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二入集 (3)
卷之二入集 (3)
1. 臟象別論(十八)
臟象之義,余所類於經文者不啻詳矣,然經有所未及,而同中有不同,及有先同後異者,俱不可以不辨也。夫人身之用,止此血氣。雖五臟皆有氣血,而其綱領,則肺出氣也,腎納氣也,故肺為氣之主,腎為氣之本也。血者水穀之精也,源源而來,而實生化於脾,總統於心,臟受於肝,宣布於肺,施泄於腎,而灌溉一身。所謂氣主噓之,血主濡之,而血氣為人之橐籥,是皆人之所同也。
若其同中之不同者,則臟氣各有強弱,稟賦各有陰陽。臟有強弱,則神志有辨也,顏色有辨也,聲音有辨也,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飲食有辨也,勞役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辨也,剛柔有辨也。強中強者,病其太過,弱中弱者,病其不及。因其外而察其內,無弗可知也。
稟有陰陽,則或以陰臟喜溫暖,而宜薑、桂之辛熱;或以陽臟喜生冷,而宜芩、連之苦寒。或以平臟,熱之則可陽,寒之則可陰也。有宜肥膩者,非潤滑不可也;有宜清素者,惟膻腥是畏也。有氣實不宜滯,有氣虛不宜破者。有血實不宜澀,有血虛不宜泄者。有飲食之偏忌,有藥餌之獨礙者。
有一臟之偏強,常致欺凌他臟者。有一臟之偏弱,每因受制多虞者。有素挾風邪者,必因多燥,多燥由於血也。有善病濕邪者,必因多寒,多寒由於氣也。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其有以一人之稟而先後之不同者,如以素稟陽剛而恃強無畏,縱嗜寒涼,及其久也,而陽氣受傷,則陽變為陰矣。或以陰柔而素耽辛熱,久之則陰日以涸,而陰變為陽矣。
不惟飲食,情欲皆然。病有出入,朝暮變遷,滿而更滿,無不覆矣。損而又損,無不破矣。故曰: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此在經文固已明言之矣。
夫不變者,常也;不常者,變也。人之氣質有常變,醫之病治有常變,欲知常變,非明四診之全者不可也。設欲以一隙之偏見,而應無窮之變機,吾知其遺害於人者,多矣。故於此篇之義,尤不可以不深察。
白話文:
關於臟腑徵象的意義,我所引經據典闡述的已經非常詳盡了,但經典中仍有未盡之處,而且相同之中也有不同,以及有先同後異的情況,這些都必須加以辨別。人體的作用,不外乎血和氣。雖然五臟都有氣血,但它們的綱領是:肺負責呼出氣,腎負責吸入氣,所以肺是氣的主導,腎是氣的根本。血是水穀精微所化生的,源源不斷而來,實際上是脾產生和轉化的,由心臟統領,肝臟儲藏,肺臟布散,腎臟排泄,從而灌溉全身。所謂氣主導的是噓氣,血主導的是濡養,而血和氣是人體的風箱,這都是人體共同的特性。
至於相同之中的不同,則在於各臟腑的氣有強弱之分,稟賦各有陰陽屬性。臟腑有強弱,那麼人的神志、氣色、聲音、性情、筋骨、飲食、勞役、精血、勇怯、剛柔等方面也會有所區別。強者過強,容易生病,弱者過弱,也容易生病。從外在表現觀察內在情況,沒有什麼是不可知的。
稟賦有陰陽之別,因此有的陰臟喜歡溫暖,適合用薑、桂等辛熱的藥物;有的陽臟喜歡生冷,適合用黃芩、黃連等苦寒的藥物;有的屬於平性,熱性的藥物可以幫助它走向陽,寒性的藥物可以幫助它走向陰。有的適合肥膩的食物,非潤滑的食物不可;有的適合清淡的食物,對腥膻味道的食物非常忌諱。有的氣實,不宜使用滯澀的藥物;有的氣虛,不宜使用破氣的藥物。有的血實,不宜使用收澀的藥物;有的血虛,不宜使用耗泄的藥物。有的在飲食上有偏愛和忌諱,有的對某些藥物有特殊的反應。
有的臟腑偏強,常常會欺負其他臟腑。有的臟腑偏弱,常常會受到其他臟腑的制約。有的體質本來就夾帶風邪,多是因為身體乾燥,而乾燥是由於血虛引起的。有的容易患濕邪,多是因為身體寒冷,而寒冷是由於氣虛引起的。這本來就是每個人都不一樣的地方。至於同一個人的稟賦,也會有先後不同的變化,例如:本來體質陽剛,仗著自己強壯而不怕寒冷,縱情吃寒涼的食物,時間久了,陽氣會受損,陽就會轉變為陰。或者本來體質陰柔,喜歡吃辛辣燥熱的食物,時間久了,陰液會日益枯竭,陰就會轉變為陽。
不僅飲食如此,情慾也是如此。疾病有進有出,早晚都在變化,滿了會更滿,沒有不覆滅的;損傷了會更損傷,沒有不破敗的。所以說:久而增氣,是事物變化的規律;氣增加過久,就會導致夭折。這些在經典中已經明確說明了。
不變的是常理,不符合常理的就是變異。人的氣質有常有變,醫生的治療方法也有常有變,想要了解常與變,必須通曉四診的方法。如果只以片面的見解,去應對無窮變化的情況,我知道這樣對人的損害會很大。所以對於這篇文章的意義,尤其不可以不深入了解。
2. 天年論(十九)
夫人之所受於天而得生者,本有全局,是即所謂天年也。余嘗聞之岐伯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又嘗聞之老子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民之生,動之死地,亦十有三。
余因此言,乃知失天之畀而不得盡其全者有如是。然則後天之養,其為在人,可以養生家而不以此為首務乎!故常深慨於斯,而直窮其境,則若老氏所云十中之三者,蓋亦言其約耳。而三之倍倍,則尤有不忍言者,茲請得而悉之。
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可由此而生,亦可由此而死。故凡天亦殺人,有如寒暑不時,災荒薦至,或妖祥之橫加,或百六之難避,是皆天刑之謂也。地亦殺人,則如旱潦無方,水火突至,或陰毒最以賊人,或危險多能困斃,是皆地殺之謂也。人亦殺人,如爭鬥傷殘,刀兵屠戮,或嫁禍陰謀,或明欺強劫,是皆人禍之謂也。
凡此三者,十中約去其幾。再若三者之外,則凡孽由自作而致不可活者,猶有六焉。何以見之?則如酒色財氣,及功名之累,庸醫之害皆是也。故有困於酒者,但知米汁之味甘,安思曲糵之性烈?能潛移禍福而人難避也,能大損壽元而人不知也。及其病也,或血敗為水,而肌肉為其浸漬,則鼓脹是也。
或濕邪侵土,而清濁苦於不分,則瀉痢是也。或血不養筋,而弛縱拘攣,甚至眩暈卒倒,則中風是也。或水泛為涎,而滿悶不食,甚至脾敗嘔喘,則痰飲是也。耽而不節,則精髓胡堪久醉,陰血日以散亡,未及中年,多見病變百出,而危於此者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色者,但圖嬌豔可愛,而不知傾國之說為何,伐命之說為何。故有因色而病者,則或成勞損,或染穢惡,或相思之失心,或鬱結之盡命。有因色而死者,則或以竊窺,或以爭奪,或以蕩敗無蹤,或以驚嚇喪膽。總之,好色之人必多淫溺,樂而忘返,安顧身家?孰知實少花多,豈成瑞物,德為色勝,非薄則邪,未有貪之戀之而不招殃致敗。凡受色中之害者,吾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財者,止知財能養命,豈識財能殺人。故鄙吝者,每以招尤。慢藏者,因多誨盜。奔波不已者,多竭其力。貪得無厭者,常忘其身。顧利不顧義,骨肉為之相殘,聚斂盡膏血,賈怨所以致敗。蓋財本通神,不容脧剝,積則金精崇作,爭則罄囊禍生。凡受利中之害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氣者,每恃血氣之強,只喜人不負我,非驕矜則好勝,人心不平,爭端遂起,事無大小,怨恨醉心,豈虞忿怒最損肝脾,而隔食氣蠱,疼痛泄瀉,厥逆暴脫等疾,犯者即危。又或爭競相傾,公庭遘訟,寧趨勢利以卑汙,甘受醜凌於奴隸,及被他人之苛辱。既不敢相抗於後,何若親識之小忿。
即涵容少遜於前,終身讓路,不失一步,孰得孰失,孰知孰愚?甚至破家蕩產,骨肉分離之害,纖須不忍,悔時遲矣。夫氣本無形,有何涯際,相諒則無,偏執則有,歷觀往事,誰直誰非?使不能達觀自策,則未免以我之軀,陰受人無申無訴之蝕,而自愚自斃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功名者,誰不有飛騰之念?誰不有功業之期?第既達者,或多鼎足之虞。未濟者,每遭監車之厄,受燈窗寒苦之負,望眼徒穿者有之。憶榮枯今昔之異,熱腸為裂者有之。甚至焦思切心,奔趨竭力,榮華杳然,泉壤遽及者有之。慨古傷今,凡受斯枉而湮沒無聞,浩氣受抑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醫者,凡疾苦之望醫,猶凶荒之望歲,其懇其切,其念何如。第此中神理,微妙難言,使不有天人之學,絕倫之聰,則何以能聞於無聲,見於無跡,直窺乎窈冥之鄉,而必得其情乎?使必得其人而後可以言醫,則醫不易談,蓋可徵矣。既難其人,則次乎此者,雖未知神,猶知形跡,此即今之上醫也,然此醫亦不易得。
而舍此之外,則昧者居其八九。庸醫多,則殺人亦多,每見其寒熱倒施,虛實謬認,一匕之訛,吉凶隨應。困者莫知其然,雖死不覺,明公鑑其多誤,能無惻心?顧造化大權,本非凡庸所可窺弄。而性命重託,又豈淺輩所宜輕付耶!第彼非無自,蓋自《原病式》以來,祖述相傳,日以滋甚,醉者不醒,逝者無詞,而黎元陰受此害者,蓋不知若干若干人矣。而聞者未知其詳,猶或未之信也。
由是乘除,則既有前三,又有後六,凡此淘汰之餘,而得盡其天年者,果剩其幾?吾故曰:老氏言十之三者,蓋亦言其約耳。興言及此,誠可為人生之痛哭者也。然徒悲何益?曷亦為人之計乎,則惟上知者有可曉也。雖前之三者,或多出於莫測,則有可避者,有不可避者,即聽之天,無不可也。
然知者見於未然,而得天者天庇之,得地者地庇之,得人者人庇之。得此三庇,即得生之道也;失此三庇,則失生之道也。人道於此,豈曰盡無其權乎!至於六殺之防,則全由乎我矣。酒殺可避,吾能不醉也。色殺可避,吾能不迷也。財殺可避,吾能不貪也。氣殺可避,吾能看破不認真也。
功名之殺可避,吾能素其行藏也。庸醫之殺可避,吾能相知以豫也。夫如是而培以為善,存以無欺,守以不行險,戒以毋僥倖,則可全收其效矣。孔子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蓋示人以無勉強也。廣成子曰:毋勞爾形,毋搖爾精,乃可以長生。蓋形言其外,精言其內,內外俱全,盡乎道矣。
是皆古聖人垂念蒼生,至真至極之良方也,可不佩乎。或曰:子言雖是,而實亦近迂,獨不見有不識不知而偏躋上壽者,又何人力之足恃耶?余曰:此正所謂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然予論誠迂矣,倘亦蒙知者之相顧而咀之識之,或亦可為天年之一助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