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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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2)

1. 南京太醫院事例

凡本院藥餌,俱南京禮部收到湖廣等布政司解來藥製造。

凡南京各營該用藥餌,俱撥醫士隨病供應。

凡醫士、醫生,俱以世業子弟習學,考選分撥各科。

凡醫士、醫生月糧,照北太醫院例。

2. 神農嘗百草論

《淮南子》云:神農嘗百草,一日遇七十毒。予嘗誦其書,每至於此,未始不嘆夫孟子所謂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夫神農,立極之大聖也,憫生民之不能以無疾,故察夫物性之可以愈疾者以貽後人,固不待乎物物必嘗而始知。如待必嘗而始知,則不足謂之生知之聖也;以生知之聖言之,則雖不嘗亦可知矣。

設使其所知果有待乎必嘗,則愈疾之功,非疾不能以知之,其神農眾疾俱備而歷試之乎?況穢汙之藥不可嘗者,其亦嘗乎?且味固可以嘗而知,其氣、其性、其分經主治,及畏惡反忌之類,亦可以嘗而知乎?苟嘗其所可嘗,而不嘗其所不可嘗,不可嘗者既可知,而可嘗者亦不必待乎嘗之而後知矣。謂其不嘗不可也,謂其悉嘗亦不可也。

然經於諸藥名下,不著氣性等字,獨以味字冠之者,由藥入口唯味為先故也。又藥中雖有玉石蟲獸之類,其至眾者惟草為然,故遂曰嘗百草耳,豈獨嘗草哉!夫物之有毒,嘗而毒焉有矣,其中毒者日必七十乎!設以其七十毒偶見於一日而記之,則毒之小也,固不死而可解;毒之大也,則死矣,孰能解之?亦孰能復生之乎?先正謂淮南子之書多寓言,夫豈不信!(《溯洄集》)

3. 亢則害承乃制論

予讀《內經·六微旨論》,至於亢則害,承乃制,喟然嘆曰:至矣哉,其造化之樞紐乎!王太僕發之於前,劉河間闡之於後,聖人之蘊殆靡遺矣。然學者尚不能釋然,得不猶有未悉之旨也歟?

謹按《內經》,帝曰:願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帝曰:何也?岐伯曰:亢則害,承乃制,制生則化。

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嘗觀夫陰陽五行之在天地間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強者折之,弱者濟之。蓋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不如是,則高者愈高,下者愈下;強者愈強,弱者愈弱,而乖亂之政日以極矣,天地豈能位乎!雖然,高也,下也,弱與強也,亦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也。故易也者,造化之不可常也。

惟其不可常,故神化莫能以測。莫測,故不息也;可常,則息矣。亢則害,承乃制者,其莫或使然而自不能不然者歟?

夫太僕、河間已發揮者,茲不贅及。其未悉之旨,請推而陳之。夫自顯明之右,止君火治之十五句,言六節所治之位也。自相火之下,止陰精承之十二句,言地理之應乎歲氣也。亢則害,承乃制二句,言抑其過也。制生則化,止生化大病四句。言有制之常與無制之變也。承,猶隨也。

然不言隨而曰承者,以下言之,則有承奉之象,故曰承。雖謂之承,而有防之之義存焉。亢者,過極也。害者,害物也。制者,克勝之也。然所承也,其不亢,則隨之而己,故雖承而不見;既亢,則克勝以平之,承斯見矣。然而迎之不知其所來,跡之不知其所止,固若有不可必者。

然可必者,常存杳冥恍惚之中,而莫之或欺也。

河間曰:己亢過極,則反似勝己之化。似也者,其可以形質求哉?故後篇厥陰所至為風生,終為濕;少陰所至為熱生,終為寒之類,其為風生為熱生者,亢也;其為濕為寒者,制也。又水發而為雹雪,土發而為飄驟之類,其水發土發者,亢也;其雹雪飄驟者,制也。若然者,蓋造化之常,不能以無亢,亦不能以無制焉耳。

夫前後二篇,所主雖有歲氣、運氣之殊,然亢則害,承乃制之道,蓋無往而不然也。惟其無往而不然,故求之於人,則五臟更相平也,一臟不平,所不勝平之。五臟更相平,非不亢而防之乎?一臟不平,所不勝平之,非既亢而克勝之乎?姑以心火而言,其不亢,則腎水雖心火之所畏,亦不過防之而已;一或有亢,則起而克勝之,餘臟皆然。

制生則化,當作制則生化,蓋傳瀉之誤,而釋之讀之者不覺,求之不通,遂並遺四句而弗取。殊不知上二句言亢而害,害而制耳,此四句乃害與制之外之餘意也。苟或遺之,則無以見經旨之周悉矣。制則生化,正與下文害則敗亂相對,辭理俱順,不勞曲說而自通。制則生化者,言有所制,則六氣不至於亢而為平,平則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矣。

化為生之盛,故生先於化也。外列盛衰者,言六氣分布主治,迭為盛衰,昭然可見,故曰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者,言既亢為害而無所制,則敗壞乖亂之政作矣,敗壞乖亂之政行,則其變極矣,其災甚矣,萬物其有不病乎?生化,指所生所化言,謂萬物也。以變極而災甚,故曰大病。

上生化,以造化之用言;下生化,以萬物言。以人論之,制則生化,猶元氣周流,滋榮一身,凡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皆藉焉以為動靜云為之主。生化大病,猶邪氣恣橫,正氣耗散,凡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舉不能遂其運用之常也。

或以害為自害,或以承為承襲,或以生為自無而有,化為自有而無,或以二生化為一意,或以大病為喻或者造化之機息。此數者,皆非也。且夫人之氣也,固亦有亢而自制者,苟亢而不能自制,則湯液針石導引之法以為之助。若天地之氣,其亢而自制者,固復於平;亢而不制者,其孰助哉?雖然,造化之道,苟變至於極,則亦終必自反而復其常矣。學者能本之太僕、河間,而參之此論,則造化樞紐之詳亦庶矣乎。

然張戴人《治法心要》曰:假令水為母,木為子,當春旺之時,冬令猶在,即水亢也。水亢極則木令不至矣。木者,繼冬而承水也。水既亢則害其所承矣,所以木無權也。木無權則無以制土,土既旺則水乃受制也。土者,繼長夏之令也。水受土製,熱克其寒也。變而為濕,此其權也。

又如火為母,土為子,當長夏之時,暄令猶在,即火亢也。火既亢極,則濕令不至矣。濕者,繼夏而承火也。火既亢則害其所承矣,所以濕無權也。濕無權則無以制水,水既旺則火乃受制也。水者,嚴冬之令也,火受水制,寒克其熱也,變而為土濕,土斯得其權也。斯言也,推之愈詳而違經愈遠矣。

或曰:《心要》者,他人成之,蓋得於所聞之訛耳。(《溯洄集》)

支秉中曰:昔孔子謂詩三百,以思無邪一言足以蔽之。愚讀亢則害承乃制之論,亦欲以一平字蔽之。夫天之六氣以平為主。平則生生化化將無窮矣。故岐伯曰:制則生化,害則敗亂。其意謂亢則過而至於害,必承之乃可以制之。蓋承之一字,如承繼相承,又承上之意。謂以所可勝者承之於後,乃能制之,使歸於平也。

以下文相火之下水氣承之一語推之,則其義自明矣。