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二入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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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入集 (3)

1. 臟象別論(十八)

臟象之義,余所類於經文者不啻詳矣,然經有所未及,而同中有不同,及有先同後異者,俱不可以不辨也。夫人身之用,止此血氣。雖五臟皆有氣血,而其綱領,則肺出氣也,腎納氣也,故肺為氣之主,腎為氣之本也。血者水穀之精也,源源而來,而實生化於脾,總統於心,臟受於肝,宣布於肺,施泄於腎,而灌溉一身。所謂氣主噓之,血主濡之,而血氣為人之橐籥,是皆人之所同也。

若其同中之不同者,則臟氣各有強弱,稟賦各有陰陽。臟有強弱,則神志有辨也,顏色有辨也,聲音有辨也,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飲食有辨也,勞役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辨也,剛柔有辨也。強中強者,病其太過,弱中弱者,病其不及。因其外而察其內,無弗可知也。

稟有陰陽,則或以陰臟喜溫暖,而宜薑、桂之辛熱;或以陽臟喜生冷,而宜芩、連之苦寒。或以平臟,熱之則可陽,寒之則可陰也。有宜肥膩者,非潤滑不可也;有宜清素者,惟膻腥是畏也。有氣實不宜滯,有氣虛不宜破者。有血實不宜澀,有血虛不宜泄者。有飲食之偏忌,有藥餌之獨礙者。

有一臟之偏強,常致欺凌他臟者。有一臟之偏弱,每因受制多虞者。有素挾風邪者,必因多燥,多燥由於血也。有善病濕邪者,必因多寒,多寒由於氣也。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其有以一人之稟而先後之不同者,如以素稟陽剛而恃強無畏,縱嗜寒涼,及其久也,而陽氣受傷,則陽變為陰矣。或以陰柔而素耽辛熱,久之則陰日以涸,而陰變為陽矣。

不惟飲食,情欲皆然。病有出入,朝暮變遷,滿而更滿,無不覆矣。損而又損,無不破矣。故曰: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此在經文固已明言之矣。

夫不變者,常也;不常者,變也。人之氣質有常變,醫之病治有常變,欲知常變,非明四診之全者不可也。設欲以一隙之偏見,而應無窮之變機,吾知其遺害於人者,多矣。故於此篇之義,尤不可以不深察。

2. 天年論(十九)

夫人之所受於天而得生者,本有全局,是即所謂天年也。余嘗聞之岐伯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又嘗聞之老子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民之生,動之死地,亦十有三。

余因此言,乃知失天之畀而不得盡其全者有如是。然則後天之養,其為在人,可以養生家而不以此為首務乎!故常深慨於斯,而直窮其境,則若老氏所云十中之三者,蓋亦言其約耳。而三之倍倍,則尤有不忍言者,茲請得而悉之。

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可由此而生,亦可由此而死。故凡天亦殺人,有如寒暑不時,災荒薦至,或妖祥之橫加,或百六之難避,是皆天刑之謂也。地亦殺人,則如旱潦無方,水火突至,或陰毒最以賊人,或危險多能困斃,是皆地殺之謂也。人亦殺人,如爭鬥傷殘,刀兵屠戮,或嫁禍陰謀,或明欺強劫,是皆人禍之謂也。

凡此三者,十中約去其幾。再若三者之外,則凡孽由自作而致不可活者,猶有六焉。何以見之?則如酒色財氣,及功名之累,庸醫之害皆是也。故有困於酒者,但知米汁之味甘,安思曲糵之性烈?能潛移禍福而人難避也,能大損壽元而人不知也。及其病也,或血敗為水,而肌肉為其浸漬,則鼓脹是也。

或濕邪侵土,而清濁苦於不分,則瀉痢是也。或血不養筋,而弛縱拘攣,甚至眩暈卒倒,則中風是也。或水泛為涎,而滿悶不食,甚至脾敗嘔喘,則痰飲是也。耽而不節,則精髓胡堪久醉,陰血日以散亡,未及中年,多見病變百出,而危於此者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色者,但圖嬌豔可愛,而不知傾國之說為何,伐命之說為何。故有因色而病者,則或成勞損,或染穢惡,或相思之失心,或鬱結之盡命。有因色而死者,則或以竊窺,或以爭奪,或以蕩敗無蹤,或以驚嚇喪膽。總之,好色之人必多淫溺,樂而忘返,安顧身家?孰知實少花多,豈成瑞物,德為色勝,非薄則邪,未有貪之戀之而不招殃致敗。凡受色中之害者,吾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財者,止知財能養命,豈識財能殺人。故鄙吝者,每以招尤。慢藏者,因多誨盜。奔波不已者,多竭其力。貪得無厭者,常忘其身。顧利不顧義,骨肉為之相殘,聚斂盡膏血,賈怨所以致敗。蓋財本通神,不容脧剝,積則金精崇作,爭則罄囊禍生。凡受利中之害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氣者,每恃血氣之強,只喜人不負我,非驕矜則好勝,人心不平,爭端遂起,事無大小,怨恨醉心,豈虞忿怒最損肝脾,而隔食氣蠱,疼痛泄瀉,厥逆暴脫等疾,犯者即危。又或爭競相傾,公庭遘訟,寧趨勢利以卑汙,甘受醜凌於奴隸,及被他人之苛辱。既不敢相抗於後,何若親識之小忿。

即涵容少遜於前,終身讓路,不失一步,孰得孰失,孰知孰愚?甚至破家蕩產,骨肉分離之害,纖須不忍,悔時遲矣。夫氣本無形,有何涯際,相諒則無,偏執則有,歷觀往事,誰直誰非?使不能達觀自策,則未免以我之軀,陰受人無申無訴之蝕,而自愚自斃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功名者,誰不有飛騰之念?誰不有功業之期?第既達者,或多鼎足之虞。未濟者,每遭監車之厄,受燈窗寒苦之負,望眼徒穿者有之。憶榮枯今昔之異,熱腸為裂者有之。甚至焦思切心,奔趨竭力,榮華杳然,泉壤遽及者有之。慨古傷今,凡受斯枉而湮沒無聞,浩氣受抑者,又不知其幾何人矣。

有困於醫者,凡疾苦之望醫,猶凶荒之望歲,其懇其切,其念何如。第此中神理,微妙難言,使不有天人之學,絕倫之聰,則何以能聞於無聲,見於無跡,直窺乎窈冥之鄉,而必得其情乎?使必得其人而後可以言醫,則醫不易談,蓋可徵矣。既難其人,則次乎此者,雖未知神,猶知形跡,此即今之上醫也,然此醫亦不易得。

而舍此之外,則昧者居其八九。庸醫多,則殺人亦多,每見其寒熱倒施,虛實謬認,一匕之訛,吉凶隨應。困者莫知其然,雖死不覺,明公鑑其多誤,能無惻心?顧造化大權,本非凡庸所可窺弄。而性命重託,又豈淺輩所宜輕付耶!第彼非無自,蓋自《原病式》以來,祖述相傳,日以滋甚,醉者不醒,逝者無詞,而黎元陰受此害者,蓋不知若干若干人矣。而聞者未知其詳,猶或未之信也。

由是乘除,則既有前三,又有後六,凡此淘汰之餘,而得盡其天年者,果剩其幾?吾故曰:老氏言十之三者,蓋亦言其約耳。興言及此,誠可為人生之痛哭者也。然徒悲何益?曷亦為人之計乎,則惟上知者有可曉也。雖前之三者,或多出於莫測,則有可避者,有不可避者,即聽之天,無不可也。

然知者見於未然,而得天者天庇之,得地者地庇之,得人者人庇之。得此三庇,即得生之道也;失此三庇,則失生之道也。人道於此,豈曰盡無其權乎!至於六殺之防,則全由乎我矣。酒殺可避,吾能不醉也。色殺可避,吾能不迷也。財殺可避,吾能不貪也。氣殺可避,吾能看破不認真也。

功名之殺可避,吾能素其行藏也。庸醫之殺可避,吾能相知以豫也。夫如是而培以為善,存以無欺,守以不行險,戒以毋僥倖,則可全收其效矣。孔子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蓋示人以無勉強也。廣成子曰:毋勞爾形,毋搖爾精,乃可以長生。蓋形言其外,精言其內,內外俱全,盡乎道矣。

是皆古聖人垂念蒼生,至真至極之良方也,可不佩乎。或曰:子言雖是,而實亦近迂,獨不見有不識不知而偏躋上壽者,又何人力之足恃耶?余曰:此正所謂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然予論誠迂矣,倘亦蒙知者之相顧而咀之識之,或亦可為天年之一助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