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一入集 (5)
卷之一入集 (5)
1. 十問篇(九)
一問寒熱二問汗,三問頭身四問便,五問飲食六問胸,七聾八渴俱當辨,九因脈色察陰陽,十從氣味章神見。見定雖然事不難,也須明哲毋招怨。
上十問者,乃診治之要領,臨證之首務也。明此十問,則六變具存,而萬病形情俱在吾目中矣。醫之為難,難在不識病本而施誤治耳。誤則殺人,天道可畏,不誤則濟人,陰德無窮。學者欲明是道,必須先察此要,以定意見,以為階梯,然後再採群書,廣其知識,又何誤焉?有能熟之胸中,運之掌上,非止為人,而為己不淺也,慎之寶之。
2. 一問寒熱
問寒熱者,問內外之寒熱,欲以辨其在表在裡也。人傷於寒則病為熱,故凡病身熱脈緊,頭疼體痛,拘急無汗,而且得於暫者,必外感也。蓋寒邪在經,所以頭痛身疼。邪閉皮毛,所以拘急發熱。若素日無疾,而忽見脈證若是者,多因外感。蓋寒邪非素所有,而突然若此,此表證也。若無表證而身熱不解,多屬內傷,然必有內證相應,合而察之,自得其真。
一、凡身熱經旬,或至月餘不解,亦有仍屬表證者。蓋因初感寒邪,身熱頭痛,醫不能辨,誤認為火,輒用寒涼,以致邪不能散,或雖經解散而藥未及病,以致留蓄在經。其病必外證多而里證少,此非里也,仍當解散。
一、凡內證發熱者,多屬陰虛,或因積熱,然必有內證相應,而其來也漸。蓋陰虛者必傷精,傷精者必連臟。故其在上而連肺者,必喘急咳嗽;在中而連脾者,或妨飲食,或生懊憹,或為躁煩焦渴;在下而連腎者,或精血遺淋,或二便失節,然必倏熱往來,時作時止,或氣怯聲微,是皆陰虛證也。
一、凡怒氣七情傷肝傷臟而為熱者,總屬真陰不足,所以邪火易熾,亦陰虛也。
一、凡勞倦傷脾而發熱者,以脾陰不足,故易於傷,傷則熱生於肌肉之分,亦陰虛也。
一、凡內傷積熱者,在癥痞必有形證,在血氣必有明徵,或九竅熱於上下,或臟腑熱於三焦。若果因實熱,凡火傷在形體而無涉於真元者,則其形氣聲色脈候自然壯麗,無弗有可據而察者,此當以實火治之。
一、凡寒證尤屬顯然,或外寒者,陽虧於表,或內寒者,火衰於中,諸如前證。但熱者多實,而虛熱者最不可誤;寒者多虛,而實寒者間亦有之。此寒熱之在表在裡,不可不辨也。
3. 二問汗
問汗者,亦以察表裡也。凡表邪盛者必無汗。而有汗者,邪隨汗去,已無表邪,此理之自然也。故有邪盡而汗者,身涼熱退,此邪去也。有邪在經而汗在皮毛者,此非真汗也。有得汗後,邪雖稍減,而未得盡全者。猶有餘邪,又不可因汗而必謂其無表邪也。須因脈證而詳察之。
一、凡溫暑等證,有因邪而作汗者,有雖汗而邪未去者,皆表證也。總之,表邪未除者,在外則連經,故頭身或有疼痛;在內則連臟,故胸膈或生躁煩。在表在裡,有證可憑,或緊或數,有脈可辨,須察其真假虛實,孰微孰甚而治之。
一、凡全非表證,則或有陽虛而汗者,須實其氣;陰虛而汗者,須益其精;火盛而汗者,涼之自愈;過飲而汗者,清之可寧。此汗證之有陰陽表裡,不可不察也。諸汗詳證載傷寒門。
4. 三問頭身
問其頭可察上下;問其身可察表裡。頭痛者,邪居陽分;身痛者,邪在諸經。前後左右,陰陽可辨,有熱無熱,內外可分,但屬表邪,可散之而愈也。
一、凡火盛於內為頭痛者,必有內應之證,或在喉口,或在耳目,別無身熱惡寒在表等候者,此熱盛於上,病在裡也。察在何經,宜清宜降,高者抑之,此之謂也。若用輕揚散劑,則火必上升,而痛愈甚矣。
一、凡陰虛頭痛者,舉發無時,是因酒色過度,或遇勞苦,或逢情欲,其發則甚。此為里證,或精或氣,非補不可也。
一、凡頭痛屬裡者,多因於火,此其常也。然亦有陰寒在上,陽虛不能上達而痛甚者,其證則惡寒嘔惡,六脈沉微,或兼弦細,諸治不效,余以桂、附、參、熟之類而愈之,是頭痛之有陽虛也。
一、凡雲頭風者,此世俗之混名,然必有所因,須求其本,辨而治之。
一、凡眩運者,或頭重者,可因之以辨虛實。凡病中眩運,多因清陽不升,上虛而然。如丹溪云:無痰不作運。殊非真確之論,但當兼形氣,分久暫以察之。觀《內經》曰: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其義可知。至於頭重,尤屬上虛,經曰:上氣不足,腦為之不滿,頭為之苦傾,此之謂也。
一、凡身痛之甚者,亦當察其表裡以辨寒熱。其若感寒作痛者,或上或下,原無定所,隨散而愈,此表邪也。若有定處,而別無表證,乃痛痹之屬,邪氣雖亦在經,此當以里證視之,但有寒熱之異耳。若因火盛者,或肌膚灼熱,或紅腫不消,或內生煩渴,必有熱證相應,治宜以清以寒。
若並無熱候而疼痛不止,多屬陰寒,以致血氣凝滯而然。經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必溫其經,使血氣流通,其邪自去矣。
一、凡勞損病劇而忽加身痛之甚者,此陰虛之極,不能滋養筋骨而然,營氣憊矣。無能為也。
5. 四問便
二便為一身之門戶,無論內傷外感,皆當察此,以辨其寒熱虛實。蓋前陰通膀胱之道,而其利與不利,熱與不熱,可察氣化之強弱,凡患傷寒而小水利者,以太陽之氣未劇,即吉兆也。後陰開大腸之門,而其通與不通,結與不結,可察陽明之實虛,凡大便熱結而腹中堅滿者,方屬有餘,通之可也。若新近得解而不甚乾結,或旬日不解而全無脹意者,便非陽明實邪。
觀仲景曰:大便先硬後溏者不可攻。可見後溏者,雖有先硬,已非實熱,矧夫純溏而連日得後者,又可知也。若非真有堅燥痞滿等證,則原非實邪,其不可攻也明矣。
一、凡小便,人但見其黃,便謂是火,而不知人逢勞倦,小水即黃;焦思多慮,小水亦黃;瀉痢不期,小水亦黃;酒色傷陰,小水亦黃。使非有或淋或痛,熱證相兼,不可因黃便謂之火,余見逼枯汁而斃人者多矣。經曰: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義可知也。若小水清利者,知里邪之未甚,而病亦不在氣分,以津液由於氣化,氣病則小水不利也。
小水漸利,則氣化可知,最為吉兆。
一、大便通水穀之海,腸胃之門戶也。小便通血氣之海,衝任水道之門戶也。二便皆主於腎,本為元氣之關,必真見實邪,方可議通議下,否則最宜詳慎,不可誤攻。使非真實而妄逐之,導去元氣,則邪之在表者反乘虛而深陷,病因內困者必由泄而愈虧。所以凡病不足,慎勿強通。
最喜者小便得氣而自化,大便彌固者彌良。營衛既調,自將通達,即大腸秘結旬余,何慮之有?若滑泄不守,乃非虛弱者所宜,當首先為之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