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九十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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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九十四 (4)

1. 五禁

咸走血,血病毋多食鹹。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

2. 五入

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氣增而久,夭之由也。蓋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官,傷在五味。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膚黑,心氣抑。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與殃同。)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則長有天命矣。

3. 五傷

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胸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發落。

4. 六陳藥

枳殼陳皮半夏,茱萸、狼毒麻黃。六般之藥宜陳久,入用之時仔細詳。

5.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逐一從頭說與君。人參、芍藥與沙參細辛玄參紫參苦參丹參並前藥,一見藜蘆便殺人。白芨、白蘞半夏,栝蔞、貝母五般真,莫見烏頭與烏喙,逢之一反疾如神。大戟芫花海藻甘遂以上反甘草。若還吐蠱用翻腸,尋常犯之都不好。蜜、臘莫與蔥相睹,石決明休見雲母。藜蘆莫使酒米侵,人若犯之都是苦。

6. 十九畏

硫黃原是火之精,朴硝一見便相爭。水銀莫與砒相見,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丁香莫與鬱金見,芒硝難合京三稜。川烏、草烏不順犀,人參又忌五靈脂。官桂善能調冷氣,石脂相見便蹺蹊。大凡修合看逆順,炮鑑炙爆要精微。

7. 七方

大方之說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有分兩大而頓服之大方。蓋治肝及在下而遠者,宜頓服而數少之大方。病有兼證而邪不專,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王太僕以人之身三折之,上為近,下為遠。近為心肺,遠為肝腎,中為脾胃。以予睹之,身半以上其氣三,天之分也;身半以下其氣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又手之三陰陽,亦天也,其氣高;足之三陰陽,亦地也,其氣下;戊己之陰陽亦人也,其氣猶中州。故肝之三服,可並心之七服;腎之二服,可並肺之七服也。

小方之說亦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有分兩微而平服之小方。蓋治心肺及在上而近者,宜分兩微而少服而頻之小方,徐徐而呷之是也。病無兼證邪氣專,可一、二味而治者,宜君一臣二之小方。故腎之二服,可分為肺之九服及肝之三服也。

緩方之說有五:有甘緩之之緩方,糖、蜜、棗、葵、甘草之屬是也。蓋病在胸膈取甘能戀也。有丸藥以緩之之緩方,蓋丸之比湯散,其氣力宣行遲故也。有品件群眾之緩方,蓋藥味眾則各不得騁其性也。如萬病丸七八十味遞相拘制也。有無毒治病之緩方,蓋藥氣味薄則長於補上治上,比至其下,力已衰,故補上治上,制之以緩,緩則氣味薄也。故王太僕云:治上補上,方若迅急則上不任而迫走於下。

制緩方而氣味厚,則勢與急同。

急方之說有五:有急病急攻之急方,如心腹暴痛,兩陰溲便閉塞不通,借備急丹以攻之。此藥用不宜長,蓋病不容俟也。又如中風於關緊急,漿粥不入,用急風散之屬是也。有湯散蕩滌之急方,蓋湯散之比丸下咽易散而施用速也。有藥性有毒之急方,蓋有毒之藥能上湧下泄,可以奪病之大勢也。

有氣味厚藥之急方,藥之氣味厚者,宜趨下而氣力不衰也。故王太僕云:治下補下,方之緩,緩慢則滋道路而力又微,制急方而氣味薄,則力與緩等。

奇方之說有二:有古單方之奇方,獨用一物是也。病在上而近者,宜奇方也。有數合陽數之奇方,謂一三五七九,皆陽之數也,以藥味之數皆單也。君一臣三、君三臣五亦合陽之數也,故奇方宜下不宜汗。

偶方之說有三:有兩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複方之偶方,蓋方之相合者是也。病在下而遠者,宜偶方也。有數合陰數之偶方,謂二四六八十也,皆陰之數。君二臣四、君四臣六亦合數之陰也,故偶方宜汗不宜下。

複方之說,有一方、二方、三方相合之複方,如桂枝越脾一方,如調胃承氣湯方,芒硝、甘草、大黃外參以連翹薄荷黃芩梔子,以為涼膈散是。本方之外,別加餘味者皆是也。有分兩均劑之複方,如胃風湯各等分是也。以《內經》考之,其奇偶四,則反以味數奇者為奇方,味數偶者為偶方。

下復云:汗者,不可以奇;下者,不可以偶。及觀仲景之制方,桂枝汗藥也,反以三味為奇;大承氣湯下藥,下反以四味為偶,何也?豈臨事制宜,復有增損者乎!考其大旨,王太僕所謂汗藥如不以偶,則氣不足以外發;下藥如不以奇,則藥毒攻而致過。必如此言,是奇則單行,偶則並行之謂也。

何者?下本易行,故宜單;汗或難出,故宜並。蓋單行則力孤而微,並行則力齊而大,此王太僕之意也。然太僕又以奇方為古之單方,偶為複方,此又七方之中已有偶,又有復,何也?豈非偶方者二方相合之屬也,複方者二方、四方相合之方歟?不然,何以偶方之外,又有複方者歟?此復字非重複之復,乃反復之復,何以言之?蓋內經既言奇偶之方,不言又有重複之方,惟云奇之不去,則偶之是為重方,重方者即複方也。下又云: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

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由是言之,復之為方反復,亦不遠《內經》之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