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六理集·雜證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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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六理集·雜證謨 (1)

1. 經義

《上古天真論》曰:今時之人,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滿,不時御神,務快其心,逆於生樂,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

《評熱病論》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陰虛者,陽必湊之。

《本神篇》曰: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

《通評虛實論》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經脈別論》曰: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

《口問篇》曰:邪之所在,皆為不足。故上氣不足,腦為之不滿,耳為之苦鳴,頭為之苦傾,目為之眩。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腸為之苦鳴。下氣不足,則乃為痿厥心悗。

《逆調論》曰: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

《玉機真藏論》曰:五虛死,五實死。帝曰:願聞五虛五實。岐伯曰: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謂五實。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此謂五虛。帝曰:其時有生者,何也?曰:漿粥入胃,泄注止,則虛者活;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此其候也。

《脈要精微論》曰: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得強者生,失強者死。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海論》曰:氣海有餘者,氣滿胸中,悗息面赤;氣海不足,則氣少不足以言。血海有餘,則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血海不足,亦常想其身小,狹然不知其所病。水穀之海有餘,則腹滿;水穀之海不足,則飢不受穀食。髓海有餘,則輕勁多力,自過其度;髓海不足,則腦轉耳鳴,脛酸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

《衛氣篇》曰:下虛則厥,上虛則眩。

《本輸篇》曰:三焦者,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癃閉,虛則遺溺。

《五癃津液別篇》曰;陰陽不和,則使液溢而下流於陰,髓液皆減而下,下過度則虛,虛故腰背痛而脛酸。

《調經論》曰:心藏神,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肺藏氣,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肝藏血,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脾藏肉,形有餘則腹脹,涇瘦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腎藏志,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

《脈解篇》曰:內奪而厥,則為喑俳,此腎虛也。

《決氣篇》曰:精脫者耳聾。氣脫者目不明。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泄。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色夭,腦髓消,脛酸,耳數鳴。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其脈空虛,此其候也。

《奇病論》曰:身熱如炭,頸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氣逆,此有餘也。有癃者,一日數十溲,此不足也。太陰脈細微如發者,此不足也。今外得五有餘,內得二不足,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

《五禁篇》帝曰:何謂五奪?岐伯曰:形肉已奪,是一奪也;大奪血之後,是二奪也;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大泄之後,是四奪也;新產及大血之後,是五奪也。此皆不可寫。

《藏氣法時論》曰:肝虛則目䀮䀮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懼如人將捕之。心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脾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肺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腎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

《調經論》曰:氣之所併為血虛,血之所併為氣虛。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帝曰:陰之生實奈何?岐伯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曰實矣。

帝曰:陰之生虛奈何?曰:喜則氣下,悲則氣消,消則脈虛空,因寒飲食,寒氣熏滿,則血泣氣去,故曰虛矣。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

《刺志論》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氣虛身熱,此謂反也。谷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谷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脈盛血少,此謂反也。脈少血多,此謂反也。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

《根結篇》曰: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急瀉之。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謂陰陽俱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虛實。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此之謂也。

《本神篇》曰: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僻邪不至,長生久視。

2. 論虛損病源(共十一條)

凡勞傷虛損,五臟各有所主,而惟心臟最多,且心為君主之官,一身生氣所繫,最不可傷,而人多忽而不知也,何也?夫五臟之神皆稟於心,故憂生於心,肺必應之,憂之不已,而慼慼幽幽,則陽氣日索,營衛日消,勞傷及肺,弗亡弗已。如經曰: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

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並,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之類,無非慮竭將來,追窮已往,而二陽並傷。第其潛消暗爍於冥冥之中,人所不覺,而不知五臟之傷,惟心為本,凡值此者,速宜舒情知命,力挽先天。

要知人生在世,喜一日則得一日,憂一日則失一日,但使靈明常醒,尚何塵魔敢犯哉!及其既病,而用參、耆、歸、朮、益氣湯之類,亦不過後天之末著耳,知者當知所先也。

一、喜因欲遂而發,若乎無傷,而經曰:喜傷心。又曰:暴喜傷陽。又曰: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又曰:肺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於夏。蓋心藏神,肺藏氣,二陽臟也。故暴喜過甚則傷陽,而神氣因以耗散。或縱喜無節,則淫蕩流亡,以致精神疲竭,不可救藥。

或偶爾得志,則氣盈載滿,每多驕恣傲慢,自取敗亡,而莫知其然者多矣。然則喜為人所忽,而猶有不可忽者如此。

一、思本乎心。經曰: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䐃脫肉,毛悴色夭,死於冬。此傷心則然也。然思生於心,脾必應之,故思之不已,則勞傷在脾。經曰:思傷脾。又曰:思則心有所存,神有所歸,正氣留而不行,故氣結矣。凡此為病,脾氣結則為噎膈,為嘔吐,而飲食不能運,食不運則血氣日消,肌肉日削,精神日減,四肢不為用,而生脹滿泄瀉等證,此傷心脾之陽也。夫人孰無思?而苦思難釋,則勞傷至此,此養生者所當戒也。

然思本傷脾,而憂亦傷脾。經曰:脾愁憂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悗亂,四肢不舉,毛悴色夭,死於春。蓋人之憂思,本多兼用,而心脾肺所以並傷,故致損上焦陽氣。而二陽之病發自心脾,以漸成虛勞之證者,斷由乎此。

一、淫欲邪思又與憂思不同,而損惟在腎。蓋心耽欲念,腎必應之,凡君火動於上,則相火應於下。夫相火者,水中之火也,靜而守位則為陽氣,熾而無制則為龍雷,而涸澤燎原,無所不至。故其在腎,則為遺淋帶濁,而水液漸以乾枯。炎上入肝,則逼血妄行,而為吐為衄,或為營虛筋骨疼痛。

又上入脾,則脾陰受傷,或為發熱,而飲食悉化痰涎。再上至肺,則皮毛無以扃固,而亡陽喘嗽,甚至喑啞聲嘶。是皆無根虛火,陽不守舍,而光焰詣天,自下而上,由腎而肺,本源漸槁,上實下虛,是誠剝極之象也。凡師尼室女,失偶之輩,雖非房室之勞,而私情繫戀,思想無窮,或對面千里,所願不得,則欲火搖心,真陰日削,遂致虛損不救。凡五勞之中,莫此為甚,苟知重命,慎毋蹈之。

一、七情傷腎,恐亦居多。蓋恐畏在心,腎則受之,故經曰:恐傷腎。又曰:恐則精卻。又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酸痿厥,精時自下。余嘗診一在官少年,因恐而致病,病稍愈而陽痿,及其病復,終不可療。又嘗見猝恐者,必陰縮或遺尿,是皆傷腎之徵也。然恐固傷腎,而怒亦傷腎。

經曰: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背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於季夏。是知盛怒不惟傷肝,而腎亦受其害也。

一、怒生於心,肝必應之,怒不知節,則勞傷在肝。經曰:怒傷肝。又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及飧泄,故氣上矣。蓋肝為陰中之陽臟,故肝之為病,有在陰者,有在陽者。如火因怒動而逼血妄行,以致氣逆於上,而脹痛、喘急者,此傷其陰者也。又或氣以怒傷,而木鬱無伸,以致侵脾氣陷,而為嘔為脹,為泄為痛,為食飲不行者,此傷其陽者也。

然隨怒隨消者,未必致病,臟氣堅固者,未必致病,惟先天稟弱,而三陰易損者,使不知節,則東方之實,多致西方之敗也。然怒本傷肝,而悲哀亦最易傷肝。經曰: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陰縮而攣筋,兩脅骨不舉,毛悴色夭,死於秋。蓋怒盛傷肝,肝氣實也;悲哀傷肝,肝氣虛也。

但實不終實,而虛則終虛耳,虛而不顧,則必至勞損。而治當察其邪正也。

一、驚氣本以入心,而實通於肝膽。經曰:驚則心無所依,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矣。又曰:東方色青,入通於肝,其病發驚駭。此所以驚能動心,而尤能傷及肝膽。心為君主,固不可傷,而膽以中正之官,實少陽生氣所居,故十一臟陽剛之氣皆取決於膽,若或損之,則諸臟生氣,因皆消索致敗,其危立見。嘗見微驚致病者,惟養心安神,神復則病自卻。

若驚畏日積,或一時大驚損膽,或致膽汁泄而通身發黃,默默無言者,皆不可救。(膽黃證,論詳黃疸門)

一、色欲過度者,多成勞損。蓋人自有生以後,惟賴後天精氣以為立命之本,故精強神亦強,神強必多壽;精虛氣亦虛,氣虛必多夭。其有先天所稟原不甚厚者,但知自珍,而培以後天,則無不獲壽。設稟賦本薄,而且恣情縱欲,再伐後天,則必成虛損,此而傷生,咎將誰委?又有年將未冠,壬水方生,保養萌芽,正在此日,而無知孺子,遽搖女精。余見苞萼未成而蜉蝣旦暮者多矣,良可悲也。

此其責水在孺子,而在父師,使不先有明誨,俾知保生之道,則彼以童心,豈識利害?而徒臨期懇禱,號呼悲慼,將何濟於事哉。

一、勞倦不顧者,多成勞損。夫勞之於人,孰能免之,如奔走食力之夫,終日營營,而未聞其勞者,豈非勞乎?但勞有不同耳。蓋貧賤之勞,作息有度,無關榮辱,習以為常,何病之有?惟安閒柔脆之輩,而苦竭心力,斯為害矣。

故或勞於名利,而不知寒暑之傷形;或勞於色欲,而不知旦暮之疲睏;或勞於遊蕩,而忍飢竭力於呼盧馳驟之場;或勞於疾病,而剝削傷殘於無術庸醫之手,或為詩書困厄,每緣螢雪成災;或以好勇逞強,遂致絕筋乏力。總之,不知自量,而務從勉強,則一應妄作妄為,皆能致損。

凡勞倦之傷,雖曰在脾,而若此諸勞不同,則凡傷筋傷骨,傷氣傷血,傷精傷神,傷皮毛肌肉,則實兼之五臟矣。嗚呼!嗜欲迷人,其害至此。此其故,則在但知有彼,而忘其有我耳。廣成子曰:無勞女形,無搖女精,乃可以長生。若此二言者,人因其簡,故多易之,而不知養生之道,於此八字而盡之矣,顧可以忽之也耶!

一、少年縱酒者多成勞損。夫酒本狂藥,大損真陰,惟少飲之未必無益,多飲之難免無傷,而耽飲之,則受其害者十之八九矣。且凡人之稟賦,臟有陰陽,而酒之性質,亦有陰陽。蓋酒成於釀,其性則熱,汁化於水,其質則寒。若以陰虛者縱飲之,則質不足以滋陰,而性偏動火,故熱者愈熱,而病為吐血、衄血、便血、尿血、喘嗽、躁煩、狂悖等證,此酒性傷陰而然也。

若陽虛者縱飲之,則性不足以扶陽,而質留為水,故寒者愈寒,而病為臌脹、泄瀉、腹痛、吞酸、少食、亡陽、暴脫等證,此酒質傷陽而然也。故縱酒者,既能傷陰,尤能傷陽,害有如此,人果知否?矧酒能亂性,每致因酒妄為,則凡傷精竭力,動氣失機,及遇病不勝等事,無所不至,而陰受其損,多罔覺也。夫縱酒之時,固不慮其害之若此,及病至沉危,猶不知為酒困之若此。

故余詳明於此,以為縱酒者之先覺云。(泄瀉、腫脹二門俱有酒論。)

一、疾病誤治及失於調理者,病後多成虛損。蓋病有虛實,治有補瀉,必補瀉得宜,斯為上工。余見世俗之醫,固不知神理為何物,而且並邪正緩急,俱不知之,故每致伐人元氣,敗人生機。而隨藥隨斃者,已無從訴,其有幸而得免,而受其殘剝,以致病後多成虛損而不能復振者,此何以故也?故凡醫有未明,萬毋輕率,是誠仁人積德之一端也。

至若失於調治,致不能起,則俗云:小孔不補,大孔叫冤,苦亦自作之而自受之耳,又何尤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