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七十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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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七十九 (2)

1. 用藥加減法

凡損若不折骨不碎骨,則不可用自然銅,損藥中當去之。

無痰涎者,不可用半夏

老人有傷損骨脈冷者,每服藥加當歸川芎、川烏、丁香木香人參,去芍藥、生地黃,此亦是二十五味中加減之法耳。

或傷臟腑者,不問老少如有血並痰從口中出者,用清心藥加丁皮、川芎、半夏,入二十五味內同服。

或皮膚熱者,加黃柏、皂角半兩,入二十五味內同服。

凡傷重氣血潮作,瞀悶脹痛,宜先通氣而後通血,血隨氣故也。和劑七氣湯、彭氏勻氣散烏藥順氣散俱可選用。

2. 用麻藥法

顛撲損傷骨肉疼痛,整頓不得,先用麻藥一服,待其不識痛,方可下手。或服後麻不倒,可加曼陀羅花、草烏五錢,用好酒調些少與服。若其人如酒醉,再不可加藥。

傷損有老幼虛弱人,並血出甚者,此藥逐時相度入用,不可過多。亦有重者,若見麻不倒者,又旋添些更未倒,又添酒調服少許,已倒便住藥,切不可過多。

3. 用敷藥法

瘡口血出不止,即用方中止血藥敷之,如洗開後瘡孔大,須先用降真香龍骨沒藥摻之,肉即生瘡孔上,須用油單紙貼,放膿血出,莫待蔽塞。如夏月用藥,以薄荷葉貼瘡孔,一日一度湯洗,又用藥摻。如肉上滿瘡口,用手搦不痛,如好肉一般,即用收瘡口藥敷上,卻莫蔽貼,待風晾,瘡口立收。若未生實肉,切不可先收瘡口,裡面恐作患也。

4. 去惡血法

墜墮金刃石打,諸般損傷至重者,皆先服清心藥,次服清小便,三服去血藥。或被傷者,血未結,打從瘡口出,或結在口,用藥打從大腸泄下。諸傷惡血未積者,用藥打散四肢。或歸臟腑者,或歸上膈者,打從口中吐出。或歸中膈者,打從大腸泄出。先用此急救,次服止痛藥,即二十五味藥中加減用。

5. 用藥湯使法

凡藥皆憑湯使,所使但先用清心藥,煎後,用童便一盞同服,或止痛。重傷者,則用薑湯、燈心湯調二十五味藥服之,薄荷湯亦可。

凡傷或刀傷及內損臟腑,恐作煩悶崩血之患,如折骨者,用姜酒服接骨藥敷之。如骨碎被重打重顛重木及重石壓者,皆先用湯使法,並未用酒服。如輕損傷者、則用薑湯調下二十五味藥立效。

6. 傷破肚皮用藥法

如傷孔大則肚腸與脂膏俱出,接收入內縫住,如孔小隻有膏出,先用清心藥服,用手擘去膏,不用縫。此膏出者,已無用了,不可復入肚中反成禍,只須擘去不妨。此是閒肉,但放心去之。肚內被傷者,專用利大小便,不可待秘住,恐成重患。

7. 傷破腸肚治療法

傷損肚皮已破,腸出在外,若腸全斷者,難治,但傷破而不斷者,皆可治療。

腸及肚皮破者,用花蕊石散敷線上,輕用手從上縫之,莫待糞出,清油捻滑放入肚內。

肚皮裂開者,用麻縷為線,或捶桑白皮為線,亦用花蕊石散敷線上,須用從里重縫肚皮,不可縫外重皮,留外皮間用藥摻,待生肉。

8. 傷重入內身痛者

凡墮墜傷重物壓損甚者,此等皆驚動四肢臟腑,必有惡血留內,專怕噁心。先用清心藥、行血藥,及通大小便藥,次第服之,臨服加童便一二杯服,自然疏通,而無惡血汙積攻心之患,次用止痛藥服之立效。

9. 損傷十不治證

凡損傷腦骨打碎,在頭上可治,在太陽穴乃致命處不治。

凡手足骨傷甚者不治。凡傷損內里證候多者不治。

肚腸半傷破者可治,全斷者不可治。

老人左肱壓碎者不治。傷破陰子者不治。

血出盡者不治。脈不實重者不治。

肩內耳後傷重透內者,皆不必用藥。脅下傷透內者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