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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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 (6)

1. 經天五運起例之圖

五天氣立運

五行之氣散流於天之五方,紀於五天,因此而命名立運。

歌曰:

金素亢氐昴畢前,水玄張冀婁胃懸。

木蒼危室柳鬼宿,火丹牛女奎壁邊。

土黅心尾角軫度,下臨(此是運位)上經天。

十干起運化氣歌

甲己土運乙庚金,丁壬之歲木當臨。

丙辛化氣常居水,戊癸須將火運尋。

十干所化五行,由五天氣各臨其位而生化。或謂十二生肖中,惟龍善變,屬辰,每位自建寅干支數至三,遇辰隨所屬化之。(如甲寅至丙辰化水,丙寅至戊辰化火。)或謂甲剛木克己柔土,為夫婦,成土;乙柔木嫁庚剛金,成金;丁陰火配壬陽水,成木;丙陽火娶卒柔金,成水;戊陽土娶癸陰水,成火。二說意近似,而理非自然。

2. 論月建

夫十二支為十二月,則正月寅二月卯是也。甲己之歲,正月建丙寅;乙庚之歲,正月建戊寅;丙辛之歲,正月建庚寅;丁壬之歲,正月建壬寅;戊癸之歲,正月建甲寅。乃用十干建於寅上,觀其法,甲子年為首,亦因六十甲子內初建者先建之,次建者次建之。故丙寅為初,戊寅為次,依先後循而轉之可見也。

前六十甲子納音圖中。(立位既終,復轉於其上,以絡其紀者明矣。建時貼用日乾同法。若五運陰年不及之歲,大寒日交初氣,其日時建干與年干合者謂之干德符,當為平氣,非過與不及也。略舉此以明其用而已,圖其後。)

3. 月建圖

歌日:

甲己丙為寅,餘年更酌斟。

乙庚當起戊,辛丙何處尋。

戊癸先生甲,丁壬復建壬。

甲己歲正月建丙,丙火生甲己土,余以類推,則立運之理皆相合。

其逐歲月干德符用此例起。

4. 論五音建運

五音者,五行之聲音也。土曰宮,其位甲己之歲。宮,土也,中和之道,無往而不理。又總堂室奧階而謂之宮,所闈不一,蓋土亦以通貫於金木水火,主於四季,榮於四臟,皆總之之意。故五運從十干起甲,為土也。土生金,故乙次之。金生水,故木次之。如此五行相生而轉,甲為陽,乙為陰,亦相間而數,如環無端。

在陽年曰太,在陰年曰少;陽年大過為司天所抑,陰年不及為年支所合,皆曰平氣。金曰商,其位乙庚之歲。商,強也,謂金性之堅強也。水曰羽,其位丙辛之歲。羽,舒也,陽氣將復,萬物孳育而舒生也。木曰角,其位丁壬之歲。角,觸也,象諸陽氣觸動而生也。火曰徵,其位戊癸之歲。

徵,止也,言物盛則止也。圖附:

5. 五音建運圖

五音建運歌:

羽水音兮徵火音,土宮角木及商金。

年干建運陰陽位,太是陽兮少是陰。

6. 論紀運(平氣)

十干之中,五陰五陽也。立為五運,太過不及互相乘之。其不及之歲,則所勝者來克,蓋運之虛故也。則其間自有歲會、同歲會,亦氣之平,外有年辰相合。及交氣日,時干相合,則得為己助,號曰平氣,乃得歲氣之平。其物生脈應,皆必合期無先後也。

聖人立名以紀之。假令辛亥歲,水運當為平氣,何也?辛為水運,陰年遇亥,屬北方水,相佐則水氣乃平。假令癸巳年火運,亦曰平氣,何也?癸為火運,陰年巳,屬南方火,相佐則火氣乃平。又每年交初氣於年前大寒日,假令丁亥年,交司之日遇日朔,與壬合,名曰干德符。

符者,合也,便為平氣。若交司之時遇壬,亦曰干德符。除此,交初氣日時之後相遇,皆不相濟也,余皆仿此。

所謂合者,甲己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是也。又陰年中,若逢月干,皆符合相濟;若未逢勝而見之干合者,亦為平氣;若行勝己後行復畢,逢月干合者,即得正位。故平氣之歲不可預紀之。十干之下列以陰陽年而紀者,此乃大概,設此庶易知也。

平氣紀,須以當年之辰日時依法推之。是以太角歲曰發生(太過),少角歲曰委和不及,正角歲曰敷和(平氣)。太徵歲曰赫曦(太過),少徵歲曰伏明(不及),正徵歲曰升明(平氣)。太宮歲曰敦阜(太過),少宮歲曰卑監(不及),正宮歲曰備化(平氣)。太商歲曰堅成(太過),少商歲曰從革(不及),正商歲曰審平(平氣)。

太羽歲曰流衍(太過),少羽歲曰涸流(不及),正羽歲曰靜順(平氣,)各以紀之也。氣之平則同正化,無過與不及也。又詳太過運中有為司天之氣所抑者,亦為平氣,則赫曦之紀,寒水司天二年(戊辰、戊戌),堅成之氣,二火司天四年(庚子、庚午、庚寅、庚申),皆平氣之歲也。

7. 紀運太過不及平氣之圖

歌曰:

發生委和敷和角,赫曦伏明升明徵。

敦阜卑監備化宮,流衍涸流順靜羽。

堅成從革審平商,太過不及平氣紀。

每句三位,初太過,次不及,末平氣。

8. 論太少氣運相臨同化

其運其氣,或太或少,乃輪主歲時而更盛更衰也。上達於天,則有五星倍減之應;下推於地,則有五蟲耗育之驗。其五穀五果五味五色之化,豈有一歲而無者。惟成熟有多少,色味有厚薄耳。

蓋金木水火土並行,其化互有休囚,旺相不同。遇陽年,則氣旺而太過;遇陰年,則氣衰而不及。太過己勝,則欲齊其所勝之化;不及己弱,則勝者來兼其化。太過歲謂木(壬)齊金化,金(庚)齊火化,火(戊)齊水化,水(丙)齊土化,土(甲)齊木化也。不及歲謂木(丁)兼金同化,金(乙)兼火同化,火(癸)兼水同化,水(辛)兼土同化,土(己)兼木同化也。

其司天與運相臨,間有逆順,相刑相佐。司天則同其正,抑運則反其平。如是,五氣平正,則無相凌犯也。

太過之歲,五運各主六年,乃五六三十陽年也。太角謂六壬年,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壬子、壬午、壬寅、壬申。)則木運為逆者,火居其上也,(子居父位。)居其上為逆。太徵謂六戊年,或逢寒水司天,正抑其火,乃為平氣之歲,上羽與正徵同也。(戊辰、戊戌,正徵,戊午之類。

)太宮謂六甲年也,太商謂六庚年也。內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正抑其金,復為平氣之歲,上徵與正商同也。(庚子、庚午、庚寅、庚申,正商,乙酉之類是也。)逢辰戌水司天為逆,(庚辰、庚戌。)水乃金之子也,居上為逆。太羽謂六丙年也。

不及歲,五運各主六年,乃五六三十陰年也。少角謂六丁年也,逢巳亥木司天,為運氣得助,上角同正角也;(丁巳、丁亥,正角,丁卯之類。)逢卯酉金司天,與運兼化,上商同正商也;(丁卯、丁酉。)逢丑未土司天,以木不及,金兼化,則土得其政,上宮同正宮也。(丁丑、丁未,正宮,己未之類。

)少徵謂六癸年也。內逢卯酉金司天,以火不及,水兼化,則金得其政,上商同正商也。(癸卯、癸酉。)少宮謂六己年也,內逢丑未土司天,為運得助,上宮同正宮也;(己丑、己未。)逢巳亥木司天,與運兼化,上角同正角也。(己巳、己亥。)少商謂六乙年也。內逢卯酉金司天,為運得其助,上商同正商也;(乙卯、乙酉。

)逢巳亥木司天,以金不及,火兼化,則木得其政,上角同正角也。(乙巳、乙亥。)少羽謂六辛年也。逢丑未土司天,與運兼化,上宮同正宮也。(辛丑、辛未。)

內言上者,乃司天之令。其五太五少歲所紀不同者,蓋遇不遇也。如君火相火寒水,常為陽年司天;濕土燥金風木,常為陰年司天。然六十年中,各有上下臨遇。或司天勝運,或運勝司天。或運當太過,不務其德,而浮勝其所不勝;或運當不及,而避其所勝,不兼其化。其他太乙天符、歲會、同天符、同歲會,已具他篇,不復贅也。

經曰:氣相得則和,乃木火相臨,金水相臨,水木相臨,火土相臨,土金相臨,皆上生下,司天生運,故曰相得。不相得則病,乃木土相臨,土水相臨,水火相臨,火金相臨,乃上克下,司天克運,為不相得則病。土臨火,火臨木,木臨水,水臨金,金臨土,乃運生司天,以下臨上為逆,故病亦微。

又如木居金土位,火居金水位,土居水木位,金居火木位,乃運克司天,或司天克運,如是者為不相得,故病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