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六十一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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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十一 (9)

1. 強陽搏實陰之病

強者,盛而有力也;實者,堅而內充也。故有力者,強而欲搏;內充者,實而自收。是以陰陽無兩強,亦無兩實,惟強與實,以偏則病,內搏於身,上見於虛竅也。足少陰腎為水,腎之精上為神水。手厥陰心包絡為相火,火強搏水,水實而自收。其病神水緊小,漸小而又小,積漸之至,竟如菜子許。

又有神水外圍,相類蟲蝕者,然皆能睹而不昏,但微覺眊矂羞澀耳。是皆陽氣強盛而搏陰,陰氣堅實而有御,雖受所搏,終止於邊鄙皮膚也,內無所傷動。治法當抑陽緩陰則愈,以其強耶,故可抑;以其實耶,惟可緩而弗宜助,助之則反勝,抑陽酒連散主之。大抵強者則不易入,故以酒為之導引,欲其氣味投合,入則可展其長。

此反治也,還陰救苦湯主之,療相火藥也,亦宜用㗜鼻碧雲散。然病世亦間見,醫者要當識之。

2. 亡血過多之病

六節藏象論曰:肝受血而能視。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氣厥論曰:膽移熱於腦,則辛頞鼻淵,傳為衄衊瞑目。繆刺論曰: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由此推之,目之為血所養者明矣。手少陰心生血,血榮於目,足厥陰肝開竅於目,肝亦多血,故血亡目病。男子衄血便血,婦人產後崩漏亡之過多者,皆能病焉。

其為病睛珠痛,珠痛不能視,羞明隱澀,眼睫無力,眉骨太陽因為痠疼,當作芎歸補血湯主之,當歸養榮湯主之,除風益損湯主之,滋陰地黃丸主之。諸有熱者,加黃芩;婦人產漏者,加阿膠;脾胃不諧,噁心不進食者,加生薑,復其血,使有所養則愈。然要忌咸物。宣明五氣篇又曰:咸走血。

血病無多食鹹,是忌。

3. 斑疹餘毒之病

東垣李明之曰:諸斑疹皆從寒水逆流而作也。子以初生也,在母腹中,母呼亦呼,母吸亦吸。呼吸者,陽也,而動作生焉。飢食母血,渴飲母血。飲食者,陰也,而形質生焉。陰具陽足,十月而降,口中惡血,因啼即下,卻歸男子生精之所,女子結胎之處。命宗所謂玄牝玄關者也。

此血僻伏而不時發,或因乳食內傷,或因濕熱下溜,營氣不從,逆於肉理,所僻伏者,乃為所發。初則膀胱壬水夾脊逆流,而克小腸丙火,故頸項以上先見也,次則腎經癸水又克心火,故胸腹已上次見也,終則二火熾盛反制寒水,故胸腹以下後見也。至此則五臟六腑皆疾也。

七日齊,七日盛,七日謝,三七二十一日而愈者,為火數故也。愈後或有病疽病瘡者,是皆餘毒尚在不去者。今其病目者亦然。所害者與風熱不制之病稍同而異,總以羚羊角散主之。便不硬者,減硝黃。未滿二十一日而病作者,消毒化斑湯主之。此藥功非濁能於目,蓋專於癍者之藥也。

不問初起已著,服之便令消化,稀者則不復出,方隨四時加減。

4. 深疳為害之病

衛氣少而寒氣乘之也,元氣微而飲食傷之也。外乘內傷,釀而成之也。父母以其純陽耶,故深冬不為裳;父母以其惡風那,故盛夏不解衣;父母以其數飢耶,故飼後強食之;父母以其或渴耶,故乳後更飲之。有愚戇而為父母者,又不審其寒暑飲食也,故寒而不為暖,暑而不能涼,飲而不至渴,食而不及飢。而小兒幽玄銜默,抱疾而不能自言,故外乘內傷,因循積漸,釀而成疳也。

渴而易飢,食而瘦,腹脹下利,作嘶嘶聲;日遠不治,遂生目病。其病生翳,睫閉不能開,眵淚如糊,久而膿流,竟枯兩目。何則?為陽氣下走也,為陰氣反上也。治法當如陰陽應象大論曰: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各遠其原,不反其常,是其治也。

當作升陽降陰之劑,茯苓瀉濕湯主之,升麻龍膽草飲子主之。此藥非專於目,並治以上數證。然勿後,後則危也。為父母者其審諸。

5. 脈候

左寸脈洪數,心火炎上也,關弦而洪,肝火盛也。右寸脈關脈俱弦而洪,肝木挾相火之勢,而先侮所不勝之金,而制己所勝之土也。尺脈微弱,腎水不升,而火在上。尺脈洪數,為相火邪火上炎,挾肝木之邪而爍目也。

6. 行血一法治目病之綱

經曰:目得血而能視。故血為目之主,血病則目病,血凝則目脹,血少則目澀,血熱則目腫。所以古人治目,惟取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百會。血之翳者,可使立退,痛者可使立已,昧者可使立明,腫者可使立消。令人亦有去血之法,惟可施於暴熱暴腫,又不宜以為法之常也。

何則?令人多是七情之鬱火,氣血之耗損,故去血太多,而目愈槁,無所滋榮,病益熾矣,所以彌年不愈,終久失明也。為今治者,只以活血涼血為上策,而滋陰降火以收功。此蓋治目之大綱,固無所損而必可以收十全之功,醫者不可以不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