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四十謨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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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十謨集 (1)

1. 總論(一)

小兒之病,古人謂之啞科,以其言語不能通,病情不易測。故曰:寧治十男子,莫治一婦人;寧治十婦人,莫治一小兒。此甚言小兒之難也。然以余較之,則三者之中,又為小兒為最易。

何以見之?蓋小兒之病非外感風寒,則內傷飲食,以至驚風吐瀉,及寒熱疳癇之類,不過數種,且其臟氣清靈,隨撥隨應,但能確得其本而撮取之,則一藥可愈,非若男婦損傷,積痼癡頑者之比,余故謂其易也。第人謂其難,謂其難辨也;余謂其易,謂其易治也,設或辨之不真,則誠然難矣。

然辨之之法,亦不過辨其表裡、寒熱、虛實,六者洞然,又何難治之有?故凡外感者,必有表證而無里證,如發熱、頭痛、拘急、無汗,或因風搐搦之類是也;內傷者,止有里證而無表證,如吐瀉、腹痛、脹滿、驚疳、積聚之類是也;熱者必有熱證,如熱渴、躁煩、秘結、癰瘍之類是也;寒者必有寒證,如清冷吐瀉,無熱無煩,噁心喜熱者是也,凡此四者,即表裡寒熱之證,極易辨也。

然於四者之中,尤惟虛實二字最為緊要,蓋有形色之虛實,有聲音之虛實,有脈息之虛實,如體質強盛與柔弱者有異也,形色紅赤與青白者有異也,聲音雄壯與短怯者有異也,脈息滑實與虛細者有異也,故必內察其脈候,外觀其形氣,中審其病情,參此數者而精察之,又何虛實之難辨哉。

必其果有實邪,果有火證,則不得不為治標,然治標之法,宜精簡輕銳,適當其可,及病則已,毫毋犯其正氣,斯為高手但見虛象,便不可妄行攻擊,任意消耗。若見之不真,不可謂姑去其邪,諒亦無害,不知小兒以柔嫩之體,氣血未堅,臟腑甚脆,略受傷殘,萎謝極易,一劑之謬尚不能堪,而況其甚乎。矧以方生之氣,不思培植而但知剝削,近則為目下之害,遠則遺終身之羸,良可嘆也。

凡此者,實求本之道,誠幼科最要之肯綮,雖言之若無奇異,而何知者之茫然也。故余於篇端,首以為言,然非有察察之見者,固不足以語此,此其所以不易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聲音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按此論雖通言診法之要,然尤於小兒為最切也。

2. 初誕法(二)

小兒初生,飲食未開,胃氣未動,是誠清虛之腑,此時開口調變,極須得宜。保嬰諸書皆云分娩之時,口含血塊,啼聲一出,隨即嚥下,而毒伏於命門,因致他日發為驚風、發熱、痘疹等證。此說固似有理,然嬰兒通體無非血氣所結,而此亦血氣之餘,何以毒遽如是?即使咽之,亦必從便而出,何以獨留為害?無足憑也。惟是形體初成,固當為之清除。

其法於未啼時,用軟帛裹指,挖去口中之血,乃用後法,並拭去口中穢惡,以清臟腑。此亦初誕之要法,不可無也。

開口法:凡小兒初誕,宜以甘草細切少許,用沸湯泡汁,以淡為妙,不宜太甜,乃用軟帛蘸汁,遍拭口中,去其穢濁。隨用胡桃肉去皮嚼極爛,以稀絹或薄紗包如小棗,內兒口中,使吮其汁,非獨和中,且能養臟,最佳法也。若母氣素寒,小兒清弱者,只以淡薑湯拭口,最能去胃寒,通神明,並可免吐瀉之患。

此法最妙,人所未知也。拭後仍用核桃法如前。一法以牛黃半分,同硃砂研勻,蜜調如前,與吮為佳,極能闢痰邪,去穢惡,除熱安神。然必母氣多熱,小兒肥盛者可用,清弱者不宜用。一、古法拭口多有用黃連者,不知黃連大寒大苦,而小兒以胃氣為主,安得初生即可以苦劣之氣相犯,致損胃氣,則他日變嘔變瀉,由此而起矣,大非所宜。

一、古法多用硃砂開口者,按陳文中曰:小兒初生,便服硃砂、輕粉、白蜜、黃連,本欲下胎毒,不知此皆傷脾敗陽之藥,輕粉下痰損心,硃砂下涎損神,兒實者服之軟弱,弱者服之易傷,反致變生諸病,是固不可不察也。

3. 護養法(三出《保嬰撮要》

巢氏曰:小兒初生,肌膚未實,宜用舊絮護其背,不可太暖,更宜數見風日,則血氣剛強,肌肉緻密,若藏於重幃密室,或厚衣過暖,則筋骨軟脆,不任風寒,多易致病。衣服當隨寒熱加減,但令背暖為佳,亦勿令出汗,恐表虛風邪易傷。乳哺亦不宜過飽,陳氏所謂忍三分寒,吃七分飽,頻揉肚,少洗澡,要肚暖頭涼心胸涼,皆至論也。又須令乳母預慎六淫七情,厚味炙爆,則乳汁清寧,兒不致疾。

否則陰陽偏勝,血氣沸騰,乳汁敗壞,必生諸病。若屢用藥餌,則臟腑陰損,多變敗證,可不慎歟。大抵保嬰之法,未病則調和乳母,既病則審治嬰兒,亦必兼治其母為善。

小兒飲食有任意偏好者,無不致病,所謂爽口味多終作疾也,極宜慎之。嘗見王隱君曰:余幼時酷嗜甘飴,忽一日見飴中有蚯蚓伸頭而出,自此不敢食飴,至長始知長上為之。此可為節戒之妙法。

4. 初生兒看病法(四)

初生兒以手捻其頭,摸其頤頷,不作聲者為無病。總有病,以手指探其口,雖發聲而從容咂指者其病輕,若即發聲不咂指而色或青紅兼紫者,此落地受寒之甚也,其病重,須急辨其形色虛實而治之。苦牙關緊閉不納乳,或硬而不軟,其病極重也,此驚邪入足太陽經及足陽明經而然,須急治之,庶可平復。

一、初生兒肥胖色嫩日覺好看者,此其根本不堅,甚非佳兆,且亦最易感邪。凡邪入腑者,近在第二三日見之,其證吐乳、夜啼發哭、腹鳴,皆胎驚之證,然猶淺而易治。若邪之入臟者,遠在六七日見之,此臍風、噤風、撮口風之候,其病深而難醫。若大聲口噤,舌大痰壅者不治,蓋五六日間病傳心肺脾三經也。

此風氣甚盛而無所泄,故形見於喉口於關聲音也。其面額青紫黑色者不治,爪甲青黑者不治,臍青黑者亦不治。凡父母肥者不可生肥兒,父母瘦者亦不可生肥兒。生而肥胖,必當以藥斂之,使其肥肉堅實,面轉微黃之色則吉,不然則凶。生兒怯弱,必須以藥扶助之。若七日之內,肌肉頓肥,則必病矣。

過此以往漸肥者,不足慮也。治肥之法,宜清痰濕,解胎毒,預防其風氣,亦不可過用峻厲以傷脾氣。又當看小兒元氣厚薄,厚者十無一失,薄者十無一生。然其中有死者,有不死者,則以病之所生,有真偽也。凡怯弱者,宜專培脾腎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