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四十二謨集·痘疹詮 (1)
卷之四十二謨集·痘疹詮 (1)
1. 述原(一)
景岳子曰:痘之與疹,原非一種,雖痘之變態多證,而疹之收斂稍易,然疹之甚者,其勢凶危,亦不減於痘,最為可畏,蓋疹毒痘毒,本無異也。第古人重痘而忽疹,多不詳及,使後人無所宗法,余實悵之。自得羅田萬氏之刻,見其理透法精,鄙念斯慰。今悉從其訓,備述於此,雖其中稍有裁訂,亦不過正其疑似,詳具未詳耳。
使此後患疹者,幸獲迷津之指南,亦以見萬氏之功為不少矣。
2. 名義(二)
疹者,痘之末疾,惟二經受證,脾與肺也,內應於手足太陰,外合於皮毛肌肉,是皆天地間沴戾不正之氣,故曰疹也。然其名目有異,在蘇松曰沙子,在浙江曰醋子在江右湖廣曰麻,在山陝曰膚瘡、曰糠瘡、曰赤瘡,在北直曰疹子。名雖不同,其證則一。但疹在痘前者,痘後必復疹,惟痘後出疹者,方為結局。
3. 疹逆順(三)
萬氏曰:疹以春夏為順,秋冬為逆,以其出於脾肺二經,一遇風寒,勢必難出,且多變證,故於秋冬為不宜耳。夫天行不正之氣,致為人之瘍疹,然古人於痘疹二字,始終歸重於痘,並不分別疹為何物,豈可以二證歸於一證耶?想當時重痘不重疹,故爾略之,致使後人不得心法,因而害事者,往往有之。今以吾家四代傳流,以及今日心得之法,開載於後,用此應病,定不差矣。
敢有毫釐隱匿,天其鑑之。
4. 疹脈(四)
凡出疹,自熱起至收完,但看右手一指,脈洪大有力,雖有別證,亦不為害,此定存亡之要法也。
景岳曰:按此即陽證得陽脈之義,若細軟無力,則陽證得陰脈矣,一元氣既弱,安能勝此邪毒?是即安危之基也。故凡診得陰脈者,印當識為陰證而速救元神,宜用傷寒溫補托法,參酌治之。若執以麻疹為陽毒而概用清寒,則必不免矣。
5. 疹證(五)
疹雖非痘之比,然亦由胎毒蘊於脾肺,故發於皮毛肌肉之間,但一時傳染,大小相似,則未有不由天行癘氣而發者。此其源雖內發,而證多屬表,故其內為胎毒,則與痘證同,外有表邪,則與傷寒類。其為毒也,總由君相二火,燔灼太陰,而脾肺受之。
故其為證,則有咳嗽噴嚏,面腫腮赤,目胞浮腫,眼淚汪汪,鼻流清涕,呵欠悶頓,乍涼乍熱,手足稍冷,夜臥驚悸,或噁心嘔噦,或以手掐面日唇鼻者,是即出疹之候,便宜用解毒散邪等藥,不使留停於中,庶無他患。且凡是疹證,必其面亦、中指冷而多嗽,又必大熱五六日,而後見紅點遍身,此其所以與痘與傷寒有異也。
一、痘欲盡發而不留,疹欲盡出則無病。邪氣鬱遏則留而不去,正氣損傷則困而不伸。毒歸五臟,變有四證,歸脾則泄瀉不止,歸心則煩熱不退而發驚,歸肺則咳嗽血出,歸腎則牙齦爛而疳蝕。
程氏曰:麻疹初出,類傷風寒,頭疼咳嗽,熱甚,目赤頰紅。一二日內即出者輕,必須解表,忌見風寒、葷腥厚味,如犯之,恐生痰涎,變為驚搐,必致危矣。如初起吐瀉交作者順,乾嘔霍亂者逆,欲出不出者危亡立至。
徐氏曰:痘自里而出於臟故重,疹自表而出於腑故輕。
景岳曰:痘疹之屬有四腫,曰痘,曰疹,曰麻,曰斑也。痘則陸續漸出,自小而大,或稀或密,部位顆粒有辨也。疹則一齊發出,大者如蘇子,次者如芥子,小者如蠶子,而成粒成片者是也。麻則最細而碎,如蚊跡模糊者是也。斑則無粒,惟成片,紅紫如雲如錦者是也。大都疹與麻斑同類,即發斑傷寒之屬,而痘則本非其類也。
蓋痘毒本於肝腎,出自中下二焦,是以終始不妨於食,而全賴水穀為主,所以能會則吉,不能食則凶。故治痘者,不可不顧脾胃。麻疹之毒,則由表邪不解而內犯太陰陽明,病在上中二焦,所以多不能食,故治麻疹者,但宜解散火邪,邪散則自能食矣。是痘疹之治,當各有所重者如此。
6. 疹期(六)
出疹之候,初熱一日至次日雞鳴時,其熱即止,止存五心微熱,漸見咳嗽鼻流清涕,或腹中作痛,飲食漸減,到申酉之間,其熱復來。如此者四日,用手滿接髮際處甚熱,其面上熱少減二三分,咳嗽連聲,面燥腮赤,眼中多淚,噴嚏頻發,或忽然鼻中出血。至五日,其熱不分晝夜。
六日早時,其疹出在兩頰下,細細紅點,至午時,兩手背並腰下及渾昏,密密俱有紅點。七日普遍掀發,其鼻中清涕不流,噴嚏亦不行,七日晚,兩頰顏色漸淡。此驗出疹之要法。
凡疹熱六日而出,一定之規也。若醫人無識,用藥太早,耗散元氣,及至出時,變害多矣。或嗽而變喘,或出一二日即隱,或作大瀉,或合目而喘,此醫人用藥不當之害也。吾家治法,定不在五日內用藥,必待見疹,方用徐徐升表。然用藥亦有次第,凡一劑必作十餘次飲之,況疹在皮膚之間,苦作一次服,則藥性催之太急,每致譫語煩躁,故當慎之。
景岳曰:按此萬氏之法,謂醫人用藥太早,恐致耗散元氣,故必待見點而後施治,及作一次服,恐藥性催之太急,皆惟恐無益而反以致害,此固其心得之法也。然以愚見,則醫有高下,藥有宜否,但使見有確真,發無不當,則於未出之前,或解或補,必有得預防之力,以潛消其毒者;既出之後,亦必有善調之方,而不致催急者,此在善與不善,或不嫌早與不早也。嘗見庸流之誤治者多,是誠不服藥為中醫也。
此萬氏之說所以不可不遵。
凡疹熱五六日必出矣,醫人用藥見不能散,父母見藥不效,醫人見熱嗽不能除,或以別證治之,主家又或更醫,此世之所以誤者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