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七十九 (2)
卷之七十九 (2)
1. 用藥加減法
凡損若不折骨不碎骨,則不可用自然銅,損藥中當去之。
無痰涎者,不可用半夏。
老人有傷損骨脈冷者,每服藥加當歸、川芎、川烏、丁香、木香、人參,去芍藥、生地黃,此亦是二十五味中加減之法耳。
或傷臟腑者,不問老少如有血並痰從口中出者,用清心藥加丁皮、川芎、半夏,入二十五味內同服。
或皮膚熱者,加黃柏、皂角半兩,入二十五味內同服。
2. 用麻藥法
顛撲損傷骨肉疼痛,整頓不得,先用麻藥一服,待其不識痛,方可下手。或服後麻不倒,可加曼陀羅花、草烏五錢,用好酒調些少與服。若其人如酒醉,再不可加藥。
傷損有老幼虛弱人,並血出甚者,此藥逐時相度入用,不可過多。亦有重者,若見麻不倒者,又旋添些更未倒,又添酒調服少許,已倒便住藥,切不可過多。
3. 用敷藥法
瘡口血出不止,即用方中止血藥敷之,如洗開後瘡孔大,須先用降真香、龍骨、沒藥摻之,肉即生瘡孔上,須用油單紙貼,放膿血出,莫待蔽塞。如夏月用藥,以薄荷葉貼瘡孔,一日一度湯洗,又用藥摻。如肉上滿瘡口,用手搦不痛,如好肉一般,即用收瘡口藥敷上,卻莫蔽貼,待風晾,瘡口立收。若未生實肉,切不可先收瘡口,裡面恐作患也。
4. 去惡血法
墜墮金刃石打,諸般損傷至重者,皆先服清心藥,次服清小便,三服去血藥。或被傷者,血未結,打從瘡口出,或結在口,用藥打從大腸泄下。諸傷惡血未積者,用藥打散四肢。或歸臟腑者,或歸上膈者,打從口中吐出。或歸中膈者,打從大腸泄出。先用此急救,次服止痛藥,即二十五味藥中加減用。
5. 用藥湯使法
凡藥皆憑湯使,所使但先用清心藥,煎後,用童便一盞同服,或止痛。重傷者,則用薑湯、燈心湯調二十五味藥服之,薄荷湯亦可。
凡傷或刀傷及內損臟腑,恐作煩悶崩血之患,如折骨者,用姜酒服接骨藥敷之。如骨碎被重打重顛重木及重石壓者,皆先用湯使法,並未用酒服。如輕損傷者、則用薑湯調下二十五味藥立效。
6. 傷破肚皮用藥法
如傷孔大則肚腸與脂膏俱出,接收入內縫住,如孔小隻有膏出,先用清心藥服,用手擘去膏,不用縫。此膏出者,已無用了,不可復入肚中反成禍,只須擘去不妨。此是閒肉,但放心去之。肚內被傷者,專用利大小便,不可待秘住,恐成重患。
7. 傷破腸肚治療法
傷損肚皮已破,腸出在外,若腸全斷者,難治,但傷破而不斷者,皆可治療。
腸及肚皮破者,用花蕊石散敷線上,輕用手從上縫之,莫待糞出,清油捻滑放入肚內。
8. 傷重入內身痛者
9. 損傷十不治證
凡損傷腦骨打碎,在頭上可治,在太陽穴乃致命處不治。
凡手足骨傷甚者不治。凡傷損內里證候多者不治。
肚腸半傷破者可治,全斷者不可治。
老人左肱壓碎者不治。傷破陰子者不治。
血出盡者不治。脈不實重者不治。
肩內耳後傷重透內者,皆不必用藥。脅下傷透內者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