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九十一 (1)

回本書目錄

卷之九十一 (1)

1. 痘疹二證表裡不同

痘之與疹,雖皆中於胎毒,其原雖同,其證則異。厚孕成之初,先有臟而後有腑。臟乃積受之地,腑乃傳送之所。臟屬陰為里,故其受毒為最深,而痘所以久熱而難出。腑屬陽為表,故其受毒淺,而疹所以暴熱而易生。

痘瘡出於臟,故在肌肉血脈之間,必先出紅斑,而後漸起如痘,故名曰痘。

疹子出於腑,故在皮膚之下而出皮膚之上,其形如麻,一出而役,俗名曰麻。

痘自里而出於臟,故重;疹自表而出於腑,故輕。

痘證,早晨身微熱,午後大熱,眼睛色黃,兩脅下吸吸然動,甚則發驚搐。此屬心臟病。稍有失治或裡虛,則青陷入而不能救。

疹證,早晨微熱,午後亦大熱,眼白珠赤色而不黃,手足冷而吐逆。此屬肺臟病。隨熱發散,則易生易沒而愈,為不難。

甫按:痘難疹易之說,此則自其世俗常情而言之。其有所感入深,胃氣原弱,又或因瀉痢而出之不快或發之未透而隨現隨隱,久之,邪氣漸入於胃,必瀉不已而復發,加之喘促為必死矣。若此者,亦不可以易易言之耳。所以疹證又何可以輕視之耶?凡覺出疹,略見虛弱,當先補養脾胃。欲出不出,急宜托裡發表以助之,首尾俱不可瀉,一如痘證同也。

支氏曰:疹證之發,多在天行癘氣傳染之時,沿門比屋相傳,輕重相等。發熱之間,或咳嗽噴嚏,鼻流清涕,眼胞浮腫,面腫腮赤,或覺淚汪汪,或噁心嘔噦,即是疹候,便宜用解毒發散之藥,依時令輕重催發出外,不使停留於中,自無後患。然其所發,但以六時即收為度。

乃陽生陰成、陰生陽成造化自然之妙。如午後出者子後收之類。若一出即收者,失之太速。或出之後,連延三四日不收者,此毒太甚,外發未盡,內有餘邪所致。須與化斑解毒等湯,如玄參石膏之屬。

又有疹既收回,餘毒未盡,三日之外又復發出,至五六次不已者。此因發熱之時,不避風寒,邪氣鬱於肌肉之間,留連不散,雖得前解發之劑,終不舒暢。若出疹之際有雜證,亦當隨證而治之。

凡疹證發熱之時,或嘔吐,或自利,或滯下者,皆火邪內迫,毒氣所行之地而隨病也。吐者,竹茹石膏湯。自利者,升麻澤瀉湯。滯下者,黃芩勺藥湯加黃連枳殼。實者,少加大黃,微下之。虛者,通加人參以佐之。

2. 痘夾疹

痘瘡之發,常觸於天行時氣。疹之發,多中於時氣風寒,本非尋常。併發者或有齊發並出,此謂之兩感歲氣。臟腑擊動,表裡交徵,皆為不順之候。如痘稀疏,可用升麻湯解之。疹散豆出,隨證調治。若痘太盛,其疹雖解,氣血重傷,至於收斂脫落,終難痊妥。惟以保養脾胃,調和氣血,庶幾能濟。

3. 發熱透解散多痘疹必輕

凡小兒感時行發熱,當用解毒發表之劑為第一法。若能於發熱之初用力,則痘疹自稀,或稠亦勢輕也。何則?不知此義,失於解散,或一熱即出,此痘多危。蓋邪毒在中,未嘗少敗,縱是正氣充完,亦終為之累。世謂服藥預先防之,則終身不出,斯亦理之所必無也。蓋疽毒為人身所必有,謂之所感有淺深,所發有遲早,固勢然也。

於其感發之際,解散毒邪,痘疹自輕而得吉。如傷寒證治失於其時,則有胃爛發斑;春瘟證治失於其時,則有溫毒發斑。由此而知,發熱之初,若早為解散,不致鬱於內而成痘疹有矣。若謂預防用藥,終身不出,豈其理乎?

凡小兒發熱如瘧狀,熱作有時者,為潮熱。

發熱倍能飲食、唇紅面赤、大小便秘、脅下有汗者,為風熱。

發熱面赤、鼻流清涕、手足煩躁,左額青筋,自汗惡寒者,為傷風熱。

發熱而手足微冷,面色青慘、耳鼻冷、腮寒,無汗,左額有青紋者,是傷寒熱。

發熱眼胞微腫,右額有青筋,頭熱肚熱,胸滿惡食而腹脹者,是食積熱。

發熱眉心有青紋,手心有汗,時發驚惕者,為驚熱。

發熱多渴欲飲,腹上有青筋,或脹或瀉者,為疳熱。

發熱唇上下汗出,唇中間起白泡,耳陰皆冷者,為變蒸熱。

變蒸之中,偶有時行寒疫者,則耳與陰反熱,此為異氣熱。

發熱目閉,面色赤者,為胎熱。

惟痘疹發熱,隨天氣而蒸出。如冬月應寒而反溫,謂之冬溫。有隨春氣暄暖而蒸出,有因他病發熱不已而蒸出者,此皆外熱而感動其中熱,為痘疹也。夫痘疹正作之時,其發熱也,與傷寒相似。蒸蒸壯熱,咳嗽痰涎、唾涕,鼻吸或作寒作熱,或心痛頭痛,或腹痛惡心,或兼五臟之證,明其熱自內而出也。面赤唇紅,煩悶噴嚏呵欠,惟耳與尻及手足指冷。

此欲發痘疹也。蓋耳尻為腎之外候,原腎不受火邪而無痘毒,故發熱不幹腎之經也。耳雖不熱,亦有紅脈見於耳後,方為痘疹。如不渴不瀉、不煩亂,二便如常,此為吉證,不須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