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七十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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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七十七 (3)

1. 解諸色毒方

伏龍肝(即灶心土為細末)涼水調三四錢水一碗攪動,服之吐者,再一服。

麻油,總能解一切飲食諸毒,不可不知。凡造餚饌必先用真麻油於淨鍋熬熟,卻下肉炒過,然後入清水煮之,並不犯毒。今徽州池州地方食牛肉,不論春夏,無日不食,能制之有方也,所以鮮有中毒。但犯一切飲食毒者,隨用香麻油一杯或二杯飲之,得吐即毒便釋,而無不愈者。

《風俗通》曰:禽獸自死者,俱有毒,不可食。魚無腮者有毒,腮大者有毒。鱉肚下有紅藻文者,有毒。蟹腹下毛有毒。煮酒初出火者,大有毒,江南謂之火頭酒,飲之則生痔溢血。夏月飲食但過宿,即有毒。夏月酒在銅錫中過夜有毒。銅器蓋熱食氣上蒸滴下食中有毒。炊湯過宿飲之有毒,盥洗生疥。

杏仁雙仁者,毒能殺人。果未成核者,俱毒,令人發瘡節。夏月秋果熟落地蟲緣者,有毒,人食之作漏。屋漏水有毒,人食之有腹脹而死者,用之沐手則生浸淫之疥,屢驗。死澤中存水有毒,飲之令人生瘕。湯池中溫泉水不可飲,令人脹悶,惟可澡沐,可以疏風愈疥癩。

蓋其泉自硫黃中流出而故溫也,患疥者,宜飽食入浴之,連日數次汗透而愈,體虛者,不可輕浴。

2. 解中砒毒

凡中砒毒者,其人煩躁如狂,心腹絞痛,頭眩嘔吐,面色青黑,四肢逆冷,六脈洪數。飲食中得之為易愈,若空心酒醋服者難救。

一方:地漿水頓服,若吐出又服,所謂洗盡腹中毒,全憑地上漿。

一方:用綠豆半斤擂新汲水去渣通口服。

一方:用真靛花二錢,井花水調下二服。

一方:白扁豆生為末,新汲水調服二三錢。

一方:取新鮮羊血鴨血飲之皆可解。

一方:藍根砂糖相和研水服。

一方:地漿調鉛粉服,雖進二三碗無妨。

一方:鬱金末二三錢,涼水密調勻服。

一方:干犬糞白尖一錢,擂水服。吐甚者,又進涼水,多吐可愈。

3. 解中附子毒

大豆汁餳糖棗湯,並能解附子毒。

一方:用防風濃煎汁服之愈。

一方:用田螺搗碎調水飲之愈。

4. 中附子毒說

蓋諒郎中之兄詵因感疾,醫勸服附子酒,每生切大附子二兩浸以汁酒,旦起輒飲一杯。服之二十年後,再為陝西漕使,諒自太學歸,過南樂縣拉同行,途中曉寒,詵飲一杯,復令溫半杯,比酒至覺微醉,即與妻飲之。行數里妻頭腫如斗,唇裂血流,下駐路旁,呼隨行李職醫告之。

李使生嚼黑豆綠豆各數合,仍且煎湯,並飲至曉,腫始消。誅仍飲不輟到長安,數月失明,遂致仕,方四十二歲。(出《醫說》)

5. 中仙茅毒說

鄭長卿資政說:少時隨父太宰官懷州,一將官服仙茅遇毒,舌脹出口,漸大與肩齊,善醫環視不能治,一醫獨曰:尚可救,少緩無及矣。取小刀釐其舌,隨破隨合,釐致百數始有血一點許。醫喜曰:無他也。舌應時消縮小。即命煮大黃、朴硝數碗連服之,以藥末並摻舌上遂愈。出前。

6. 誤犯狼毒毒

《醫說》王仲禮嗜酒,壯歲時,瘡㾴發於鼻,延於顯心,甚惡之,服藥不效。一僧使服何首烏丸,當用二斤。適僕人識草藥乃掘得之。其法忌鐵器,但入砂缽中,藉黑豆蒸熟,既成,香味可念。意謂所蒸水必能去風,澄以洗面。初覺極熱,漸加不仁,至晚大腫,耳目口鼻渾然無別。

望之者,莫不驚畏。王之母曰:凡人感風癩非一日積,吾兄遇毒,何至於是?吾聞生薑汁、赤小豆能解毒,山豆根、黑蚌粉能消腫。亟命僕搗薑汁,以三味為末,調敷之,半夜腫退,到曉如舊。先探何首烏擇不淨,有狼毒雜其中,以致此撓也。

7. 解諸藥相反中毒

蠶蛻燒灰細研一錢,涼水調下,頓服取效,雖面青脈絕,腹脹血吐,服之即活。

8. 解巴豆毒

芭蕉根葉搗汁飲之,利止而安。

一方:黃連甘草煎汁涼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