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八十 (12)
卷之八十 (12)
1. 論膿蝕
追蝕膿法,使毒氣外泄而不內攻,惡肉易去好肉易生也。若紝其瘡血出不止者,未可紝紝,但摻追蝕藥於瘡上,侍其熟,可紝方紝。若紝痛應心者,亦不可紝。誤觸其痛,焮腫必倍常,必生變證。
若瘡瘍膿成未破者,於上薄皮剝起者,當用破頭代針之藥安其上,以膏貼之。膿出之後,用收膿化毒藥。若膿血未盡,便用生肌,務欲早愈,則毒氣未盡必再發。
2. 生肌止痛
肌肉,脾之所主也,潰後收斂遲速者,乃氣血盛衰使然。世人但知生肌用龍、竭,止痛用乳、沒,予謂不然。生肌之法,當先理脾胃,助氣血為主,則肌肉自生,豈假龍、竭之屬?設若膿毒未盡就用生肌,反增潰爛,壯者輕者不過復潰或遲斂而已,怯者重者必致內攻,或潰而不斂者亦多矣。止痛之法,熱者清之,寒者溫之,實者瀉之,虛者補之;膿郁者開之,惡肉侵蝕者去之。
如是則痛自止,豈特乳、沒之屬哉?
瘡痛不可忍者,苦寒藥可施於資稟厚者,若素稟薄者,宜補中益氣湯加苦寒藥。血熱者,四物湯加黃芩、鼠黏子、連翹,在下加黃柏。若肥人濕熱瘡痛者,羌活、防風、荊芥、白芷,取其風能勝濕也。
每見瘡作,先發為腫,血氣鬱積,蒸肉為膿,故痛多在瘡始作時。膿潰之後,腫退肌寬,痛必漸減。若反痛者,虛也,宜參耆之屬補之。亦有穢氣所屬者,宜和解之,乳香、芍藥之屬。亦有風寒所逼,宜羌活、肉桂之屬,以溫散之。
一人發背,毒氣未盡,早用生肌,竟復潰爛,治以解毒藥而愈。
一人腿腫,因寒作痛,與乳香定痛丸而愈。
一婦時毒,因熱作痛,與防風通聖散而愈。
一人已潰,因虛作痛,與益氣養榮湯而愈。
一人癰腫,因實作痛,與黃連內疏湯而愈。
3. 論瘻並治法
諸瘡久患成瘻,常有膿水不絕,其膿不臭,內無歹肉,須先服參耆歸術大劑,托裡為主,或服以丸,尤宜用附子浸透,切作片,厚二三分,於瘡上著艾灸之,仍服前托裡之藥,隔三日再灸,不五七次,肌肉自長滿矣。又有膿水惡物漸潰根深者,用面、硫黃、大蒜三物一處搗爛,看瘡大小,捻作餅子,厚三分,安瘡上,用艾炷炙二十一壯,每壯一易。
後隔四五日,方用翠霞錠子並信效錠子護用紝入瘡內,歹肉盡去,好肉長平,然貼收斂之藥,內服應病之劑,調理瘥。
羅謙甫云:一人病頭目赤腫,耳前熱甚,疼痛不可忍,發熱惡寒,牙關緊急,涕唾稠黏,飲食難下,不得安臥,一瘍醫于堅硬上砭之,數四五百餘針,腫赤不減,其痛益甚,不知所由,診其脈浮緊,按之洪緩,此寒覆皮毛,郁遏經絡,熱不得升,聚而赤腫。經云:天寒地凍則水冰,人氣在中,皮膚緻密,腠理閉塞,汗不出,血氣強,內堅滿。
當是之時,而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鑿凍,善用針者亦不能取四厥,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人脈亦由是也。又云:冬月閉藏,水冰地坼,故用藥而多針石也。宜以苦溫之劑溫經散寒致勝理,少苦發之,少辛散之也。麻黃,苦溫發之者也,防風,辛溫散之者也,升麻苦辛,葛根、甘草解肌出汗,專治陽明經中之邪,故以為臣。
血流而不行則痛,少加白芷辛溫,當歸以和血散滯;濕熱則腫,以蒼朮苦甘,能泄皮膚腠理之濕熱,人參、甘草甘溫,白芍藥酸寒,調中益氣使補其里也,故以為佐。如法煎服,薄衣覆其首,厚被覆其身,臥暖則經血溫,腠理開,寒乃散,陽氣升,而其腫減去八九。再服,去麻黃、防風,加連翹、鼠黏子而痛悉去。
經云:汗之則瘡已,信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