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二十二心集·雜證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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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十二心集·雜證謨 (1)

1. 經義

《腹中論》帝曰:有病心腹滿,旦食則不能暮食,此為何病?岐伯曰:名為鼓脹,治之以雞矢醴,一劑知,二劑已。帝曰:其病有復發者,何也?曰:此飲食不節,故時有病也。雖然其病且已時,故當病氣聚於腹也。

《經脈篇》曰:足太陰虛則鼓脹。胃中寒則脹滿。

《水脹篇》曰:膚脹者,寒氣客於皮膚之間,𪔣𪔣然不堅,腹大,身盡腫,皮厚,按其腹,窅而不起,腹色不變,此其候也。帝曰:鼓脹何如?岐伯曰:腹脹,身皆大,大與膚脹等也,色蒼黃,腹筋起,此其候也。

《脹論》帝曰:脈之應於寸口,如何而脹?岐伯曰:其脈大堅以澀者,脹也。帝曰:何以知臟腑之脹也?曰:陰為臟,陽為腑。帝曰:夫氣之令人脹也,在於血脈之中耶,臟腑之內乎?曰:三者皆存焉,然非脹之舍也。夫脹者,皆在於臟腑之外,排臟腑而郭胸脅,脹皮膚,故命曰脹。

五臟六腑者,各有畔界,其病各有形狀。營氣循脈,衛氣逆為脈脹,衛氣並脈循分為膚脹。心脹者,煩心短氣,臥不安。肺脹者,虛滿而喘咳。肝脹者,脅下滿而痛引小腹。脾脹者,善噦,四肢煩悗,體重不能勝衣,臥不安。腎脹者,腹滿引背,央央然腰髀痛。六腑脹:胃脹者,腹滿,胃脘痛,鼻聞焦臭,妨於食,大便難。

大腸脹者,腸鳴而痛濯濯,冬日重感於寒,則飧泄不化。小腸脹者,少腹䐜脹,引腰而痛。膀胱脹者,少腹滿而氣癃。三焦脹者,氣滿於皮膚中,輕輕然而不堅。膽脹者,脅下痛脹,口中苦,善太息。岐伯曰:衛氣之在身也,常然並脈,循分肉,行有逆順,陰陽相隨,乃得天和,五臟更始,四時循序,五穀乃化。然後厥氣在下,營衛留止,寒氣逆上,真邪相攻,兩氣相搏,乃合為脹也。

(此下針治之法具詳本經)

《陰陽應象大論》曰:濁氣在上,則生䐜脹。

《生氣通天論》曰: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五臟生成篇》曰:腹滿䐜脹,支膈胠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本神篇》曰:脾氣實則腹脹。腎氣實則脹。

《六元正紀大論》曰:太陰所至為中滿,霍亂吐下。太陰所至為重,胕腫。土鬱之發,民病心腹脹,胕腫身重。

《至真要大論》曰:諸濕腫滿,皆屬於脾。諸脹腹大,皆屬於熱。(按:以上諸脹,皆言氣之為病也)

《水熱穴論》帝曰:少陰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岐伯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帝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故水病下為胕腫、大腹,上為喘呼不得臥者,標本俱病。

《水脹篇》曰: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腫,如新臥起之狀,其頸脈動,時咳,陰股間寒,足脛腫,腹乃大,其水已成矣。以手按其腹,隨手而起,如囊裹水之狀,此其候也。

《五癃津液別篇》曰:陰陽氣道不通,四海閉塞,三焦不瀉,津液不化,留於下焦,不得滲膀胱,則下焦脹,水溢則為水脹。

《評熱病論》曰: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

《經脈篇》曰:胃病則大腹水腫。

《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胃病者,腹䐜脹,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隔咽不通,食飲不下。三焦病者,腹氣滿,小腹尤堅,不得小便,窘急,溢則水留即為脹。腎脈微大為石水,起臍已下至小腹腄腄然,上至胃脘,死不治。

《宣明五氣篇》曰:下焦溢為水。

《逆調論》曰: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夫水者,循津液而流也。腎者水藏,主津液,主臥與喘也。

《陰陽別論》曰: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三陰結,謂之水。

《湯液醪醴論》帝曰:其有不從毫毛生而五臟陽已竭也,津液充郭,其魄獨居,孤精於內,氣耗於外,形不可與衣相保,此四極急而動中,是氣拒於內而形施於外,治之奈何?岐伯曰:平治於權衡,去宛陳莝,是以微動四極,溫衣,繆刺其處,以復其形,開鬼門,潔淨府,精以時復,五陽已布,疏滌五臟,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按以上諸脹,皆言水之為病也。

《太陰陽明論》曰: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陰受之,則入五臟,則䐜滿閉塞。

《異法方宜論》曰:北方者,其民樂野處而乳食,臟寒生滿病。按以上二條,乃言飲食之為脹也。

2. 論證(共四條)

腫脹之病,原有內外之分,蓋中滿者謂之脹,而肌膚之脹者亦謂之脹;若以腫言,則單言肌表,此其所以當辨也。但脹於內者,本由臟病,而腫於外者,亦無不由乎臟病。第臟氣之病,各有不同,雖方書所載,有濕熱、寒暑、血氣、水食之辨,然余察之經旨,驗之病情,則惟在氣水二字,足以盡之。故凡治此證者,不在氣分,則在水分,能辨此二者而知其虛實,無餘蘊矣。

病在氣分,則當以治氣為主,病在水分,則當以治水為主。然水氣本為同類,故治水者當兼理氣,蓋氣化水自化也;治氣者亦當兼水,以水行氣亦行也。此中玄妙,難以盡言,茲雖條列如左,然運用之法,貴在因機通變也。

一、病在氣分者,因氣之滯,如氣血之逆,食飲之逆,寒熱風濕之逆,氣虛不能運化之逆,但治節有不行者,悉由氣分,皆能作脹。凡氣分之病,其色蒼,其內堅,其脹或連胸脅,其痛或及臟腑。或倏而浮腫者,陽性急速也。或自上及下者,陽本乎上也。或通身盡腫者,氣無不至也。

有隨按而起者,如按氣囊也。然此雖皆氣分,而氣病有不同,故有氣熱而脹者,曰:諸脹腹大,皆屬於熱也。有氣寒而脹者,曰胃中寒則䐜脹,曰臟寒生滿病也。有氣濕而脹者,曰諸濕腫滿,皆屬於脾也。有氣虛而脹者,元氣虛也,曰足太陰虛則鼓脹也。有氣實而脹者,邪氣實也,曰腎氣實則脹,曰脾氣實則腹脹,曰胃氣實則脹也。

凡此雖皆脹病,而治之之要,則全在察其虛實。大都陽證多熱,熱證多實,陰證多寒,寒證多虛。先滯於內,而後及於外者多實;先腫於表,而漸及於內,或外雖脹而內不脹者多虛。小便紅赤,大便秘結者多實;小便清白,大便稀溏者多虛。脈滑有力者多實,弦浮微細者多虛。

形色紅黃,氣息粗長者多實;形容憔悴,聲音短促者多虛。年青少壯,氣道壅滯者多實;中衰積勞,神疲氣怯者多虛。虛實之治,反如冰炭,若誤用之,必致害矣。

一、病在水分者,以陰勝於陽,而肌膚皆腫,此與氣證本有不同。凡水之為病,其色明潤,其皮光薄,其腫不速,每自下而上,按肉如泥,腫有分界。蓋陰本於下,而浸漬有漸,皆水病之證也。觀水脹篇言寒氣之脹,按其腹,窅而不起;水腫之病,以手按其腹,隨手而起,如囊裹水之狀,此其候也。然以愚見,乃察之證驗,則若與此論相反。

蓋凡是水證,必按之窅而不起,此其水在肉中,如糟如泥,按而散之,猝不能聚,未必如水囊之此;凡隨按隨起者,亦惟虛無之氣,其速乃然,故辨當若此也。凡欲辨水氣之異者,在欲辨其陰陽耳,若病在氣分,則陽證陰證皆有之,若病在水分,則多為陰證。何也?蓋水之與氣,雖為同類,但陽王則氣化,而水即為精,陽衰則氣不化,而精即為水。

故凡病水者,本即身中之血氣,但其為邪為正,總在化與不化耳。水不能化,因氣之虛,豈非陰中無陽乎?此水腫之病,所以多屬陽虛也。然水主於腎,氣主於肺,水漬於下,而氣竭於上,所以下為腫滿,上為喘急,標本俱病,危斯亟矣,此當速救本源,庶保萬一,倘以虛喘作實邪,而猶然泄肺,無不敗矣。

一、少年縱酒無節,多成水鼓。蓋酒為水穀之液,血亦水穀之液,酒入中焦,必求同類,故直走血分。經曰: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此之謂也。然血者神氣也,血屬陰而性和,酒者淫氣也,酒屬陽而性悍,凡酒入血分,血欲靜而酒動之,血欲藏而酒逐之,故飲酒者身面皆赤,此入血之徵,亦散血之徵也。擾亂一番,而血氣能無耗損者,未之有也。

第年當少壯,則旋耗旋生,固無所覺,及乎血氣漸衰,則所生不償所耗,而且積傷並至,病斯見矣。故或致血不養筋,則為中風;或致傷脾,則為痰飲、瀉痢;或濕熱上浮,則為喘、汗、鼻淵;或流於筋骨,則為瘈瘲、疼痛;或致動血傷精,則為勞損、吐衄;或致傷肌腐肉,則為爛瘡、痔漏;其有積漸日久而成水鼓者,則尤多也。

蓋酒性本濕,壯者氣行則已,酒即血也;怯者著而成病,酒即水也,不惟酒為水,而血氣既衰,亦皆隨酒而悉為水矣。所以凡治水鼓者,必當以血氣為主,而養陰利濕,是誠善矣。

然奈無知少年,初不知畏,而惟酒是耽,此其浸漬已非一日,致令血氣天真敗極至此,又豈能以旦夕挽回者哉?故於諸鼓之中,則尤以酒鼓為最危難治之證。嘗有一杜康之徒,不信余說,云:公為此言,其亦過矣,茲見有某人者,以酒為生,自朝繼暮,今年已若干,未聞其病,豈酒果傷人者耶?是不知若人者,惟千百中之一二,而天稟之特出者也。

不然,何善飲者如此其多,而壽於飲者僅見其人,則其他之困於此者,從可知矣,使不有斯人之稟,而有斯人之嗜,吾恐其不免於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