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一入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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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入集 (1)

1. 明理(一)

萬事不能外乎理,而醫之於理為尤切。散之則理為萬象,會之則理歸一心。夫醫者,一心也;病者,萬象也。舉萬病之多,則醫道誠難,然而萬病之病,不過各得一病耳。譬之北極者,醫之一心也;萬星者,病之萬象也。欲以北極而對萬星,則不勝其對。以北極而對一星,則自有一線之直。

彼此相照,何得有差?故醫之臨證,必期以我之一心,洞病者之一本。以我之一,對彼之一,既得一真,萬疑俱釋,豈不甚易?一也者,理而已矣。苟吾心之理明,則陰者自陰,陽者自陽,焉能相混?陰陽既明,則表與里對,虛與實對,寒與熱對,明此六變,明此陰陽,則天下之病固不能出此八者。是編也,列門為八,列方亦為八。

蓋古有兵法之八門,予有醫家之八陣。一而八之,所以神變化,八而一之,所以溯淵源。故予於此錄,首言明理,以統陰陽諸論,詳中求備,用帥八門。夫兵系興亡,醫司性命,執中心學,孰先乎此?是即曰傳中可也,曰傳心亦可也。然傳中傳心,總無非為斯人斯世之謀耳,故覆命為傳忠錄。

2. 陰陽篇(二)

凡診病施治,必須先審陰陽,乃為醫道之綱領。陰陽無謬,治焉有差?醫道雖繁,而可以一言蔽之者,曰陰陽而已。故證有陰陽,脈有陰陽,藥有陰陽。以證而言,則表為陽,里為陰;熱為陽,寒為陰;上為陽,下為陰;氣為陽,血為陰;動為陽,靜為陰;多言者為陽,無聲者為陰;喜明者為陽,欲暗者為陰。陽微者不能呼,陰微者不能吸;陽病者不能俯,陰病者不能仰。

以脈而言,則浮大滑數之類,皆陽也;沉微細澀之類,皆陰也。以藥而言,則升散者為陽,斂降者為陰;辛熱者為陽,苦寒者為陰;行氣分者為陽,行血分者為陰;性動而走者為陽,性靜而守者為陰。此皆醫中之大法。至於陰中復有陽,陽中復有靜,疑似之間,辨須的確。此而不識,極易差訛,是又最為緊要,然總不離於前之數者。

但兩氣相兼,則此少彼多,其中便有變化,一皆以理測之,自有顯然可見者。若陽有餘而更施陽治,則陽愈熾而陰愈消;陽不足而更用陰方,則陰愈盛而陽斯滅矣。設能明徹陰陽,則醫理雖玄,思過半矣。

一、道產陰陽,原同一氣。火為水之主,水即火之源,水火原不相離也。何以見之?如水為陰,火為陽,象分冰炭。何謂同源?蓋火性本熱,使火中無水,其熱必極,熱極則亡陰,而萬物焦枯矣。水性本寒,使水中無火,其寒必極,寒極則亡陽,而萬物寂滅矣。此水火之氣,果可呼吸相離乎?其在人身,是即元陰元陽,所謂先天之元氣也。

欲得先天,當思根柢。命門為受生之竅,為水火之家,此即先天之北闕也。舍此他求,如涉海問津矣。學者宜識之。

一、凡人之陰陽,但知以氣血、臟腑、寒熱為言,此特後天有形之陰陽耳。至若先天無形之陰陽,則陽曰元陽,陰曰元陰。元陽者,即無形之火,以生以化,神機是也。性命系之,故亦曰元氣。元陰者,即無形之水,以長以立,天癸是也。強弱系之,故亦曰元精。元精元氣者,即化生精氣之元神也。

生氣通天,惟賴乎此。經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即為之謂。今之人,多以後天勞欲戕及先天,今之醫,只知有形邪氣,不知無形元氣。夫有形者,跡也,盛衰昭著,體認無難;無形者,神也,變幻倏忽,挽回非易。故經曰:粗守形,上守神。嗟呼!又安得有通神明而見無形者,與之共談斯道哉。

一、天地陰陽之道,本貴和平,則氣令調而萬物生,此造化生成之理也。然陽為生之本,陰實死之基。故道家曰:分陰未盡則不仙,分陽未盡則不死。華元化曰:得其陽者生,得其陰者死。故凡欲保生重命者,尤當愛惜陽氣,此即以生以化之元神,不可忽也。曩自劉河間出,以暑火立論,專用寒涼,伐此陽氣,其害已甚。

賴東垣先生論脾胃之火必須溫養,然尚未能盡斥一偏之謬,而丹溪復出,又立陰虛火動之論,制補陰、大補等丸,俱以黃柏知母為君,寒涼之弊又復盛行。夫先受其害者,既去而不返。後習而用者,猶迷而不悟。嗟乎!法高一尺,魔高一丈,若二子者,謂非軒歧之魔乎?余深悼之,故直削於此,實冀夫盡洗積陋,以蘇生命之厄,誠不得不然也。觀者其諒之、察之,勿以誹謗先輩為責也。

幸甚!

一、陰陽虛實。經曰: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

一、經曰: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此言表邪之實也。又曰: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此言陽氣之虛也。仲景曰:發熱惡寒發於陽,無熱惡寒發於陰。又曰:極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此與經旨義相上下。

一、經曰:陰盛則陽病,陽盛則陰病。陽勝則熱,陰盛則寒。

一、陰根於陽,陽根於陰。凡病有不可正治者,當從陽以引陰,從陰以引陽,各求其屬而衰之。如求汗於血,生氣於精,從陽引陰也。又如引火歸源,納氣歸腎,從陰引陽也。此即水中取火,火中取水之義。

一、陰之病也,來亦緩而去亦緩;陽之病也,來亦速而去亦速。陽生於熱,熱則舒緩;陰生於寒,寒則拳急。寒邪中於下,熱邪中於上,飲食之邪中於中。

一、考之《中藏經》曰:陽病則旦靜,陰病則夜寧;陽虛則暮亂,陰虛則朝爭。蓋陽虛喜陽助,所以朝輕而暮重;陰虛喜陰助,所以朝重而暮輕。此言陰陽之虛也。若實邪之候,則與此相反。凡陽邪盛者,必朝重暮輕;陰邪盛者,必朝輕暮重。此陽逢陽王,陰得陰強也。其有或晝或夜,時作時止,不時而動者,以正氣不能主持,則陰陽盛負,交相錯亂,當以培養正氣為主,則陰陽將自和矣。但或水或火,宜因虛實以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