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七須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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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七須集 (21)

1. 論今時皆合病並病(二十五)

若表邪不甚,而里證為急,又當先救其里,蓋表裡之氣,本自相關,惟表不解,所以里病日增,惟里不和,所以表邪不散,此所以治里亦能解表也。但宜表宜里,或此或彼之間,則自有緩急先後一定不易之道,而非可以疑似出入者,要在乎知病之藪,而獨見其必勝之機耳,此又陰陽並病之治略也。惟是病既在陰,必關於臟,臟氣為人之根本,而死生系之。

故凡診陰證者,必當細察其虛實,而補瀉寒熱,弗至倒施,則今時之治要,莫切乎此矣。

白話文:

如果外在的病邪不是很嚴重,而內在的病症卻很緊急,就應該先處理內在的病症。因為外在和內在的氣息,本來就是互相影響的,只是因為外在的病邪沒有解除,才會導致內在的病越來越嚴重;也因為內在的氣息不調和,才會導致外在的病邪無法消散。所以說,治療內在的病也能夠幫助解除外在的病邪。

但是,什麼情況下應該治療外在,什麼情況下應該治療內在,或者說哪個先哪個後,這其中有著一定的、不容易改變的道理,不可以隨便含糊不清。重點在於要了解疾病的根本原因,並且能夠準確把握住必然能夠戰勝疾病的時機,這就是陰陽兩種病同時出現時的治療原則。

只不過,疾病既然發生在內在,就一定和臟腑有關,臟腑之氣是人的根本,關係到人的生死。所以凡是診斷內在疾病的人,一定要仔細觀察它的虛實狀況,並且在補益、瀉火、使用寒涼或溫熱藥物時,不要用錯,這才是當今治療疾病最重要的關鍵所在。

2. 治法(二十六)

凡治傷寒,不必拘於日數,但見表證,即當治表,但見里證,即當治里,因證辨經,隨經施治,乃為良法。若表邪未解,即日數雖多,但有表證而脈見緊數者,仍當解散,不可攻裡也。若表邪已輕,即日數雖少,但有里證而脈見沉實者,即當攻裡,不可發表也。然此二者,一曰發表,一曰攻裡,皆以邪實者為言也。

其有脈氣不足,形氣不足者,則不可言發言攻,而當從乎補矣。但補有輕重,或宜兼補,或宜全補,則在乎明而慧者之用之如法耳。

一、傷寒但見發熱惡寒,脈緊數,無汗,頭項痛,腰脊強,或肢體痠軟者,便是表證,不拘日數多寡,即當解散,但於陰陽虛實,不可不預辨也,而於後開汗散方中擇宜用之。

一、傷寒但見往來寒熱,脅痛,口苦而嘔,或漸覺耳聾,脈見弦數者,即少陽經半表半裡之證,治宜和解,以新方諸柴胡飲,及小柴胡湯之類,酌宜用之。然少陽之治有三禁,曰不可汗、吐、下也。

一、傷寒如頭痛、發熱、惡寒表證之類悉除,反見怕熱,躁渴譫語,揭去衣被,揚手擲足,斑黃髮狂,或潮熱自汗,大便不通,小便短赤,或胸腹脹滿疼痛,或上氣喘促,脈實有力者,即是傳裡之熱證,不拘日數多少,即當清裡。如果實邪內結,不得宣通,此必大為滌盪,庶使里通而表亦通也。

然必其胸腹脹滿,腸胃燥結,而大滿大實堅者,乃可攻之。故法曰:痞滿燥實堅,五者具而後可下。又曰:下不嫌遲。蓋恐內不實而誤攻之,則必致不救矣。

一、凡治傷寒,如時寒火衰,內無熱邪而表不解者,宜以辛溫熱劑散之;時熱火盛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涼劑散之;時氣皆平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平劑散之,此解散之要法也。蓋人在氣交之中,隨氣而化,天地之氣寒,則宜辛熱,天地之氣熱,則宜辛涼,經文既以冬為傷寒,春為溫病,夏為暑病,名既因時而易,則方亦不容不隨時而更也。

第以涼散之法,當知所辨,必其表裡俱有熱證,方可兼用清涼,若身表雖熱,而內無熱證者,此以表邪未解,因寒而為熱也,不可妄用涼藥、蓋恐表寒未除,而內寒復至,以寒遇寒,則凝結不解,必將愈甚,經曰:發表不遠熱,正此之謂也。且舍時從證,尤為治傷寒緊要之法,此又不可不知常變。

一、凡暑熱盛行,瘟疫大起,焦渴斑黃,臟腑如火,此則或用寒肅,以清其里,或用寒散,以救其表,但當察表裡而酌緩急之宜也。

白話文:

治療傷寒,不必拘泥於發病的天數,只要出現表證,就應該治療表證;出現裡證,就應該治療裡證。根據症狀辨別是哪條經絡的問題,然後針對該經絡進行治療,才是好的方法。如果表邪沒有解除,即使發病天數很多,但只要有表證,並且脈象呈現緊數,仍然應該用解表的方法,不能攻下。如果表邪已經減輕,即使發病天數很少,但只要有裡證,並且脈象呈現沉實,就應該攻下,不能發汗。這兩種情況,一個是發汗,一個是攻下,都是針對邪氣實盛的情況來說的。

如果患者脈象虛弱,身體也虛弱,就不能談論發汗或攻下,而應該採取補益的方法。但補益也有輕重之分,有的需要兼顧補益,有的需要完全補益,這就要靠醫生明察秋毫、靈活運用了。

一、傷寒如果出現發熱、怕冷、脈象緊數、沒有汗、頭項疼痛、腰背僵硬,或者肢體痠軟等症狀,就是表證,不論發病多少天,都應該用解表的方法,但要注意辨別陰陽虛實,然後從後面開出的發汗散邪的藥方中選擇適合的藥物。

一、傷寒如果出現忽冷忽熱、脅肋疼痛、口苦想吐、或者逐漸出現耳鳴,脈象呈現弦數,就是少陽經半表半裡的症狀,治療應該用和解的方法,比如用新方諸柴胡飲、小柴胡湯等藥方,根據情況選用。但治療少陽經有三個禁忌,就是不能發汗、不能催吐、不能攻下。

一、傷寒如果頭痛、發熱、怕冷等表證都消失了,反而出現怕熱、煩躁口渴、胡言亂語、掀開被子、手腳亂動、出現斑疹或黃疸、發狂,或者出現潮熱自汗、大便不通、小便短赤,或者胸腹脹滿疼痛、呼吸急促、脈象強而有力等症狀,就是邪熱傳入裡面的熱證,不論發病多少天,都應該用清裡的方法。如果確實是邪氣在體內結聚,無法疏通,就必須大力攻下,才能使裡氣疏通,表氣也隨之疏通。

但必須是胸腹脹滿、腸胃乾燥結實,而且脹滿、堅硬、實熱的情況下,才能攻下。所以古人說:「痞滿燥實堅,五者具而後可下。」又說:「下不嫌遲。」意思是說,擔心體內不實卻誤用攻下的方法,就會導致無法挽救的後果。

一、治療傷寒,如果遇到天氣寒冷、體內陽氣不足,沒有內熱而表邪不解的,應該用辛溫的藥物來散邪;如果遇到天氣炎熱、體內陽氣旺盛,表邪不解的,應該用辛甘涼的藥物來散邪;如果天氣平和,表邪不解的,應該用辛甘平的藥物來散邪,這是解表的主要方法。人生活在天地之氣的交匯之中,會隨著氣候而變化,天氣寒冷就應該用辛熱的藥,天氣炎熱就應該用辛涼的藥。古人把冬天發病的叫做傷寒,春天發病的叫做溫病,夏天發病的叫做暑病,既然病名因為季節而改變,藥方也應該隨著季節而改變。

但使用清涼的藥物來散邪,要注意辨別,必須是表裡都有熱證時,才能同時使用清涼的藥物。如果只是身體表面發熱,而體內沒有熱證,這只是表邪未解,因受寒而引起的發熱,不能隨意使用涼藥。因為擔心表寒還沒解除,體內又被涼藥所傷,寒上加寒,就會凝結不解,病情反而加重。古人說:「發表不遠熱」,就是這個道理。並且要捨棄時間的限制,以辨證為主,才是治療傷寒最重要的原則,這也是我們必須知道的常規與變化的道理。

一、凡是暑熱盛行、瘟疫流行的季節,出現口渴、斑疹黃疸、臟腑像火一樣的症狀,這時可以用寒涼的藥物來清解裡熱,或者用寒涼的藥物來解表,但應該仔細觀察表裡的情況,並根據病情緩急來決定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