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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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七 (5)

1. 刺避

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中心者,環死,其動為噫;中肝者,五曰死,其動為語;中脾者,十日死,其動為吞,中腎者,六日死,其動為嚏;中肺者,三日死,其動為咳;中膽者,一日死,其動為嘔;中膈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刺避五臟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膈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

刺足跗,中大肺,血出不止者,死。刺面上,中溜脈,不幸為盲。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刺舌下,中大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刺足下布絡,中脈,血出不止,為腫。刺郄中,(委中穴也)。中大脈,令人僕,脫色。刺氣衝,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刺脊間,中髓,為傴。

刺乳中,中乳房,為腫,根蝕。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渴人。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漉漉之汗,無刺病與脈相逆者。新內勿刺,已刺勿內;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飢勿刺,已刺勿飢。

已渴勿刺,已刺勿渴。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乃刺之。大驚大怒,必定其氣,乃刺之。闚門而刺之者,死於家中;入門而刺之者,死於堂上。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刺膝臏出液,為跛;刺臂大陰脈出血,多立死。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刺膺中,陷中脈,為喘逆仰息。刺胕中,內陷,氣歸之,不得屈伸。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刺小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小腹滿。刺腨腸內陷,為腫;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刺關節,液出,不得屈伸。

2. 五奪不可瀉

形容已脫,一奪也:大脫血之後,是三奪也,大汗出之後,是二奪也;大泄之後,是四奪也;新產大血之後,是五奪也。此皆不可瀉。

3. 下針法

《金針賦》云:先須爪按,重而切之,次令咳嗽一聲,隨咳下針。凡補,先呼氣,初針刺至皮肉,乃曰天才;少停進針,刺至肉內,是曰人才;又停進針,刺至筋骨之間,名曰地才。此為極處,就當補之。再停良久,卻須退針,至人之分,待氣沉緊,倒針朝病,進退往來,飛經走氣盡在其中矣。

凡瀉者,吸氣初針,至天少停,進針直至於地,得氣瀉之。再停良久,卻須退針,復至於人,待氣沉緊,倒針朝病,法同前矣。

及夫調氣之法,下針至地之後,復人之分,欲氣上行,將針右捻;欲氣下行,將針左捻。欲補,先呼後吸;欲瀉,先吸後呼。氣不至者,以手循攝,以爪切掐,以針搖動,進捻搓彈,直待氣至,以龍虎升騰之法,按之在前,使氣在後;按之在後,使氣在前。運氣走之疼痛之所,以納氣之法,扶針直插,復向下納,使氣不回。

若關節阻滯,氣不過者,以龍虎龜鳳、通經接氣大段之法,馳而運之。仍以循攝爪切,無不應矣,此通仙之妙。

先說平針法,含針口內溫。按揉令氣散,掐穴故教深。持針安穴上,令他嗽一聲。隨嗽歸天部,停針再至人。再停歸地部,待氣候針沉。氣若不來至,指甲切其經。次提針向病,針退地天人。補必隨經刺,令他吹氣頻。隨吹隨左轉,遂歸天地人。待氣停針久,三彈更熨溫。出針口吸氣,急急閉其門。

瀉欲迎經取,吸則納其針。吸則須右轉,他次進天人。轉針仍復吸,依法再停針。出針吹出氣,搖動大其門。

4. 出針法

《金針賦》云:病勢既退,針氣微松。病未退者,針氣如根。推之不動,轉之不移。此為邪氣吸拔其針,乃真氣未至,不可出之。出之者,其病即復,再須補。當停以待之,直候微松,方可出針豆許,搖而停之。補者吸之,去疾,其穴急捫,瀉者呼之,去徐,其穴不閉,欲令腠密,然後吸氣。

故曰:下針貴遲,太急傷血;出針貴緩,太急傷氣。劉宗厚曰:出針不可猛出,必須作三四次,徐徐轉而出之則無血;若猛出必見血也。

5. 金針辨義

古云:金針者,貴之也。金為五金之總名,鋼鐵金銀皆是也。《本草》云:馬銜鐵無毒,可作針。以馬屬午,屬火,火剋金,解鐵毒,故以作針。

6. 煮針法

煮針一法,《素問》原無,今世用之,欲溫而澤也,是亦有益而不害,故從之。危氏書用烏頭巴豆各一兩,硫黃、麻黃各五錢,木鱉子烏梅各十個,同引入水,用砂鍋內或罐煮一日,洗擇之。再用止痛藥沒藥乳香當歸花蕊石各半兩,又如前水煮一日,取出用皂角水洗,再於犬肉內煮一日,仍用瓦屑打磨淨。端直,松子油塗之。常近人氣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