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七須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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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七須集 (9)

1. 論今時皆合病並病(二十五)

余究心傷寒已久,初見合病並病之說,殊有不明,而今始悉之。夫所謂合病者,乃二陽、三陽同病,病之相合者也。並病者,如太陽先病不解,又併入陽明、少陽之類也。觀仲景曰: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

按此云轉屬陽明,則自太陽而來可知也,云太陽病證不罷,則二經皆病可知也。凡並病者,由淺而深,由此而彼,勢使之必然也。此合病並病之義,而不知者皆以此為罕見之證,又豈知今時之病,則皆合病並病耳。

何以見之?蓋自余臨證以來,凡診傷寒,初未見有單經挨次相傳者,亦未見有表證悉罷,止存里證者,若欲依經如式求證,則未見有如式之病,而方治可相符者,所以令人致疑,愈難下手,是不知合病並病之義耳。今列其大略如下:

一、合病者,乃兩經三經同病也。如初起發熱惡寒頭痛者,此太陽之證,而更兼不眠,即太陽陽明合病也;若兼嘔惡,即太陽少陽合病也。若發熱不眠,嘔惡者,即陽明少陽合病也。若三者俱全,便是三陽合病。三陽合病者,其病必甚。

一、三陽與三陰本無合病,蓋三陽為表,三陰為里,若表裡同病,即兩感也。故凡有陰陽俱病者,必以漸相傳而至,皆並病耳,此亦勢所必至,非合病、兩感之謂。

一、並病與合病不同,合病者,彼此齊病也;並病者,一經先病,然後漸及他經而皆病也。如太陽先病,發熱頭痛,而後見目痛、鼻乾不眠等證者,此太陽並於陽明也:或後見耳聾脅痛,嘔而口苦等證者,此太陽並於少陽也;或後見腹滿嗌乾等證者,此太陽並於太陰也;或後見舌乾口燥等證者,此太陽並於少陰也;或後見煩滿囊縮等證者,此太陽並於厥陰也。若陽明並於三陰者,必鼻乾不眠,而兼三陰之證。

少陽並於三陰者,必耳聾嘔苦,而兼三陰之證。陰證雖見於里,而陽證仍留於表,故謂之並。凡患傷寒,而始終熱有不退者,皆表邪之未解耳,但得正汗一透,則表裡皆愈,豈非陰陽相併之病乎。今之傷寒率多並病,若明此理,則自有頭緒矣。治此之法,凡並病在三陽者,自當解三陽之表,如邪在太陽者,當知為陽中之表,治宜輕清;邪在陽明者,當知為陽中之裡,治宜厚重;邪在少陽者,當知為陽中之樞,治宜和解。此雖解表之大法,然余仍有心法,詳載《新方八略》中。

故或宜溫散,或宜涼散,或宜平散,或宜補中而散,是又於陰陽交錯之理,有不可不參合而酌用者,皆治表之法也。至於病入三陰,本為在裡,如太陰為陰中之陽,治宜微溫;少陰為陰中之樞,治宜半溫;厥陰為陰中之陰,治宜大溫,此陰證之治略也。然病雖在陰,而有兼三陽之並病者,或其邪熱已甚,則自宜清火;或其表尚未解,則仍當散邪,蓋邪自外入,則外為病本,拔去其本,則里病自無不愈者,此所以解表即能和中也。

若表邪不甚,而里證為急,又當先救其里,蓋表裡之氣,本自相關,惟表不解,所以里病日增,惟里不和,所以表邪不散,此所以治里亦能解表也。但宜表宜里,或此或彼之間,則自有緩急先後一定不易之道,而非可以疑似出入者,要在乎知病之藪,而獨見其必勝之機耳,此又陰陽並病之治略也。惟是病既在陰,必關於臟,臟氣為人之根本,而死生系之。

故凡診陰證者,必當細察其虛實,而補瀉寒熱,弗至倒施,則今時之治要,莫切乎此矣。

白話文:

我研究傷寒病很久了,最初看到合病和並病的說法,覺得很不明白,現在才完全理解。所謂的合病,指的是兩個或三個陽經同時生病,這些病症互相結合在一起。而並病,則是像太陽經先得病沒有好,又進一步併入了陽明經、少陽經之類的狀況。觀察《傷寒論》中的記載說:「兩個陽經同時生病,太陽經剛開始生病的時候,就發汗,但汗沒有徹底發出來,於是就轉到陽明經去了。如果太陽經的病症還沒有解除,就不能用瀉下的方法。」

這裡說「轉到陽明經」,就知道這病是從太陽經來的;說「太陽經的病症還沒有解除」,就知道是兩個經絡都生病了。凡是並病,都是從淺到深,從這裡到那裡,形勢使它必然這樣發展。這就是合病和並病的意思。不了解的人都認為這種病症很少見,卻不知道現在的病,幾乎都是合病或並病。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自從我開始看病以來,凡是診斷傷寒,從來沒有見過單一經絡按順序傳染的,也沒有見過表證完全消失,只剩下里證的。如果想要按照經絡的規矩去尋找病證,就找不到符合規矩的病,也沒有可以對應的方子來治療。這就讓人感到疑惑,越來越難以下手,這是因為不了解合病和並病的道理。現在我把大致的情況列舉如下:

一、合病,指的是兩個或三個經絡同時生病。比如剛開始發燒、怕冷、頭痛,這是太陽經的病症,如果同時還睡不著,那就是太陽經和陽明經合併生病;如果同時還想吐,那就是太陽經和少陽經合併生病;如果發燒、睡不著、想吐都有,那就是陽明經和少陽經合併生病;如果這三種症狀都有,那就是三陽經同時生病,三陽經同時生病,病情一定會很嚴重。

一、三陽經和三陰經本來不會同時生病。因為三陽經在表,三陰經在裡,如果表裡同時生病,那就是兩感病。所以凡是有陰經和陽經同時生病的,一定是由於病情逐漸傳染而導致的,都是屬於並病。這也是形勢所必然導致的,並不是合病或兩感。

一、並病和合病不同。合病是幾個經絡同時生病,並病是一個經絡先得病,然後逐漸影響到其他經絡,導致多個經絡都生病。比如太陽經先得病,發燒頭痛,然後出現眼睛痛、鼻子乾燥、睡不著等症狀,這是太陽經並入陽明經;或者後來出現耳鳴、脅痛、想吐、口苦等症狀,這是太陽經並入少陽經;或者後來出現腹脹、咽喉乾燥等症狀,這是太陽經並入太陰經;或者後來出現舌頭乾燥、口渴等症狀,這是太陽經並入少陰經;或者後來出現煩躁、陰囊收縮等症狀,這是太陽經並入厥陰經。如果是陽明經並入三陰經,一定會有鼻子乾燥、睡不著,同時兼有三陰經的症狀。如果是少陽經並入三陰經,一定會有耳鳴、想吐、口苦,同時兼有三陰經的症狀。陰經的症狀雖然表現在裡,但陽經的症狀仍然留在表,所以稱之為並病。凡是得了傷寒,一直發熱不退的,都是因為表邪沒有解除。只要能讓身體出汗,徹底發汗,表裡之病都能痊癒,這不就是陰經和陽經相互合併的病症嗎?現在的傷寒大多是並病,如果明白這個道理,就有了治療的頭緒。治療這種病的方法是,凡是並病在三陽經的,就應該解除三陽經的表邪。如果邪氣在太陽經,要知道是陽經中的表,治療應該用輕清的方法;如果邪氣在陽明經,要知道是陽經中的裡,治療應該用厚重的方法;如果邪氣在少陽經,要知道是陽經中的樞紐,治療應該用和解的方法。這雖然是解除表邪的大法,但我還有更深入的經驗,詳細記載在《新方八略》中。

因此,有時應該用溫散的方法,有時應該用涼散的方法,有時應該用平散的方法,有時應該用補中而散的方法。這是又在陰陽交錯的道理上,必須參合考慮而斟酌使用的方法,這些都是治療表邪的方法。至於病進入三陰經,本來是在裡,比如太陰經是陰經中的陽,治療應該用微溫的方法;少陰經是陰經中的樞紐,治療應該用半溫的方法;厥陰經是陰經中的陰,治療應該用大溫的方法。這是治療陰證的大概方法。但是病雖然在陰經,卻有兼併三陽經的並病,或者邪熱已經很嚴重,就應該清火;或者表邪還沒有解除,就仍然應該散邪。因為邪氣是從外進入的,所以外為病根,拔除病根,裡面的病自然會痊癒。這就是為什麼解除表邪也能夠調和內部的道理。

如果表邪不嚴重,而裡證比較緊急,又應該先治療裡面的病。因為表面的氣和裡面的氣,本來是互相聯繫的。如果表邪不解除,裡面的病就會日益加重;如果裡面的氣不調和,表面的邪氣就不會消散。所以治療裡面的病也能夠解除表邪。但是,是應該治療表,還是應該治療裡,或是先治療這個,還是先治療那個,這裡面有一定不變的規矩,並不是可以隨意決定的。關鍵在於了解疾病的根本,並且獨具慧眼,找到必然取勝的時機。這又是陰陽並病的治療方法的大概。只是病既然在陰經,一定會影響到內臟。內臟之氣是人的根本,生死都繫於此。

所以,凡是診斷陰證的人,必須要仔細觀察虛實,用補、瀉、寒、熱的方法時,不要用反了。這才是現在最重要的治療原則。

2. 治法(二十六)

凡治傷寒,不必拘於日數,但見表證,即當治表,但見里證,即當治里,因證辨經,隨經施治,乃為良法。若表邪未解,即日數雖多,但有表證而脈見緊數者,仍當解散,不可攻裡也。若表邪已輕,即日數雖少,但有里證而脈見沉實者,即當攻裡,不可發表也。然此二者,一曰發表,一曰攻裡,皆以邪實者為言也。

其有脈氣不足,形氣不足者,則不可言發言攻,而當從乎補矣。但補有輕重,或宜兼補,或宜全補,則在乎明而慧者之用之如法耳。

一、傷寒但見發熱惡寒,脈緊數,無汗,頭項痛,腰脊強,或肢體痠軟者,便是表證,不拘日數多寡,即當解散,但於陰陽虛實,不可不預辨也,而於後開汗散方中擇宜用之。

一、傷寒但見往來寒熱,脅痛,口苦而嘔,或漸覺耳聾,脈見弦數者,即少陽經半表半裡之證,治宜和解,以新方諸柴胡飲,及小柴胡湯之類,酌宜用之。然少陽之治有三禁,曰不可汗、吐、下也。

一、傷寒如頭痛、發熱、惡寒表證之類悉除,反見怕熱,躁渴譫語,揭去衣被,揚手擲足,斑黃髮狂,或潮熱自汗,大便不通,小便短赤,或胸腹脹滿疼痛,或上氣喘促,脈實有力者,即是傳裡之熱證,不拘日數多少,即當清裡。如果實邪內結,不得宣通,此必大為滌盪,庶使里通而表亦通也。

然必其胸腹脹滿,腸胃燥結,而大滿大實堅者,乃可攻之。故法曰:痞滿燥實堅,五者具而後可下。又曰:下不嫌遲。蓋恐內不實而誤攻之,則必致不救矣。

一、凡治傷寒,如時寒火衰,內無熱邪而表不解者,宜以辛溫熱劑散之;時熱火盛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涼劑散之;時氣皆平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平劑散之,此解散之要法也。蓋人在氣交之中,隨氣而化,天地之氣寒,則宜辛熱,天地之氣熱,則宜辛涼,經文既以冬為傷寒,春為溫病,夏為暑病,名既因時而易,則方亦不容不隨時而更也。

第以涼散之法,當知所辨,必其表裡俱有熱證,方可兼用清涼,若身表雖熱,而內無熱證者,此以表邪未解,因寒而為熱也,不可妄用涼藥、蓋恐表寒未除,而內寒復至,以寒遇寒,則凝結不解,必將愈甚,經曰:發表不遠熱,正此之謂也。且舍時從證,尤為治傷寒緊要之法,此又不可不知常變。

一、凡暑熱盛行,瘟疫大起,焦渴斑黃,臟腑如火,此則或用寒肅,以清其里,或用寒散,以救其表,但當察表裡而酌緩急之宜也。

白話文:

治療傷寒,不必拘泥於發病的天數,只要出現表證,就應該治療表證;出現裡證,就應該治療裡證。根據症狀辨別是哪條經絡的問題,然後針對該經絡進行治療,才是好的方法。如果表邪沒有解除,即使發病天數很多,但只要有表證,並且脈象呈現緊數,仍然應該用解表的方法,不能攻下。如果表邪已經減輕,即使發病天數很少,但只要有裡證,並且脈象呈現沉實,就應該攻下,不能發汗。這兩種情況,一個是發汗,一個是攻下,都是針對邪氣實盛的情況來說的。

如果患者脈象虛弱,身體也虛弱,就不能談論發汗或攻下,而應該採取補益的方法。但補益也有輕重之分,有的需要兼顧補益,有的需要完全補益,這就要靠醫生明察秋毫、靈活運用了。

一、傷寒如果出現發熱、怕冷、脈象緊數、沒有汗、頭項疼痛、腰背僵硬,或者肢體痠軟等症狀,就是表證,不論發病多少天,都應該用解表的方法,但要注意辨別陰陽虛實,然後從後面開出的發汗散邪的藥方中選擇適合的藥物。

一、傷寒如果出現忽冷忽熱、脅肋疼痛、口苦想吐、或者逐漸出現耳鳴,脈象呈現弦數,就是少陽經半表半裡的症狀,治療應該用和解的方法,比如用新方諸柴胡飲、小柴胡湯等藥方,根據情況選用。但治療少陽經有三個禁忌,就是不能發汗、不能催吐、不能攻下。

一、傷寒如果頭痛、發熱、怕冷等表證都消失了,反而出現怕熱、煩躁口渴、胡言亂語、掀開被子、手腳亂動、出現斑疹或黃疸、發狂,或者出現潮熱自汗、大便不通、小便短赤,或者胸腹脹滿疼痛、呼吸急促、脈象強而有力等症狀,就是邪熱傳入裡面的熱證,不論發病多少天,都應該用清裡的方法。如果確實是邪氣在體內結聚,無法疏通,就必須大力攻下,才能使裡氣疏通,表氣也隨之疏通。

但必須是胸腹脹滿、腸胃乾燥結實,而且脹滿、堅硬、實熱的情況下,才能攻下。所以古人說:「痞滿燥實堅,五者具而後可下。」又說:「下不嫌遲。」意思是說,擔心體內不實卻誤用攻下的方法,就會導致無法挽救的後果。

一、治療傷寒,如果遇到天氣寒冷、體內陽氣不足,沒有內熱而表邪不解的,應該用辛溫的藥物來散邪;如果遇到天氣炎熱、體內陽氣旺盛,表邪不解的,應該用辛甘涼的藥物來散邪;如果天氣平和,表邪不解的,應該用辛甘平的藥物來散邪,這是解表的主要方法。人生活在天地之氣的交匯之中,會隨著氣候而變化,天氣寒冷就應該用辛熱的藥,天氣炎熱就應該用辛涼的藥。古人把冬天發病的叫做傷寒,春天發病的叫做溫病,夏天發病的叫做暑病,既然病名因為季節而改變,藥方也應該隨著季節而改變。

但使用清涼的藥物來散邪,要注意辨別,必須是表裡都有熱證時,才能同時使用清涼的藥物。如果只是身體表面發熱,而體內沒有熱證,這只是表邪未解,因受寒而引起的發熱,不能隨意使用涼藥。因為擔心表寒還沒解除,體內又被涼藥所傷,寒上加寒,就會凝結不解,病情反而加重。古人說:「發表不遠熱」,就是這個道理。並且要捨棄時間的限制,以辨證為主,才是治療傷寒最重要的原則,這也是我們必須知道的常規與變化的道理。

一、凡是暑熱盛行、瘟疫流行的季節,出現口渴、斑疹黃疸、臟腑像火一樣的症狀,這時可以用寒涼的藥物來清解裡熱,或者用寒涼的藥物來解表,但應該仔細觀察表裡的情況,並根據病情緩急來決定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