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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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卷之二入集

2. 傳忠錄(中)

3. 神氣存亡論(十二)

經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為義,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脈言之,則脈貴有神。《脈法》曰:脈中有力,即為有神。夫有力者,非強健之謂,謂中和之力也。大抵有力中不失和緩,柔軟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脈中之神。若其不及,即微弱脫絕之無力也。若其太過,即弦強真藏之有力也。二者均屬無神,皆危兆也。

以形證言之,則目光精彩,言語清亮,神思不亂,肌肉不削,氣息如常,大小便不脫,若此者,雖其脈有可疑,尚無足慮,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羸色敗,喘急異常,泄瀉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脫,或兩手尋衣摸床,或無邪而言語失倫,或無病而虛空見鬼,或病脹滿而補瀉皆不可施,或病寒熱而溫涼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煩躁,昏不知人,或一時卒倒,即眼閉口開,手撒遺尿。若此者,雖其脈無凶候,必死無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再以治法言之,凡藥食入胃,所以能勝邪者,必賴胃氣施布藥力,始能溫吐汗下以逐其邪。若邪氣勝,胃氣竭者,湯藥縱下,胃氣不能施化,雖有神丹,其將奈之何哉。所以有用寒不寒,用熱不熱者,有發其汗而表不應,行其滯而里不應者,有虛不受補,實不可攻者,有藥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嘔者。

若此者,呼之不應,遣之不動,此以臟氣元神盡去,無可得而使也,是又在脈證之外亦死無疑者。

雖然,脈證之神,若盡乎此,然有脈重證輕而知其可生者,有脈輕證重而知其必死者,此取證不取脈也。有證重脈輕而必其可生者,有證輕脈重而謂其必死者,此取脈不取證也。取捨疑似之間,自有一種玄妙。甚矣,神之難言也。能知神之緩急者,其即醫之神者乎。

白話文:

經典說:「得到神氣的就昌盛,失去神氣的就衰亡。」神氣這個概念真是太好了,這是生死存亡的根本,不能不仔細觀察。

從脈象來說,脈象最重要的是要有神氣。《脈法》說:「脈搏中要有力道,就是有神氣。」所謂有力道,並不是指脈象強勁有力,而是指中和的力量。大體上來說,脈搏有力道但又不失和緩,柔軟之中又不失有力,這才是脈搏中的神氣。如果脈象力量不足,就會呈現微弱、衰敗、斷絕的無力狀態。如果脈象力量太過,就會呈現弦硬、強硬、真臟的有力狀態。這兩種情況都屬於沒有神氣,都是危險的徵兆。

從形體外在的表現來看,如果一個人目光有神采,說話清晰響亮,思緒不混亂,肌肉沒有消瘦,呼吸正常,大小便正常排出,像這樣的情況,即使他的脈象有些可疑之處,也不必太過擔心,因為他形體的神氣還在。如果一個人眼神昏暗,目光迷茫,形體虛弱,氣色敗壞,呼吸急促異常,腹瀉不止,或者全身肌肉嚴重消瘦,或者兩手不斷地在空中抓摸,或者沒有任何邪氣干擾卻說話顛三倒四,或者沒有生病卻無端看見鬼怪,或者病情是脹滿卻補瀉都不能使用,或者病情是寒熱交替卻溫涼藥物都不適用,或者突然暴病,就陷入昏迷煩躁,意識不清,或者突然昏倒,就出現眼閉口開,手撒開而失禁。像這樣的情況,即使他的脈象沒有凶險的徵兆,也必定會死亡,因為他形體的神氣已經散失了。

再從治療方法來說,凡是藥物和食物進入胃裡,之所以能夠戰勝病邪,必定要依靠胃氣來運送藥力,才能發揮溫、吐、汗、下的作用來驅逐病邪。如果病邪強盛,而胃氣衰竭,那麼即使湯藥服下,胃氣也不能運化,即使有靈丹妙藥,又能怎麼樣呢?所以會有使用寒涼藥物卻不見寒涼效果,使用溫熱藥物卻不見溫熱效果的情況;會有發汗卻體表沒有反應,疏通阻滯卻體內沒有反應的情況;會有虛弱的人不受補益,實證的人卻不能攻伐的情況;會有藥物和食物無法下嚥,或者下嚥就嘔吐的情況。

像這樣的情況,呼喊他沒有反應,讓他行動他卻不動,這是因為臟腑的元氣神氣都已經散失殆盡,無法使他恢復了,這種情況即使在脈象和外在表現之外,也必定會死亡。

雖然脈象和外在表現的神氣大概就是這樣,但有時候脈象重而外在表現輕,卻知道可以存活;有時候脈象輕而外在表現重,卻知道必定死亡,這是因為取決於外在表現而忽略了脈象。有時候外在表現重而脈象輕,卻斷定可以存活;有時候外在表現輕而脈象重,卻認為必定死亡,這是因為取決於脈象而忽略了外在表現。在取捨之間,自有一種玄妙之處。神氣真是太難以捉摸了!能夠知道神氣的輕重緩急的人,那才是真正的醫術高明的人吧!

4. 君火相火論(十三)

余向釋《內經》,於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之義,說固詳矣,而似猶有未盡者。及見東垣云:相火者,下焦包絡之火,元氣之賊也,丹溪亦述而證之。予聞此說,嘗掩口而笑,而覺其不察之甚也。由此興感,因再繹之。

夫《內經》發明火義,而以君相明位四字為目,此四字者,個個著實,是誠至道之綱領,有不可不闡揚其精義者。亦何以見之?蓋君道惟神,其用在虛;相道惟力,其用在實。故君之能神者,以其明也;相之能力者,以其位也。明者明於上,為化育之元主;位者位於下,為神明之洪基。

此君相相成之大道,而有此天不可無此地,有此君不可無此相也,明矣。君相之義,豈泛言哉!

至若五運之分,各職其一,惟於火字獨言君相,而他則不及者何也?蓋兩間生氣,總曰元氣,元氣惟陽為主,陽氣惟火而已。第火之為用,其道最微,請以火象證之。如輕清而光焰於上者,火之明也;重實而溫蓄於下者,火之位也。明即位之神,無明則神用無由以著;位即明之本,無位則光焰何從以生。

故君火之變化於無窮,總賴此相火之栽根於有地,雖分之則一而二,而總之則二而一者也。此君火相火之辨。凡其為生化,為盛衰,為本末,重輕攸系,從可知矣。人生所賴者惟此,故《內經》特以為言。

然在《內經》則但表其大義,原無分屬之條,惟《刺禁論》曰:七節之傍,中有小心。此固隱然有相火所居之意。故後世諸家咸謂相火寄在命門,是固然矣。然以予之見,則見君相之義,無藏不有。又何以辨之?蓋總言大體,則相火當在命門,謂根荄在下,為枝葉之本也。析言職守,則臟腑各有君相,謂志意所出,無不從乎形質也。

故凡以心之神,肺之氣,脾胃之倉廩,肝膽之謀勇,兩腎之伎巧變化,亦總皆發見之神奇,使無其地,何以生此?使地有不厚,何以蕃此?此皆從位字發生,而五臟各有位,則五臟亦各有相,相強則君強,此相道之關係,從可知矣。故聖人特命此名,誠重之也。而後人指之為賊,抑何異耶!此萬世之疑竇,故予不得不辨。

或曰:是若謬矣。第彼之指為賊者,亦有深意。蓋謂人之情欲多有妄動,動則俱能起火,火盛致傷元氣,即所謂元氣之賊,亦何不可?予曰:此固邪正之歧,最當明辨者也。夫情欲之動,邪念也,邪念之火為邪氣。君相之火,正氣也,正氣之蓄為元氣。其在身家,譬之產業,賢者能守之。

不肖者能蕩之。罪與不罪,在子孫之廢與不廢,鎡基何與焉?相火之義亦猶此耳。夫既以相稱之,而竟以賊名之,其失聖人之意也遠矣。且凡火之賊傷人者,非君相之真火,無論在內在外,皆邪火耳。邪火可言賊,相火不可言賊也。矧六賊之中,火惟居一,何二子獨知畏火,其甚如是,而並昧邪正之大義,亦何謂耶?予聞其言,固知其錯認面目矣,不覺因而失笑。

白話文:

我之前解釋《黃帝內經》時,已經詳細闡述過「君火」代表光明,「相火」代表位置的意義,但似乎還有沒講清楚的地方。後來看到朱丹溪和李東垣說:「相火是下焦包絡的火,是元氣的賊。」我聽了這些說法,不禁掩嘴而笑,覺得他們實在太不了解了。因此,我再次深入探討這個問題。

《黃帝內經》闡明火的意義,以「君相明位」四字為綱領,這四個字個個都真實可靠,是至高道理的精髓,必須要闡明它的真正含義。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君」的法則在於神明,其作用在於虛靜;「相」的法則在於力量,其作用在於實質。所以君能夠神明,是因為它光明;相能夠有力,是因為它有位置。光明在上,是化育萬物的根本;位置在下,是神明展現的基礎。

這是君火和相火互相成就的大道,如同天不可無地,君不可無相一樣,非常明顯。君相的意義,豈是隨便說說而已!

至於五運之氣各有其職責,唯獨在「火」這個字上特別提到君和相,而其他則沒有,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天地間的生氣,總稱為元氣,元氣以陽氣為主,陽氣的根本就是火。只是火的作用很微妙,我用火的意象來解釋:輕清而向上發光發熱的,是火的光明;厚重而溫暖蘊藏在下的,是火的位置。光明是位置的神明,沒有光明,神的作用就無法顯現;位置是光明的根本,沒有位置,光焰又從何而來?

因此,君火的無窮變化,完全依賴相火紮根於大地。雖然分開來看是一個和二,但總體來說,它們是二而一的關係。這就是君火和相火的區別。凡是生化、盛衰、根本、枝末、輕重等等,都與它們息息相關,可以從中了解。人生所依靠的,唯有君火和相火,所以《黃帝內經》特別強調這一點。

然而,《黃帝內經》只是表達了大致的意義,並沒有詳細劃分。只有《刺禁論》說:「七節旁邊,有小心。」這就隱含著相火所居住的位置。所以後世醫家都認為相火寄居在命門,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以我的觀點來看,君相的意義無處不在,又該如何解釋呢?總體來說,相火確實應該在命門,因為它如同植物的根部,是枝葉的根本。但如果詳細分析職責,則每個臟腑都有君相。因為意志的產生,都離不開形體的實質。

所以,心神、肺氣、脾胃的倉儲、肝膽的謀略、腎臟的巧妙變化,都是發揮作用的神奇之處。如果沒有它們的位置,又如何產生這些功能?如果位置不穩固,又如何使它們繁榮?這些都是從「位置」二字所衍生的,而五臟各有其位置,也就各自有相火。相火強盛,則君火也強盛。由此可知相火的重要性。所以聖人特別為它命名,真是非常重視它。而後人卻把它說成是賊,這不是很荒謬嗎!這是萬世的疑惑,所以我不得不辯解。

或許有人說:「你說的不對!他們把相火說成賊,也有其深刻的含義。因為人的情慾經常妄動,妄動就會生火,火盛就會傷害元氣,這就是所謂的元氣之賊,難道不對嗎?」我說:「這牽涉到邪與正的分別,最應該弄清楚!情慾的妄動是邪念,邪念產生的火是邪氣。君火相火是正氣,正氣的蓄積就是元氣。在家庭中,這就像產業,賢能的人能守護它,不肖的人則會把它敗光。有罪無罪,在於後代的興衰,地基本身又有什麼罪過呢?相火的意義也是如此。既然以『相』稱呼,卻又說它是賊,這就大大違背了聖人的本意。而且,凡是傷害人的火,都不是君相的真火,無論在內在外,都是邪火。邪火可以說是賊,相火則不能。再說六賊之中,火只佔其一,為什麼這兩位學者只知道害怕火,甚至到了這種程度,而且還不明白邪正的大道理,真是可笑!我聽了他們的話,就知道他們是錯把馮京當馬涼了,忍不住笑了出來。」

5. 先天后天論(十四)

人生於地,懸命於天,此人之制命於天也。栽者,培之。傾者,覆之。此天之制命於人也。天本無二,而以此觀之,則有天之天者,謂生我之天,生於無而由乎天也;有人之天者,謂成我之天,成於有而由乎我也。生者在前,成者在後,而先天后天之義,於斯見矣。故以人之稟賦言,則先天強厚者,多壽;先天薄弱者,多夭。

後天培養者,壽者更壽;後天斫削者,夭者更夭。

若夫骨骼者,先天也。肌肉者,後天也。精神者,先天也。容貌者,後天也。顏色之有辨也,蒼者壽而妖者夭。嫩中有蒼者吉,蒼中有嫩者凶。聲音之有辨也,充者壽而怯者夭。雖細而長者吉,雖洪而促者凶。形體之有辨也,堅者壽而脆者夭。身雖羸瘦而動作能耐者吉,體雖強盛而精神易困者凶。

動靜有辨也,靜者壽而躁者夭。性雖若急而急中有和者吉,陽雖若厚而陰中蘊薄者凶。至若少長之辨,初雖綿弱而漸長漸堅者,晚成之徵也。氣質之辨,少年華麗而易盈易滿者,早凋之兆也。是故兩天俱得其全者,耆艾無疑也。先後俱失其守者,夭促弗卜也。

若以人之作用言,則先天之強者不可恃,恃則並失其強矣;後天之弱者當知慎,慎則人能勝天矣。所謂慎者,慎情志可以保心神,慎寒暑可以保肺氣,慎酒色可以保肝腎,慎勞倦飲食可以保脾胃。惟樂可以養生,欲樂者莫如為善。惟福可以保生,祈福者切勿欺天。但使表裡無虧,則邪疾何由而犯?而兩天之權不在我乎?故廣成子曰:毋勞爾形,毋搖爾精,乃可以長生。至矣哉,兩言盡之矣。

勿以此為易而忽之。

白話文:

人活在世上,生命懸繫於天,這表示人的命運是由天來決定的。栽種植物,要加以培植;傾倒之物,會將其覆蓋。這表示天對人的命運也有限制。天本來沒有差別,但從這個角度來看,就有了先天的天和後天的天之分。所謂先天的天,指的是生養我的天,它從無到有,是由天所賦予的;所謂後天的天,指的是成就我的天,它從有到有,是由我所成就的。先有生命,後有成長,這樣就顯現了先天和後天的意義。所以從人的稟賦來說,先天體質強健的人,大多長壽;先天體質虛弱的人,大多夭折。

後天懂得培養的人,長壽的人會更加長壽;後天摧殘身體的人,夭折的人會更加夭折。

人的骨骼是先天形成的,肌肉是後天形成的。精神是先天賦予的,容貌是後天塑造的。從臉色來看,臉色蒼白的人多長壽,臉色妖豔的人多夭折。臉色稚嫩中帶有蒼白之色是吉祥的,臉色蒼白中帶有稚嫩之色是不好的。從聲音來判斷,聲音洪亮的人多長壽,聲音怯弱的人多夭折。聲音雖然細但悠長的是好的,聲音雖然洪亮但短促的是不好的。從體型來判斷,體格堅實的人多長壽,體格脆弱的人多夭折。身體雖然瘦弱但動作能持久的人是好的,身體雖然強壯但精神容易疲憊的人是不好的。

從動靜來判斷,喜靜的人多長壽,躁動的人多夭折。性格雖然急躁但急躁中能保持平和的人是好的,陽剛之氣雖然厚重但陰柔之氣薄弱的人是不好的。至於從年紀大小來判斷,開始雖然虛弱但逐漸成長、身體變得強健的人,是晚年有所成就的徵兆。從氣質來看,少年時雖然華麗但容易自滿的人,是早衰的徵兆。因此,先天和後天都能保持完好的人,必然長壽。先天和後天都無法維持的人,注定短命。

從人的作用來說,先天體質強健的人不能過分依賴,過分依賴就會失去原有的優勢;後天體質虛弱的人應該謹慎,謹慎就能戰勝命運的安排。所謂謹慎,指的是謹慎地控制情緒,可以保養心神;謹慎地適應寒暑變化,可以保養肺氣;謹慎地節制酒色慾望,可以保養肝腎;謹慎地避免勞累和注意飲食,可以保養脾胃。只有快樂才能養生,想要快樂最好是多行善事。只有福氣才能保住生命,祈求福氣的人切記不可欺騙上天。只要做到內外都沒有虧損,那麼邪氣疾病又怎麼會侵犯呢?這樣一來,命運的主導權不就掌握在自己手中了嗎?所以廣成子說:「不要使你的身體過度勞累,不要使你的精氣過度耗損,這樣才能長生。」這兩句話真是至理名言,把養生的道理都說盡了。

不要因為這些道理容易明白就輕忽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