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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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 (2)

1. 運氣說

五運六氣之說,不見於儒者之六經,而見於醫家之《素問》。夫《素問》乃先秦古書,雖未必皆黃帝岐伯之言,然秦火以前,春秋戰國之際,有如和、緩、秦越人輩,雖甚精於醫,其察天地五行之用,未能若是精密也,則其言雖不盡出於黃帝岐伯,其旨亦必有所從授矣。

且夫寒濕暑燥風火者,天之陰陽,三陰三陽上奉之;木火土金水者,地之陰陽,生長化收藏下應之。而五運行於其間,則五之化氣也。天數終於五,六居之;地數終於六,七居之。戊己,土也,化氣必以五,故甲己化土而居其首。土生金,故乙庚次之;金生水,故丙辛次之;水生木,故丁壬次之;木生火,故戊癸次之。

此化氣之序也。地之三陰三陽,亦五行耳。而火獨有二,五行之妙理也。蓋木旺於東,火旺於南,金旺於西,水旺於北,而土旺於四維。戊附於戌而在乾,己附於辰而在巽,而未之對衝在醜。故辰戌丑未,寄旺之位也。未在西南,其卦為坤,其時為長夏,以其處四時之中。《呂氏·月令》謂之中央。

假如太角壬木之化為啟拆,而變為摧拉。太徵戊火之化為暄燠,而變為炎烈,正化之為變者然也。少角丁木,木氣不足,清勝而熱復。少徵癸火,火氣不足,寒勝而雨復,邪化之為復者然也。寒甚而為陽焰,是為火鬱;熱甚而為悽清,是為金鬱,抑而不伸者然也。水鬱而發,則為冰雹;土鬱而發,則為飄驟,鬱而怒起者然也。

風淫所勝則克太陰,熱淫所勝則克陽明,凌其所勝者然也。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濕土之下,風氣承之,極則有反者然也。

摧拉之變不應,普天悉皆大風;炎烈之變不應,薄海悉皆燔灼;清氣之勝不應,宇宙無不明潔;雨氣之復不應,山澤無不蒸溽。郁也,發也,淫也,承也,其理皆然。凡此者,其應非有候,則有不時而應者矣;其至非有時,則有卒然而至者矣。是故千里之遠,其變相似者有之;百里之變,其變不同者亦有之。

即其時,當其處,隨其變而占焉,則吉凶可知況《素問》所以論天地之氣化者,將以觀其變而救民之疾也。

夫大而天地,小而人之一身,五行之氣皆在焉。天地之氣有常無變,則人亦和平而無災;天地之氣變而失常,則疾癘之所從出也。是故木氣勝,則肝以實病,脾以虛病;火氣勝,則心以實病,肺以虛病。此醫者所能致察,儒者不得其詳也。至於官天地,理陰陽,順五行,使冬無愆陽,夏無伏陰,秋無苦雨,春無悽風,和平之氣,行於兩間,國無水旱之災,民無妖孽之疾,此儒者所當察,醫家未必能知也。《素問》亦略言之矣。

五行之精,是為五緯,與運氣相應,有歲星,有辰星。以此察其行之道順,而占其吉凶。然必曰德者福之,過者罪之。則是運氣之和平而為休祥,有德者召之也;運氣之乖戾而為疾眚,有過者致之也。雖然,其說略而未祥,吾儒之經則詳矣。《洪範》九疇始於五行,終於皇極,終於五福。

六經聖人建極於上,以順五行之用,是以天下之民有五福而無六極。有五福皆可以康寧矣,無六極皆免於疾病矣。此其道固有行乎運氣之外者,是以大舜、成周之時嘗見之。《由庚》之詩作而陰陽得由其道,《華黍》之詩作而四序不失其和,《由儀》之詩作而萬物各得其宜。此建皇極,順五行,使民有五福而無六極之驗矣。

是故《素問》則方伎之書,《洪範》則聖人經世之大法也。知有《素問》,不知有《洪範》,方伎之流也;知有《洪範》,不知有《素問》,儒者何病焉?

2. 論四時氣候

六氣終始早晏,五運太少盈虛,原之以至理,考之以至數,而垂萬古無有差異也。經曰五日一候應之,應五行也。故三候成一氣,即十五日也。三氣成一節,節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節也。四方二十四氣而分主四時,一歲成矣。春秋言分者,以月氣言之,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八月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

若以四時之氣言之,則陰陽寒暄之氣,到此可分之時也。晝夜分五十刻,亦陰陽之中分也。故經曰分則氣異是也。冬夏言至者,以六氣言之,則五月半司天之氣至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氣至其所在。以四時之令言之,則陰陽之氣至此極至之時也。夏至日長不過六十刻,陽至此而極;冬至日短不過四十刻,陰至此而極,皆天候之未變。

故經曰至則氣同是也。

天自西而東轉,其日月五星循天從東而西轉。故《白虎通》曰:天左旋,日月星辰右行。又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則晝夜行天之一度,一度有百刻,即一日;月則晝夜行天之十三度有奇者,謂復行一度之中,作十九分,分之得七。(一度有百刻,作十九分,分之得七。

每一分該五刻強,五七三十五刻強。是月晝夜行天十三度零三十五刻強。)大率月行疾速,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是將十三度及十九分分之七數,總之則二十九日,計行天三百八十七度有奇。計月行疾之數比日行遲之數,則二十九日日方行天二十九度,月已先行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外又行天之二十二度,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陰陽家說謂日月之行,自有前後,遲速不等,固無常准,則有大小月盡之異也。

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即二十五刻,(是日行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當為一歲矣。)當為一歲。自除歲外之餘,即有三百六十日,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而成一歲,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閏為十二月之制,則有立首之氣。氣乃三候之至,月半示鬥建之方,乃十二辰之方也。

閏月之紀,則無立氣建方,皆他氣,但依歷以八節見之,推其所餘,乃成閏,天度畢矣。故經曰: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者,此之謂也。

觀天之杳冥,豈復有度乎?乃日月行一日之處,指二十八宿為證,而記之曰度。故經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制謂制度也。天亦無候,以風雨霜露草木之類應期,可驗而測之曰候。言一候之日,亦五運之氣相生而值之,即五日也。如環無端,周而復始。《書》曰: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即其義也。

醫工之流不可不知。經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