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 卷之十九明集·雜證謨 (5)
卷之十九明集·雜證謨 (5)
1. 經義
《至真要大論》曰:諸氣膹郁,皆屬於肺。諸痿喘嘔,皆屬於上。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脈解篇》曰:陽明所謂上喘而為水者,陰氣下而復上,上則邪客於臟腑間,故為水也。少陰所謂嘔咳上氣喘者,陰氣在下,陽氣在上,諸陽氣浮,無所依從,故嘔咳上氣喘也。
《陰陽別論》曰:二陽之病發心脾,其傳為息賁者,不治。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鳴。
《大奇論》曰:肺之雍,喘而兩胠滿。
《太陰陽明論》曰: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陽受之則入六腑,入六腑則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
《痹論》曰:心痹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肺痹者,煩滿喘而嘔。淫氣喘息,痹聚在肺。腸痹者,數飲而不得出,中氣喘爭。
《陽明脈解篇》曰: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岐伯曰:厥逆連臟則死,連經則生。
《脈要精微論》曰:肝脈,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
《逆調論》曰:夫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夫水者,循精液而流也。腎者水臟,主津液,主臥與喘也。
《示從容論》曰:喘咳者,是水氣並陽明也。
《玉機真藏論》曰:秋脈不及,則令人喘,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下聞病音。
《舉痛論》曰:勞則喘息汗出,外內皆越,故氣耗矣。寒氣客於衝脈,衝脈起於關元,隨腹直上,寒氣客則脈不通,脈不通則氣因之,故喘動應手矣。
《刺禁論》曰: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五邪篇》曰:邪在肺,則病皮膚痛,寒熱,上氣喘,咳動肩背。
《繆刺論》曰: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胠,胸中熱。
《經脈別論》曰:夜行則喘出於腎,淫氣病肺。有所墮恐,喘出於肝,淫氣害脾。有所驚恐,喘出於肺,淫氣傷心。度水跌僕,喘出於腎與骨,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也。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
《平人氣象論》曰:頸脈動喘疾咳,曰水。
《經脈篇》曰:肺手太陰也,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咳。腎足少陰也,是動則病飢不欲食,咳唾則有血,喝喝而喘。
《藏氣法時論》曰: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腎病者,腹大脛腫,喘咳身重。
《調經論》曰: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
《水熱穴論》曰:故水病下為胕腫大腹,上為喘呼,不得臥者,標本俱病,故肺為喘呼,腎為水腫,肺為逆不得臥。
《熱病篇》曰: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復熱,喘甚者死。
2. 論證
氣喘之病,最為危候,治失其要,鮮不誤人,欲辨之者,亦惟二證而已。所謂二證者,一曰實喘,一曰虛喘也。此二證相反,不可混也。然則何以辨之?蓋實喘者有邪,邪氣實也;虛喘者無邪,元氣虛也。實喘者氣長而有餘,虛喘者氣短而不續。
實喘者胸脹氣粗,聲高息湧,膨膨然若不能容,惟呼出為快也;虛喘者慌張氣怯,聲低息短,惶惶然若氣欲斷,提之若不能升,吞之若不相及,勞動則甚,而惟急促似喘,但得引長一息為快也。此其一為真喘,一為似喘,真喘者其責在肺,似喘者其責在腎。何也?蓋肺為氣之主,腎為氣之根。
肺主皮毛而居上焦,故邪氣犯之,則上焦氣壅而為喘,氣之壅滯者,宜清宜破也。腎主精髓而在下焦,若真陰虧損,精不化氣,則下不上交而為促,促者斷之基也,氣既短促,而再加消散,如壓卵矣。且氣盛有邪之脈,必滑數有力,而氣虛無邪之脈,必微弱無神,此脈候之有不同也。
其有外見浮洪,或芤大至極,而稍按即無者,此正無根之脈也。或往來弦甚而極大極數,全無和緩者,此正胃氣之敗也,俱為大虛之候。但脈之微弱者,其真虛易知,而脈之浮空弦搏者,其假實難辨,然而輕重之分,亦惟於此而可察矣。蓋其微弱者,猶順而易醫,浮空者,最險而多變,若弦強之甚,則為真藏,真藏已見,不可為也。
3. 虛喘證治(共七條)
凡虛喘之證,無非由氣虛耳。氣虛之喘,十居七八,但察其外無風邪,內無實熱而喘者,即皆虛喘之證。若脾肺氣虛者,不過在中上二焦,化源未虧,其病猶淺。若肝腎氣虛,則病出下焦而本末俱病,其病則深,此當速救其根以接助真氣,庶可回生也。
其有病久而加以喘者,或久服消痰散氣等劑而反加喘者,或上為喘咳而下為泄瀉者,或婦人產後亡血過多,則營氣暴竭,孤陽無依而為喘者,此名孤陽絕陰,剝極之候,已為難治,更毋蹈剝廬之戒也。
一、虛喘證,其人別無風寒咳嗽等疾,而忽見氣短似喘,或但經微勞,或飢時即見喘促,或於精泄之後,或於大汗之後,或於大小便之後,或大病之後,或婦人月期之後而喘促愈甚,或氣道噎塞,上下若不相續,勢劇垂危者,但察其表裡無邪,脈息微弱無力,而諸病若此,悉宜以貞元飲主之,加減如本方,其效如神。此外如小營煎、大營煎、大補元煎之類,俱可擇用。
經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即此之類。若大便溏泄兼下寒者,宜右歸飲、右歸丸、聖朮煎之類主之。
一、脾肺氣虛,上焦微熱微渴而作喘者,宜生脈散主之。或但以氣虛而無熱者,惟獨參湯為宜。若火爍肺金,上焦熱甚,煩渴多汗,氣虛作喘者,宜人參白虎湯主之。若火在陰分,宜玉女煎主之,然惟夏月或有此證。若陰虛,自小腹火氣上衝而喘者,宜補陰降火,以六味地黃湯加黃柏、知母之類主之。
一、水病為喘者,以腎邪干肺也。然水不能化而子病及母,使非精氣之敗,何以至此,此其虛者十九,而間乎虛中挾實,則或有之耳。故凡治水喘者,不宜妄用攻擊之藥,當求腫脹門諸法治之,腫退而喘自定矣。古法治心下有水氣上乘於肺,喘而不得臥者,以《直指》神秘湯主之。
但此湯性用多主氣分,若水因氣滯者用之則可,若水因氣虛者,必當以加減金匱腎氣湯之類主之。
一、老弱人久病氣虛發喘者,但當以養肺為主。凡陰勝者宜溫養之,如人參、當歸、薑、桂、甘草,或加以耆、術之屬。陽勝者宜滋養之,如人參、熟地、麥冬、阿膠、五味子、梨漿、牛乳之屬。
一、關格之證為喘者,如《六節藏象論》曰:人迎四盛已上為格陽,寸口四盛已上為關陰,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已上為關格。此關格之證以脈言,不以病言也。今人之患此者頗多,而人多不知,且近時察脈者不論人迎,惟在寸口,但其兩手之脈浮弦至極,大至四倍已上者,便是此證,其病必虛里跳動而氣喘不已。
此之喘狀,多無咳嗽,但覺胸膈舂舂,似脹非脹,似短非短,微勞則喘甚,多言亦喘甚,甚至通身振振,慌張不寧。此必情欲傷陰,以致元氣無根,孤陽離劇之候也,多不可治。方論詳關格門。
一、凡病喘促,但察其脈息微弱細澀者,必陰中之陽虛也;或浮大弦芤按之空虛者,必陽中之陰虛也。大凡喘急不得臥而脈見如此者,皆元氣大虛,去死不遠之候,若妄加消伐,必增劇而危,若用苦寒或攻下之,無不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