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七理集·雜證謨 (3)

回本書目錄

卷之十七理集·雜證謨 (3)

1. 論東垣《脾胃論》

然熱傷元氣,而因勞動火者,固常有之,此自不得不從清補;若因勞犯寒,而寒傷脾胃者,尤酷尤甚,此可概言為火乎?第熱證顯而寒證隱,故熱證易見而寒證不之覺也;真熱證猶易辨,而假熱證尤不易辨也。矧元氣屬陽,火其類也,而熱為同氣,邪猶可制;陰為陽賊,寒其仇也,而生機被伐,無不速亡,故經云少火生氣,未聞少寒生氣也。又云避風如避箭,未聞避熱如避箭也。

由此觀之,則何不曰寒與元氣不兩立,而反云火與元氣不兩立乎?茲舉火字特以為言,致令後生之妄言火者,反盡忘東垣前四條之格言,而單執不兩立之說,用為治火之成按,是東垣戒之而反以誨之,此其白璧之瑕,余實不能不為東垣惜也。

及再考東垣之方,如補中益氣湯,升陽益胃湯,黃耆人參湯,清暑益氣湯等方,每用升柴,此即其培養春生之意,而每用芩連,亦即其制伏火邪之意,第以二三分之芩連,固未必即敗陽氣,而以五七分之參朮,果即能斡旋元氣乎?用是思及仲景,見其立方之則,用味不過三四品,用數每至二三兩;且人之氣血本大同,疾病多相類,而仲景之方大而簡,東垣之方小而雜,何其懸絕一至如此?此其中要必有至道存焉。賓以後學,固不敢直判其孰是孰非,而私心向往,則不能不霄壤於其間也。

一、脾胃三方,有論在前飲食門。

白話文:

然而,因為過熱而損傷元氣,又因為勞動而引發火氣的情況,確實是經常發生的,這種情況當然必須以清熱滋補的方式來處理;但如果因為勞累而感受寒邪,導致寒邪傷害脾胃,情況會更加嚴重,難道能把這種情況都歸咎於火熱嗎?只是因為熱證明顯而寒證隱藏,所以熱證容易被發現而寒證不容易被察覺;真正的熱證還算容易辨別,而虛假的熱證就更加難以分辨了。要知道,元氣屬陽,火也屬於陽,而且熱與元氣屬於同類的氣,外來的邪氣還能夠被抑制;陰邪是陽氣的敵人,寒邪與陽氣更是仇敵,一旦生機受到傷害,就會很快衰亡,所以《黃帝內經》說「少量的火可以生發陽氣」,卻從來沒有聽說過「少量的寒可以生發陽氣」。又說「躲避風邪要像躲避箭矢一樣」,卻沒有聽說過「躲避熱邪要像躲避箭矢一樣」。

從這個角度來看,為什麼不說「寒邪與元氣不能並存」,反而說「火熱與元氣不能並存」呢?現在特別把「火」這個字提出來講,導致後代那些胡亂談論火熱的人,反而完全忘記了東垣先生前面所提出的四條格言,只單單抓住「不能並存」的說法,把它當作治療火熱的既定模式,這實在是東垣先生想要告誡的,反而被後人當作教導來遵從,這真是美玉中的瑕疵,我實在不能不為東垣先生感到惋惜。

再研究東垣先生的藥方,例如補中益氣湯、升陽益胃湯、黃耆人參湯、清暑益氣湯等等,常常使用升麻、柴胡,這正是他培養春季生發之氣的意思;而常常使用黃芩、黃連,也是他制伏火邪的意思。但是用二三分的黃芩、黃連,未必就會損傷陽氣;用五七分的人參、白朮,真的就能夠調和元氣嗎?由此想到張仲景,看到他立方的原則,用藥的種類不超過三四種,用藥的劑量每次達到二三兩;而且人的氣血本來大同小異,疾病大多也相似,而張仲景的藥方大而簡潔,東垣先生的藥方小而繁雜,兩者之間差異如此之大,這裡面一定有很深的道理存在。我作為後學晚輩,固然不敢直接判斷哪種方法是對的、哪種方法是錯的,但是私底下內心嚮往的,卻不能不覺得兩者之間有天地之別。

一、關於脾胃三方的論述,在前面的飲食門中已經討論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