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三十貫集·雜證謨 (7)
卷之三十貫集·雜證謨 (7)
1. 便血論治(共十條)
便血之與腸澼,本非同類。蓋便血者,大便多實而血自下也;腸澼者,因瀉痢而見膿血,即痢疾也。觀《內經》曰: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陰受之則入五臟,入五臟則䐜滿閉塞,下為飧泄,久為腸澼。此可見腸澼之因飧泄,自與便血不同,而治亦有異。且便血有夙疾,而腸澼惟新邪,尤為易辨。
今諸書以此類言者,皆誤也。茲列便血證治於此,而腸澼之義則在痢疾門。故凡臨此證者,必須詳察大便之燥泄何如,庶不致疑似誤認之謬。然多酒之人,必多溏泄,亦多便血,是又不可因泄而作腸澼也。
一、大便下血,多由腸胃之火。蓋大腸小腸皆屬於胃也。但血在便前者,其來近,近者,或在廣腸,或在肛門;血在便後者,其來遠。遠者,或在小腸,或在於胃。雖血之妄行,由火者多,然未必盡由於火也。故於火證之處,則有脾胃陽虛而不能統血者,有氣陷而血亦陷者,有病久滑泄而血因以動者,有風邪結於陰分而為便血者。大都有火者多因血熱。
無火者多因虛滑。故治血者,但當知虛實之要。
一、下血因火者,宜清熱為主,惟約營煎最佳,次以地榆散、槐花散、黃連丸、槐角丸之類主之。若熱在脾胃小腸之間,而火之甚者,宜抽薪飲、黃連解毒湯之類主之。若素以腸臟多火,而遠年近日臟毒下血久不能愈者,宜臟連丸、豬臟丸主之。若大腸風熱而血不止者,宜防風黃芩丸主之。
一、酒毒濕熱結蓄大腸下血者,宜約營煎、聚金丸,或槐角丸之類主之。若但以寒濕而無火下血者,宜二術煎,或四君子湯主之,或葛花解酲湯亦佳。
一、脾胃氣虛而大便下血者,其血不甚鮮紅,或紫色,或黑色,此陽敗而然,故多無熱證。而或見噁心嘔吐。蓋脾統血,脾氣虛則不能收攝,脾化血,脾氣虛則不能運化,是皆血無所主。因而脫陷妄行,速宜溫補脾胃,以壽脾煎、理中湯、養中煎、歸脾湯,或十全大補湯之類主之。
一、氣陷不舉而血不止者,宜補中益氣湯,或壽脾煎、歸脾湯主之。若微陷而兼火者,宜東垣加減四物湯主之。若氣大虛而大陷者,宜舉元煎主之。
一、血滑不止者,或因病久而滑,或因年衰而滑,或因氣虛而滑,或因誤用攻擊,以致氣陷而滑。凡動血之初,多由於火。及火邪既衰而仍有不能止者,非虛即滑也。凡此之類,皆當以固澀為主,宜勝金丸、香梅丸之類主之。然血滑不止者,多由氣虛,宜以人參湯送之尤妙。
或以補中益氣湯、歸脾湯、舉元煎、理中湯加烏梅、文蛤、五味子之類主之。若滑甚不能止者,惟玉關丸最佳。
一、結陰便血者,以風寒之邪結於陰分而然,此非傷寒之比,蓋邪在五臟留而不去,是謂之結陰。邪內結不得外行,則病歸血分,故為便血。經曰: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正此之謂。此宜外灸中脘、氣海、三里以散風邪,內以平胃地榆湯溫散之劑主之。
一、怒氣傷肝,血因氣逆而下者,宜化肝煎、枳殼湯之類主之。若逆氣散而微有火者,宜黃芩芍藥湯主之。若肝邪乘胃,以致脾虛失血者,自無煩熱氣逆等證,宜從前脾胃氣虛證治,不得平肝以再傷脾氣也。
一、凡因勞倦,七情,內傷不足,而致大便動血者,非傷心脾,即傷肝腎。此其中氣受傷,故有為嘔惡痞滿者,有為疼痛泄瀉者,有為寒熱往來,飲食不進者。時醫不能察本,但見此證,非雲氣滯,即云痰火,而肆用寒涼,妄加攻擊,傷而又傷,必致延綿日困。及其既甚,則多有大便下紫黑敗血者,此胃氣大損,脾元脫竭,血無所統。
故注泄下行。陽敗於陰,故色為灰黑。此危劇證也,即速用回陽等劑猶恐不及,而若輩猶云:今既見血,安可再用溫藥,必致其斃。籲!受害者殊為可憫,害人者殊為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