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七理集·雜證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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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七理集·雜證謨 (5)

1. 論脾胃

脾胃為水穀之海,得後天之氣也。何也?蓋人之始生本乎精血之原,人之既生,由乎水穀之養,非精血無以立形體之基,非水穀無以成形體之壯。精血之司在命門,水穀之司在脾胃,故命門得先天之氣,脾胃得後天之氣也。是以水穀之海,本賴先天為之主,而精血之海,又必賴後天為之資。

故人之自生至老,凡先天之有不足者,但得後天培養之力,則補天之功亦可居其強半,此脾胃之氣所關於人生者不小。且先天如朝廷,後天如司道,執政在先天,布政在後天,故人自有生以後,無非後天為之用,而形色動定,一無胃氣之不可。故經曰: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又曰:人以水穀為本,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正以人之胃氣即土氣也,萬物無土皆不可,故土居五行之中而主於四季,即此義也。

由此推之,則凡胃氣之關於人者,無所不至,即臟腑、聲色、脈候、形體,無不皆有胃氣,胃氣若失,便是凶候。如五臟胃氣之病,則凡氣短氣奪而聲啞喘急者,此肺之胃敗也。神魂失守,昏昧日甚,而畏寒異常者,此心之胃敗也。躁擾煩劇,囊縮痙強,而恐懼無已者,此肝膽之胃敗也;脹滿不能運,飲食不能入,肉脫痰壅而服藥不應者,此脾之胃敗也。關門不能禁,水泉不能化,熱蒸不能退,骨痛之極不能解者,此腎之胃敗也。

又如五色之有胃氣者,無論青紅黑白,皆宜兼蒼黃明潤,若色赤如赭,或如衃血;色青如藍,或如草滋;色白如鹽,或如枯骨;色黃如枳實,或如黃土;色黑如炲,或如地蒼,而加之沉晦,是皆五色之胃敗也。又如脈象之有胃氣者,經曰:脈弱以滑,是有胃氣;脈實以堅,謂之益甚;脈逆四時,為不可治。故無論浮、沉、遲、數,皆宜兼見緩滑,方是脈中之胃氣。

若見但弦、但鉤、但毛、但石、但代,或弦搏之極而全無和氣,或微渺之極而全無神氣,總云真臟之見,是皆五脈之胃敗也。不獨此也,即如情性氣質,亦無不關於胃氣,蓋土性厚重,而輕薄者少胃氣,土色蒼固,而夭嫩者少胃氣,是可知土氣為萬物之源,胃氣為養生之主,胃強則強,胃弱則衰,有胃則生,無胃則死。

是以養生家必當以脾胃為先,而凡脾胃受傷之處,所不可不察也。蓋脾胃之傷於外者,惟勞倦最能傷脾,脾傷則表裡相通,而胃受其困者為甚。脾胃之傷於內者,惟思憂忿怒最為傷心,心傷則母子相關,而化源隔絕者為甚,此脾胃之傷於勞倦情志者,較之飲食寒暑為更多也。故經曰:二陽之病發於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死不治。

再此之外,則脾胃屬土,惟火能生,故其本性則常惡寒喜暖,使非真有邪火,則寒涼之物最宜慎用,實所以防其微也。若待受傷,救之能無晚乎?此脾胃之傷於寒涼生冷者,又飲食嗜好之最易最多者也。故昔有柳公度者,善於攝生,或問其致壽之術,則曰:我無他也,但不以氣海熟生物,暖冷物,亦不以元氣佐喜怒耳。此得善養脾胃之道,所以便能致壽。

故凡欲察病者,必須先察胃氣,凡欲治病者,必須常顧胃氣,胃氣無損,諸可無慮。奈何今之醫家習矣不察,初不知元氣胃氣為何物,動輒止知攻病,開口便云有火,以致敗人胃氣,絕人穀氣者,不可勝紀。殊不知病之與命,孰為重輕?正之與邪,孰為緩急?矧此中的確之用,孰者宜先,孰者宜後,自有標本一定之理,原非可以意湊猜摸者也。

世有庸流,每借竊一二成語,東扯西拽,以似為是,偏執惑亂,欺人誤人,倘不幸遇之而不能燭其真偽,其亦命之使然乎,悲乎!悲乎!

2. 論東垣《脾胃論》

人以水穀為本,故脾胃為養生之本,惟東垣獨知其義,發為《脾胃論》曰:歷觀《內經》諸篇而參考之,則元氣之充足,皆由脾胃之氣無所傷,而後能滋養元氣,若胃氣之本弱,飲食自倍,則脾胃之氣既傷,而元氣亦不能充,此諸病之所由生也。因引《內經》之義,如《生氣通天論》曰: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陽氣者,煩勞則張。

故蒼天之氣貴清淨,陽氣惡煩勞,此病從脾胃生者一也。又引《五常政大論》曰: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陰精所奉,謂脾胃既和,穀氣上升,春夏令行,故其人壽。陽精所降,謂脾胃不和,穀氣下流,收藏令行,故其人夭,此病從脾胃生者二也。又引《六節藏象論》曰: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凡十一臟者,皆取決於膽也。

夫膽者,少陽春生之氣,春氣生則萬化安,故膽氣春升,則餘臟從之,膽氣不升,則餐泄腸澼不一而起,此病從脾胃生者三也。又引《本論》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此之謂氣者,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氣或乖錯,人何以生?此病從脾胃生者四也。

夫內傷脾胃,乃傷其氣,外感風寒,乃傷其形,傷其外為有餘,有餘者瀉之;傷其內為不足,不足者補之。內傷不足之病,苟誤認作外感有餘之病,而反瀉之,則虛其虛也。實實虛虛,如此死者,醫殺之耳。然則奈何?惟當以辛甘溫之劑補其中而升其陽,甘寒以瀉其火則愈矣。

經曰:勞者溫之,損者溫之。又曰:溫能除大熱,大忌苦寒之藥。諸如此論,皆東垣獨得之見也。

茲察其所謂蒼天貴清淨,陽氣惡煩勞者,此指勞倦之為病也。所謂收藏令行,故其人夭者,此指陰盛陽衰之為病也。所謂春氣升則萬物安者,此指降則無生之為病也。所謂氣或乖錯,人何以生者,此指陽氣受傷之為病也。東垣此言,其垂惠後世,開導末學之功,誠非小矣。

獨怪其前論中又有矛盾之談,如曰飲食失節,寒溫不適,脾胃乃傷,此固喜、怒、憂、恐損耗元氣,資助心火,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者,下焦包絡之火,元氣之賊也,火與元氣不兩立,火勝則乘其土位,此所以為病。若此數語,則大見矛盾矣。第觀其前四條,則總慮陽氣之受傷也,故曰大忌苦寒之藥。

此一節又云火勝之為病,更當何法以治之?且所云喜、怒、憂、恐損傷元氣,資助心火,火勝則乘其土位,此何說也?夫元氣既損,多見生陽日縮,神氣日消,何以反助心火?脾胃屬土,得火則生,何謂火勝則乘其土位?且人之元氣,本貴清和,寒固能病,熱亦能病。

然熱傷元氣,而因勞動火者,固常有之,此自不得不從清補;若因勞犯寒,而寒傷脾胃者,尤酷尤甚,此可概言為火乎?第熱證顯而寒證隱,故熱證易見而寒證不之覺也;真熱證猶易辨,而假熱證尤不易辨也。矧元氣屬陽,火其類也,而熱為同氣,邪猶可制;陰為陽賊,寒其仇也,而生機被伐,無不速亡,故經云少火生氣,未聞少寒生氣也。又云避風如避箭,未聞避熱如避箭也。

由此觀之,則何不曰寒與元氣不兩立,而反云火與元氣不兩立乎?茲舉火字特以為言,致令後生之妄言火者,反盡忘東垣前四條之格言,而單執不兩立之說,用為治火之成按,是東垣戒之而反以誨之,此其白璧之瑕,余實不能不為東垣惜也。

及再考東垣之方,如補中益氣湯升陽益胃湯黃耆人參湯清暑益氣湯等方,每用升柴,此即其培養春生之意,而每用芩連,亦即其制伏火邪之意,第以二三分之芩連,固未必即敗陽氣,而以五七分之參朮,果即能斡旋元氣乎?用是思及仲景,見其立方之則,用味不過三四品,用數每至二三兩;且人之氣血本大同,疾病多相類,而仲景之方大而簡,東垣之方小而雜,何其懸絕一至如此?此其中要必有至道存焉。賓以後學,固不敢直判其孰是孰非,而私心向往,則不能不霄壤於其間也。

一、脾胃三方,有論在前飲食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