寒也。陽勝則陰病,陽勝為熱也。熱極則生寒,因熱之甚也;寒極則生熱,因寒之甚也。陽虛則外寒,寒必傷陽也;陰虛則內熱,熱必傷陰也。陽盛則外熱,陽歸陽分也;陰盛則內寒,陰歸陰分也。
寒則傷形,形言表也;熱則傷氣,氣言里也。故火旺之時,陽有餘而熱病生;水旺之令,陽不足而寒病起。人事之病由於內,氣交之病由於外。寒熱之表裡當知,寒熱之虛實亦不可不辨。
一、熱在表者,為發熱頭痛,為丹腫斑黃,為揭去衣被,為諸痛瘡瘍。
一、熱在裡者,為瞀悶脹滿,為煩渴喘結,或氣急叫吼,或躁擾狂越。
一、熱在上者,為頭痛目赤,為喉瘡牙痛,為諸逆衝上,為喜冷舌黑。
一、熱在下者,為腰足腫痛,為二便秘澀,或熱痛遺精,或溲混便赤。
一、寒在表者,為憎寒,為身冷,為浮腫,為容顏青慘,為四肢寒厥。
一、寒在裡者,為冷咽腸鳴,為噁心嘔吐,為心腹疼痛,為惡寒喜熱。
一、寒在上者,為吞酸,為膈噎,為飲食不化,為噯腐脹噦。
一、寒在下者,為清濁不分,為鶩溏痛泄,為陽痿,為遺尿,為膝寒足冷。
一、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此表證之辨。若內熱之甚者,亦每多畏寒,此當以脈證參合察之。
一、真寒之脈,必遲弱無神;真熱之脈,必滑實有力。
一、陽臟之人多熱,陰臟之人多寒。陽臟者,必平生喜冷畏熱,即朝夕食冷,一無所病,此其陽之有餘也。陰臟者,一犯寒涼,則脾腎必傷,此其陽之不足也。第陽強者少,十惟二三;陽弱者多,十常五六。然恃強者多反病,畏弱者多安寧。若或見彼之強而忌我之弱,則與侏儒觀場,醜婦效顰者無異矣。
2. 寒熱真假篇(八)
寒熱有真假者,陰證似陽,陽證似陰也。蓋陰極反能躁熱,乃內寒而外熱,即真寒假熱也。陽極反能寒厥,乃內熱而外寒,即真熱假寒也。假熱者,最忌寒涼,假寒者,最忌溫熱。察此之法,當專以脈之虛實強弱為主。
一、假熱者,水極似火也。凡病傷寒,或患雜證,有其素稟虛寒,偶感邪氣而然者,有過於勞倦而致者,有過於酒色而致者,有過於七情而致者,有原非火證,以誤服寒涼而致者。凡真熱本發熱,而假熱亦發熱。其證則亦為面赤躁煩,亦為大便不通,小便赤澀,或為氣促,咽喉腫痛,或為發熱,脈見緊數等證。昧者見之,便認為熱,妄投寒涼,下咽必斃。
不知身雖有熱,而裡寒格陽,或虛陽不斂者,多有此證。但其內證,則口雖乾渴,必不喜冷,即喜冷者,飲亦不多,或大便不實,或先硬後溏,或小水清頻,或陰枯黃赤,或氣短懶言,或色黯神倦,或起倒如狂,而禁之則止,自與登高罵詈者不同,此虛狂也;或斑如蚊跡而淺紅細碎,自與紫赤熱極者不同,此假斑也。
凡假熱之脈,必沉細遲弱,或雖浮大緊數而無力無神,此乃熱在皮膚,寒在臟腑,所謂惡熱非熱,實陰證也。凡見此內頹內困等證,而但知攻邪,則無有不死。急當以四逆、八味、理陰煎、回陽飲之類,倍加附子填補真陽,以引火歸源,但使元氣漸復,則熱必退藏,而病自愈。所謂火就燥者,即此義也。
故凡見身熱脈數,按之不鼓擊者,此皆陰盛格陽,即非熱也。仲景治少陰證面赤者,以四逆湯加蔥白主之。東垣曰:面赤目赤,煩躁引飲,脈七八至,按之則散者,此無根之火也。以姜附湯加人參主之。《外臺秘要》曰:陰盛發躁,名曰陰躁,欲坐井中,宜以熱藥治之。
一、假寒者,火極似水也。凡傷寒熱甚,失於汗下,以致陽邪亢極,鬱伏於內,則邪自陽經傳入陰分,故為身熱發厥,神氣昏沉,或時畏寒,狀若陰證。凡真寒本畏寒,而假寒亦畏寒,此熱深厥亦深,熱極反兼寒化也。
大抵此證,必聲壯氣粗,形強有力,或唇焦舌黑,口渴飲冷,小便赤澀,大便秘結,或因多飲藥水,以致下痢純清水,而其中仍有燥糞,及矢氣極臭者,察其六脈必皆沉滑有力,此陽證也。凡內實者,宜三承氣湯擇而用之。潮熱者,以大柴胡湯解而下之。內不實者,以白虎湯之類清之。
若雜證之假寒者,亦或為畏寒,或為戰慄,此以熱極於內而寒侵於外,則寒熱之氣兩不相投,因而寒慄,此皆寒在皮膚,熱在骨髓,所謂惡寒非寒,明是熱證。但察其內證,則或為喜冷,或為便結,或小水之熱澀,或口臭而躁煩,察其脈必滑實有力。凡見此證,即當以涼膈、芩連之屬,助其陰而清其火,使內熱既除,則外寒自伏。
所謂水流濕者,亦此義也。故凡身寒厥冷,其脈滑數,按之鼓擊於指下者。此陽極似陰,即非寒也。
一、假寒誤服熱藥,假熱誤服寒藥等證,但以冷水少試之。假熱者,必不喜水,即有喜者,或服後見嘔,便當以溫熱藥解之。假寒者,必多喜水,或服後反快而無所逆者,便當以寒涼藥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