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九十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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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九十四 (4)

1. 五禁

咸走血,血病毋多食鹹。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

白話文:

咸味入血,所以有血液疾病的人不宜多吃咸食。苦味入骨,因此有骨骼疾病的人不宜多吃苦食。辛辣入气,所以有气机不顺疾病的人不宜多吃辛辣食物。酸味入筋,因此有筋脉疾病的人不宜多吃酸食。甜味入肉,所以有肌肉疾病的人不宜多吃甜食。

2. 五入

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氣增而久,夭之由也。蓋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官,傷在五味。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膚黑,心氣抑。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與殃同。)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則長有天命矣。

白話文:

五種味道進入胃裡,每種味道都有它所喜愛的器官去攻克。酸味首先進入肝臟,苦味首先進入心臟,甘味首先進入脾臟,辛味首先進入肺臟,鹹味首先進入腎臟。

長期食用某種味道,就會增加該器官的氣,這是物質轉化的常理。但氣增多了,長期下去就會導致夭折。這是因為陰氣的來源,本就在五種味道中;陰氣的五個感官,也容易受到五種味道的傷害。

因此,如果酸味過度,會導致肝氣過於滋潤,脾氣就會衰竭。如果鹹味過度,會導致骨頭氣力勞損,肌肉短小,皮膚黑,心氣受壓抑。如果甘味過度,會導致心氣喘滿,面色發黑,腎氣失衡。

如果苦味過度,會導致脾氣失潤,胃氣過於厚重。如果辛味過度,會導致筋脈鬆弛,精神衰竭。

所以,要謹慎調和五種味道,讓骨骼正直,筋脈柔韌,氣血流暢,腠理緊密,這樣才能長壽,達到天命的終極目標。

3. 五傷

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胸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發落。

白話文:

多吃鹹的食物,會使血液凝滯並且面色改變。多吃苦的食物,會使皮膚乾燥並且頭髮脫落。多吃辛辣的食物,會使筋絡緊繃並且指甲枯萎。多吃酸的食物,會使肌肉僵硬並且嘴唇乾裂。多吃甜的食物,會使骨骼疼痛並且頭髮脱落。

4. 六陳藥

枳殼、陳皮與半夏,茱萸、狼毒及麻黃。六般之藥宜陳久,入用之時仔細詳。

白話文:

枳壳、陈皮与半夏,茱萸、狼毒及麻黄。这六种药材适合存放久一些,在使用的时候要仔细详查。

5.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逐一從頭說與君。人參、芍藥與沙參,細辛、玄參及紫參,苦參、丹參並前藥,一見藜蘆便殺人。白芨、白蘞並半夏,栝蔞、貝母五般真,莫見烏頭與烏喙,逢之一反疾如神。大戟、芫花並海藻,甘遂以上反甘草。若還吐蠱用翻腸,尋常犯之都不好。蜜、臘莫與蔥相睹,石決明休見雲母。藜蘆莫使酒米侵,人若犯之都是苦。

白話文:

本草明确记载了十八种药物相互作用的禁忌,现在我一一说明。人参、芍药与沙参,细辛、玄参及紫参,苦参、丹参与前面提到的药物,一旦遇到藜芦就会产生毒性。白芨、白蔹与半夏,栝蒌、贝母这五种药物,不能与乌头和乌喙相遇,一旦相遇会产生强烈的反应。大戟、芫花并海藻,甘遂这些药物与甘草相互作用会产生不良效果。如果是为了治疗蛊毒使用导致翻肠倒肚的情况,则平常时候使用这些组合都是不好的。蜂蜜、蜂蜡不能与葱一同使用,石决明不可与云母一同使用。藜芦不能与酒或米一同服用,如果违反了这些禁忌都会带来痛苦。

6. 十九畏

硫黃原是火之精,朴硝一見便相爭。水銀莫與砒相見,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丁香莫與鬱金見,芒硝難合京三稜。川烏、草烏不順犀,人參又忌五靈脂。官桂善能調冷氣,石脂相見便蹺蹊。大凡修合看逆順,炮鑑炙爆要精微。

白話文:

硫磺是火氣旺盛的藥材,遇到朴硝就會互相排斥;水銀不能與砒霜相遇,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為上等,但與牽牛不和;丁香不能與鬱金同用,芒硝也不適合與京三稜搭配。川烏、草烏與犀角不配,人參也不宜與五靈脂一起使用。官桂能調節寒氣,但與石脂相遇就會產生不良反應。總之,配伍藥材要看其性情是否相合,炮製方法也需要精細操作,才能發揮藥效。

7. 七方

大方之說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有分兩大而頓服之大方。蓋治肝及在下而遠者,宜頓服而數少之大方。病有兼證而邪不專,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王太僕以人之身三折之,上為近,下為遠。近為心肺,遠為肝腎,中為脾胃。以予睹之,身半以上其氣三,天之分也;身半以下其氣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又手之三陰陽,亦天也,其氣高;足之三陰陽,亦地也,其氣下;戊己之陰陽亦人也,其氣猶中州。故肝之三服,可並心之七服;腎之二服,可並肺之七服也。

小方之說亦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有分兩微而平服之小方。蓋治心肺及在上而近者,宜分兩微而少服而頻之小方,徐徐而呷之是也。病無兼證邪氣專,可一、二味而治者,宜君一臣二之小方。故腎之二服,可分為肺之九服及肝之三服也。

白話文:

中醫的方劑有兩種主要的模式:大方的和小的。大方的有君臣佐使九味的大方,以及分兩大而頓服的大方。治療肝臟以及身體下部較遠的病症,適合頓服少量的大方。病症兼有其他症狀,邪氣不單一,不能用一、二味藥物治療的,適合君臣佐使九味的大方。

人體可以分為三部分:上部為近,下部為遠,中部為中。上部為心肺,下部為肝腎,中部為脾胃。身體上半部分屬於天,氣往上走;身體下半部分屬於地,氣往下走;中部屬於人,氣在中間。

手部的三陰陽屬於天,氣往上走;腳部的三陰陽屬於地,氣往下走;中脘屬於人,氣在中間。因此,治療肝臟的三味藥可以與治療心臟的七味藥一起服用;治療腎臟的兩味藥可以與治療肺臟的七味藥一起服用。

小方的也有兩種模式:君臣二味的小方,以及分兩微而平服的小方。治療心肺以及身體上部較近的病症,適合分兩微,少量頻服的小方,慢慢地服用。病症沒有兼證,邪氣單一,可以用一、二味藥物治療的,適合君臣二味的小方。因此,治療腎臟的兩味藥可以分為治療肺臟的九味藥和治療肝臟的三味藥一起服用。

緩方之說有五:有甘緩之之緩方,糖、蜜、棗、葵、甘草之屬是也。蓋病在胸膈取甘能戀也。有丸藥以緩之之緩方,蓋丸之比湯散,其氣力宣行遲故也。有品件群眾之緩方,蓋藥味眾則各不得騁其性也。如萬病丸七八十味遞相拘制也。有無毒治病之緩方,蓋藥氣味薄則長於補上治上,比至其下,力已衰,故補上治上,制之以緩,緩則氣味薄也。故王太僕云:治上補上,方若迅急則上不任而迫走於下。

制緩方而氣味厚,則勢與急同。

急方之說有五:有急病急攻之急方,如心腹暴痛,兩陰溲便閉塞不通,借備急丹以攻之。此藥用不宜長,蓋病不容俟也。又如中風於關緊急,漿粥不入,用急風散之屬是也。有湯散蕩滌之急方,蓋湯散之比丸下咽易散而施用速也。有藥性有毒之急方,蓋有毒之藥能上湧下泄,可以奪病之大勢也。

白話文:

緩方之說有五:

  1. 有甘緩之之緩方: 像是糖、蜜、棗、葵、甘草之類,屬於甘味緩和的藥方。因為病在胸膈,需要用甘味藥物來緩和病情,使之不至於惡化。
  2. 有丸藥以緩之之緩方: 丸藥相較於湯劑和散劑,其藥力宣行較慢,所以也屬於緩和的藥方。
  3. 有品件群眾之緩方: 藥味眾多,各個藥物之間互相制約,減弱各自的藥性,使藥效緩和。例如萬病丸,包含七八十味藥材,互相制衡,效果緩慢。
  4. 有無毒治病之緩方: 藥氣味薄弱的藥物,擅長於補益上焦,但藥力向下傳遞時會減弱,因此適合用來緩和補益上焦的藥性,以避免藥力過於強勁。王太僕說過,治上補上,如果用急性的藥方,上焦承受不住,藥力就會迅速向下傳遞。
  5. 制緩方而氣味厚,則勢與急同: 如果制成的緩和藥方氣味濃烈,其藥力就會變得強烈,與急性的藥方無異。

急方之說有五:

  1. 有急病急攻之急方: 像是心腹暴痛、兩陰溲便閉塞不通等急症,需要用像備急丹這樣的藥物來急攻病症。這種藥物不宜長期服用,因為病情緊急,不容等待。
  2. 又如中風於關緊急,漿粥不入,用急風散之屬是也: 中風發病急迫,患者無法吞嚥漿粥,需要用像急風散這樣的藥物來急救。
  3. 有湯散蕩滌之急方: 湯劑和散劑相較於丸藥,更容易下咽,藥力散發得更快,因此屬於急性的藥方。
  4. 有藥性有毒之急方: 有毒藥物能上湧下泄,可以迅速改變病情的趨勢,因此屬於急性的藥方。

解釋:

這段文字主要講述了中醫關於緩方和急方的理論。緩方指的是藥力緩和,逐漸改善病情的藥方,而急方指的是藥力強勁,迅速解決病症的藥方。文中列舉了各種緩方和急方的特點,並給出了相關的例子。

總之,這段文字說明了中醫在治療疾病時,需要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选择合适的藥方,才能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

有氣味厚藥之急方,藥之氣味厚者,宜趨下而氣力不衰也。故王太僕云:治下補下,方之緩,緩慢則滋道路而力又微,制急方而氣味薄,則力與緩等。

奇方之說有二:有古單方之奇方,獨用一物是也。病在上而近者,宜奇方也。有數合陽數之奇方,謂一三五七九,皆陽之數也,以藥味之數皆單也。君一臣三、君三臣五亦合陽之數也,故奇方宜下不宜汗。

偶方之說有三:有兩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複方之偶方,蓋方之相合者是也。病在下而遠者,宜偶方也。有數合陰數之偶方,謂二四六八十也,皆陰之數。君二臣四、君四臣六亦合數之陰也,故偶方宜汗不宜下。

白話文:

氣味濃厚的急救藥方,由於藥性強烈,適合治療下焦病症,且藥效持久。古人說,治療下焦虛損,藥方宜緩和,緩和的藥方雖能滋養臟腑,但力量較弱。而急救藥方則氣味薄弱,藥效與緩和藥方相近。

奇方有兩種:一種是古代單方,只用一種藥材。這種奇方適合治療靠近表面的病症。另一種奇方是使用奇數藥味的藥方,如一、三、五、七、九等,這些都是陽數,代表單數的藥味。君藥一味、臣藥三味,或是君藥三味、臣藥五味,都符合陽數的原則。因此,奇方適合治療下焦病症,但不適合發汗。

偶方也有三種:一種是兩味藥材配伍的偶方;一種是古代複方,藥方彼此相互配合。這種偶方適合治療深層的病症。另一種偶方是使用偶數藥味的藥方,如二、四、六、八、十等,這些都是陰數。君藥兩味、臣藥四味,或是君藥四味、臣藥六味,都符合陰數的原則。因此,偶方適合發汗,但不適合治療下焦病症。

複方之說,有一方、二方、三方相合之複方,如桂枝越脾一方,如調胃承氣湯方,芒硝、甘草、大黃外參以連翹、薄荷、黃芩、梔子,以為涼膈散是。本方之外,別加餘味者皆是也。有分兩均劑之複方,如胃風湯各等分是也。以《內經》考之,其奇偶四,則反以味數奇者為奇方,味數偶者為偶方。

白話文:

複方是指由多種藥物組合而成的方劑。複方可以根據藥物的組成方式分成不同的類型,例如:

  • 一方、二方、三方相合的複方:像桂枝越脾方,就是由桂枝這一味藥組成。而像調胃承氣湯,則是由芒硝、甘草、大黃等多種藥物組合而成,再加入連翹、薄荷、黃芩、梔子等,就成了涼膈散。除了這些基本藥物之外,再添加其他藥物,也都屬於複方。
  • 分兩均劑的複方:像胃風湯就是將藥物均勻分為兩份,各服用一份。

根據《內經》的理論,奇數的藥物組合稱為奇方,偶數的藥物組合稱為偶方。

下復云:汗者,不可以奇;下者,不可以偶。及觀仲景之制方,桂枝汗藥也,反以三味為奇;大承氣湯下藥,下反以四味為偶,何也?豈臨事制宜,復有增損者乎!考其大旨,王太僕所謂汗藥如不以偶,則氣不足以外發;下藥如不以奇,則藥毒攻而致過。必如此言,是奇則單行,偶則並行之謂也。

何者?下本易行,故宜單;汗或難出,故宜並。蓋單行則力孤而微,並行則力齊而大,此王太僕之意也。然太僕又以奇方為古之單方,偶為複方,此又七方之中已有偶,又有復,何也?豈非偶方者二方相合之屬也,複方者二方、四方相合之方歟?不然,何以偶方之外,又有複方者歟?此復字非重複之復,乃反復之復,何以言之?蓋內經既言奇偶之方,不言又有重複之方,惟云奇之不去,則偶之是為重方,重方者即複方也。下又云: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

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由是言之,復之為方反復,亦不遠《內經》之意也。

白話文:

古人認為,發汗不可用單數味藥,通便不可用雙數味藥。但我們觀察張仲景的方劑,桂枝湯是發汗藥,卻用了三味藥,大承氣湯是通便藥,卻用了四味藥,這是為什麼呢?難道是臨症施治,可以增減藥味嗎?

仔細研究,發現王太僕的解釋是:發汗藥如果不用雙數味藥,氣力不足以發散出去;通便藥如果不用單數味藥,藥毒會過度攻伐身體。也就是說,單數味藥效果單一,雙數味藥效果齊全。

為什麼通便藥用單數味藥,發汗藥用雙數味藥呢?因為通便容易,所以用單數味藥效果就夠了;發汗可能困難,所以需要用雙數味藥增強效果。單數味藥力量單薄,雙數味藥力量強大,這就是王太僕的意思。

但是,王太僕又說單數味藥是古代的單方,雙數味藥是複方。可是,七方之中既有雙數味藥,也有複方,這是為什麼呢?難道雙數味藥是兩種方劑合成的,複方是兩種或四種方劑合成的嗎?如果不是這樣,為什麼在雙數味藥之外還有複方呢?

這裡的“復”字不是重複的“復”,而是反復的“復”。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內經》只說單數味藥和雙數味藥的方劑,沒有說還有重複的方劑。只有當單數味藥效果不好時,才用雙數味藥,也就是複方。

同樣地,當雙數味藥效果不好時,就要反過來用單數味藥來輔助。

寒熱溫涼,要根據病情反過來用藥。由此可見,複方也是反復用藥,並沒有違背《內經》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