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一入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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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入集 (3)

1. 里證篇(五)

里證者,病之在內在臟也。凡病自內生,則或因七情,或因勞倦,或因飲食所傷,或為酒色所困,皆為里證。以此言之,實屬易見,第於內傷外感之間,疑似之際,若有不明,未免以表作里,以里作表,乃致大害。故當詳辨也。

一、身雖微熱,而濈濈汗出不止,及無身體痠疼拘急,而脈不緊數者,此熱非在表也。

一、證似外感,不惡寒,反惡熱,而絕無表證者,此熱盛於內也。

一、凡病表證,而小便清利者,知邪未入里也。

一、表證已具,而飲食如故,胸腹無礙者,病不及里也。若見嘔惡口苦,或心胸滿悶不食,乃表邪傳至胸中,漸入於裡也。若煩躁不眠,乾渴譫語,腹痛自利等證,皆邪入於裡也。若腹脹喘滿,大便結硬,潮熱斑黃,脈滑而實者,此正陽明胃腑裡實之證,可下之也。

一、七情內傷,過於喜者,傷心而氣散。心氣散者,收之養之。過於怒者,傷肝而氣逆,肝氣逆者,平之抑之。過於思者,傷脾而氣結,脾氣結者,溫之豁之。過於憂者,傷肺而氣沉,肺氣沉者,舒之舉之。過於恐者,傷腎而氣怯,腎氣怯者,安之壯之。

一、飲食內傷,氣滯而積者,脾之實也。宜消之逐之;不能運化者,脾之虛也。宜暖之助之。

一、酒濕傷陰,熱而煩滿者,濕熱為病也。清之泄之;酒濕傷陽,腹痛瀉利嘔惡者,寒濕之病也,溫之補之。

一、勞倦傷脾者,脾主四肢也。須補其中氣。

一、色欲傷腎而陽虛無火者,兼培其氣血;陰虛有火者,純補其真陰。

一、痰飲為患者,必有所本,求所從來,方為至治。若但治標,非良法也。詳具本條。

一、五臟受傷,本不易辨,但有諸中必形諸外,故肝病則目不能視而色青,心病則舌不能言而舌赤,脾病則口不知味而色黃,肺病則鼻不聞香臭而色白,腎病則耳不能聽而色黑。

2. 虛實篇(六)

虛實者,有餘不足也。有表裡之虛實,有氣血之虛實,有臟腑之虛實,有陰陽之虛實。凡外入之病多有餘,內出之病多不足。實言邪氣實則當瀉,虛言正氣虛則當補。凡欲察虛實者,為欲知根本之何如,攻補之宜否耳。夫疾病之實,固為可慮,而元氣之虛,慮尤甚焉。故凡診病者,必當先察元氣為主,而後求疾病。

若實而誤補,隨可解救,虛而誤攻,不可生矣。然總之虛實之要,莫逃乎脈。如脈之真有力真有神者,方是真實證,脈之似有力似有神者,便是假實證,矧脈之無力無神,以至全無力全無神者哉,臨證者萬毋忽此。

一、表實者,或為發熱,或為身痛,或為惡熱掀衣,或為惡寒鼓慄。寒束於表者無汗,火盛於表者有瘍。走注而紅痛者,知營衛之有熱;拘急而痠疼者,知經絡之有寒。

一、裡實者,或為脹為痛,或為痞為堅,或為閉為結,或為喘為滿,或懊憹不寧,或躁煩不眠,或氣血積聚,結滯腹中不散,或寒邪熱毒深留臟腑之間。

一、陽實者,為多熱惡熱。陰實者,為痛結而寒。氣實者,氣必喘促而聲色壯厲。血實者,血必凝聚而且痛且堅。

一、心實者,多火而多笑。肝實者,兩脅少腹多有疼痛,且復多怒。脾實者,為脹滿氣閉,或為身重。肺實者,多上焦氣逆,或為咳喘。腎實者,多下焦壅閉,或痛或脹,或熱見於二便。

一、表虛者,或為汗多,或為肉戰,或為怯寒,或為目暗羞明,或為耳聾眩運,或肢體多見麻木,或舉動不勝勞煩,或為毛槁而肌肉削,或為顏色憔悴而神氣索然。

一、裡虛者,為心怯心跳,為驚惶,為神魂之不寧,為津液之不足。或為飢不能食,或為渴不喜冷,或畏張目而視,或聞人聲而驚。上虛則飲食不能運化,或多嘔惡而氣虛中滿。下虛則二陰不能流利,或便尿失禁,肛門脫出,而泄瀉遺精。在婦人則為血枯經閉,及墮胎崩淋帶濁等證。

一、陽虛者,火虛也,為神氣不足,為眼黑頭眩,或多寒而畏寒。陰虛者,水虧也,為亡血失血,為戴陽,為骨蒸勞熱。氣虛者,聲音微而氣短似喘。血虛者,肌膚乾澀而筋脈拘攣。

一、心虛者,陽虛而多悲。肝虛者,目䀮䀮無所見,或陰縮筋攣而善恐。脾虛者,為四肢不用,或飲食不化,腹多痞滿而善憂。肺虛者,少氣息微,而皮毛燥澀。腎虛者,或為二陰不通,或為兩便失禁,或多遺泄,或腰脊不可俯仰,而骨酸痿厥。

一、諸痛之可按者為虛,拒按者為實。

一、脹滿之虛實。仲景曰: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腹滿時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夫減不足言者,以中滿之甚,無時或減,此實脹也,故當下之。腹滿時減者,以腹中本無實邪,所以有時或減。既減而腹滿如故者,以脾氣虛寒而然,所以當與溫藥,溫即兼言補也。

一、《內經》諸篇皆惓惓以神氣為言。夫神氣者,元氣也。元氣完固,則精神昌盛,無待言也。若元氣微虛,則神氣微去,元氣大虛,則神氣全去,神去則機息矣,可不畏哉。《脈要精微論》曰: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黑白,審長短。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氣奪也。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此神明之亂也。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也。水泉不止,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夫五臟者,身之強也;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垂,府將壞矣。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

膝者,腳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俯,骨將憊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得強則生,失強則死。此《內經》之言虛證也,當察其意。

一、虛者宜補,實者宜瀉,此易知也。而不知實中復有虛,虛中復有實,故每以至虛之病,反見盛勢,大實之病,反有羸狀,此不可不辨也。如病起七情,或飢飽勞倦,或酒色所傷,或先天不足,及其既病,則每多身熱便閉,戴陽脹滿,虛狂假斑等證,似為有餘之病,而其因實由不足,醫不察因,從而瀉之,必枉死矣。

又如外感之邪未除,而留伏於經絡,食飲之滯不消,而積聚於臟腑,或鬱結逆氣有不可散,或頑痰瘀血有所留藏,病久致羸,似乎不足,不知病本未除,還當治本。若誤用補,必益其病矣。此所謂無實實,無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附:華元化虛實大要論曰:病有臟虛臟實,腑虛腑實,上虛上實,下虛下實,狀各不同,宜深消息。腸鳴氣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無時,皮毛憔悴,肌肉皺皴,耳目昏塞,語聲破散,行步喘促,精神不收,此五臟之虛也。診其脈,舉指而滑,按之而微,看在何部,以斷其臟也。

又按之沉小微弱短澀軟濡,俱為臟虛也。飲食過多,大小便難,胸膈滿悶,肢節疼痛,身體沉重,頭目悶眩,唇口腫脹,咽喉閉塞,腸中氣急,皮肉不仁,暴生喘乏,偶作寒熱,瘡疽並起,悲喜時來,或自痿弱,或自高強,氣不舒暢,血不流通,此臟之實也。診其脈,舉按俱盛者,實也。

又長浮數疾洪緊弦大,俱曰實也。看在何經,而斷其臟也。頭疼目赤,皮熱骨寒,手足舒緩,血氣壅塞,丹瘤更生,咽喉腫痛,輕按之痛,重按之快,食飲如故,曰腑實也。診其脈,浮而實大者是也。皮膚搔癢,肌肉䐜脹,食飲不化,大便滑而不止,診其脈,輕手按之得滑,重手按之得平,此乃腑虛也。看在何經,而正其時也。

胸膈痞滿,頭目碎痛,飲食不下,腦項昏重,咽喉不利,涕唾稠黏,診其脈,左右寸口沉結實大者,上實也。頰赤心忪,舉動顫慄,語聲嘶嗄,唇焦口乾,喘乏無力,面少顏色,頤頷腫滿,診其左右寸脈弱而微者,上虛也。大小便難,飲食如故,腰腳沉重(當作酸重)。臍腹疼痛,診其左右尺中脈伏而澀者,下實也。

大小便難,飲食進退,腰腳沉重,如坐水中,行步艱難,氣上奔沖,夢寐危險,診其左右尺中脈滑而澀者,下虛也。病人脈微澀短小,俱屬下虛也。

一、本篇虛實證有未盡者,俱詳載虛損門,當互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