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二十六必集·雜證謨 (1)
卷之二十六必集·雜證謨 (1)
1. 經義
《五藏生成篇》曰: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心煩頭痛,病在鬲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經脈篇》曰:膀胱足太陽也,是動則病沖頭痛,目似脫,項如拔。
《脈解篇》曰:陽明並於上,上者則其孫絡太陰也,故頭痛鼻鼽腹腫也。
《通評虛實論》曰: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著至教論》曰:三陽獨至者,是三陽並至,並至如風雨,上為巔疾,下為漏病。
《脈要精微論》曰: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推而下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
《平人氣象論》曰: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
《脈要精微論》曰:厥成為巔疾。顑痛,剌手陽明與顑之盛脈出血。顑痛刺足陽明曲周動脈,見血立已。不已,按人迎於經,立已。項痛不可俯仰,刺足太陽;不可以顧,刺手太陽也。
《寒熱病篇》曰:陽迎頭痛,胸滿不得息,取之人迎。足太陽有通項入於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頭目苦痛取之,在項中兩筋間。
《雜病篇》曰:厥挾脊而痛者至頂,頭沉沉然,目䀮䀮然,腰脊強,取足太陽膕中血絡。
《奇病論》帝曰:人有病頭痛以數歲不已,此安得之?名為何病?岐伯曰:當有所犯大寒,內至骨髓,髓者以腦為主,腦逆故令頭痛,齒亦痛,病名曰厥逆。帝曰:善。
《厥病篇》曰:真頭痛,頭痛甚,腦盡痛,手足寒至節,死不治。
2. 論證(共二條)
凡診頭痛者,當先審久暫,次辨表裡。蓋暫痛者,必因邪氣;久病者,必兼元氣。以暫病言之,則有表邪者,此風寒外襲於經也,治宜疏散,最忌清降;有里邪者,此三陽之火熾於內也,治宜清降,最忌升散,此治邪之法也。其有久病者,則或發或愈,或以表虛者,微感則發,或以陽勝者,微熱則發,或以水虧於下,而虛火乘之則發,或以陽虛於上,而陰寒勝之則發。所以暫病者當重邪氣,久病者當重元氣,此固其太綱也。
然亦有暫病而虛者,久病而實者,又當因脈、因證而詳辨之,不可執也。
一、頭痛有各經之辨。凡外感頭痛,當察三陽、厥陰。蓋三陽之脈俱上頭,厥陰之脈亦會於巔,故仲景《傷寒論》則惟三陽有頭痛,厥陰亦有頭痛,而太陰、少陰則無之。其於辨之之法,則頭腦、額顱雖三陽俱有所會,無不可痛,然太陽在後,陽明在前,少陽在側,此又各有所主,亦外感之所當辨也。至若內傷頭痛,則不得以三陽為拘矣。
如本經所言,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若《厥病篇》所論,則足六經及手少陰、少陽皆有之矣。《奇病論》曰:腦者陰也,髓者骨之充也。凡痛在腦者,豈非少陰之病乎?此內證外證之異,所不可不察也。(厥病篇義詳《類經》)
3. 論治(共五條)
一、外感頭痛,自有表證可察,蓋其身必寒熱,脈必緊數,或多清涕,或兼咳嗽,或兼脊背痠痛,或兼項強不可以左右顧,是皆寒邪在經而然,散去寒邪,其痛自止,如川芎、細辛、蔓荊子、柴胡之類,皆最宜也。若寒之甚者,宜麻黃、桂枝、生薑、蔥白、紫蘇、白芷之類,隨其虛實而加減用之。
一、火邪頭痛者,雖各經皆有火證,而獨惟陽明為最。正以陽明胃火,盛於頭面而直達頭維,故其痛必甚,其脈必洪,其證必多內熱,其或頭腦振振,痛而兼脹,而絕無表邪者,必火邪也。欲治陽明之火,無如白虎湯加澤瀉、木通、生地、麥冬之類,以抑其至高之勢,其效最速。
至若他經之火,則芍藥、天花、芩、連、知、柏、龍膽、梔子之類,無不可擇而用之。但治火之法,不宜佐以升散,蓋外邪之火,可散而去,內郁之火,得升而愈熾矣,此為忌也。
一、陰虛頭痛,即血虛之屬也,凡久病者多有之。其證多因水虧,所以虛火易動,火動則痛,必兼煩熱、內熱等證,治宜壯水為主,當用滋陰八味煎、加減一陰煎、玉女煎之類主之。火微者,宜六味地黃丸、四物湯、三陰煎、左歸飲之類主之。
一、陽虛頭痛,即氣虛之屬也,亦久病者有之。其證必慼慼悠悠,或羞明,或畏寒,或倦怠,或食飲不甘,脈必微細,頭必沉沉,遇陰則痛,逢寒亦痛,是皆陽虛陰勝而然。治宜扶陽為主,如理陰煎、理中湯、十全大補湯、補中益氣湯之類,皆可擇用,或以五福飲,五君子煎加川芎、細辛、蔓荊子之類,以升達陽氣,則最善之治也。
一、痰厥頭痛,諸古方書皆有此名目,然以餘論之,則必別有所因,但以頭痛而兼痰者有之,未必因痰頭痛也。故兼痰者必見嘔惡、胸滿、脅脹,或咳嗽氣粗多痰,此則不得不兼痰治之,宜二陳湯、六安煎、和胃飲、平胃散加川芎、細辛、蔓荊子之類主之。如多痰兼火者,宜用清膈煎,或二陳湯、六安煎加黃芩、天花粉之類主之,火甚者加石膏亦可。如多痰兼虛而頭痛者,宜金水六君煎,或六君子湯加芎、辛之類,酌而用之。
東垣治痰厥頭痛,噁心煩悶,頭旋眼黑,氣短促,上喘無力,懶言,心神顛倒,目不能開,如在風雲中,頭苦痛如裂,身重如山,四肢厥冷,不得安臥,如範天騋之妻,因兩次下之而致頭痛者,用半夏白朮天麻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