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十五性集·雜證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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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五性集·雜證謨 (8)

1. 論病機火證

觀《內經·至真要大論》所列病機。凡言火者五,言熱者四,似皆謂之火也。然諸病之見於諸篇者,復有此言熱而彼言寒,此言實而彼言虛者,豈果本經之自為矛盾耶?蓋諸篇所言,在專悉病情,故必詳必盡;在本篇所言,亦不過總言五運六氣之大約,原非確指為實火實熱也。

故於篇末,復以有無虛實四字總結於後,此軒岐之明見萬世,正恐後人誤以火熱二字,悉認為真因,而曉示如此。此其火有虛實,熱有真假,從可知矣。余以劉河間《原病式》之謬,故於《類經》惟引《經》釋《經》,不敢杜撰一言,冀在解人之惑,以救將來之誤耳。前三卷中,別有詳辨,並《類經》詳註,俱當互閱求正。

白話文:

《內經·至真要大論》中提到五種火症,四種熱症,看似都指火。但其他篇章中描述疾病時,卻有此言熱而彼言寒,此言實而彼言虛的現象,難道《內經》自相矛盾嗎?其實各篇章著重於詳盡描述病情,所以必須詳細完整地說明;而《至真要大論》則概括了五運六氣的大致情況,並非確指實火實熱。

因此,篇末以「有無虛實」四字總結,這是軒岐(指黃帝與岐伯)的智慧,擔心後人誤以為火熱就是病因,所以才這樣說明。由此可知,火有虛實之分,熱也有真假之別。我因為劉河間《原病式》的謬誤,所以在《類經》中只引用《內經》解釋《內經》,不敢妄自添加一句話,希望可以解開讀者疑惑,避免未來錯誤。前三卷中有更詳細的辨析,以及《類經》的詳細註釋,都應該互相參閱,以求正確理解。

2. 論虛火(共三條)

凡虛火證,即假熱證也。余於首卷寒熱真假篇,已言之詳矣。然猶有未盡者,如虛火之病源有二,虛火之外證有四,何也?蓋一曰陰虛者能發熱,此以真陰虧損,水不制火也;二曰陽虛者亦能發熱,此以元陽敗竭,火不歸源也。此病源之二也。

至若外證之四,則一曰陽戴於上,而見於頭面咽喉之間者,此其上雖熱而下則寒,所謂無根之火也;二曰陽浮於外,而發於皮膚肌肉之間者,此其外雖熱而內則寒,所謂格陽之火也;三曰陽陷於下,而見於便溺二陰之間者,此其下雖熱而中則寒,所謂失位之火也;四曰陽亢乘陰,而見於精血髓液之間者,此其金水敗而鉛汞干,所謂陰虛之火也,此外證之四也。然證雖有四,而本惟二,或在陰虛,或在陽虛,而盡之矣。

白話文:

虛火證的病源與外證

凡是虛火證,其實都是假熱證。我在第一卷的寒熱真假篇中,已經詳細說明過。然而,仍有一些未盡之處,例如虛火的病源有兩種,虛火的外證則有四種,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虛火病源有二

  • 一是陰虛,也能發熱。這是因為真陰虧損,水不制火,導致火氣上炎。
  • 二是陽虛,同樣也能發熱。這是因為元陽敗竭,火不歸源,導致虛火浮動。

以上便是虛火病源的兩種。

其次,虛火外證有四

  • 一是陽戴於上,表現在頭面、咽喉之間,也就是上熱下寒,無根之火
  • 二是陽浮於外,表現在皮膚、肌肉之間,也就是外熱內寒,格陽之火
  • 三是陽陷於下,表現在便溺、二陰之間,也就是下熱中寒,失位之火
  • 四是陽亢乘陰,表現在精血、髓液之間,也就是金水敗而鉛汞干,陰虛之火

以上便是虛火外證的四種。

然而,雖然外證有四,但其根本原因只有兩個,或是陰虛,或是陽虛,兩種病源就足以概括所有的虛火證。

第陰虛之火惟一,曰金水敗者,是也。陽虛之火有三,曰上中下者,是也。凡治此者,若以陰虛火盛,則治當壯水。壯水之法,只宜甘涼,不宜辛熱。若以陽虛發熱,則治宜益火。益火之法,只宜溫熱,大忌清涼。第溫熱之效速,每於一二劑間,便可奏功。甘涼之力緩,非多服不能見效也。

然清涼之藥,終不宜多,多則必損脾胃。如不得已,則易以甘平,其庶幾耳。倘甘平未效,則惟有甘溫一法,斯堪實濟,尚可望其成功。否則,生氣之機,終非清涼所能致也。此義最微,不可不察。

一、氣本屬陽,陽氣不足,則寒從中生。寒從中生,則陽無所存而浮散於外,是即虛火假熱之謂也。而假寒之證,其義亦然。是以虛火實火,亦總由中氣之有虛實耳。凡氣實於內而為寒者,有如嚴冬陽伏於下,而陰凝於上,故冰雪滿地而井泉溫暖也。氣虛於內而為熱者,有如盛夏陰盛於中,而陽浮於外,故炎暑逼人而淵源清冷也。

白話文:

陰虛之火只有一种,就是金水受损造成的。阳虚之火则有三种,分别是上、中、下虚火。治疗这些火症,如果是因为阴虚火盛,就要滋补肾水。滋补肾水的方法,只能用甘凉性质的药,不能用辛热性质的药。如果是阳虚发热,就要滋补阳火。滋补阳火的方法,只能用温热性质的药,绝对不能用清凉性质的药。温热性质的药物见效很快,往往一两剂就能奏效。甘凉性质的药物见效缓慢,必须服用多次才能见效。

然而清凉性质的药物终究不能服用太多,服用太多就会损伤脾胃。如果实在没办法,可以用甘平性质的药物代替,或许还有点效果。如果甘平性质的药物也无效,就只能用甘温性质的药物了,这才是真正能治病的方法,还能期望成功。否则,阳气不足,清凉性质的药物是无法恢复的。这个道理非常微妙,不可不仔细思考。

阳气本属于阳,阳气不足,就会从内部产生寒气。寒气从内部产生,阳气无处藏身而浮散到体表,这就是虚火假热的表现。假寒的症状也是同样的道理。因此,虚火和实火,最终都是因为中气虚实造成的。如果气实于内而为寒,就像严冬的阳气潜藏于地下,阴气凝结于上,所以地面上布满冰雪而井水却很温暖。如果气虚于内而为热,就像盛夏的阴气盛于体内,阳气浮于体表,所以天气炎热逼人而深水却清凉。

天地間理原如此,故不可見熱即云熱,見寒即云寒,而務察其寒熱之本。

一、火有虛實,故熱有假真,而察之之法,總當以中氣為之主,而外證無足憑也。故凡假熱之證,本中寒也;假寒之證,本內熱也。中寒者,原是陰證;內熱者,原是陽證。第以惑者不明,故妄以寒證為假熱,熱證為假寒。而不知內熱者當遠熱,內寒者當遠寒。內有可據,本皆真病,又何假之有?

白話文:

天地間的道理本就如此,所以不能看到熱就說熱,看到寒就說寒,而要努力觀察其寒熱的根源。

火有虛實之分,所以熱也有真假之別,而觀察它的方法,總應該以中氣為主,外在的症狀無足輕重。因此,凡是假熱的症狀,其實是中寒引起的;假寒的症狀,其實是內熱引起的。中寒者,本來就是陰證;內熱者,本來就是陽證。只是因為迷惑的人不明白,所以錯誤地把寒證當作假熱,把熱證當作假寒。而不知道內熱者應該遠離熱,內寒者應該遠離寒。內有可據,本都是真的病,又何必說假呢?

3. 論五志之火

經曰: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思憂恐,是即所謂五志也。此五志之化由乎五臟,而五臟之化由乎五行。故在心為喜,心主火也;在肝為怒,肝主木也;在脾為思,脾主土也;在肺為憂,肺主金也;在腎為恐,腎主水也。此五志各有分屬,本不可以混言者也。

且人有此生,即有此志,使無此志,生亦何為,是生之與志,本不能離,亦不可離。而人於食息之常,孰不以五志為生,亦孰不以五志為用,而未聞以五志之動皆為火也。第或以用志失宜,則未免有傷臟氣,故在《內經》則但言五臟之傷,各有所屬,五氣之傷,各有所病,亦未聞以五志之傷皆云火也。而五火之說,乃始於劉河間,云五志所傷皆熱也。

白話文:

古籍記載,天地有四季五行,以生長、收藏之理運行,並因此產生寒暑燥濕風等氣候變化。人體有五臟,化生五氣,進而產生喜怒思憂恐等情緒,這就是所謂的五志。這五志的變化源於五臟,而五臟的變化又源於五行。因此,心主火,喜怒之情歸於心;肝主木,怒氣歸於肝;脾主土,思慮歸於脾;肺主金,憂愁歸於肺;腎主水,恐懼歸於腎。這五志各有歸屬,不可混為一談。

人活著就會有情緒,沒有情緒,活着又有何意義?所以,生命與情緒本就密不可分,不可分割。人們在日常飲食呼吸中,無不依靠五志維持生命,也無不藉由五志來做事,但並非所有情緒變化都屬於火。只是,若用志不當,難免會傷及臟氣。《內經》中只提到五臟受傷各有其病症,五氣受傷也有各自的病症,並未說所有情緒傷害都是火。所謂五火之說,乃始於劉河間,他認為五志所傷皆屬熱。

丹溪述河間而衍之曰:五志之動,各有火起。劉宗厚又述丹溪而衍之曰: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自三子之說行,則似乎五行悉化而為火,理豈然乎!

余嘗察五志所傷之人,但見其憔悴日增,未見其俱為熱病也。即因志動火者,非曰必無,但傷氣者十之九,動火者十之一,又豈五志皆能動火乎!而矧以怒動肝氣者,最易傷脾,脾傷者,不可以言火也,醉飽能動胃火,胃強者固自無恙,脾弱而致病者,不可以言火也。房勞本動腎火,精去而陽亢者,可以火言,精去而氣亦去者,不可以言火也。

白話文:

丹溪先生繼承了河間學派並加以擴展,他說:各種情緒的影響,都會引發內火。劉宗厚先生再繼承丹溪先生的理論,進一步指出:大怒的情緒會使肝火上升,過度飲酒、過飽的情況會使胃火上升,房事過度則會使腎火上升,悲傷情緒的影響會使肺火上升。心作為身體的主導,如果自我燒毀,那麼人就會死亡。從這三位先生的理論推廣開來,似乎所有的五行都變成了火,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

我曾經觀察受情緒影響的人,只見他們日益萎靡消瘦,卻沒有看到他們全都患上了熱病。即使因為情緒導致內火升騰,也不能說一定就是這樣,只是在受損的氣質中,有十分之九是因為情緒影響,只有十分之一是真正導致內火上升。難道五種情緒都能夠引發內火嗎?而且,對於因怒氣影響肝氣的人來說,最常導致脾氣受損,脾氣受損的人不能單純歸咎為火。過度飲酒、過飽的情況能促使胃火上升,若胃功能強壯自然不會有問題,但脾氣虛弱導致生病的人,也不能單純歸咎為火。房事過度原本會使腎火上升,如果性力過旺,可以用火來描述;但如果性力減退同時伴隨著元氣的流失,就不能單純歸咎為火了。

外如五志之傷,則無非傷氣敗陽之證,尚可謂之火乎。無火治火,則無有不敗者矣。三卷中辨丹溪第二條下仍有一論,當互閱之。

白話文:

外部像是五種情緒的傷害,其實都是損耗氣體和消弱陽氣的症狀,怎麼能說是火呢?沒有火卻要治療火,那麼沒有一件事情是不會被破壞的了。在第三卷中,丹溪的第二條下還有一段論述,應該相互閱讀理解。

4. 論火證(共三條)

火為熱病,是固然矣。然火得其正,即為陽氣,此火之不可無,亦不可衰。衰則陽氣之虛也。火失其正,是以邪熱,此火之不可有,尤不可甚。甚則真陰傷敗也。然陽以元氣言。火以病氣言,故凡病在元氣者,不得以火論。何也?蓋人之元氣止於充足,焉得有餘?既非有餘,則何以言火?所謂無形者其化虛,即此是也。惟病在形體者,乃可以察火證,蓋其不在氣即在血,所謂有形者其化實,即此是也。

故凡火之為病,其在外者,必見於皮肉筋骨;其在內者,必見於臟腑九竅。若於形質之間,本無熱證可據,而曰此火也。此熱也,則總屬莫須有之妄談也。矧如火證悉具,而猶有虛實之殊,真假之異,其可不為詳辨乎。若果有火病,則火性急烈,誠可畏也。然實火止隨形質,余因謂之凡火,又謂之邪火。

白話文:

火是熱病的根本,這是毋庸置疑的。但火如果處於正位,就是陽氣,這是人體不可或缺的,也不能衰弱。衰弱就代表陽氣虛了。火如果偏離正位,就成了邪熱,這是人體不能有的,更不能過於嚴重。嚴重就會損傷真陰,造成身體敗壞。不過,陽氣指的是人體的元氣,而火指的是病氣,所以凡是病在元氣的,就不能用火來論述。為什麼呢?因為人體的元氣只求充足,哪會有剩餘呢?既然沒有剩餘,怎麼能說有火呢?所謂「無形者其化虛」,就是這個道理。只有病在形體的,才能察覺火證,因為病氣不在氣就在血,所謂「有形者其化實」,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凡是火引起的病症,在身體外表的,必會表現於皮膚、肌肉、筋骨;在內部的,必會表現於臟腑和九竅。如果在形體之間,根本沒有熱證可以依據,卻說這是火,這是熱,那就完全是無稽之談了。更何況,即使火證全部出現,也還存在虛實之分、真假之異,怎麼能不仔細辨別呢?如果真的有火病,那麼火性急烈,的確可怕。不過,實火只會依附在形體上,我因此稱之為「凡火」,也稱之為「邪火」。

火之為病,病之標耳,洗之滌之,又何難哉。惟虛火之病,則本於元氣,元氣既虛,而再攻其火,非梃即刃矣。是以諸病之殺人,而尤惟火病為最者,正以凡火未必殺人,而以虛作實,則無不殺之矣,不忍見也。

一、凡五臟之火,肺熱則鼻乾,甚則鼻涕出。肝熱則目眵濃。心熱則言笑多。脾熱則善飢善渴。腎熱則小水熱痛。凡此之類,宜從清也。諸所不盡,詳一卷寒熱篇。

一、凡察火證,必須察其虛實。雖其元氣本虛,然必虛中挾實者,乃為易治。何以見之?如或大便乾結,或善飢多食,或神氣精明,或聲音強壯,而脈見有力,此皆虛中有實也,俱可隨證清解之。若或內外俱熱,而反見溏泄,或飲食少進,或聲微氣短,諸虛皆見,而反不利溫補者。此其胃氣已敗,生意已窮,非吉兆也。

白話文:

火氣是疾病的表象,就像洗滌一樣,很容易消除。但虛火引起的疾病則根源於元氣不足,元氣虛弱,再加重火氣,就像用棍棒或刀劍攻擊一樣危險。因此,各種疾病中,火病最致命,因為一般火氣不致命,但虛火轉為實火,則無一幸免,令人不忍卒睹。

凡是五臟的火氣,肺熱則鼻子乾燥,嚴重時會流鼻涕。肝熱則眼睛分泌物濃稠。心熱則愛說話,愛笑。脾熱則容易飢餓口渴。腎熱則小便灼熱疼痛。凡此之類,都應該用清熱的方法治療。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寒熱篇》。

察看火症,一定要辨別虛實。雖然元氣原本虛弱,但只要虛中夾實,就比較容易治療。為什麼呢?比如說,大便乾燥,容易飢餓,食量多,精神神采奕奕,聲音洪亮,脈象有力,這些都屬於虛中夾實,可以根據症狀清熱解毒。如果內外俱熱,卻出現腹瀉,食慾不振,聲音微弱,氣息短促,各種虛弱症狀都出現,反而不適合溫補,這表示胃氣已經衰敗,生機已盡,不是好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