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七須集 (9)
卷之七須集 (9)
1. 論汗(十四)
一、各經表證,凡有汗出不徹者,皆未足言汗。蓋邪未盡去,其人必身熱不退,而仍覺躁煩,或四體痠疼,坐臥有不安者,以汗出不徹故也。何從知之?但診其脈緊不退,及熱時乾燥無汗者,即其證也,仍宜汗之。如果汗透而熱仍不退,或汗後身熱愈甚者,是即所謂陰陽交,魂魄離,大凶之兆也。
一、凡汗之不徹者,其故有三:如邪在經絡筋骨,而汗出皮毛者,此邪深汗淺,衛解而營不解,一不徹也;或以十分之邪,而去五分之汗,此邪重汗輕,二不徹也;或寒邪方去,猶未清楚,遽起露風,而因虛復感,此新舊相踵,三不徹也。凡遇此者,當辨其詳,而因微甚以再汗之。
一、凡既愈復熱者,其故有四:或以邪氣方散,胃氣未清,因而過食者,是為食復,此其一也;或以表邪方解,原不甚虛,有過慎者,輒加溫補,是誤補而復,此其二也。若此二者,所謂食入於陰,長氣於陽,以致胃氣復閉,陽邪復聚而然,表邪既復,仍宜汗也。又或有以新病方瘳,不能調攝,或勞傷脾陰,因而復熱者,是名勞復,此其三也;或不慎房室,因而再感者,是名女勞復,此其四也。
若此二者,所謂陰虛者陽必湊之而然,此則或從補,或從汗,當因變制宜,權其緩急,而治分虛實也。
《論》曰:傷寒瘥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宜汗解之。脈沉實者,宜下解之。
一、取汗之法,當取於自然,不宜急暴,但服以湯劑,蓋令溫暖,使得津津微汗,稍令久之,則手足俱周,遍身通達,邪無不散矣。若一時逼之,致使如淋如洗,則急遽間衛氣已達,而營氣未周,反有不到之處,且恐大傷元氣,非善法也。余嘗見有子病者,其父母愛惜之甚,欲其速愈,且當溫暖之令,覆以重被,猶恐不足,而以身壓其上,子因熱極呼叫,其父母曰:猶未也,須再出些方好。及許久放起,竟致亡陽而斃之。
是但知汗出何妨,而不知汗之殺人,此強發之鑑也。又有邪本不甚,或挾虛、年衰感邪等證,醫不能察,但知表證宜解,而發散太過;或誤散無效,而屢散不已,因而即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氣雖去,遂致胃氣大傷,不能飲食,而羸憊不振者有之,此過汗之戒也。凡發汗太過,一時將致亡陽,或身寒而慄,或氣脫昏沉等候,速宜煎獨參湯一兩許飲之,或甚者以四味回陽飲速為挽回,庶可保全,否則恐致不救。
一、脈有忌汗者,如《傷寒論》曰: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裡,不可汗。汗亡津液,必大便難而譫語。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以亡陽故也。
白話文:
一、各種經絡的表證,只要有汗出不徹底的情況,都不能算是真正發汗。因為邪氣沒有完全去除,病人一定會持續發熱,仍然會感到煩躁不安,或者四肢痠痛,坐立難安,這些都是因為汗出不徹底的緣故。要如何判斷呢?只要診斷到脈搏仍然緊繃沒有鬆緩,以及發熱時身體乾燥不出汗,就是這種情況,仍然需要發汗治療。如果汗出透徹了,但發熱仍然不退,或者發汗後身體反而更熱,這就是所謂的陰陽交錯、魂魄離散的危險徵兆。
二、凡是發汗不徹底的原因,大致有三種:像是邪氣侵入經絡筋骨深處,但發汗只在皮膚表面,這是邪氣深而汗出淺,衛氣的防禦解除了,但營氣卻沒有解除,這是第一種不徹底;又或者有十分的邪氣,卻只發了五分的汗,這是邪氣重而汗出輕,是第二種不徹底;或者寒邪剛要消退,還沒有完全清除,就馬上受風寒,因為身體虛弱又再次感染,這是新舊病接連發生,是第三種不徹底。凡是遇到這些情況,應該仔細分辨清楚,根據病情輕重,再次發汗治療。
三、凡是病癒後又發熱的,原因大致有四種:有的是因為邪氣剛散去,腸胃功能還沒完全恢復,就吃太多東西,這是飲食引起的復發,是第一種;有的是因為表證剛要解除,原本身體不虛弱,卻過度謹慎,反而進補溫熱藥物,這是錯誤進補導致復發,是第二種。這兩種情況,就像是食物進入陰氣,助長陽氣,導致腸胃功能再次閉塞,陽邪再次聚集,表證復發,仍然需要發汗治療。另外,有的是因為剛病癒,不注意調養,或者因為勞累損傷脾陰,導致復發,這是勞累引起的復發,是第三種;還有的是因為不節制性生活,導致再次感染,這是因為性生活勞累引起的復發,是第四種。
這兩種情況,就像是陰虛的人陽氣會湊上來而導致復發,這就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有的需要用補法,有的需要用汗法,應該權衡輕重緩急,根據虛實情況來治療。
《論》說:傷寒病癒後,又發熱的,可以用小柴胡湯來治療。脈搏浮的,適合用發汗的方法來解除。脈搏沉而實的,適合用攻下的方法來解除。
四、發汗的方法,應該順其自然,不應該過於急躁。只要服用湯藥,保持身體溫暖,使身體微微出汗,稍過一段時間,汗液就會遍及手足,全身通暢,邪氣自然散去。如果一時之間強迫發汗,讓汗像下雨一樣,雖然很快就使衛氣到達,但營氣卻無法周全,反而會有不到之處,而且會大傷元氣,不是好的方法。我曾經看過有孩子生病,父母非常愛惜,想要讓他快點好起來,於是讓他待在溫暖的地方,蓋上厚厚的被子,還怕不夠,用身體壓在他身上,孩子因為太熱而呼叫,父母卻說:還沒好,還要再多出點汗才行。等了許久才讓他起來,結果卻因為虛脫而死亡。
這是只知道發汗沒有壞處,卻不知道發汗也會導致死亡,這是強行發汗的鑑戒。還有邪氣原本不嚴重,或者是身體虛弱、年老體衰感染邪氣等情況,醫生沒有仔細診斷,只知道表證需要解除,就過度發散;或者錯誤發散沒有效果,卻一直不停發散,因而受到傷害的也有;或者邪氣雖然散去,卻導致腸胃功能大傷,不能飲食,身體虛弱的也有,這是過度發汗的警告。凡是發汗過度,一時之間會導致虛脫,或者身體發冷顫抖,或者氣息虛弱昏迷,應該趕緊煎服一兩左右的獨參湯,或者嚴重的用四味回陽飲來快速挽救,或許還能保住性命,否則恐怕會不治身亡。
五、脈象有不適合發汗的情況,例如《傷寒論》說:太陽病,發熱怕冷,發熱多而怕冷少,脈搏微弱的,這是身體陽氣不足,不能發汗。弦脈代表陽氣運行,微脈代表陰寒,這是上實下虛,身體想得到溫補。微弦脈是虛弱的表現,不能發汗,發汗會導致寒顫,無法自行恢復。傷寒四五天,脈搏沉而氣喘胸悶,脈沉代表邪氣在體內,不能發汗。發汗會消耗津液,一定會導致大便困難,甚至胡言亂語。少陰病,脈搏微弱,不能發汗,因為會耗損陽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