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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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5)

1. 審察病機無失氣宜論

邪氣各有所屬也,當窮其要於前;治法各有所歸也,當防其差於後。蓋治病之要,以窮其所屬為先。苟不知法之所歸,未免於無差爾。是故疾病之生,不勝其眾,要其所屬,不出乎五運六氣而已。誠能於此審察而得其機要,然後為之治,又必使之各應於運氣之宜,而不至有一毫差誤之失。若然,則治病求屬之道,庶乎其無愧矣。

至真要大論曰:審察病機,無失氣宜。意蘊諸此。

嘗謂醫道有一言可以盡其要者,運氣是也。天為陽,地為陰。陰陽二氣,各分三品,謂之三陰三陽。然天非純陽,而亦有三陰;地非純陰,而亦有三陽。故天地上下,各有風熱火濕燥寒之六氣。其斡旋運動乎兩間者,而又有木火土金水之五運。人生其中,臟腑氣穴亦與天地相為流通。

是知眾疾之作,而所屬之機無出乎是也。然而醫之為治,當何如哉?惟當察乎此,使勿失其宜而後可。

若夫諸風掉眩,皆屬肝木;諸痛瘡癢,皆屬心火;諸濕腫滿,皆屬脾土;諸氣膹郁,皆屬肺金;諸寒收引,皆屬腎水。此病機屬於五運者也。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諸嘔吐酸,皆屬於熱;諸躁擾狂越,皆屬於火;諸痓強直,皆屬於濕;諸澀枯涸,皆屬於燥;諸病水液,皆屬於寒。此病機屬於六氣者也。

夫惟病機之察,雖曰既審;而治病之施,亦不可不詳。故必別陰陽於疑似之間,辨標本於隱微之際。有無之殊者,求之於有無之所以殊;虛實之異者,責其虛實之所以異。為汗吐下,投其所當投;寒熱溫涼,用其所當用;或逆之以制其微,或從之以導其甚;上焉以遠司氣之犯,中焉以辨歲運之化,下焉以審南北之宜。使大小適中,先後合度,以是為治,又豈有差殊乖亂之失邪?

又考之《內經》曰:治病必求其本。《本草》曰:欲療者,先察病機。此審病機之意也。六元正紀大論曰:無失天信,無逆氣宜。五常政大論曰:必先歲氣,無伐天和。此皆無失氣宜之意也。故《素問》《靈樞》之經未嘗不以氣運為言,既曰先立其言,以明其氣,復有以戒之曰: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陰陽更勝。既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諄諄然若有不能自已者,是豈聖人私憂過計哉?以醫道之要悉在乎此也。觀乎《原病式》一書,比類物象,深明乎氣運造化之妙,其於病機氣宜之理,不可以有加矣。

白話文:

審察病機無失氣宜論

病邪侵入人體各有其所屬,必須先仔細探究病邪的來源;治療方法也各有其歸屬,必須謹慎避免治療上的偏差。大致來說,治療疾病的關鍵,在於先探究病邪所屬。如果不知道治療方法的歸屬,就難免會產生偏差。疾病的產生,種類繁多,但歸根究柢,都離不開五運六氣的範疇。如果能仔細審察,掌握其中的關鍵,然後再加以治療,又必須使治療方法與當時的運氣相符合,不產生絲毫偏差的錯誤。如果能做到這樣,那麼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才算是真正找到了病邪的源頭。

《至真要大論》說:「審察病機,無失氣宜。」意思就在於此。

我認為,醫學道理可以用一句話概括,那就是「運氣」。天為陽,地為陰。陰陽二氣,各分為三種屬性,稱為三陰三陽。然而天並非純陽,也有三陰;地並非純陰,也有三陽。因此,天地上下,各有風、熱、火、濕、燥、寒六種氣。在天地間運轉變化的,又有木、火、土、金、水五種運氣。人生活在其中,內臟器官、氣穴也與天地之氣相互流通。

由此可知,各種疾病的發生,其所屬的機理都離不開五運六氣的範疇。那麼,醫生在治療疾病時,應當如何做呢?只有仔細觀察疾病的機理,使其符合當時的氣宜,才能奏效。

例如,各種眩暈搖動的症狀,都屬於肝木;各種疼痛、瘡瘍、搔癢,都屬於心火;各種濕腫、腹脹,都屬於脾土;各種氣滯、胸悶,都屬於肺金;各種寒冷、抽搐,都屬於腎水。這些病機屬於五運的範疇。各種突然發作的僵硬,都屬於風;各種嘔吐酸水,都屬於熱;各種煩躁不安、行為失常,都屬於火;各種抽筋、僵直,都屬於濕;各種乾燥、枯槁,都屬於燥;各種水液停滯的疾病,都屬於寒。這些病機屬於六氣的範疇。

雖然說疾病的機理已經仔細審察過了,但是治療方法的使用,也不能不詳細考慮。因此,必須在似是而非的情況下區分陰陽,在隱晦不明之際分辨標本。對於有無差異的,要探究其差異的原因;對於虛實不同的,要分析其虛實的原因。要針對病情使用發汗、催吐、瀉下的方法,選擇寒、熱、溫、涼的藥物,或者採取逆治的方法來控制病情,或者採取順治的方法來疏導病情。從宏觀上防止氣候變化的侵擾,從中觀上辨別歲運的變化,從微觀上審察南北地域的差異。使治療方法的大小適中,先後次序合乎規律,這樣治療,又怎麼會有偏差和混亂的錯誤呢?

再考證《黃帝內經》說:「治療疾病必須探求其根本。」《本草》也說:「想要治療疾病,必須先了解病機。」這就是審察病機的意義。 《六元正紀大論》說:「不要違背自然規律,不要違反氣候宜忌。」 《五常政大論》說:「必須先了解當年的氣候,不要損害自然的和諧。」這都是不要違背氣候宜忌的意思。《素問》、《靈樞》等經典著作,沒有不提到氣運的,既然說要先確立氣的理論,來闡明氣的變化,又告誡說:治療疾病的人,必須明白天道地理,陰陽交替變化。如果不知道年齡的增加,氣的盛衰,虛實的產生,就不能算是合格的醫生。

古人這樣諄諄教誨,好像不能停止一樣,難道是聖人過於憂慮、考慮太多嗎?是因為醫學的關鍵就在於此。看《原病式》這本書,運用比喻的方式,深入闡明氣運造化的奧妙,它對於病機氣宜的理論,已經是無以復加了。

2. 能合色脈可以萬全論

欲知其內者,當以觀乎外;診於外者,斯以知其內。蓋有諸內者形諸外,苟不以相參而斷其病邪之逆順,不可得也。為工者深燭厥理,故望其五色以青黃赤白黑,以合於五臟之脈,窮其應與不應;切其五脈,急大緩澀沉,以合其五臟之色順與不順。誠能察其精微之色,診其微妙之脈,內外相參而治之,則萬舉萬全之功,可坐而致矣。

《素問》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其意如此。

原夫道之一氣,判而為陰陽,散而為五行,而人之所稟皆備焉。夫五脈者,人之真,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五色者,氣之華,應五行合四時以彰於面。惟其察色按脈而不偏廢,然後察病之機,斷之以寒熱,歸之以臟腑,隨證而療之,而獲全濟之效者,本於能合色脈而已。

假令肝色如翠羽之青,其脈微弦而急,所以為生;若浮澀而短,色見如草滋者,豈能生乎?心色如雞冠之赤,其脈浮大而散,所以為順;若沉濡而滑,色見如衃血者,豈能順乎?脾色如蟹腹之黃,其脈當中緩而大,所以為從;若微弦而急,色見如枳實者,豈能從乎?肺色如豕膏之白,其脈當浮澀而短,所以為吉;若浮大而散,色見如枯骨者,豈能吉乎?以至腎色見如烏羽之黑,其脈沉濡而滑,所以為生;或脈來緩而大,色見如炲者死。死生之理,夫惟診視相參。

既以如此,則藥證相對,厥疾弗瘳者,未之有也。

抑嘗論之,容色所見,左右上下,各有其部;脈息所動,寸關尺中,皆有其位。左頰者,肝之部,以合左手關位,肝膽之分;應於風木,為初之氣。額為心之部,以合於左手寸部,心主之分;應於君火,為二之氣。鼻為脾之部,合於右手關脈,脾胃之分;應於濕土,為四之氣。

右頰,肺之部,合於右手寸口,肺與大腸之分;應於燥金,為五之氣。頤為腎之部,以合於左手尺中,腎與膀胱之分;應於寒水,為終之氣。至於相火為三之氣,應於右手,命門三焦之分也。

若夫陰陽五行相生相勝之理,當以合之於色脈而推之也。是故脈要精微論曰:色合五行,脈合陰陽。十三難曰: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然而治病萬全之功,苟非合於色脈者,莫能知也。五藏生成篇云: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夫脈之大小滑澀沉浮,可以指別,五色微診,可以目察,繼之以能合色脈,可以萬全。

謂夫赤脈之至也喘而堅,白脈之至也喘而浮,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黃脈之至也大而虛,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此先言五色,次言五脈,欲後之學者望而切之以相合也。厥後扁鵲明乎此,述之曰:望而知之謂之神,切脈而知之謂之巧,深得《內經》之理也。下迨後世,有立方者,命之曰神巧萬全,厥有旨哉!

白話文:

要了解身體內部的狀況,就應該觀察其外在表現;診斷外在的狀況,就能知道身體內部的問題。因為內在的問題一定會顯現在外在,如果不能將內外相互參照來判斷疾病的順逆,就無法正確診斷。好的醫生能深入理解這個道理,所以會觀察臉上的青、黃、赤、白、黑五種顏色,來對應五臟的脈象,並詳細了解它們是否相應。同時也會仔細觸摸急、大、緩、澀、沉這五種脈象,來對應五臟的顏色是否正常。如果能夠仔細觀察臉色細微的變化,診斷脈象的微妙之處,並將內外相互參照來進行治療,就能達到萬無一失的療效。

《黃帝內經》說:「能夠將臉色和脈象結合起來診斷,就可以達到萬無一失的療效。」就是這個意思。

原本宇宙的「道」化生為「氣」,一分為陰陽,再分散為金、木、水、火、土五行,而人的身體都具備了這些元素。五種脈象代表著人體的精氣,運行血液、疏通陰陽來滋養身體;五種顏色是氣的表現,對應五行和四季而顯現在臉上。只有觀察臉色並觸摸脈象,不能偏廢任何一方,才能了解疾病的變化,判斷其寒熱,歸屬於哪個臟腑,再根據症狀進行治療,從而達到全面的治療效果,而這一切都源於能否將臉色和脈象結合起來。

例如,肝的顏色應該像翠鳥羽毛般的青色,其脈象應該是微弦而急,這代表身體健康;如果脈象浮澀而短,臉色像剛長出來的草一樣青嫩,這怎麼能算健康呢?心臟的顏色應該像雞冠般的紅色,其脈象應該浮大而散,這代表正常;如果脈象沉濡而滑,臉色像血塊一樣,這怎麼能算正常呢?脾臟的顏色應該像螃蟹腹部般的黃色,其脈象應該是中緩而大,這代表正常;如果脈象微弦而急,臉色像枳實一樣,這怎麼能算正常呢?肺的顏色應該像豬油般的白色,其脈象應該浮澀而短,這代表吉祥;如果脈象浮大而散,臉色像枯骨一樣,這怎麼能算吉祥呢?至於腎的顏色應該像烏鴉羽毛般的黑色,其脈象應該沉濡而滑,這代表健康;如果脈象緩而大,臉色像炭灰一樣,那就代表死亡。生死之理,就在於仔細觀察臉色和脈象並互相參照。

如果能做到這樣,那麼藥物和病症就能相互對應,疾病不能治癒的情況就不會發生了。

進一步來說,臉色所顯現的位置,左右上下各有其歸屬;脈搏跳動的位置,寸關尺中也各有其意義。左邊臉頰屬於肝,對應左手關脈,代表肝和膽;對應五行中的風木,屬於初始之氣。額頭屬於心,對應左手寸脈,代表心臟;對應五行中的君火,屬於第二之氣。鼻子屬於脾,對應右手關脈,代表脾和胃;對應五行中的濕土,屬於第四之氣。

右邊臉頰屬於肺,對應右手寸脈,代表肺和大腸;對應五行中的燥金,屬於第五之氣。下巴屬於腎,對應左手尺脈,代表腎和膀胱;對應五行中的寒水,屬於最後之氣。至於相火,屬於第三之氣,對應右手,代表命門和三焦。

陰陽五行相生相剋的道理,應當結合臉色和脈象來推斷。所以《脈要精微論》說:「顏色與五行相應,脈象與陰陽相合。」《難經》第十三難也說:「顏色和脈象,應當互相參照來診斷。」如果不能將臉色和脈象結合起來,就無法達到萬無一失的療效。在《五臟生成篇》中說:「心與脈相合,其榮光表現在臉色上。」脈象的大小、滑澀、沉浮,可以用手指分辨;臉色的細微變化,可以用眼睛觀察。如果能將臉色和脈象結合起來,就能達到萬無一失的療效。

所謂紅色的脈象,其跳動急促且堅硬;白色的脈象,其跳動急促且浮淺;青色的脈象,其跳動長且左右彈動;黃色的脈象,其跳動大而虛弱;黑色的脈象,其跳動上堅而大。這裡先講述五色,再講述五脈,是希望後來的學者能將觀察和觸摸相互結合。後來扁鵲明白了這個道理,說:「望診能了解病情,稱為神;切脈能了解病情,稱為巧。」他深刻領會了《黃帝內經》的道理。後世有人在此基礎上創立處方,將其命名為「神巧萬全」,實在很有道理!

3. 瀉南方補北方論

七十五難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者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者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

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余每讀至此,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也,而悼夫後人之失經旨也。

先哲有言,凡讀書不可先看註解,且將經文反復而詳味之,待自家有新意,卻以註解參校,庶乎經意昭然,而不為他說所蔽。若先看註解,則被其說橫吾胸中,自家竟無新意矣。余平生佩服此訓,所益甚多。且如《難經》此篇,其言周備純正,足以為萬世法。後人紛紛之論,其可憑乎?

夫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常道也;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今肝實肺虛,乃不瀉肺而瀉心,此則人亦知之。至不補肺補脾,而補腎,此則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以常情觀之,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此子能令母實也;脾土虛,致肺金亦虛,此母能令子虛也。心火實,固由自旺;脾土虛,乃由肝木製之。

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越人則不然。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木,固與常情無異;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實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其意蓋曰: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

今將何以處之?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

夫補水者何謂也?蓋水為木之母,若補水之虛,使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此虛字與精氣奪則虛之不同,彼虛謂耗其真而致虛,此虛謂抑其過而致虛之也。)若曰不然,則母能令子虛一句,將歸之於脾肺乎?既歸於脾肺,今何不補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今火太旺,水太虧,火何畏乎?惟其無畏,故愈旺而莫能制。

苟非滋水以求勝之,孰能勝之?水勝火三字,此越人寓意處,當細觀之,勿輕忽也。雖瀉火補水並言,然其要又在於補水耳。後人乃曰:獨瀉火而不用補水。又曰:瀉火則是補水。得不大違越人與經之意乎?若果不用補水,經必不言補北方,越人必不言補水矣。雖然,水不虛,而火獨暴旺者,固不必補水亦可也。

若先因水虛而致火旺者,不補水可乎?水虛火旺而不補水,則藥至而暫息,藥過而復作,將積年累月無有窮已,安能絕其根哉?雖苦寒之藥,通為抑陽扶陰,不過瀉火邪而已,終非腎臟本藥,不能以滋養北方之真陰也。欲益其陰,非地黃、黃柏之屬不可也。且夫肝之實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實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實之二因也。

肺之虛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虛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虛之二因也。今補水而瀉火,火退則木氣削,又金不受克而制木,東方不實矣。金氣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虛矣。若以虛則補母言之,肺虛則當補脾,豈知肝勢正盛,剋土之深,雖曰補脾,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縱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償所失。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疑木旺補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聞獨瀉火不補水之論,欣然而從之。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況水之虛,雖峻補尚不能復其本氣,安有餘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則能勝火矣。或又謂:補水者,欲其不食於母也,不食於母,則金氣還矣。豈知火剋金,土不能生金,金之虛已極,尚不能自給,水雖欲食之,何所給乎?若如此,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於水之食耳,豈理也哉?縱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復常也。

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所以瀉火補水者,正欲使余得平木也,不字當刪去。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虛指肺虛而言也,瀉火補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謂能治其虛。不補土,不補金,乃瀉火補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能曉此法,而不能治此虛,則不須問其他,必是無能之人矣。

故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不勞解而自明,茲故弗具也。夫越人,亞聖也,論至於此,敢不斂衽?但恨說者之斁蝕之,故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