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八理集·雜證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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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八理集·雜證謨 (3)

1. 論證(共三條)

不寐證雖病有不一,然惟知邪正二字,則盡之矣。蓋寐本乎陰,神其主也,神安則寐,神不安則不寐,其所以不安者,一由邪氣之擾,一由營氣之不足耳。有邪者多實證,無邪者皆虛證。凡如傷寒、傷風、瘧疾之不寐者,此皆外邪深入之擾也;如痰,如火,如寒氣、水氣,如飲食忿怒之不寐者,此皆內邪滯逆之擾也。

舍此之外,則凡思慮勞倦,驚恐憂疑,及別無所累而常多不寐者,總屬其陰精血之不足,陰陽不交,而神有不安其室耳。知此二者,則知所以治此矣。

一、飲濃茶則不寐,心有事亦不寐者,以心氣之被伐也。蓋心藏神,為陽氣之宅也,衛主氣,司陽氣之化也。凡衛氣入陰則靜,靜則寐,正以陽有所歸,故神安而寐也。而濃茶以陰寒之性,大制元陽,陽為陰抑,則神索不安,是以不寐也。又心為事擾則神動,神動則不靜,是以不寐也。故欲求寐者,當養陰中之陽及去靜中之動,則得之矣。

一、凡治病者,服藥即得寐,此得效之徵也。正以邪居神室,臥必不寧,若藥已對證,則一匕入咽,群邪頓退,盜賊甫去,民即得安,此其治亂之機,判於頃刻,藥之效否,即此可知。其有誤治妄投者,反以從亂,反以助瘧,必致煩惱懊憹,更增不快,知者見幾,當以此預知之矣。

2. 論治(共二條)

一、無邪而不寐者,必營氣之不足也。營主血,血虛則無以養心,心虛則神不守舍,故或為驚惕,或為恐畏,或若有所繫戀,或無因而偏多妄思,以致終夜不寐,及忽寐忽醒,而為神魂不安等證。皆宜以養營養氣為主治。若思慮勞倦傷心脾,以致氣虛精陷,而為怔忡、驚悸、不寐者,宜壽脾煎或歸脾湯。

若七情內傷,血氣耗損,或恐畏傷腎,或驚懼傷膽,神以精虧而無依無寐者,宜五福飲、七福飲,或三陰煎、五君子煎擇而用之。若營衛俱傷,血氣大壞,神魂無主而晝夜不寐者,必用大補元煎加減治之。若勞倦傷心脾,中氣不足,清陽不升,外感不解而寒熱不寐者,補中益氣湯。

若思慮過度,心虛不寐而微兼煩熱者,養心湯或酸棗仁湯。若焦思過度,耗心血,動心火,而煩熱乾渴不寐者,天王補心丹。若心虛火盛,煩亂內熱而怔忡不寐者,安神丸。若精血虛耗,兼痰氣內蓄,而怔忡夜臥不安者,秘傳酸棗仁湯;痰盛者,十味溫膽湯。凡人以勞倦思慮太過者,必致血液耗亡,神魂無主,所以不寐,即有微痰微火,皆不必顧,只宜培養氣血,血氣復則諸證自退。若兼顧而雜治之,則十暴一寒,病必難愈,漸至元神俱竭而不可救者有矣。

予治周公不寐醫按,附後三消門。

一、有邪而不寐者,去其邪而神自安也。故凡治風寒之邪必宜散,如諸柴胡飲及麻黃、桂枝、紫蘇、乾葛之類是也。火熱之邪必宜涼,如竹葉石膏湯及芩、連、梔、柏之屬是也。痰飲之邪宜化痰,如溫膽湯、六安煎、導痰湯、滾痰丸之屬是也。飲食之邪宜消滯,如大和中飲、平胃散之屬是也。

水濕之邪宜分利,如五苓散、五皮散,或加減金匱腎氣丸之屬是也。氣逆之邪宜行氣,如排氣飲、四磨飲之屬是也。陰寒之邪宜溫中,如理陰煎、理中湯之屬是也。諸如此類,亦略舉大概,未悉其詳,仍當於各門求法治之。

3. 述古

徐東皋曰:痰火擾亂,心神不寧,思慮過傷,火熾痰鬱,而致不眠者多矣。有因腎水不足,真陰不升,而心陽獨亢者,亦不得眠。有脾倦火鬱,不得疏散,每至五更,隨氣上升而發躁,便不成寐,此宜用快脾解鬱、清痰降火之法也。有體氣素盛,偶為痰火所致不得眠者,宜先用滾痰丸,次用安神丸、清心涼膈之類。

有體素弱,或因過勞,或因病後,此為不足,宜用養血安神之類。凡病後及婦人產後不得眠者,此皆血氣虛而心脾二臟不足,雖有痰火,亦不宜過於攻治,仍當以補養為君,或佐以清痰降火之藥,其不因病後而不寐者,雖以痰火處治,亦必佐以養血補虛之藥,方為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