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三十四天集·雜證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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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十四天集·雜證謨 (9)

1. 新按(共三條)

予向同數友遊寓榆關,客邸內一友,素耽風月,忽於仲冬一日,譙鼓初聞,其友急叩予戶,啟而問之,則張皇求救。云:所狎之妓,忽得急證,勢在垂危,倘遭其厄,禍不可解。予隨往視之,見其口吐白沫,僵仆於地,以手摸之,則口鼻四肢俱冷,氣息如絕。陡見其狀,殊為驚駭,因拽手診之,則氣口和平,脈不應證。

予意其脈和如此,而何以證危如是?第以初未經識,猶不知其為詐也。然沉思久之,則將信將疑,而復診其脈,則安然如故,如豁然省悟,豈即仲景之說也。遂大聲於病妓之傍曰:此病危矣,使非火攻,必不可活;非用如棗如慄之艾,亦不可活;又非連灸眉心、人中、小腹數處,亦不可活,余寓有艾,宜速取來灸之。然火灸尚遲,姑先與一藥,使其能咽,咽後少有聲息,則生意已復,即不灸亦可。

若口不能咽,或咽後無聲,當速灸可也。即與一藥,囑其服後即來報我。彼狡奴聞予之言,竊已驚怖。惟恐大艾著身,藥到即咽,咽後少頃,即哼聲出而徐動徐起矣。予次日問其所以,乃知為吃醢而發也。予聞之大笑,始知姊妹行中,奸狡之況有如此。

又予在都中時,一相契金吾公,蓄二妾,其一則燕姬也,有母隨之。一日二妾相競,燕妾理屈,其母助惡,叫跳撒賴,遂至氣厥若死。乃令一婢抱持而坐,自暮及旦,絕無蘇意。清晨延予療之。予初入室,見其肉厚色黑,面青目瞑,手撒息微,及診其脈,則伏渺如脫,亦意其真危也。

斯時也,欲施溫補,則慮其大怒之後,逆氣或有未散;欲加開導,則慮其脈之似絕,虛極有不能勝。躊躇未決,乃請復診。及入室再見,則不若前次之撒手,而十指交叉,抱腹仰坦於婢者之懷。因疑其前番撒手,今既能叉手,豈他人之所為乎?及著手再診,則似有相嫌不容之意,而拽之不能動,此更可疑也。因出其不意,卒猛一扯,則頓脫有聲,力強且勁。

由是前疑始釋,謂其將死之人,豈猶力有如是乎?乃思其脈之若此者。或以肉厚氣滯,此北人稟賦多有之也。或以兩腋夾緊,此奸人狡詐亦有之也。若其面青息微,則怒氣使然,自不足怪。識見既定,因聲言其危,使聞灸法,以恐勝之。遂先投一劑,到咽即活。次日會公,因詢予曰:日昨之病,固料其勢必危矣。

然謂其為真邪,則何以藥甫其唇,而效之峻速有如此?謂其為假耶,則何以能終夜做作,而形證之肖似有如此?昨公所用之藥,果亦有何玄秘否?是皆不能無疑也。予曰:予之玄秘,秘在言耳。但使彼懼,敢不速活。經曰:憂可勝怒,正此謂也。是可見人情之巧,其有最難測者皆如此,使昨非再診而再察之,則予亦幾為所誑矣。

是以凡遇此類,不可不加之詳審。

又一姻戚士子,為宦家所毆,遂臥病旬日,吐血盈盆。因喧傳人命,連及多人,延醫數輩,見其危劇之狀,皆束手遠避,防為所累也。最後予往視之,察其色,則絕無窘苦之意,診其脈,則總皆和緩如常。予始疑之,而繼則悟之,因潛語之曰:他可欺也,予亦可欺耶?此爾之血也,抑家禽之血耶?其人愕然。浼予無言,遂為調和,而相銜感而散。

又一鄰婦,以妒妾作鬧,詬夫反目,因而病劇,則咬牙瞪眼,僵厥不蘇。若命在呼吸間者。其夫驚惶無措,其妾連遭不堪。凂予救之,則脈非其病,遂用前法治之,愈後其夫感謝,而不知為其所愚也。若此二人,則又人事中之常態,使不有懸朗之鑑,則此中變幻,有以假病而延成真病者。

有以小忿而延成大禍者。茲予拂之若振埃。但為人造福,而且可防人之欺,故亦紀之,以資倉卒之急用。

2. 經義

《風論》曰: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間,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䐜而有瘍。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行也。癘者,有營氣熱胕,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或名曰寒熱。

《長刺節論》曰: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癘風者,素刺其腫上,已刺,以銳針針其處,按出其惡氣,腫盡乃止。常食方食,無食他食。

《脈要精微論》曰:脈風成為癘。

3. 論證

癘風,即大風也。又謂之癩風。俗又名為大麻風。此病雖名為風,而實非外感之風也。實以天地間陰厲濁惡之邪,或受風木之化而風熱化蟲,或受濕毒於皮毛而後及營衛,或犯不潔,或因傳染,皆得生蟲。蓋蟲者,厥陰主之,厥陰為風木,主生五蟲也。蟲之生也,初不為意,而漸久漸多,遂致不可解救,誠最惡最危最醜證也。

又《千金》云:自作不仁極惡之業也,所以最為難治。觀孫真人云:嘗治數百人,終無一人免於死者。蓋無一人能守禁忌故耳。惟一婦人,病愈後又服加減四物湯百餘劑,半年之上,方得經行,十分全愈。又,丹溪治五人,亦惟一婦人得免,以貧甚且寡,無物可吃也。外三四人者,越二三年皆復作而死。

由此觀之,可見此證非得出奇秘方,鮮能取效。故予逢此證,不敢強以為知,而妄施治療,亦不敢強言治法,以惑後人。至若古人論治之法,亦甚詳悉,用之得宜,雖病根未必可拔,而延保餘年,夭枉自亦可免。由是遍求諸說,則惟薛立齋《癘瘍機要》論列已全,今擇其要,並諸論之得理者,詳述於下,以為證治之綱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