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三十九人集·婦人規(下) (5)
卷之三十九人集·婦人規(下) (5)
1. 論產後當大補氣血(四六)
產後病治,嘗見丹溪云:產後當大補氣血,即有雜證,以末治之,一切病多是血虛,皆不可發表。此其意謂血氣隨胎而去,必屬大虛,故無論諸證,皆當以大補為先,其他皆屬可緩。余於初年,誠然佩服,及執而用之,則每為所困,經者數次,始悟其言雖有理,而未免言之過也。即今產科所宗,無非此法。
余目睹其誤,及親為解救者,蓋不少矣。故敢剖析於後,實有所見,不得不言,非存心自衒,故毀先賢。若然,則徒為笑罵之招耳。賓雖至愚,必不為也。觀者其深察此意。
凡產後氣血俱去,誠多虛證,然有虛者,有不虛者,有全實者。凡此三者,但當隨證隨人,辨其虛實,以常法治療,不得執有成心,概行大補以致助邪,此辨之不可不真也。
一、產後虛證,無非隨人元氣,必素弱之人多有之,或於產後血氣俱去而更弱者亦有之。此當因人察脈,因脈察證。若脈氣、形氣、病氣俱不足,此當以全虛治之。若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或兼火邪,或兼外邪,或以飲食停滯,是亦虛中有實,不得不詳審而治。此中委曲,未能言盡,惟明者悟之。
一、產後不虛證,蓋或其素日無病,或以年少當時,或以素耐辛苦貧勞之質,此輩本無不足,及其一旦受孕,乃於無病腹中參入此物,故致血氣壅塞,為脹為嘔,是皆添設有餘之病。及其既產,始見通快,所留得去,仍復故吾。
常人之產,此類極多,果何虛之有?然或以內傷,或以外感,產後之病,難保必無,倘有所犯,去之即愈;若概行大補,果能堪否?即臨盆帶去血氣,未免暫見耗損,然以壅滯之餘,不過皆護胎隨從之物,去者當去,生者旋生,不出數日,必已來復,此生化自然之理,何至是產皆虛也。凡治此類,但當因證用治。
若執云產後必當大補氣血,則實實之病,必所不免,而輕者必甚,甚者必危矣。由此觀之,則立言者固不易,而用言者又豈易哉。
一、產後全實證,有如外感風寒,頭痛身熱,便實中滿,脈緊數洪大有力者,此表邪之實證也。又火之盛者,必熱渴躁煩,或便結腹脹,口鼻舌焦黑,酷喜冷飲,眼眵,尿管痛赤,脈見洪滑,此內熱之實證也。又鬱怒動肝,胸脅脹痛,大便不利,脈弦而滑,此氣逆之實證也。
又惡露未盡,瘀血上衝,心腹脹滿,疼痛拒按,大便難而小便利,此血逆之實證也。又凡富貴之家,保護太過,或過用人參、耆、術,以致氣壅;或過用糖、酒、炭火,以致內熱;或產本不虛,而妄用大補之藥,以致增病,此調攝之實證也。又或因產過食,恐其勞困,固令勉強,以致停蓄不散,此內傷之實證也。
以上諸證,姑舉要者以見其概。然既有表邪則不得不解,既有火邪則不得不清,既有內傷停滯則不得不開通消導。且人有強弱,產有虛實,病有真假,治有逆從,固不可以同日語也。觀《六元正紀大論》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此自經常不易之大法,亦何庸贅辨之若此。
第因丹溪之言,人多偏執,故不得不詳盡其說,以解後人之惑也。諸虛實治法詳具後條。
2. 論產後三禁(四七)
觀《病機機要》云:治胎產之病,當從厥陰證論之。宜無犯胃氣及上二焦,是為三禁,謂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發其汗,則同傷寒下早之證;利大便,則脈數而傷脾;利小便,則內亡津液,胃中枯燥。但使不犯三禁,則營衛自和,而寒熱自止矣。凡用治之法,如發渴則白虎,氣弱則黃耆,血痛則當歸,腹痛則芍藥。
大抵產病,天行從加減柴胡,雜證從增損四物,宜察脈證而用之。詳此說雖為產育之大法,然病變不同,倘有是證,則不得不用是藥,所謂有病則病受之也。第此經常之法,固不可不知,而應變之權,亦不可執一也。
3. 產後腹痛(四八)
產後腹痛,最當辨察虛實。血有留瘀而痛者,實痛也;無血而痛者,虛痛也。大都痛而且脹,或上衝胸脅,或拒按而手不可近者,皆實痛也,宜行之散之。若無脹滿,或喜揉按,或喜熱熨,或得食稍緩者,皆屬虛痛,不可妄用推逐等劑。
凡新產之後,多有兒枕腹痛者,摸之亦有塊,按之亦微拒手,故古方謂之兒枕,皆指為胞中之宿血,此大不然。夫胎胞俱去,血亦豈能獨留?蓋子宮蓄子既久,忽爾相離,血海陡虛,所以作痛。胞門受傷,必致壅腫,所以亦若有塊,而實非真塊。腫既未消,所以亦頗拒按。治此者,但宜安養其臟,不久即愈,惟殿胞煎為最妙,其次則四神散、五物煎皆極佳者。
若誤認為瘀,而妄用桃仁、紅花、玄胡、青皮之屬,反損臟氣,必增虛病。
一、有母體本虛而血少者,即於產時亦無多血,此輩尤非血滯。若有疼痛,只宜治以前法,或以大、小營煎、黃雌雞湯主之。
一、凡新產之後,其有陽氣虛弱而寒從中生,或寒由外入,以致心腹作痛,嘔吐不食,四肢厥冷者,宜九蜜煎、大嚴蜜湯,或理陰煎主之。
一、產當寒月,以致寒氣入腹,臍下脹痛,手不可近者,宜羊肉湯主之。若氣實寒甚者,宜蟠蔥散。
一、產後惡露不盡,留滯作痛者,亦常有之。然此與虛痛者不同,必其由漸而甚,或大小便不行,或小腹硬實作脹,痛極不可近手,或自下上衝心腹,或痛極牙關緊急,有此實證,當速去其血。近上者,宜失笑散;近下者,宜通瘀煎、奪命丹、回生丹。如或未效,當用決津煎為善。
一、產後有脾虛、腎虛而為腹痛者,此不由產而由臟氣之不足。若脾氣虛寒,為嘔吐,為食少,而兼腹痛者,宜五君子煎、六君子湯、溫胃飲之類主之。若腎氣虛寒,為瀉為痢,而兼腹痛者,宜胃關煎、理陰煎之類主之。
一、產後有飲食停滯及氣逆作痛,亦當因其類而消去之,如排氣飲、大和中飲之類,皆可酌用。
仲景曰:產後腹中㽲痛,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並治腹中寒疝,虛勞不足。
立齋曰:前證若因氣滯,用延胡索散。若因外寒,用五積散。若因怒氣,用四物加木香、柴胡。若因血虛,用四物、參、朮、炮姜。若因陽氣虛弱,用四君、當歸、炮姜。若因脾虛血弱,用六君、當歸、炮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