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四十一謨集 (6)
卷之四十一謨集 (6)
1. 附按
薛氏治一小兒,患前證,吐痰困倦,半餉而蘇,諸藥不效,年至十三而頻發。用肥厚紫河車生研爛,入人參、當歸末,搗丸,桐子大,每服三五十丸,日進三五服,乳化下。一月漸愈。又佐以八珍湯全愈。
又一兒七歲發驚癇,令其恣飲人乳後,發漸疏而輕。至十四復發,用乳不效,亦用河車丸數具而愈,常用加減八味丸而安。後至二十三歲復發而手足厥冷,仍用前法,佐以八味丸、十全大補湯而痊。
白話文:
薛氏醫治一個小孩,患有前證,吐痰、昏昏欲睡,過了一會兒才醒過來,各種藥物都不見效,一直到十三歲才經常發作。用肥厚的紫河車生研磨成泥狀,加入人參、當歸粉末,搗成丸子,桐子大小,每次服用三十到五十顆,一天服用三到五次,用乳汁送服。一個月後逐漸康復。又輔以八珍湯,完全治癒。
另一個小孩七歲發作驚癇,讓孩子盡情喝人乳後,發作逐漸減少且輕微。到了十四歲再次發作,用人乳沒有效果,也服用河車丸數劑才治癒,經常服用加減八味丸來維持病情穩定。後來到了二十三歲又發作,手腳冰冷,還是用之前的治療方法,輔以八味丸、十全大補湯,最終痊癒。
又治數小兒,皆以補中益氣湯、六君子湯、六味、八味等丸,相間用之,皆得全愈。
癲癇諸經義及大人證治諸法,俱詳載癲狂門,所當參閱。
白話文:
治療了幾位孩童,均使用了「補中益氣湯」、「六君子湯」、六味丸、八味丸等藥方,交替施用,都得到了完全的恢復。
關於癲癇的理論和成人治療的方法,都詳細地記載在「癲狂門」中,應該參照閱讀。
2. 溺白(三十五)
小兒便如米泔,或溺停少頃變作泔濁者,此脾胃濕熱也。凡飲食不節者多有此證,然亦有氣虛下陷而然者。若脈證兼火者,當清利,宜導赤散,或四味肥兒丸。若飲食過傷兼脹滯者,宜保和丸、大安丸。若形氣不足,或黃瘦,或嘔泄者,宜五味異功散,或四君子湯,或補中益氣湯。
若肝腎火盛,移熱膀胱者,必兼痛澀煩熱,宜七味龍膽瀉肝湯。若脾胃本虛而復兼濕熱者,宜四君子湯加炒黃連。若止見溺白而別無煩熱脈證,則但節其生冷水果及甘甜等物,不久自愈。切不可因其溺白,而過用芩、連、梔子之類,多致傷脾而反生吐瀉等證,漸至羸敗者,是皆誤冶之害也,不可不察。
白話文:
孩子大便像米湯,或者排尿後過一會兒就變成混濁,這是脾胃濕熱的症狀。這種情況大多是因為飲食不節造成的,但也可能是氣虛下陷引起的。如果脈象也顯示有熱證,就要清利濕熱,可以用導赤散或四味肥兒丸。如果飲食過度傷害脾胃,同時還有腹脹、便秘等症狀,可以用保和丸或大安丸。如果孩子體虛,瘦弱,還伴隨嘔吐、腹瀉,可以用五味異功散、四君子湯或補中益氣湯。
如果肝腎火盛,熱氣傳到膀胱,就會伴隨小便疼痛、澀滯、煩躁、發熱等症狀,可以用七味龍膽瀉肝湯。如果脾胃本來就虛弱,又兼有濕熱,可以用四君子湯加炒黃連。如果只是尿液顏色白,沒有其他發熱、脈象異常的症狀,只需要控制生冷瓜果和甜食的攝入,不久就會自行痊癒。千萬不要因為尿液顏色白,就過度使用黃連、梔子等寒涼藥物,因為這樣很容易損傷脾胃,反而會導致嘔吐、腹瀉等症狀,甚至越來越虛弱。這是錯誤治療造成的危害,不可不注意。
3. 變蒸(三十六)
巢氏云:小兒變蒸者,以長血氣也。變者上氣,蒸者體熱。錢仲陽曰:變者,易也。小兒在母腹中,乃生骨氣,五臟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後,即長骨脈、臟腑之神志,自內而長,自下而上。故以生之日後三十二日一變蒸,即覺情志有異於前,何也?長生意志臟腑故也。
何謂三十二日長骨添精神?蓋人有三百六十五骨節,以應天數,內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共有三百二十數,自下生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而三十二日計三百二十段為一遍,亦曰一蒸。凡一周遍,乃生虛熱諸病,如是十周,則小蒸畢也。
故初三十二日一變,生腎志;六十四日二變一蒸,生膀胱;九十六日三變,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變二蒸,生小腸;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變三蒸,生膽;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肺聲;二百五十六日八變四蒸,生大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脾;三百二十日十變五蒸,生胃,此所謂小蒸畢也。又手厥陰經為臟,手少陽經三焦為腑,此一臟一腑俱無狀,故不變不蒸也。
白話文:
巢氏說:小孩子會出現「變蒸」現象,是因為他們正在成長血氣。所謂「變」,指的是上半身的氣機變化;「蒸」,指的是身體的熱氣。
錢仲陽說:「變」指的是容易變化。小孩子在母親腹中時,就開始生長骨氣,五臟六腑雖然已經形成,但尚未完全發育。出生之後,便開始長骨骼、脈絡,以及臟腑的神志,從內向外,從下往上逐漸成長。因此,從出生之日起,每隔三十二天就會出現一次「變蒸」,也就是小孩子的情志會出現和以前不同的變化。這是因為生命活力、意志、臟腑都正在成長的緣故。
什麼叫做「三十二天長骨添精神」呢?這是因為人體共有三百六十五個骨節,與天數相應,如果除去手腳中的四十五個碎骨,就剩下三百二十個骨節。從下往上生長骨骼,一天長十段,十天長一百段,三十二天長三百二十段,這樣就完成一個循環,也叫做「一蒸」。每完成一個循環,就會出現虛熱等疾病。如此循環十次,便完成了「小蒸」的階段。
因此,出生後三十二天第一次「變蒸」,生長腎臟與意志;六十四天第二次「變蒸」,生長膀胱;九十六天第三次「變蒸」,生長心臟與喜悅的情緒;一百二十八天第四次「變蒸」,生長小腸;一百六十天第五次「變蒸」,生長肝臟與哭泣的情緒;一百九十二天第六次「變蒸」,生長膽囊;二百二十四天第七次「變蒸」,生長肺臟與聲音;二百五十六天第八次「變蒸」,生長大腸;二百八十八天第九次「變蒸」,生長脾臟;三百二十天第十次「變蒸」,生長胃部。這就是所謂的「小蒸」完成。
此外,手厥陰經屬於臟,手少陽經三焦屬於腑,這兩個部位沒有明顯的形態變化,所以沒有「變蒸」現象。
太倉云:氣入四肢,長碎骨,於十變後六十四日為一大蒸,計三百八十四日,又六十四日為二大蒸,計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為三大蒸,計五百一十二日,至五百七十六日變蒸既畢,兒乃成人也。變者,生五臟也;蒸者,養六腑也。每經一變一蒸,情態即異,輕則發熱微汗,其狀似驚;重則壯熱,脈亂而數,或汗或吐,或煩啼躁渴。輕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與傷寒相似。
其治法,平和者微表之,實熱微利之,用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散。有寒無熱,並吐瀉不乳多啼者,當歸散、調氣散主之。
白話文:
太倉書中記載:氣息進入四肢,使骨骼生長,在十次變化後六十四天為一次大蒸,共計三百八十四天;再過六十四天為第二次大蒸,共計四百四十八天;再過六十四天為第三次大蒸,共計五百一十二天。到了五百七十六天,變蒸過程就全部結束,孩子就長成大人了。
所謂的「變」,指的是五臟的生成;所謂的「蒸」,指的是六腑的養育。每一次變與蒸的過程,都會出現不同的狀態,輕微的表現為發熱輕微出汗,像是驚嚇的樣子;嚴重的則會出現發高燒,脈搏紊亂快速,或出汗、嘔吐,或煩躁啼哭口渴。輕微的症狀五天就會緩解,嚴重的則要七到八天才能好轉,其症狀類似傷寒。
治療方法:對於體質平和的,要稍微疏解表面之邪氣;對於實熱的,要稍微通利小便;可用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散治療。對於有寒無熱,伴有吐瀉、不吃奶、愛哭的,則可用當歸散、調氣散治療。
薛立齋曰:《全嬰方論》云:變蒸者,以長氣血也。變者上氣,蒸者發熱也。輕則體熱虛驚,耳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則寒熱脈亂,腹痛啼叫,不能乳食,食即吐哯五日方愈。古方以黑散子、紫霜丸主之。
竊謂此證,小兒所不免者,雖勿藥可也,況前藥乃屬峻厲,非惟臟腑不能勝,抑且反傷氣血,慎之,慎之!余嘗見一小兒,至二變發熱有痰,投以抱龍丸一粒,卒至不救,觀此可驗矣。若不熱不驚,略無證候而暗變者,蓋受胎氣壯實故也。
景岳曰:小兒變蒸之說,古所無也,至西晉王叔和始一言之,繼自隋、唐巢氏以來,則日相傳演,其說益繁。然以余觀之,則似有未必然者,何也?蓋兒胎月足離懷,氣質雖未成實,而臟腑已皆完備。
白話文:
薛立齋曰:
《全嬰方論》說:變蒸,是為了增長氣血。變,是指上氣;蒸,是指發熱。輕微的變蒸,會出現身體發熱、心慌、耳朵冰冷、微微出汗、嘴唇起白泡,三天可以痊癒。嚴重的變蒸,則會有寒熱交替、脈象紊亂、腹痛哭鬧、無法吃奶,吃了就吐,五天才會痊癒。古方用黑散子、紫霜丸治療。
我私下認為,這種病症是嬰兒難免會出現的,即使不用藥也能痊癒,何況之前的藥方都屬於峻猛的藥物,不僅臟腑承受不住,還會損傷氣血,務必謹慎、謹慎!我曾經看到一個嬰兒,到第二次變蒸時發熱咳嗽,給他服用了一粒抱龍丸,結果就沒救了,由此可見。如果嬰兒沒有發熱、驚慌,幾乎沒有病症,只是暗自變化,那可能是因為他受胎氣強壯,所以身體健壯。
景岳曰:
小兒變蒸的說法,古書上從未記載過,直到西晉時期王叔和才首次提出,之後從隋唐巢氏開始,便一代代傳承下來,關於變蒸的說法也越來越多。但我認為,其中有些說法並不一定正確,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嬰兒在足月後離開母體,雖然氣質尚未完全成熟,但五臟六腑已經完全發育了。
及既生之後,凡長養之機,則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間,百骸齊到,自當時異而日不同,豈復有此先彼後,如一變生腎,二變生膀胱,及每變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如小兒之病與不病,余所見所治者,蓋亦不少,凡屬違和,則不因外感必以內傷,初未聞有無因而病者,豈真變蒸之謂耶?又見保護得宜,而自生至長,毫無疾痛者不少,抑又何也?雖有暗變之說,終亦不能信然。余恐臨證者有執迷之誤,故道其愚昧若此,及如前薛氏之戒,皆不可不察也。
明達者以為然否?
白話文:
人出生後,生長發育的過程就像月亮一樣逐漸盈滿,就像嫩芽一樣不斷向上生長,每分每秒都不容間斷,全身百骸齊心協力。從出生那一刻起,人體就日新月異,絕非像某些理論所說的那樣,一變生腎,二變生膀胱,而且每次變化都需要三十二日。此外,我治療過許多小孩,他們生病的原因,大多是內傷而非外感,我從未見過無緣無故就生病的例子,難道真的是所謂的「變蒸」嗎?而且,我也見過許多孩子,在良好照護下,從出生到長大,從未經歷任何疾病痛苦,這是怎麼回事呢?雖然有「暗變」之說,但我始終無法相信。我擔心臨床上有人會執迷不悟,因此把這些愚昧的觀點提出來,如同以前薛氏的警示,大家不可不察。
明達之人,您認為這些觀點是否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