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 (7)
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 (7)
1. 論治(共十條)
凡治痢之法,其要在虛實寒熱,得其要則萬無一失,失其要則為害最多,辨論如前,所當熟察。前如泄瀉門調治諸法,俱宜酌用。
一、生冷初傷,飲食失調,而胃氣未損,元氣未虧,或為痛、為脹、為暴瀉、暴痢等證,而食滯有未清者,宜抑扶煎、五德丸,或平胃散、胃苓湯、五苓散之類,略祛寒滯,愈之極易。
一、脾腎虛弱之輩,但犯生冷,極易作痢。無論大人小兒,凡系脾虛致痢,別無實熱等證者,先宜佐關煎溫其脾氣,如或稍深而病及肝腎者,即宜胃關煎為最妙之治,勿以新病畏而弗用也。或五德丸、四神丸之類,俱可間用。
一、病痢,凡脾腎俱虛而危劇可畏者,只宜以胃關煎為最,溫胃飲次之,或相機間用亦可。或兼用四維散、九氣丹、復陽丹,庶可保全也。
一、痢疾嘔惡,兀兀欲吐,或聞食氣即見噁心者,此胃氣虛寒不能容受而然,必宜溫補安胃,用五君子煎,或六味異功煎、溫胃飲、聖朮煎之類主之。嘔甚者,宜六味回陽飲之屬主之。若陰中火虛,氣不歸原而嘔者,宜胃關煎、理陰煎主之。若胃火上衝而致嘔吐者,則必有煩熱脹滿等證,乃可用清涼降火等藥,宜大分清飲、益元散之類主之。
一、濕熱邪盛,而煩熱喜冷,脈實腹滿,或下痢純紅鮮血者,宜清流飲、黃芩芍藥湯,或用香連丸,或用河間芍藥湯。熱甚者,宜大分清飲,或茵陳飲。此等藥,若數劑不效,便當思顧脾腎矣。
一、痢有發熱者,似乎屬火,宜從涼治。然實熱之證,反未必發熱,惟痢傷精血,陰虛水虧者,則最多為熱為躁也。如或虛中有火,脈見有力者,宜加減一陰煎,或保陰煎主之。若脈本無力,全屬虛火,則不可治火,單宜壯水補陰,如三陰煎及六味、八味等丸。若陰盛格陽而為外熱者,必宜胃關煎及右歸飲之屬主之。
一、痢疾初作,氣稟尚強,或因縱肆口腹,食飲停滯,凡有實邪脹痛堅滿等證,而形氣脈氣俱實者,可先去其積,積去其痢自止。宜承氣湯,或神佑丸、百順丸主之,或用赤金豆以微利之,此通因通用,痛隨痢減之法也。但此等證候,必須確審然後用之,若以脾腎虛寒致痢,而妄用此藥及寒涼克伐等劑,再敗元陽者,多致不可解救,最當慎也。
一、禁口不食,乃痢疾最危之候,而自古未有明辨。觀丹溪云:禁口痢,胃口熱甚故也,用黃連、人參煎汁,終日呷之,如吐再吃,但得一呷下咽便好,人不知此,多用溫藥甘味,此以火濟火,以滯益滯也。亦有誤服熱毒之藥犯胃者,當推明而祛其毒。此丹溪之說也。而不知禁口之辨,其義最微,豈皆胃口熱甚而總以黃連可治乎?蓋噤口者,以食不得入,雖亦有實熱證,而惟脾胃虛寒者居多。
若因食積胃中而噤口者,其胸腹必有脹滿,或見硬痛,此當行滯去積,積滯去而食自入,如青、陳、楂、樸之屬是也。有因火鬱胃中而噤口者,其臟腑必多熾熱,或脈見洪數,此當瀉火去熱,邪熱去而食自入,如芩、連、梔、柏之屬是也。凡此者,皆以邪蓄於中,乃噤口之實證也。
然實證無幾,而近之病者,每察其胃口,則多無脹滿等證,或察其大邪,則亦非實熱等證,但見其有出無入,而胃口日窮,精神日敗。蓋其既無脹滿,本非積也,又無真熱,本非火也,無積無火而食不能入,其故何也?以臟氣不能容受也。不能容受,其故有二:蓋一由脾氣之弱,故或為嘔惡,或為吞酸,或惡聞食氣而泛泛不寧,或飢不能食而枵枵待困,此以中焦不運,故食不能入,責在脾也。
一由腎氣之弱,故命門不能暖,則大腸不能固,小腸不能化,則胃氣不能行,此以下焦失守而化源無主,責在腎也。欲健中焦,非人參、白朮、乾薑、甘草之屬不可;欲實下焦,非熟地、附子、吳茱萸、肉桂之屬不可。脾腎強而食自入,其理甚明,其應如響,余之活人於此者,不勝紀矣。
如丹溪之用黃連,及以火濟火,以滯益滯之說,乃悉以實火為言,特一曲之見耳。局人意智,絕人生幾,此其關係非小,不得信以為然。
一、久痢陽虛,或因攻擊、寒涼太過,致竭脾腎元神而滑脫不止者,本源已敗,雖峻用溫補諸藥,亦必不能奏效矣。宜速灸百會、氣海、天樞、神闕等穴以回其陽,庶或有可望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