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二十二心集·雜證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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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十二心集·雜證謨 (3)

1. 水腫論治(凡七條)

凡水腫等證,乃脾肺腎三臟相干之病。蓋水為至陰,故其本在腎;水化於氣,故其標在肺;水惟畏土,故其制在脾。今肺虛則氣不化精而化水,脾虛則土不制水而反克,腎虛則水無所主而妄行,水不歸經則逆而上泛,故傳入於脾而肌肉浮腫,傳入於肺則氣息喘急。雖分而言之,而三臟各有所主,然合而言之,則總由陰勝之害,而病本皆歸於腎。

《內經》曰:腎為胃關,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然關門何以不利也?經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夫所謂氣化者,即腎中之氣也,即陰中之火也;陰中無陽,則氣不能化,所以水道不通,溢而為腫。故凡治腫者必先治水,治水者必先治氣,若氣不能化,則水必不利,惟下焦之真氣得行,始能傳化,惟下焦之真水得位,始能分清。

求古治法,惟薛立齋先生加減《金匱》腎氣湯,誠對證之方也,余屢用之,無不見效,此雖壯水之劑,而實即脾肺腎三臟之正治也。何也?蓋腎為先天生氣之源,若先天元氣虧於下,則後天胃氣失其本,而由脾及肺,治節所以不行,是以水積於下,則氣壅於上,而喘脹由生,但宜峻補命門,使氣復元,則三臟必皆安矣。

今論其方:如所用桂附,以化陰中之陽也,熟地、山藥、牛膝,以養陰中之水也,茯苓、澤瀉、車前子,以利陰中之滯也;此能使氣化於精,即所以治肺也,補火生土,即所以治脾也,壯水通竅,即所以治腎也。此方補而不滯,利而不伐,凡病水腫於中年之後,及氣體本弱者,但能隨證加減用之,其應如響,誠諸方之第一,更無出其上者。

一、證有全由脾肺不足而為腫脹者,治宜以四君、歸脾之屬為主,固是正治之法,然亦須兼補命門。蓋脾土非命門之火不能生,肺氣非命門之水不能化。人知土能制水,而不知陽實制陰,人知氣化為精,而不知精化為氣也,虛則補母,正此之謂。

一、凡素稟陽盛,三焦多火,而病為水腫者,其證必煩渴喜冷,或面赤便結,或熱而喘嗽,或頭面皆腫,或脈見滑實,此濕熱相因,陰虛之證也;凡辛香燥熱等劑,必所不堪,宜用六味地黃湯加牛膝、車前、麥冬之類,大劑與之。其有熱甚者,宜加減一陰煎加茯苓、澤瀉、車前、牛膝之類主之。

其有虛中挾實,胸膈不清,宜加陳皮、白芥子之類佐之。其有生平不宜熟地者,則單用生地亦可。但此等壯水等劑,必十餘服後,方可望效,若先因克伐致虛者,其效尤遲,慎毋欲速,自求伊戚也。

一、凡年少縱酒,致為濕熱所乘,元氣尚強,脈實有力,而不便於溫補者,此當逐去濕熱,亦能速效。宜禹功散、導水丸、浚川散、三花神佑丸之類,皆可擇用,瀉後宜薄滋味,戒飲酒,久之方可復元。

古法治腫,大都不用補劑,而多用去水等藥,微則分利,甚則推逐,如五苓散、五淋散、五皮散、導水茯苓湯之類,皆所以利水也;如舟車神佑丸、浚川散、禹功散、十棗湯之類,皆所以逐水也;再如巴豆、朴硝、針砂、滑石、三稜、蓬朮、麝香、琥珀、土狗、地龍、田螺、水蛭、鯉魚、鯽魚、蘿匐子、蘇子、商陸、葶藶、杏仁、防已。

秦艽、木瓜、瞿麥、通草、厚朴、赤小豆、豬苓、海金砂、五加皮、大腹皮、羌活、獨活之類,無非逐水利水之劑,但察其果系實邪,則此等治法,誠不可廢,但必須審證的確,用當詳慎也。

凡今方士所用,則悉皆此類,故能晚服而早通,朝用而暮瀉,去水斗許,腫脹頓消,效誠速也;但彼不顧人之虛實,不慮人之死生,惟以見效索謝而去,不知隨消隨脹,不數日而復,脹必愈甚,苟以年衰積損之證,而復遭此劫,則百無一生矣。

一、水腫證,以精血皆化為水,多屬虛敗,治宜溫脾補腎,此正法也。然有一等不能受補者,則不得不從半補,有並半補亦不能受者,則不得不全用分消,然以消治腫,惟少年之暫病則可,若氣血既衰,而復不能受補,則大危之候也。故凡遇此輩,必須千方百計,務救根本,庶可保全。

嘗見有專用消伐而退腫定喘者,於腫消之後,必尫羸骨立,略似人形,多則半年,少則旬日,終無免者。故余之治此,凡屬中年積損者,必以溫補而愈,皆終身絕無後患。蓋氣虛者不可復行氣,腎虛者不可複利水;且溫補即所以化氣,氣化而全愈者,愈出自然,消伐所以逐邪,逐邪而暫愈者,愈由勉強,此其一為真愈,一為假愈,亦豈有假愈而果愈者哉。

一、無論氣鼓、水鼓,凡氣實可下者,宜用赤金豆,或百順丸,以漸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