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二十九必集·雜證謨 (6)
卷之二十九必集·雜證謨 (6)
1. 論外備用方
還少丹(補一三五),金櫻膏(補百,虛帶濁),人參固本丸(補百六),琥珀散(和三四七,氣虛淋濁),地髓湯(和三四五,淋痛),海金砂散(寒一七二,膏淋),五淋散(寒百十七,熱淋),牛膝湯(寒一二五,砂淋),《直指》黃芩湯(寒百七,心肺熱),秘真丹(固二五),五子丸(固四六,濁),蓮子六一散(固四四,赤濁),鎖精丸(固二六,帶濁),威喜丸(固四五),家韭子丸(固三四,陽虛久濁),固精丸(固二九,虛滑帶濁)
2. 經義
《宣明五氣篇》曰: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
《五癃津液別篇》曰:天寒則腠理閉,氣濕不行,水下留於膀胱,則為溺與氣。陰陽不和,則使液溢而下流於陰,髓液皆減而下,下過度則虛,虛故腰背痛而脛酸。
《骨空論》曰:督脈為病,癃、痔、遺溺。
《經脈篇》曰:肝所生病者,遺溺,閉癃。
《痹論》曰:淫氣遺溺,痹聚在腎。
《氣厥論》曰:心移寒於肺,肺消。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治。
《脈要精微論》曰: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也。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本輸篇》曰:三焦者,足少陰太陽之所將,實則閉癃,虛則遺溺。
3. 論證(共二條)
遺溺一證,有自遺者,以睡中而遺失也。有不禁者,以氣門不固,而頻數不能禁也。又有氣脫於上,則下焦不約,而遺失不覺者,此虛極之候也。總之,三者皆屬虛證,但有輕重之辨耳。若夢中自遺者,惟幼稚多有之,俟其氣壯而固,或少加調理可愈,無足疑也。惟是水泉不止,膀胱不藏者,必以氣虛而然。
蓋氣為水母,水不能蓄,以氣不能固也。此失守之兆,大非所宜,甚至氣脫而遺,無所知覺,則尤其甚者也。此惟非風證及年衰氣弱之人,或大病之後多有之。仲景曰:下焦竭則遺溺失禁,此之謂也。
一、古方書論小便不禁者,有屬熱屬虛之辨。不知不禁之謂,乃以小水太利者為言,皆屬虛寒,何有熱證。若因熱而小水頻數,其證則淋瀝點滴,不能禁止,而小水必不利,且或多痛澀,方是熱證。若然,則自有淋濁門正治之法。蓋此非遺失之謂也。倘以虛寒誤認為熱,而妄投瀉火之藥,無不殆矣。
4. 論治(共六條)
凡治小便不禁者,古方多用固澀,此固宜然;然固澀之劑,不過固其門戶,此亦治標之意,而非塞源之道也。蓋小水雖利於腎,而腎上連肺。若肺氣無權,則腎水終不能攝,故治水者必須治氣,治腎者必須治肺,宜以參、耆、歸、朮、桂、附、乾薑之屬為之主,然後相機加以固澀之劑為之佐,庶得治本之道,而源流如度。否則,徒障狂瀾,終無益也。
余制有鞏堤丸方,治無論心脾肺腎之屬,皆宜以此為主治。
一、脾肺氣虛,不能約束水道,而病為不禁者,此其咎在中上二焦,宜補中益氣湯、理中湯、溫胃飲、歸脾湯,或四味回陽飲之類,加固澀等劑主之,如不見效,當責之腎。
一、肝腎陽氣虧敗,則膀胱不藏,而水泉不止,此其咎在命門,宜右歸飲、大補元煎、六味回陽飲,甚者,以四維散之類主之。或加固澀為佐亦可,或用《集要》四神丸,或八味地黃丸去澤瀉亦可用。
一、凡睡中遺溺者,此必下元虛寒,所以不固,宜大菟絲子丸、家韭子丸、五子丸、縮泉丸之類主之。其有小兒從幼不加檢束,而縱肆常遺者,此慣而無憚,志意之病也。當責其神,非藥所及。或因縱以致不固者,亦當治之如前,宜用豬羊溲脬炙脆煎湯,送下前藥更妙。
一、凡因恐懼輒遺者,此心氣不足,下連肝腎而然,宜大補元煎、歸脾湯、五君子煎之類主之。
一、古方壯陽固澀等劑,如茴香益智丸、二氣丹、固脬丸、秘元丹、牡蠣丸、濟生菟絲子丸、固真散,皆可隨宜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