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一從集·雜證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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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一從集·雜證謨 (3)

1. 論治血氣(共二條)

凡非風口眼歪斜,半身不遂,及四肢無力,掉搖拘攣之屬,皆筋骨之病也。夫肝主筋,腎主骨,肝藏血,腎藏精。精血虧損,不能滋養百骸,故筋有緩急之病,骨有痿弱之病,總由精血敗傷而然。即如樹木之衰,一枝津液不到,即一枝枯槁,人之偏廢亦猶是也。經曰:足得血而能步,掌得血而能握。

今其偏廢如此,豈非血氣衰敗之故乎?臨川陳先生曰:醫風先醫血,血行風自滅。蓋謂肝邪之見,本由肝血之虛,肝血虛則燥氣乘之,而木從金化,風必隨之,故治此者,只當養血以除燥,則真陰復而假風自散矣。若用風藥,則風能勝濕,血必愈燥,大非宜也。

一、偏枯拘急痿弱之類,本由陰虛,言之詳矣。然血氣本不相離,故陰中有氣,陰中亦有血。何以辨之?夫血非氣不行,氣非血不化。凡血中無氣,則病為縱緩廢弛;氣中無血,則病為抽掣拘攣。何也?蓋氣主動,無氣則不能動,不能動則不能舉矣;血主靜,無血則不能靜,不能靜則不能舒矣。故筋緩者,當責其無氣;筋急者,當責其無血。

無血者宜三陰煎,或大營煎小營煎之類主之。無氣者宜五福飲四君子湯十全大補湯之類主之。其與痿證之不動,痛風之不靜者,義稍不同,詳列本門。

2. 非風諸證治法(共十二條)

凡非風證未有不因表裡俱虛而病者也,外病者病在經。內病者,病在臟。治此之法,只當以培補元氣為主。若無兼證,亦不宜攻補兼施,徒致無益。蓋其形體之壞,神志之亂,皆根本傷敗之病,何邪之有?能復其元,則庶乎可望其愈。

一、初病卒倒,危急不醒,但察其有無死證。如無死證,而形氣不脫,又無痰氣,但扶定掐其人中,自當漸醒,或以白湯、薑湯徐徐灌之,亦可待其甦醒,然後察證治之。若無痰無氣,而息微色白,脈弱暴脫者,急以獨參湯或淡薑湯灌之俱可。若其有痰甚者,以前治痰法吐之;其痰不甚,或以白湯調抱龍丸一丸,以暫開其痰。

無痰聲者不可用。若因氣厥昏沉而氣壅喘滿,氣閉不醒者,則用淡薑湯調蘇合丸一丸,以暫開其氣。若氣不壅滿者不可用。其有久之不醒,或牙關不能開者,則以半夏或牙皂、細辛之類為末,少許吹入鼻中。有嚏者可治,無嚏者不可治;或以皂莢為末,捻紙燒煙衝入鼻中亦可。

一、人於中年之後,多有此證,其衰可知。經云:人年四十而陰氣自半,正以陰虛為言也。夫人生於陽而根於陰,根本衰則人必病,根本敗則人必危矣。所謂根本者,即真陰也。人知陰虛惟一,而不知陰虛有二:如陰中之水虛,則多熱多燥,而病在精血;陰中之火虛,則多寒多滯,而病在神氣。若水火俱傷,則形神俱弊,難為力矣。

火虛者,宜大補元煎右歸飲右歸丸八味地黃丸之類主之,庶可以益火之源;水虛者,宜左歸飲左歸丸六味地黃丸之類主之,庶可以壯水之主。若氣血俱虛,速宜以大補元煎之類,悉力挽回,庶可療也。凡多熱多火者忌辛溫,及參朮薑桂之類,皆不宜輕用;多寒多濕者忌清涼,如生地、芍藥、麥冬、石斛之類,皆非所宜。

若氣虛卒倒,別無痰火氣實等證,而或者妄言中風,遽用牛黃丸、蘇合丸之類再散其氣,則不可救矣。

一、非風有火盛而病者,即陽證也。火甚者,宜專治其火,以徙薪飲抽薪飲白虎湯之類酌而用之。火微者,宜兼補其陰,以一陰煎二陰煎、或加減一陰煎之類主之。凡治火之法,但使火去六七,即當調治其本。然陽盛者陰必病,故治熱必從血分。甚者用苦寒,微者用甘涼,欲其從乎陰也。

一、非風有寒盛而病者,即陰證也,專宜益火。寒微者,宜溫胃飲、八味地黃丸之類主之。寒甚者宜右歸飲、回陽飲、理中湯四逆湯之類主之。然寒勝者陽必病,故治寒之法,必從氣分而從乎陽也。如陽脫寒甚者,仍宜灸關元、氣海、神闕,以回其陽氣。

一、非風眩運,掉搖惑亂者,總由氣虛於上而然。經曰:上氣不足,腦為之不滿,頭為之苦傾,目為之苦眩。又曰:上虛則眩,此明訓也。凡微覺此證,即當以五福飲之類培其中氣;虛甚者,即宜用大補元煎,或十全大補湯之類治之。否則,卒倒之漸所由至也。丹溪曰:無痰不作運。豈眩運者必皆痰證耶?此言最為不妥,別有詳義,見眩運門。

一、非風麻木不仁等證,因其血氣不至,所以不知痛癢。蓋氣虛則麻,血虛則木,麻木不已,則偏枯痿廢漸至日增,此魄虛之候也。經曰:痱之為病,身無痛者,四肢不收,智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此即其類,而但有微甚之辨耳。又經曰: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

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亦此類也。故凡遇此證,只宜培養血氣,勿得誤認為痰。

一、夏月卒倒,忽患非風抽搐等證,此火剋金,熱傷氣而然。即今人之所謂暑風也。氣虛者宜用參耆,或十味香薷飲亦可。若水不制火而多煩渴者,宜生脈散,或人參竹葉石膏湯。若火獨盛者,宜瓜水綠豆飲,或用芩連之屬,暫解其熱。若單由傷氣而無火者,宜獨參湯,或四君子湯

若伏陰在內,而陽虛氣脫者,必用附子理中湯,或六味回陽飲之類,放膽用之。勿謂夏月忌溫熱,此不達之言也。

一、肥人多有非風之證,以肥人多氣虛也。何以肥人反多氣虛?蓋人之形體,骨為君也,肉為臣也。肥人者,柔勝於剛,陰勝於陽者也。且肉以血成,總皆陰類,故肥人多有氣虛之證。然肥人多濕多滯,故氣道多有不利。若果痰氣壅滯,則不得不先為清利,宜於前治痰之法隨宜暫用。若無痰而氣脫卒倒者,必宜四君、六君、或十全大補湯、大補元煎之類主之。

一、非風煩熱自汗,小水不利者,不可以藥利之。蓋津液外泄,小水必少,若再用滲利,則陰水愈竭,無以制火,而躁煩益甚,但使熱退汗止,則小水自利也。況自汗者多屬陽明之證,亦忌利小便。宜生脈散、一陰煎之類主之,火甚者,宜加減一陰煎。

一、非風遺尿者,由腎氣之虛脫也,最為危證。宜參、耆、歸、術之類補之是矣。然必命門火衰,所以不能收攝,其有甚者,非加桂附,終無濟也。

一、屍厥、酒厥、痰厥、氣厥、血厥之屬,今人皆謂之中風,而不知總屬非風也,俱詳後厥逆本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