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 (6)
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 (6)
1. 論裡急後重
凡裡急後重者,病在廣腸最下之處,而其病本則不在廣腸,而在脾腎。凡熱痢、寒痢、虛痢皆有之,不得盡以為熱也。蓋中焦有熱,則熱邪下迫,中焦有寒,則寒邪下迫,脾腎氣虛,則氣陷下迫。欲治此者,但當察其所因,以治脾腎之本,則無有不愈。然病在廣腸,已非食積,蓋食積至此,瀉則無留,而所留者,惟下陷之氣,氣本無形,故雖若欲出而實無所出,無所出而又似欲出,皆氣之使然耳。故河間之用芍藥湯,謂行血則便自愈,調氣則後重除,是固然矣。
然調氣之法,如氣熱者涼之則調,氣寒者溫之則調,氣虛者補之則調,氣陷者舉之則調,必使氣和,乃為調氣行血之法,其義亦然。若但以木香、檳榔、當歸、大黃行血散氣之屬謂之調和,不知廣腸最遠,藥不易達,而所行所散者,皆中焦之氣耳。且氣既下陷,而復以行之散之,則氣必更陷,其能愈乎?矧痢止則後重自止,未有痢不愈而後重能愈者也,故凡欲治此者,但當以治痢為主。
2. 論大孔腫痛
凡病痢疾,多有大孔腫痛者,其故何也?蓋脾胃不和,則水穀之氣失其正化,而濁惡難堪之味出諸孔道,此痛楚之不能免也。又若火因瀉陷,陽為陰逐,則胃中陽氣並逼於下,無從解散,此腫之所由生也。所以痢多則痛多,痢少則痛少,痛與不痛,亦由氣之陷與不陷耳。故無論寒痢、熱痢,大孔皆能為痛,不能謂痛必由熱也。
欲治此者,但治其痢,痢止則腫痛自散,亦如後重之法也。自丹溪云:大孔痛因熱流於下,木香、檳榔、芩、連加炒乾姜主之,是但知火能為腫為痛,亦焉知元陽之下陷也。後人所宗,皆其法也,凡虛寒之輩,其不能堪此亦多矣。
3. 論口渴
凡瀉痢之證,必多口渴,今人但見口渴,即認為火,而不知有火者固能渴,無火者亦能渴,此不可不辨也。如火盛於中,則熏脾爍胃,津液耗干,故酷好冰水,多而不厭,愈涼愈快,隨飲隨消者,此因熱而渴,治宜涼也。又如口熱作渴,雖欲飲水而飲不能多者,即非真火,不宜涼也。
凡口雖乾渴喜涼,而復不喜涼者,是即寒聚於中,而無根之火浮戴於上,此最忌寒涼者也。然渴有真渴,有似渴。真渴者,必好茶飲,但以喜熱、喜涼,即可辨其寒熱。似渴者,干也,非渴也,口雖干而不欲湯飲,則尤非熱證可知也。
然瀉痢之證,因其水泄於下,必津涸於上,故不免於渴,渴而欲飲,正以內水不足,欲得外水以相濟也,豈必皆因於火乎?諸如此者,必當詳審其有火無火,若火有餘者,自當清火,水不足者,自當滋陰,是固然矣。然氣為水母,其有氣虛不能生水者,不補其母則水不能生,而渴不止也。
土為水主,其有脾虛不能約水者,不強其主則水不能蓄,而渴不止也。使能不治其渴而治其所以渴,又何渴病之有?
4. 論小水
凡瀉痢之證,小水必多不利,或多黃赤,此其寒熱虛實大有關係,不可不察也。若暴注之瀉,以其清濁不分,水穀並歸於大腸,故水有不利者,惟其暫也。若痢疾之小水,則病本不一,今人但見黃赤不利,無不云其為熱,誤者多矣。凡因於熱者,必其熱赤之甚,或多澀痛,或見鮮血,然必上下皆有熱證,方是真熱,此宜清涼治之。
若非真熱,則或以中寒而逼陽於下者有之,或以瀉痢亡陰而水虧色變者有之,或以下焦陽氣不暖而水無以化者有之,或以妄用滲利而泲逼干汁者亦有之。但察其三焦無火,則雖黃雖澀,總皆亡陰亡液之證,不得通以熱論,速當培補真陰,乃為良法。《內經》曰: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
至哉斯言,何今人之不能察也?不獨此也,每見有小水清白而兼腹痛者,仍用芩連之類,余則不知其何謂。可恨,可恨。
5. 論陰陽疑似
陰陽之道,即養生治病之本,而人有不易知者,以其有莫測之妙也。夫陰陽之用,欲其相濟,不欲其相賊。相濟者,相和者也,陰中不可無陽,陽中不可無陰也;相賊者,相害者也,陽賊陰則為焦枯,陰賊陽則為寂滅也。凡諸為病者,無非陰陽相賊,而有失其和耳。蓋陰陽之性,陰常喜靜而惡動,陽常喜暖而畏寒。
及其相賊,則陰畏陽之亢,所以陰遇陽邪,非枯則槁;陽畏陰之毒,所以陽逢陰寇,不走即飛。此陰陽相妒之譏,誠多難測,凡諸病劇而有假真疑似者,即其證也,而尤於傷寒痢疾為最焉。
若今之患痢最甚者,多見上下皆有熱證而實非真熱者,何以見之?如煩則似熱非熱,躁則似狂非狂,懊憹不寧,莫可名狀,此非真陽證也。蓋以精血敗傷,火中無水,而陰失其靜,故煩躁若此也。又如飛者飛於上;走者走於下,飛於上則為口渴、喉瘡,或面紅身熱,走於下則為孔熱、孔痛,或便黃、便血,此非實熱證也。蓋以水火相刑,陽為陰逐,而火離其位,故飛走若此也。
今之人,但見此等證候,僉曰察病不離形證,形證之熱既已若此,而猶謂之寒,何其妄也。是但知外之有熱,而不知內之有寒也,知上下之有熱,而不知中焦之有寒也,又豈知煩躁之為陰虛,而飛走之為陽虛也。余言若此,聞者果能信乎?將猶疑乎?疑似之間,猶不可不辨也。
且如肌表皆有熱證,本當惡熱而反不捨衣被,或臍腹喜暖而宜熨宜按者,此則外雖熱而內則有寒也。又如九竅皆有熱證,必喜冷飲,然有口欲寒而腹畏之,故凡寒冷下咽,則或增嘔惡,或加腹疼,或噎塞不行而反生脹悶,或口舌雖有瘡痛而反欲熱湯飲者,此則上下雖熱而中焦之有寒也。
此外,有陽氣素弱及脈色少神如前論等證,若止知為火,治以寒涼,其奈內本因寒,而再加以寒,則寒涼入胃,直犯中焦,是外熱不相及,而中寒必更甚,故致飛者愈飛,走者愈走,所謂雪上加霜,欲孤陽之不滅,不可得也。故凡治此者,但能引火歸原,使丹田暖則火就燥,下原固則氣歸精,此陰陽顛倒之神理,而或者昧之,跡猶苦海無邊,未得其岸,故余悉此,用垂普救之衣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