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 (2)
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 (2)
1. 論腹痛
凡瀉痢腹痛,有實熱者,有虛寒者。實熱者,或因食積,或因火邪。但食積之痛,必多脹滿堅硬,或痛而拒按,此必有所停滯,微者宜行其滯,甚者宜瀉而逐之。火邪之痛,必有內熱等證,方宜清之利之。然邪實於中者,必多氣逆,故凡治痛之法,無論是火是食,皆當以行氣為先,但宜察藥性之寒熱,擇而用之可也。虛寒之痛,尤所當辨,蓋凡瀉痢之痛,多由寒氣之在臟也。
經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又曰:病痛者,陰也。故凡人有過食生冷,或外受寒氣,即能腹痛,此可知也。寒在中者,治宜溫脾,寒在下者,治宜溫腎也。再若虛寒刮痛之義,則人多不知,蓋元氣不足於內,則雖無外受寒邪,而中氣不暖,即寒證也。所以瀉痢不能止,飲食不能化,而病有不能愈,正以陽虛多寒也。
且瀉痢不止,胃氣既傷,膏血切膚,安能不痛?此其為痛,乃因剝及腸臟而然。是以痢因於痛,痛因於痢,故凡以寒侵腑臟及脈絡受傷,血動氣滯者,皆能為痛。但察其不實不堅,或喜揉按,或喜暖熨,或胸腹如飢而不欲食,或胃脘作嘔而多吞酸,但無實熱等證,則總屬虛寒,安得謂痛必因積,積皆實證耶?
凡治虛寒之痛者,速宜溫養臟氣,不得再加消伐,致令動者愈動,滑者愈滑,必至危矣。若謂諸痛不宜補,必待痛定然後可用,則元氣日去,終無定期。嘗見一醫云:痢疾須過七日,方可用補。而不知六日已死,執迷不悟,愚亦甚矣!但其痛之甚者,當於溫補藥中稍加木香以順其氣,或多加當歸以和其血,俟痛稍減,則當去此二味,蓋又恐木香之耗氣,當歸之滑腸也。
若寒在下焦而作痛者,必加吳茱萸,其或痛不至甚,則但以溫補脾腎為主,使脾腎漸安,則痛當自止,此不必治其痛也。
白話文:
腹瀉引起的腹痛,有因實熱引起的,也有因虛寒引起的。
實熱引起的腹痛,可能是因為食物積滯,也可能是因為火熱邪氣。食物積滯引起的疼痛,通常伴隨腹部脹滿、堅硬,或按壓時會感到疼痛而拒絕按壓,這表示體內有東西積滯,輕微的可以疏通行氣來消除積滯,嚴重的則要用瀉下的藥物來排除積滯。火熱邪氣引起的疼痛,一定會有內熱等症狀,治療上應該使用清熱利濕的藥物。然而,邪氣積滯在體內,通常會導致氣機不順,所以治療腹痛的方法,不論是火熱還是食物積滯引起的,都應該先以疏通行氣為優先,但要注意選擇藥物的寒熱屬性,選擇合適的藥物來使用。
虛寒引起的腹痛,更應該仔細辨別,因為腹瀉引起的腹痛,大多是因為寒邪侵入內臟所導致。《黃帝內經》說:「疼痛,多是因為寒邪引起的,有寒邪所以會痛。」又說:「疾病的疼痛屬於陰。」所以,如果人吃了太多生冷的食物,或是外感寒邪,就會引起腹痛,這就是原因。寒邪在脾胃的,治療上應該用溫脾的方法,寒邪在下焦的,治療上應該用溫腎的方法。還有一種虛寒絞痛的情況,很多人不了解,這是因為體內元氣不足,即使沒有外感寒邪,體內中氣不溫暖,也會產生寒證。所以腹瀉不能停止、飲食無法消化,疾病一直無法痊癒,主要是因為陽氣虛弱導致體內寒氣過多。
而且腹瀉不停,胃氣已經受損,肌肉消瘦,怎麼可能不痛呢?這種疼痛是因為病邪侵犯到腸胃等臟腑而引起的。因此,腹瀉會引起疼痛,疼痛又會加重腹瀉。凡是因為寒邪侵犯臟腑、經絡受傷,導致氣血運行不暢的,都可能引起疼痛。只要仔細觀察,發現不是堅硬的實痛,而是喜歡揉按、喜歡溫熱敷,或是感覺肚子餓卻不想吃東西,或是胃部作嘔、吞酸,但沒有實熱等症狀,就屬於虛寒的疼痛,怎麼能說疼痛一定是積滯引起的,積滯一定是實證呢?
凡是治療虛寒引起的腹痛,應該立即溫養臟腑的氣血,不能再用消伐的藥物,以免加重病情,導致滑脫不止,最終會危及生命。如果認為所有疼痛都不應該用補益的藥物,必須等疼痛停止後才能用補藥,那麼元氣會一天天耗盡,永遠無法恢復。我曾經看過一位醫生說:「痢疾必須超過七天才能使用補藥。」卻不知道病人六天就已經死亡,這種執迷不悟實在是太愚蠢了!但是,如果疼痛非常劇烈,可以在溫補藥中稍微加入木香來疏理氣機,或者多加當歸來調和氣血。等到疼痛稍稍減輕,就應該去掉木香和當歸,因為木香會耗損氣,而當歸則容易導致腹瀉。
如果寒邪在下焦引起疼痛,就必須加入吳茱萸來溫散寒邪。如果疼痛不是很嚴重,只要以溫補脾腎為主,讓脾腎逐漸恢復健康,疼痛自然就會停止,不需要特別去治療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