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七理集·雜證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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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七理集·雜證謨 (1)

1. 經義

《平人氣象論》曰: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人以水穀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胃氣也。

《營衛生會篇》曰: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

《五味篇》曰;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平人絕谷篇》曰:腸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後,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穀盡矣。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穀精氣津液皆盡故也。

《六節藏象論》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刺節真邪論》曰:真氣者,所受於天,與穀氣並而充身也。

《經脈別論》曰: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腑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飲入於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口問篇》曰:谷入於胃,胃氣上注於肺。

《營氣篇》曰:營氣之道,內谷為寶。谷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

《病能論》曰:食入於陰,長氣於陽。

《陰陽應象大論》曰: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五臟別論》曰: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

《至真要大論》曰: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詳諸氣門治氣條中)

《藏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宣明五氣篇》曰: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咸走血,血病無多食鹹。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九針論》曰:病在骨,無食鹹。病在血,無食苦。

《五味篇》曰: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

《五味論》曰: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心。

《生氣通天論》曰: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則骨氣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五臟生成篇》曰: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胸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

《刺法論》曰: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太酸,無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靈蘭秘典論》曰:脾胃者,食廩之官,五味出焉。

《痹論》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太陰陽明論》曰:飲食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陰受之,則入五臟。(詳脾胃門)

《本病論》曰:飲食勞倦則傷脾。

《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形寒寒飲則傷肺。腎脈微緩為洞,洞者,食入還出。

《刺志論》曰: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谷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

《脈解篇》曰:少陰所謂惡聞食臭者,胃無氣,故惡聞食臭也。

2. 論證(共五條)

凡飲食傷脾之證,有寒傷,有熱傷,有暫病,有久病,有虛證,有實證。但熱者、暫者、實者,人皆易知,而寒者、久者、虛者,人多不識。如今人以生冷瓜果致傷胃氣,而為瀉、為痢、為痛之類者,人猶以為火證,而治以寒涼者,是不識寒證也。有偶因停滯而為脹,為痛者,人皆知其實也,然脾胃強壯者,即滯亦易化,惟其不能化者,則最有中虛之證。

故或以不食亦知飢,少食即作脹;或以無飢無飽,全然不思飲食;或以胃虛兼嘔而腹滿膨膨;或以火不生土而時食時吐;或中氣不化,則胸喉若有所哽,而本非飲食之滯者;或因病致傷胃氣,則久不思食,而本非中滿之病者。且胃病於暫者多實,脾病於久者多虛。時醫於此,無論邪正久暫,鮮有不用開胃消導等劑,是不知虛證也。

蓋脾胃之職,原以化食為能,今既不能化食,乃其所能者病,而尚可專意克伐以害其能乎?且凡欲治病,必須先藉胃氣以為行藥之主,若胃氣實者,攻之則去,而疾常易愈,此以胃氣強而藥力易行也。胃氣虛者,攻亦不去,此非藥不去病也,以胃虛本弱,攻之則益弱,而藥力愈不能行也。

若久攻之,非惟藥不能行,必致元氣愈傷,病必愈甚,盡去其能,必於死矣。矧體質貴賤尤有不同,凡藜藿壯夫及新暴之病,自宜消伐,惟速去為善,若以弱質弱病,而不顧虛實,概施欲速攻治之法,則無不危矣。

一、傷食者必惡食。

一、素喜冷食者,內必多熱,素喜熱食者,內必多寒,故內寒者不喜寒,內熱者不喜熱。然熱者嗜寒,多生中寒,寒者嗜熱,多生內熱,此《內經》所謂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故凡治病養生者,又當於素稟中察其嗜好偏勝之弊。

一、飲食致病,凡傷於熱者,多為火證,而停滯者少;傷於寒者,多為停滯,而全非火證。大都飲食之傷,必因寒物者居多,而溫平者次之,熱者又次之。故治此者,不可不察其所因。

一、偶病之人,多有非食而疑食者,曰:某日曾食某物或某肉某面,其日即病。醫者不論虛實,但聞此言,且見胃口不開,必先治食。夫未病之人,誰有不食?豈必預為停食而待病至者,斯可信其無食乎?及其病也,則或因勞倦,或因風寒,或因七情,病發不測,而且無脹無滯,與食何干?藥不對病,而妄行剝削,必反增病,此斯道中之莫須有也。由此推之,則凡無據無證而妄指胡猜者,皆其類也,良可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