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四十四烈集·痘疹詮 (2)

回本書目錄

卷之四十四烈集·痘疹詮 (2)

1. 熱證論治(二十三共十一條)

古云:痘疹之病,皆由父母胎毒伏於命門相火之中,故每遇二火之令,或主客溫熱之氣,即觸發而動,此痘疹屬陽,固無疑矣。然陽毒陽邪,無熱不成,亦無熱不散,所以非熱不能出現,非熱不能起發,非熱不能化漿,非熱不能幹漿,此痘瘡之終始,不能無熱,亦不可無熱也。但熱貴其微,不宜其甚。

蓋熱甚者毒必甚,而痘亦必重;熱微者毒亦微,而痘出必輕;無熱則不成不化,此熱固痘之常也,所以凡治痘瘡,不可盡除其熱,若必欲盡去之,則未有不成陰證而敗者矣。

一、痘有三火,蓋痘、疹二證,皆言為火者是矣。然軒岐之火義有三,曰太過,曰平氣,曰不及也。太過之火,是謂赫曦,炎烈之氣也,其毒盛,治宜清解。平氣之火,是謂升明,蕃茂之氣也,其毒平,不必治之。不及之火,是謂伏明,屈伏之氣也,其毒陷,治宜培補。此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之大義,而亦痘疹萬病之法旨,使不知此,尚敢云醫。

一、治熱當知微甚,及有毒無毒,斯無謬誤。蓋痘疹屬陽,無不發熱。若外雖發熱,而內則不渴,或飲食二便如常,此蒸痘之熱耳,熱雖在表而內則無病,萬萬不可妄治。其有熱之甚者,痘毒必甚,此不得不為調理,若甚於發熱之初,必為之表散;若甚於見點之後,必為之清解。錢氏曰:熱甚而大小便閉則利之。

如果有熱毒實邪,則不得驟用補陽之劑,致令毒氣壅盛,則熱終不退,反為害矣。

一、假熱非熱,假寒非寒,見有不真,誤治則死。如文中主溫補,仲陽主涼瀉,雖若各有所主,然無非因病而藥,各有所宜,是以二者皆不可偏用。但得中和,斯為貴耳。余見近日幼科,多不知陳氏之心法,但見痘瘡,則無論是虛是實,開口止知解毒,動手只是寒涼,百證千家,若同一轍,豈必盡皆實熱乎?如實熱果真,白非涼瀉不可,然必內外俱熱,方是熱證,內外俱實,方是實證。但其中有似實非實,似熱非熱者最多,此不可不察之真而審之確也。

故凡見外證雖若實熱,而內察則無,如口不甚渴,二便通利,或見微溏,或稟賦素弱,或脈息不強,或聲色不振,或臟氣多陰,或飲食不化,或脹滿嘔惡,或吐蛔,或倦睡,或畏寒,或作癢,或多驚恐,或筋惕肉瞤之輩,雖見有熱,此皆熱在表而不在裡,總屬無根之火,非真熱證也。最忌寒涼。

若墊而妄用,則必致敗脾,無一免矣。

一、痘瘡熱甚者,毒之盛也,其痘必多;熱微者毒亦微,其痘必少。痘既出而熱不減者,痘必日增,見點後而熱漸退者,痘必疏矣。或有微熱而痘反密,其內熱必甚?而或見煩躁,或二便熱燥,此毒深熱亦深也,宜清其內而兼解其表。或有熱甚而痘反稀者,以外雖熱而內則不熱,此毒淺熱亦淺也。

一、痘瘡初熱之治法,詳發熱三朝治法條中。

一、治陽邪實熱之法。表裡挾邪俱熱者,柴葛煎、連翹升麻湯。表熱不解而里無熱者,疏邪飲、蘇葛湯、柴歸飲。表裡俱熱而邪實者,雙解散。內熱毒盛者,東垣涼膈散,或解毒防風湯。熱毒熾盛,痘瘡紫赤,煩躁者,搜毒煎,或大連翹飲,或犀角地黃湯。陰虛血少,燥熱神昏者,四物湯或二陰煎。

陰虛血熱而大便不通者,四順清涼飲。大便不通,實熱內壅而胸膈脹悶者,前胡枳殼湯,或三黃丸。二便俱不利而實熱內滯者,通關散。小水赤澀而邪熱內蓄者,導赤散、六一散。心火盛而驚搐多痰者,萬氏牛黃清心丸,或七味安神丸。痘瘡稠密,身熱毒盛,養營退熱解毒者,鼠黏子湯、柴胡麥門冬散。

一、純陽無陰之證,凡發熱譫語,狂妄躁亂,大渴大煩,如見鬼祟,大便秘結,小便赤澀,六脈滑數急疾,是皆火毒內熾之證,當用前法,酌而治之。

陳氏曰:凡痘疹壯熱,經曰不除,如無他證,只用六味柴胡麥門冬散治之。如不愈,服七味白朮散。凡身壯熱,大便堅實,或口舌生瘡,咽喉腫痛,皆瘡毒未盡也,用射干鼠黏子湯。如不應,用七味人參白朮散。

程氏曰:痘瘡前後,凡有燒熱不退,並屬血虛血熱,只宜四物湯按證加減。渴加麥門冬、犀角汁,嗽加栝蔞霜,有痰加貝母、橘紅。切忌人參、白朮、半夏之屬,倘誤用之,為害不小。蓋痘瘡屬陽,血多虛耗,今但滋陰補血,其熱自退,此即養陰退陽之義也。

一、痘後餘熱發熱證治,俱詳痘後餘毒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